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不管怎么说,萨姆和莫丽如果能够活着最好了,而从目前来看,那个快递员小姐姐并不是敌人。


    至少暂时,事情还没有到达最糟糕的那种地步。


    安收拢了面前拆盲盒般剩下的垃圾,烧掉了上面的单号,准备等明天出门的时候就把这个垃圾给扔了。


    录音器则被安好好的放进了游戏背包中的登山包里。


    阿伯拉罕山中学举办的集体葬礼的报道已经出来了,安在关注其他幸存者的动向时顺便了看了一眼。


    结果,明明是为了悼念那些不幸遇害的受害者,结果你看看这写的都是什么东西啊——


    太阳之子惊现纽约!


    阿伯拉罕山中学礼堂内吊灯突然掉落,这究竟是人为还是意外?


    事故发生,是否与变种人有关?


    弗朗西斯将军再次提出《变种人实名注册法案》,这次法案是否会通过?


    崔斯克工业公司的总裁玻利瓦尔·特拉斯克再次向白宫递交《哨兵计划》。


    再往下看,不知为何几乎全变成了声讨、警惕变种人的新闻了——啊,只有在最后,一篇点击率并不高的报道老老实实的写了本该写的内容,安往下一翻作者和报社,发现这居然还是个熟人呢。


    没错,写这篇报道的人就是来自大都会星球日报的克拉克·肯特。


    不愧是能跟布鲁斯做朋友的人啊!就是老实,瞧瞧当天的新闻报道吧,只有这个老实孩子老老实实的为那些不幸去世的学生写悼词。安在心里感叹着,反手给他点了一个赞,然后就直接翻过了他的报道。


    咳,虽然安能够看出来他写得的确很认真、文笔很好、也很感人吧,但非常遗憾的是,除了跟此有关的人,又有谁能够耐着性子看完它们呢?


    不好意思,是变种人的瓜不好吃了?还是超级英雄的戏不好看了?


    有那个时间去关注一些与他们毫无关系的人的死亡,他们更想化身为键盘侠,然后在网络上来抒发自己的‘长篇大论’。


    ——反正不管发生什么还有超级英雄在呢,不是吗?


    他们自信的认为在他们发生意外的时候,那些超级英雄会及时救下他们的。


    ——噢,对了,飞机事故发生的时候,那些超级英雄们哪去了?


    想到这一点的网友们自作聪明将他们的发现发布到了网络上,并自以为是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一句又一句的指责着超人和那些超级英雄们。


    【赤·果·果·的·网·络·暴·力】


    看着底下的那些评论,安的脑子里下意识的浮现出了上面那个念头。


    啧,不管这些超级英雄们是真无辜还是假无辜的,此时的安都有点儿同情他们了。


    真的,他们真的是太惨了啧啧啧,老实说,就算他们现场黑化了,安也觉得情有可原。


    不过下一秒,安就闭了这些闹心玩意。


    嗯,这玩意看多了容易上火,所以她还是不看了。


    ++++++


    那个跟着一起来到纽约的哥谭人名叫弗雷,算是个孤儿,因为他的亲生父母就是一对混账,父亲酗酒家暴、母亲沉迷于某些药品来麻醉自己,便是少有的清醒时间也是在那里怨天尤人的。


    所以,小小的弗雷在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对那个家彻底失望了,在他父亲又一次家暴过后呼呼大睡的时候,他卷了家里的钱财后就彻底的离开了那个地狱。


    ——但是哥谭就是一个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的地狱。


    在外求生的日子不比他在家时隔差五的就要挨一顿打来得好,但小弗雷还是没有选择回家,因为他知道,如果他回去了的话,那么等待他的就只有被暴怒的父亲活活打死——噢,打死、死亡,是的,当时还几岁的他就已经明白了这一个单词的意思了——于是在那之后,他就像无数的哥谭孤儿那样,流窜在哥谭的大街小巷,靠着各种他所能够想得到的犯罪活了下去。


    小弗雷学会了坑蒙拐骗、学会了欺软怕硬、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一切能够让他活下去的本事。


    等小弗雷长大了一点后,他就加入了某一帮派或者是成为哪位精神病反派手底下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喽啰,因为他知道,没有文凭、只会偷盗犯罪的他只有这么一条出路,而之后,他要么一点一点的爬上前成为高级喽啰、要么就在某一次火拼或者什么见鬼的意外中死去。


    是的,对于弗雷而已,这操蛋的生活就像一直笼罩着哥谭的天空的乌云一样暗无天日,于是,他就这么染上了酒瘾、毒瘾、沉迷于流莺们的温柔乡中也就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了吧?


    反正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死?既如此,那么为什么他不先享受一下呢?


    当然,作为一个小混混,弗雷自然是被那些义警们打过不止一次。


    有时候,可能是在他跟着某位精神病罪犯搞事的时候、也可能是在他小偷小摸的时候——噢,最惨的一次还是他从药头那搞来药然后卖给未成年的时候,那一次,要不是红头罩早就许久不曾杀人了,说不定他这短暂又罪恶的一生会就此结束呢。


    所以,谁他妈的能够想到占据一方地盘的红头罩黒//帮大佬,居然特么的不让人给未成年卖药呢?!


    去他妈的吧!他敢打赌,就冲着红头罩胸口上那个巨大的红色蝙蝠图案,他一定就跟那该死的蝙蝠侠有关系!


    不然哥谭里那么多杀人的黒//帮大佬,为什么独独那个见鬼的红头罩就一次也没有进过阿卡姆?


    ——搞得他这个黒//帮大佬一点儿都不正宗!


    弗雷:艹!骂骂咧咧.jpg


    但随着他年纪的增长,弗雷渐渐的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他想,自己应该结婚了。


    他想,自己是不是应该找点正经营生做了呢?


    他想,自己是不是应该离开哥谭这个见鬼的城市呢?


    他想……


    而在最后,他久违的想到了他那一对混账父母。


    自他离家出走之后他就再也没回那个家过,时至今日,弗雷也不知道他那对混账父母究竟还活没活着。


    不过他想,大概是早就死了吧。


    ——毕竟这里可是哥谭呢。


    在之后,弗雷辛辛苦苦的戒掉了毒//瘾——这还是在被红头罩打得几乎半身不遂、只能躺在床上等死的时候给硬生生戒掉的,好在还有韦恩救济基金会,这才勉强保下了他一条命的。


    然后靠着老本行、也就是打劫那些外乡人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前几天他打劫打得异常顺利,就连长久不见太阳的哥谭居然都阳光明媚的!弗雷不信神,更不信什么教,但他就是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他终于攒够了离开这座城市的钱!


    弗雷别的不多,单就一‘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所以他清楚的明白,自己若想好好的发展、活得像个人样的话,那么他只能离开哥谭这个沼泽地狱。


    不然,他早晚有一天会变成哥谭沼泽里的烂泥,然后不知道腐烂在哪个角落里。


    至于为什么选择了纽约,那是因为他听说纽约的地狱厨房的环境跟哥谭差不多,但是却又没有那么多的精神病和义警。


    不过在出发之前,弗雷还是带着一种他也说不出的心情回到了那个家——那个他早就离开了的家看了看。


    果不其然,住在那里的住户已经不是他的那对混账父母了。


    弗雷对此早有预料,但不知为何,他的心里却并不感到轻松。


    然而与他预想中闪闪发亮的未来相比,这一点似乎也就无所谓了。


    此时此刻,弗雷正兴奋的走在地狱厨房的街道上。


    因为机票钱被哥谭机场给退了回来,于是他凭借着那几千美刀,成功的在地狱厨房里安家之后,居然还凭借着他哥谭的出身,成功的在这最大的那个黒//帮里混上了个掌管十个人的小队长!


    ——这可是他之前从未有过的职位!而且是一上来就管理十个人啊!


    此时的弗雷是真的觉得自己离开哥谭的举动可真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并且最重要的是,这里还没有烦人的蝙蝠家义警!


    ——那只该死的老蝙蝠和去他妈的红头罩再也管不了他啦!哈哈哈哈!


    想着想着,弗雷都要忍不住的像个神经病似的大笑出来了。


    ——哦,对了,这里也没有那些超级危险的神经病们了!


    弗雷打心眼里觉得美好的未来就近在眼前了。


    “嘭——”


    “咚!咚!咚!”


    “噗叽。”


    然而就在这时,一声弗雷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的声音响起来了,而在之后的几声像是什么金属反弹的声音后,他只觉得自己的胸口一痛。


    弗雷愣愣的低头,他今天穿得是浅颜色的新衣服——这是他在当上十人小队长的那天后特意买来奖励自己的——而此时,这件在他平时很是珍惜的衣服上,居然一点一点的晕开了刺眼的红。


    ——这是血?


    ——谁的血?


    ——难道是……我的血?


    弗雷不太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明明他的好日子已经近在眼前了、明明他都能从哥谭那个地狱爬出来——


    可是,为什么他却会死在这种地方呢?


    为什么,死的却是他呢?


    弗雷很不解,可是不管他再不解,却也在他下意识的摸到胸口上的那个血洞之前,不甘又迷茫的倒了下去。


    而在死前,或许走马灯是真实存在的……总之,在弗雷的脑海中,最让他无法放弃割舍的居然是哥谭。


    ——是哥谭啊。


    弗雷恍然,他以为自己终于从哥谭中挣脱了出去,可没想到,他在临死前最深的执念居然还是哥谭。


    哦,对了,毕竟他可是个哥谭人呢,而哥谭人离了哥谭……


    又怎么会活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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