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穿越快穿 > 手掌 > 第十四章 我的同桌
    连续回忆了几天当年的往事,天天敲击键盘让我很不适应。我不太会用电脑或者说我不太会打字。因为我本身就没怎么上过学。如果不是因为最后进了监狱也许这辈子我也只能用电脑看看新闻肯定学不会也没有时间学习使用电脑。从这点上来说,其实在监狱里也不是一无是处,起码多了更多的学习时间。

    有些疲倦的我仰躺在高高的靠背椅上,抬手按揉着眼窝。

    我的思绪很乱。

    前段时间赚到的钱已经转出去了,到了国外的账户。当然不是一个账户,而是三个,分属于三个人的三个账户。

    我安排小周通过不同途径从不同的公司提出几千万的现金分别给那三位董事长送了过去。没有国外账户就是麻烦,国内是不敢明目张胆转账的,只能送现金。千万元以上的非营业性转账轻易就会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我当然不怕出现什么后果,但还是麻烦越少越好。同时,我也不能不为那几个人考虑。

    留着鹅下蛋总比杀了取蛋好处多一些。

    至于顾城,我早在十多年前就给了他一张卡。当时给他卡的时候里面钱并不多,只有两万元钱。但这张卡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副总裁的工资卡,每月会按时开工资,而且年底还会有分红。当然,这家公司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这名副总裁却只是理论上存在而已。

    目前需要安排的事情都安排出去了,我又回复了平静的生活。

    生活一平静,我的心就开始乱。本来这么多年过去已经把记忆都封存了起来,我已经认为自己无欲无求了,可是没想到越是压抑的情感爆发得越是厉害。这次因为小周而引起的回忆再也放不下,尤其是想起了顾倾,这份一直隐藏在我心中的感情就像决堤的洪水,漫卷了我的整个思想,让我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不能自拔。

    好吧,既然没有办法不回忆,那就接着写初中时候的事吧!

    第二天是个好天气。经过一天一夜的蒸发和浸润,道路已不再泥泞,虽然还有些潮湿,但已经可以骑自行车了。

    1980年代自行车是作为农村结婚礼物的三大件之一存在的。即使到了1980年代末的1989年,自行车在农村也不是很普遍。每家的自行车都宝贝得不行不行的,一般都会用防水胶条把车架子缠起来,就怕一不小心磕了碰了伤了车漆。

    现在的孩子很少有人会对28自行车是什么概念有什么直观的印象。因为现在自行车不论材质性能样式都脱离了老式28自行车的范畴,多大年龄就有多大年龄相对应的自行车。

    我们那个年代不同,只有28自行车。

    因为自行车可以说是家庭的重要物件,一般大人都不让小孩子动,我们学骑自行车都是趁家里人不注意推车子就跑,先学一只脚站在车子的左侧脚蹬子站稳,这个过程叫打站儿。然后因为个子小上不去车大梁就弯着一条腿从车大梁下的三角区把右脚伸过去,别着身子骑,当时叫掏裆骑法,意思是从自行车的裆部掏过去骑。

    在当时的农村经常能看到还没有车子高的孩子一只手把着车把一只手扶着车大梁掏裆骑自行车。

    当然,男孩子居多。

    十三岁的我们个子已经长够高了,可以像大人一样骑车子了。但对于女孩子来说,十三岁没有学会骑车的却大有人在。

    瘦小的杜丽就是其中的一。

    上初中每天10公里的路不骑自行车肯定是不行了,现学又来不及,她妈妈只好央求身高马大的张博负责带她。

    我们开始中学第二天的征程。

    当时的我们是幸福的,平时颠簸得不行的路此时一点儿也不颠簸,自行车压在微湿的路面上留下一道道清晰的印痕,轮胎离开地面时会发出轻微的滋滋声,一切都那么清新,一切都那么美好,一切都那么和谐。

    我期待着我的征程中能够再遇见顾倾,心里充满期待和焦急。虽然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恋,但就是喜欢。

    喜欢漂亮女孩有错吗?

    当然,我很快见到了顾倾。因为村子里的路还很泥泞,此时从村子里出来的她车胎已经被泥巴沾满,她正把车子支在路边,蹲在那里用一要木棍挖着塞在车瓦盖里面的泥巴。

    我赶紧跳下车子,从她手里抢过木棍帮她挖泥。这么好的表现机会我怎么可能错过呢?

    没几下泥巴就挖出来了,我很有经验地把她自行车轮胎的气放掉一些。轮胎气压不足压到路面上时就会瘪下去一些,离开地面时由于轮胎有弹力会让轮胎恢复原型,轮胎在形变过程中就可以把沾在轮胎上的泥巴弹掉,不至于随着车轮进到瓦盖里面把车轮卡死。

    这是实践得出的经验。

    我们一路欢笑地来到学校,开始我中学第二天的生活。

    我就又见到了我的同桌。

    我初中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的同桌开头引起的。那么我的同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

    唐伟是镇上人,可他并不是混子。不是他不想混,而是因为他混不起来。

    当混子也是需要条件的。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强硬的打架实力,再没有一个精明的头脑,那注定当不成混子。即使想混,也只有挨揍的份。

    唐伟既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强悍的身体,更加没有精明的头脑。他父亲是酒厂的临时工,母亲是卫生所的护士。这样的家庭在镇子里只能属于贫下中农水平,根本不可能给予他资金和社会背景方面可依仗的资本。而他从小就长得相对瘦小,在班里就连女生都经常欺负他。虽然有几次他也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女生的欺负而抗争,结果却并不理想,最后都是在他的脸上、手上以及身上,所有露出皮肤的地方都留下累累伤痕而告终。

    实践证明,没有实力,自尊就像是厕所里的卫生纸,会被人无情的撕扯下来并无情地扔掉。自尊对于没有实力的人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你越是想得到它,它反而会离你越远!

    幸好他还有个哥哥唐军比较能打,从小保护他,对他班里的男同学还有一些震慑力,男同学也不敢过分地欺负他。这给他灰暗的童年带来了一丝光亮,给他压抑的情感减轻了一些负担。但他的童年是抑郁的:没有玩伴,没有朋友,只有白眼和欺凌。

    这一切就像梦魔一样伴随了他整个小学时期,怎么也摆脱不掉。

    可是这一切在他升入初中以后就改变了。他在被欺负了这么多年以后,终于发现了他也有可以欺负的人:乡下来读书的孩子。

    他唐伟终于可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古语说:被迫害的人迫害起别人来会更加残忍和暴戾。这话一点也没错。唐伟严格执行着这一名言,他开始残暴地欺负他的同桌隋刚。

    为什么是隋刚而不是我呢?

    因为那是上一年的事儿,那时我还没有升入初中。

    乡下孩子虽然大多身体强壮,但通常胆子比较小,很少有敢打架的。如果有一天乡下孩子敢于还手了,那一定是被欺负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

    隋刚就忍无可忍了。在经受了唐伟长期的欺负后,隋刚还是还手了。

    他和唐伟打在了一起,不过打得有来有往不温不火。原因是虽然被欺负得无法忍受,但隋刚毕竟是乡下孩子,打别人不敢下狠手,而唐伟倒是想下死手,可他没有隋刚强壮,基本打不着。虽然没怎么吃亏,但也没占到便宜。

    如果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也许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唐伟继续欺负隋刚,隋刚出于自卫地反抗,也不会出太大的问题。

    可有人不想这样。最起码罗老三就没让他们这样继续下去。

    罗老三见从小被他欺负到大的唐伟竟然和一个乡下孩子打在一起,而且还没能占便宜,他终于忍不住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叔能忍婶婶也不能忍。罗老三叫上几个小兄弟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帮唐伟把隋刚一顿揍,最后把那个乡下孩子隋刚打得鼻青脸肿,满身鞋印,倒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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