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百合耽美 > 穿越后我嫁给了女主她哥 > 6、第 6 章
    直至公主府的马车看不见,叶娉才弯腰将及膝高一点的小弟抱起。香了香小人儿的嫩脸,引得小人儿咯咯乱笑。


    春风裹挟着花香,枝叶萌发万物生长。大好的季节,最是一年充满盼头的初始。死是不能死的,她不能死,这一家人也应该好好活着。


    “小四喜欢温二姐姐吗?”


    “喜欢,温二姐姐好看。”


    “大姐也喜欢温二姐姐,温二姐姐是个好姑娘。”


    温如沁本性纯良,与温如玉不同。


    王氏不知何时出来,原本忐忑的心在看到一双儿女时,顿时安定许多。温二姑娘能上门做客,可见和女儿关系尚可。


    她伸手从女儿怀里接过胖乎乎的小儿子,道:“这小子沉手,你莫要累着自己。”


    “女儿不累,以后我便是想抱他,恐怕也抱不动了。”


    说话的功夫,母女俩已经回了屋。


    思忖再三,王氏还是问起女儿和温如沁之间的事,毕竟此前外面都在传女儿心术不正,害得那位温二姑娘落水。


    叶娉说了实话,只说自己一直受温如玉指使,一时想左了。再三保证自己以后不会犯蠢,更不会平白得罪人。


    王氏又是气恼又是心疼,唏嘘半天。


    “我瞧这位温二姑娘是个好的,日后你可别再犯浑。”


    “女儿省得。之前想着温大姑娘好歹与我有血亲,许是还能帮衬我一二。万没想到她半点不顾我的名声,容着府里的下人乱传。若是她约束了当时在场的丫头婆子,那事不会传成那样。”


    这个理王氏焉能不知,她本是王家三房庶女,而王诚君是长房嫡女。她们名为堂姐妹,其实在闺中时宛如主子丫头。恐怕在温大姑娘眼里,她的女儿和国公府的丫头一般无二。


    哪个当娘的不心疼自己的孩子,何况是王氏这般看重儿女的。一想到自己捧在手心里当宝的女儿在别的姑娘面前伏低做小,比她自己受人打骂还要难受。


    “罢了,你如今知事了,以后凡事定要三思而后行。”


    叶娉连说自己省得,态度极好。


    王氏宽慰不少,不多时愁绪又起。一波未平一波生,前头娉娘陷害温二姑娘的传言还没散,紧接着又出了昨天的事。


    好在南城暂时没什么风声,若不然让娉娘去京外躲一躲?


    叶娉低头逗着小弟,哪里不知道母亲在担心什么。想必此时她的事迹在世家大户那边已经传遍了,很快就会传得人尽皆知。


    她无所谓,但她还有家人。女眷孩子居于内宅,大可以避门不出,省得自寻烦恼。可是男子不一样,尤其是官场中人。


    比如叶庚。


    国子监恰在北城,叶庚不想听到那些风言风语都难。


    如果说真相是可以掌中起舞的赵飞燕,那么传言就是体态丰腴的杨玉环。传着传着越发富态,胖若两人都是好的。


    参加诗会的姑娘们众多,又有人故意宣扬。好似树起一个反面教材,人人都可以踩着这样的人抬高自己。仿佛把这样的人踩得越低,越能证明她们的高尚与美德。


    在飞速流转的传言中,叶娉的行径比花楼里的姑娘还要轻浮。什么扭腰肢抛媚眼,骚首弄姿举止放荡。更有甚者,将她描述成春宫图里的小娘子,什么轻解罗裙款摆身体,不知羞耻地贴在温郡王身上,被温郡王一脚踹飞出去几丈远。


    饶是叶庚早有心理准备,打定主意不闻不问装聋作哑,可惜根本做不到。听那些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他气得险些失态。


    有那故意看人笑话的好事者,半是玩笑半是恶意地打趣他,夸他养了一个好女儿,年纪不大眼光却高。


    这样的玩笑听着好像无伤大雅,但让人极为难堪。若真是门当户对也还罢了,大不了直接过了明路。无奈叶家和温家身份地位悬殊如天地,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妄想。如今他无比庆幸自己官职低,平日里遇不上那位温郡王,否则一旦照面,他简直无地自容。


    尽管他刻意板着脸不理睬旁人的议论和玩笑,心中依旧难熬。好容易挨到下职,偏有平日里与他不对付的人呼朋唤友去酒楼打牙祭,还偏偏破天荒叫上他。


    他叫苦不迭,再三推辞。


    “叶大人生了一个好女儿,以后有贵人提携平步青云,怕是再也不屑与我等为伍。”那人讥笑道。


    叶庚忍着气,不理那人。


    那人不依不饶,“我等不比叶大人命好,妻女都能当大用。”


    如此这般含沙射影,饶是叶庚自知自己没有根基,多年来处处谨慎不敢与任何人红脸,却是再也忍不了。


    “男子当不累及妻儿,朱大人慎言。”


    “叶大人何必生气,我等羡慕都来不及。”


    这位朱大人也是寒门仕子,与叶庚不同的是他科举入仕时家里已有发妻,是以未能被世家大户榜下捉婿。他比叶庚年长七岁,官职却比叶庚低一级。同为寒门出身,境遇大不相同,他难免心里失衡。


    叶庚在国子监是出名的好脾气,如今旁人见他顶了朱大人,都知道他必是气狠了。谁家还没有一两个不听话的逆子逆女,说起来各位老父亲都有一把辛酸泪。只是叶大人家里的那个女儿实在是胆大,竟然敢招惹温郡王。


    众位同僚劝说的劝说,打圆场的打圆场,好歹算是没让两人吵起来。与叶庚最相熟的是刘大人,他边劝边推,死活把叶庚拉走了。


    那位朱大人倒也不敢真的和叶庚叫板,毕竟叶庚的妻子出自王家。他重重啐了一口,不屑地哼了一声。


    得意什么?


    生出那样不要脸的女儿,换成是他早就按在水桶里溺死了,没得留在世上丢人现眼。


    刘大人又是拉又是劝,“朱大人就是那个德行,你与他置什么气。”


    “原本我也不想同他争,同为贫寒出身,我知他的艰难,也知他的不易。谁料他处处针对我,视我为仇敌。”叶庚轻轻一声叹息,他实在是不想和任何结怨。别人都说他是靠王家才有今天,只有他自己知道王家根本不在意他。


    刘大人又道:“你也莫愁,等这阵风过了就好了。”


    “只能如此了。”


    两人说着话,往出走。


    忽然迎面走来一群人,一半身着刑司黑服,一半则是京吾卫藏青服,腰间皆别着腰刀。为首的两人一墨绿一暗红,一冷一热。


    叶庚看清来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以往一年到头都遇不上两回的贵人,今日居然堵面碰个正着。


    温御是来国子监办差的,和他同行的是宋进元。京城重地,安防为第一要务。他们职位不同责任不同,但目的一致。


    二人都是陛下跟前的大红人,各有名声在外。


    温御被人称为玉面煞神,宋进元则被人称为笑面恶鬼。能当上京吾卫统领的人,岂会是良善之辈。


    他们所行之处,众人避让。


    叶庚和刘大人远远行礼,先完礼之后赶紧站在一边。刘大人有意无意挡在叶庚身前,叶庚心生感激。


    宋进元的目光有意往他们这边看了一眼,笑眼中闪过一丝促狭,真想不到国子监最为老实本分的叶大人居然生出那样一个胆大的女儿。


    着实无畏,着实勇猛。


    待到行至无人处,他终于没忍住笑出了声。有些快乐,憋在心里越久越难受,他真的很想和别人分享。


    “阿御。”


    温御幽暗的眸光冰冷地看过来。


    宋进元未受影响,声音做作,“阿御,请允许我这样叫你。我叫叶娉,你可以叫我娉娘。首先请原谅我今日的冒昧与唐突,在这里我诚挚地向你道歉。情深不知何时起,回首已是牢中人。我以爱为牢,将自己圈禁其中,不想逃也逃不掉……


    世人皆以为我爱慕你高贵的身份,俊美的容颜,却不知我爱的仅仅是你。在我心里你只是温御,不是什么温家的子孙,也不是什么郡王之尊。我爱慕你遗世独醒的冷静,倾心你心无旁骛的执着。你心中有大义,视盛朝清朗为毕生所求。而我心中只有你,视你为此生唯一挚爱。


    你无需烦恼,也无需记得我这么个人。我于郡王如泥如尘,有幸能告之自己的心意,我已经心满意足,至此别无他求。日后山高水远,你我各自珍重。我会日夜为郡王祈祷,盼君此生平安康健,富贵延年。”


    听听,多么情真意切的小娘子。


    情话写得好,字也写得不错。


    可惜了,眼神不好。


    看上哪家小公子不好,为何看中最是不解风情的刑司头子。


    温御眼神莫测,谁也看不清他眸底的情绪。


    那个小姑娘,原来叫叶娉。


    若是他记得不错,她应该快死了吧。


    前世种种,如今思来历历在目。查案审讯、肃清异己、备受龙恩、辅佐新帝。位极人臣之时,他心中亦无波澜。独掌朝堂之后,也无半丝喜悦。


    重活一次,竟是觉得索然无味。


    那个小姑娘,莫非也有奇遇?


    倒是有点意思。


    “拿来。”


    “什么?”宋进元懵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承天,你…你想要回那封信?”


    温御的表情说明一切。


    宋进元赶紧从袖子里取出那封信,不敢置信地交给他。


    “承天,你…你不会是动心了吧?如此胆大的姑娘,我还是生平头一回见。改日我得好好看一看,到底是怎样热情如火的女子,才能写出这般惊世骇俗的信。”


    回答他的是温御远去的背影,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快速追了上去。


    “阿御,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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