魔蝎小说 > 其他小说 > 李玉修魔传 > 周博五
    正是饷午时候,蝉鸣让人烦心,本来就燥热然后又怎么吵,心静自然凉,可这蝉不停的嘶喊,怎么能叫人心静,所以更加烦噪。

    周博呢!他也没下了手中的工具,(不过不是作案工具,而是农作器具)

    (我其实有时候吧。写的太重口味了,今天吃了放多盐的菜,味道好极了,那是不可能的,这重口味的段落也要适可而止,就像做菜,盐不放不行,没滋没味,盐放多了也不行,他咸,读者也会厌倦,适合就好,五味杂尘,有苦有甜,有酸有辣,才是生活。也不是为别的,段子是很多,不想写了,平淡一点点,别老重口味,伤身。爽点还是会有的,其实爽点是手段,这样看下去才有动力,写下去才有动力,爽点很多但要沿着故事主线用得上的并不少,其实我有点心里)

    “得,太阳这么大。回家吃饭。”周博道。

    洗了个手,再洗脸,洗手先不然先洗脸这不是往脸上抹泥吗?

    用手帕擦了擦脸,再擦了擦身子,在放进水盆中沾点水,再擦了擦身子,凉爽多了。

    进了房间,看见几个人,除了李青和李童他认识,这两位小朋友他还真不认识,面都没见过

    “这两位是?”周博道。

    “他们是我的朋友!”李青道。

    “你好我叫李玉,她叫艾菲儿,周公子真是工艺精湛。令我佩服。”

    周博笑了笑“这个自然!”一点也不懂得谦虚。

    李玉和周博握手,

    他的手修长而且和姑娘的手一样柔弱无骨。指甲不长半厘米左右,而且指里很干净,完全不像地里干过活一样,如果在地里干活指甲里会有泥沙,只是他洗过,连指甲里的泥沙都弄干净了,他做的不是木匠这种粗活,而是精细活,他不只是靠脑袋吃饭,也是靠这双手吃饭。所以保养的很好,不但保养的很好而且很灵巧,灵巧的双手。

    刺绣难吧,对于他来说小事一桩。

    想想一个大男人,在房子刺绣那画面一手拿针线,一手拿布料。毫无违和感。

    当然有时候他也会刺绣,拿来卖钱,桌子上还有一点做好的刺绣,那绣工是一等一的好货,就拿桌上这对鸭子,呸,鸳鸯戏水图来说,传神就不用说了,那简真跟真的一样。鸳鸯是什么我没见过,但真的很像两只鸭子。鸳鸯(学名:Aixgalericulata;英文名:MandarinDuck,即中国官鸭),鸳指雄鸟,鸯指雌鸟,故鸳鸯属合成词。鸳鸯属雁形目的中型鸭类,大小介于绿头鸭和绿翅鸭之间,体长38-45厘米,体重0.5千克左右。雌雄异色,雄鸟嘴红色,脚橙黄色,羽色鲜艳而华丽,头具艳丽的冠羽,眼后有宽阔的白色眉纹,翅上有一对栗黄色扇状直立羽,像帆一样立于后背,非常奇特和醒目,野外极易辨认。鸳鸯主要栖息于山地森林河流、湖泊、水塘、芦苇沼泽和稻田地中。鸳鸯为中国著名的观赏鸟类,被看成爱情的象征,因为人们见到的鸳鸯都是出双入对的。

    鸳鸯是小型游禽,雄鸟额和头顶中央翠绿色,并具金属光泽;枕部铜赤色,与后颈的暗紫绿色长羽组成羽冠。眉纹白色,宽而且长,并向后延伸构成羽冠的一部分。眼先淡黄色,颊部具棕栗色斑,眼上方和耳羽棕白色,颈侧具长矛形的辉栗色领羽。背、腰暗褐色,并具铜绿色金属光泽;内侧肩羽紫色,外侧数枚纯白色,并具绒黑色边;翅上覆羽与背同色。初级飞羽暗褐色,外翈具银白色羽缘,内翈先端具铜绿色光泽;次级飞羽褐色,具白色羽端,内侧数枚外翈呈金属绿色;三级飞羽黑褐色,外翈亦呈金属绿色,与内侧次级飞羽外翈上的绿色共同组成蓝绿色翼镜,最后一枚三级飞羽外翈为金属绿色,具栗黄色先端,而内翈则扩大成扇状,直立如帆,栗黄色,边缘前段为棕白色,后段为绒黑色,羽干黄色。尾羽暗褐色而带金属绿色。颏、喉纯栗色。上胸和胸侧暗紫色,下胸至尾下覆羽乳白色,下胸两侧绒黑色,具两条白色斜带,两胁近腰处具黑白相间的横斑,其后两胁为紫赭色,腋羽褐色。

    雌鸟头和后颈灰褐色,无冠羽,眼周白色,其后一条白纹与眼周白圈相连,形成特有的白色眉纹。上体灰褐色,两翅和雄鸟相似,但无金属光泽和帆状直立羽。颏、喉白色。胸、胸侧和两胁暗棕褐色,杂有淡色斑点。腹和尾下覆羽白色。

    虹膜褐色,嘴雄鸟暗角红色,尖端白色。雌鸟褐色至粉红色,嘴基白色,脚橙黄色。

    这就是详细情况,对于这种小事,不值一提,木匠机械误差要很小

    要小于0.1厘米才算初级木匠。

    “你来我这儿干吗!”周博看着李青说道。

    “不欢迎是吧!”李青很生气,这样我很没有面子。

    “那倒不是,欢迎是欢迎,你空手而来,你还好意思。”周博道。

    “来的太促满忘记带了,李童你也不提醒我一下!”李青道。

    “我…这个…”李童道。

    正当李青要开口之际。

    “别说了。我爱你。”周博双手搭在李青身上,脸上没有表情,深情款款、含情脉脉的看着李青,他为什么不直接看着他,为什么要把双手搭在李青肩上,还不是因为他瞎,什么也看不见。

    “这个太突然了,你有没有考虑过嫂子的感受,我们还是来说正事吧!”李青很尴尬的把周博的手弄开。

    “什么正事!”周博也是一头雾水。

    (其实作者也有一句麻卖皮不知当讲不当讲。为什么一万多字,不是爱情就是亲情,要不就是基情,要不就是师徒之情。能不能换个套路。

    那我还是老实写景凑字数吧!)

    “我的轮椅呢?”李青道。

    “你又不是瘸子而是眼瞎,要什么轮椅!”李玉不满的说道我才是主角好不好。说好的主角光环呢!艹蛋。

    “要你管,我喜欢!”李青道。

    “这个我觉得这位小兄弟说的对!你要什么轮椅吧!”周博道。

    “你该不会忘记了吧!”李青道。

    “怎么可能,只是还要改进。”周博道。

    “我只是要个普通的轮椅,要什么改进。你可收了我的定金的。”李青很气愤收了钱不办事。

    “我手上出去的东西,当然要做成精品,不然怎么好意思,拿得出来,我安置点暗器什么的很有必要。还有八音盒,出场自带BUG,这才够帅。你说是不是,我收的只是订金,预订的订,而不是定下的定。你不要我把订金退给你。”周博轻描淡写的说道。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开启分步阅读模式

    操作方法

    01

    从担保法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02

    从合同法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03

    关于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关于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但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作为消费者必须清楚开发商是否有资质,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因为市场的原因,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客户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客户的约束力较小。如果客户不想买了,即使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从法律意义上讲开发商也应退还。同时作为买受人,应该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定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

    (我法律心理学天文地理,都有涉及一点点,我也不吹牛逼,订金和定金,一字之差,差之千里,慎重,慎重。)

    “你就是没做。说那么多干嘛。”李青不以为意,轻描淡写,好气的说道。

    “谁说我没做。”周博回到房间,从房间里推出一张轮椅。

    银白色的,大部分用金属做的,而两轮子是用木头用火灼弯做的,车轮支架也是,这个轮椅有四个轮子,两大轮,两小轮。两这是大轮。前后是小轮。小轮由纯铁打造。而且小轮支架上有弹簧也不怕地不平,而倾斜。

    放在他背后,让他坐下。

    李青以为他拿个椅子唬弄他,用手摸一摸果然是轮椅。

    这个是说明书。

    小玉一把抢过,他瞎了,说明书他看的见吗?,这不是捉弄他。

    李玉打开什么也没有,凹凸不平的,是盲文。

    “上面写了什么?”李青道。

    “你自己摸摸看!”李玉道。

    李青反应过来,是盲文心里一阵暖意,如寒冬黎明里升起的太阳那般温暖。

    如炎炎夏日里饮得那股清泉那般清夏。

    如初春时节的细雨在夜里润物细无声。

    加秋天里的风一样,秋风送爽。

    太感动了。

    “谢谢你!”虽然只有三个字但字字发自肺腑,那种真诚是装不出来的。他真的是很感动,只差没有落泪了。

    而周博面无表情“谢就不必了,只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也为他着想只是一承认罢了,有多少人为他人着想(哪怕是暗恋做出)。你会告诉别人吗,如果告诉别人这样显得做作,他就是身家百万,毫不做作的人。

    “顺便把尾款结一下!”

    “好呀!”此时此刻李青的心情才平静下来。“多少钱?”

    “一万金币!”他就是这么毫不做作的人。直接说了出来。

    “等等你是不是搞错了!”此时此刻李青的心情一落千丈。

    好像严酷的寒冬外面下着大雪,雪花加鹅绒毛一样从天而降,有人敲门,是送炭来了吗?满怀期待。打开门来。

    朋友说“我给你带东西来了。”

    “什么?”

    从手里拿着一筐屎奇臭无比。那心情跟现在差不多。只是差不多其实还差一点点!

    (牛粪也是燃料)还要你给钱,而且给的还不少,给吧!好吃亏。不给,怎么能这样呢!自己的良心过不去。就是这么纠结,你给不给。

    “千真万确!”周博很肯定的很严肃认真的说。

    “可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李青很为难。“要不我打个欠条吧!”

    “不要欠条,打个借条吧?”周博说道。

    “有区别吗?”李青很不耐烦的说道,你这是在搞事情。睁着他,忘记了他瞎。怒目而视前方,也没找准方向。因为说完话,他就坐下喝茶了。

    “一点点小区别,总之你快点还钱就是了!”周博说道。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李青说“放心我一定尽快还,回家之后就派人给你送来!”

    本来周博想一年为限,自己和他已经两年没见面,偶尔也会想他,不为什么只是想想,希望他会来看我,所以做好了轮椅也没拿出来,希望他下次来拿,他就这点小心机了,李青不懂“利息写上一天百分之零点三!”

    利息按天算这好复杂。也有一点不爽自己明明很快还上,这是考我数学,还是考自己呢!

    李玉觉得自己应该站出来了。其实借钱这件事很烦,借的人是大爷,借给别人的人是孩子,不过这么多天的相处,相信一次他的人品“李兄,我借给你不用利息。你回去还给我!不过也要写借条。”小玉把自己的金币卡转帐给周博一万金币。

    李青虽然看不见,不过字是很漂亮。还是李童交给他的笔,以为是代写。不过是他自己写。李青因为瞎了,所以很少出门,除了读书,就喜欢写字了,他的日记都有一书柜了,虽然他写了也看不见,但他还是愿意写。

    (就像我写了也没人看,我还在继续坚持,我是不是个智障!我也开始有点怀疑了。呵呵,笑的没心没肺,哭的撕心裂肺,作者已哭晕在测戶


图片    请收藏魔.蝎.小.说.网 WWW.MOXIE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