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现代言情 > 和炮灰女配谈个恋爱[快穿] > 265. 他的大明星,他的小公主(番外) ……
    番外:人永远会对第一眼就喜欢的人心动。


    北京时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上,一组照片刷屏了各大网络。


    男人穿着黑色西装,女生的粉色裙摆在雪地里摇曳,他们笑着在雪地里相拥的画面,像是在拍摄什么偶像剧。


    这张图的拍摄人是某位偶像的站姐,当时在庆典外等的无聊,偷偷从前门溜到无人管理的后门,这时候明星团队都入场了,后门的保安少了很多,只有寥寥几个人站在警戒线旁边。


    颁奖结束,郑佳宜踩着高跟鞋跑出来,于是有了这一幕。


    【这到底是什么偶像剧剧情,四年了,他们还在一起】


    【妈妈,我又相信爱情了】


    【在场,我是姐姐的耳环】


    【救命,对穿衣服的男人毫无抵抗力】


    距离他们官宣那一年,如今已经过去了四年,沈凌云今年二十三岁,郑佳宜和他同岁,两年前她已经从大学毕业,反倒是沈凌云,在大火特火后选择了沉寂,如今还有继续读书的打算。


    最近这段时间,除了必要的活动,他鲜少在公众面前露面。


    一分钟不到,云朵们火速赶来,攻占了评论区。


    【呜呜,你去哪了,你去哪了?你知不知道我等你等的多辛苦】


    【粉上了一个不爱回家的男人,明知道你这样还粉上你,是我不对(大哭)】


    【佳宜佳宜,让他多营业!】


    【回楼上,让佳宜多营业吧】


    是的,粉丝们总结了一个规律,几乎有郑佳宜的地方就能看到沈凌云,总能看到他去接她,或者是在等她。


    一方面,她们会为沈凌云不营业而生气,一方面,又为自己粉上了一个这么的。


    她太美好,像是照进他年少无望人生里的一束光,因为她,想变成更好的人,想要得到她的爱。


    同样的,他说,我从来不是一个渴望太多爱的人,能够得到大家的喜欢和爱,我受宠若惊,但是相比于站在最耀眼的地方,我更希望我喜欢的那个人站在她梦想的地方,散发出独属于她的魅力。我亦是台下万千人中的一位,静静地看她绽放光芒。


    他要做黑暗里散发温暖的人,给予大家力量,他不喜欢争抢,想要安静地努力、填补生命中曾经有过的那些空白。


    对郑佳宜来说,表演是一辈子的事情,对沈凌云来说,郑佳宜是一辈子的事情。


    “有点冷。”神图诞生的那刻,女主角抬头,眼睛很亮,像是今夜的星光,她哆嗦着说:“你怎么这个时间才来?”


    是的,今天的晚宴沈凌云原本也要参加的,但是他迟到了。


    冬至的这一天下雪了,洋洋洒洒的雪花飘落,沈凌云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不要,你会冷。”


    “进去就好了。”沈凌云揽住她的腰,带着她一起往后门走。


    “你还没说你去哪里了?”


    沈凌云深黑色的眼眸弯起来,他笑着说:“秘密。”


    秘密,郑佳宜咀嚼着这两个字,好吧,她不问了。


    难道是……求婚?


    -


    年末庆典结束的晚上,一众明星决定去聚餐。


    老一辈艺术家和知名导演们纷纷前往,年轻一辈里,如果有谁能被邀请,之后要被粉丝吹好久。


    沈凌云接到了学校里一位前辈的电话。


    “走了吗,小沈?”


    “没有,老师。”沈凌云说:“我在后台。”


    “叫着佳宜,一起来‘蓬莱阁’。九点开始,别迟到了。”


    沈凌云说好,他在后台的长廊上,好巧不巧地撞见了陆满昌。


    那部网剧在他和郑佳宜的人生里,是一个很重要的节点,但对于陆满昌也许不是。


    “真巧。”陆满昌在沈凌云擦肩而过时突然出声,“怎么,现在名气大了,见到老朋友,招呼也不打,看不起人吗?”


    他说:“你的粉丝不是天天吹嘘你有礼貌,你的礼貌是不是只针对比你地位高的人啊?”


    沈凌云停住脚步,今天参加庆典,他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西装服帖地穿在身上,一张脸俊美淡漠,眉眼间尽显风流。


    他不是当年那个自卑怯懦,一无所有的人,会因为口袋里没有钱,身上没有名牌衣服而觉得难堪,被其他人瞧不起。


    “是,所以我从来不对你打招呼,因为我厌恶你,懂吗?”沈凌云笑笑,“第一眼就烦你。”


    “你!”


    “别瞪眼睛,这个表情显得你特别不好看,你的颜粉会不喜欢,说实话,其实不管多贵的衣服,穿在你身上都是一个样子。”沈凌云垂眸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扬眉,笑着和他侧身,“就像我第一次见你,想的不是你这个人怎么样,看到的永远是你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鞋子。”


    陆满昌气的定在原地,眼睁睁看着他走远,果然,当年就不是错觉,沈凌云就是那个披着羊皮的狼。


    沈凌云在卫生间里多洗了好几遍手,那种烦躁恶心的感觉才洗没。


    陆满昌是个小人,郑佳宜去世前各种借着她炒作绯闻,去世后暗戳戳搞一些小动作,让人以为他们是特别的好朋友,对佳宜有好感的粉丝们对他给予了不少怜爱。


    不仅喜欢谈恋爱,还喜欢收粉丝的礼物,沈凌云骨子里的烦他。


    他冷着脸往脸上泼水。


    “呀,好巧。”这边就是熟人多,一抬眸,看见是陈宪树,这位是郑佳宜后来的男朋友,他态度友善地和沈凌云打招呼。


    沈凌云点点头,漫不经心地抽出纸巾擦手,点的那两下头就算是回应了。


    他现在风头正盛,人虽然低调,但是业务能力和口碑,还有粉丝凝聚力,简直可以说是一ug的存在。


    陈宪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一来他们确实不熟,二来沈凌云一看就不是那种热络性子,镜头地下和私下,艺人朋友们几乎全是两张面孔,不惊奇。


    上个卫生间,遇见了陆满昌、陈宪树也就算了,过个转角,还能碰见丛也,沈凌云暗暗地发笑。


    要是张世野再来,正好他们几个就能凑一桌麻将了。


    沈凌云这样想着,对丛也点点头。


    “或许,你做过一个梦吗?”丛也忽然说了一句。


    他们背对着背。沈凌云感觉听到了自己骨节冻住的声音。


    他回头,“梦?什么梦?”


    “没什么,你就当没听见。”丛也昏了头,竟然没头没尾地说出这样一句话。


    他大概是最近拍戏累的,那个梦愈发地清晰。


    今天看见郑佳宜,好几次他差点失态。


    “你已经说了。”沈凌云的言语像是利刃,刀锋出鞘,锐利逼人。


    丛也不虞,“和你没关系。”


    沈凌云定定地看着他,忽然笑了,“什么叫和我没关系?”


    他下巴微仰,目光自下而上地打量他,原来是这样。


    “听说最近你在接触‘铜雀台’?”


    这部剧的女主角已经定下来是郑佳宜了,丛也在接触,看来不光是为了这部剧,或许也有一些他自己的个人因素在里面。


    “是又怎么样?”丛也忍着怒气,他一向脾气好,这是第一次发这么大的火。


    沈凌云从前怕他是因为佳宜,现在他不怕他,他只是打心里的,看不起他。


    “没什么,就是想说,这个角色人选已经定了。”沈凌云对他笑笑,“是我。”


    劈里啪啦的火光在这个过道里闪过,火药味四溢。


    高跟鞋敲打地面的轻盈脚步声响起,藏在转角看戏的陈宪树看到一截纤细的脚踝,裙摆在地上翩跹。


    “沈凌云!”郑佳宜喊了一声,她快走两步,“你在这做什么呢?老师在等我们。”


    “没事,刚好碰到熟人。”沈凌云笑着转身,伸手抓住她的手臂,把人带到身边,“慢点走。”


    “说完了吗?我们得快点走了。”郑佳宜说完,抬眸对上暗沉沉的夹带着痛苦的一双眼睛,她困惑地站在原地,对丛也点头。


    “好久不见。”郑佳宜对他莞尔,见到老朋友,她还是很开心的。


    “好久不见。”丛也感觉自己的心里有刀子在划,眼前闪过的是曾经他们的幸福时刻,她在那么多个深夜赶来陪他,她无条件的支持他,她笑着抱着他安慰,她在台下看他登上领奖台……


    他感觉到刺骨的痛,这些情绪沈凌云在一边看的清清楚楚,却只想冷笑。


    他压低身子,“姐姐,等我一下好不好,我还想和他说两句话。”


    “好,不过你要快点哦。”郑佳宜提起裙摆,对从也点点头,“那我先走了,有时间再约。”


    大三时拍摄的那部古装戏在当时的流量小花中杀出重围,现在的郑佳宜不会再埋没于谁的光环下,她出去时碰到了后台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惊呼着开心。


    “佳宜,帮我签个名好吗?”


    “好,签在哪里?”郑佳宜笑着接过她递过来的纸笔。


    丛也克制着自己的感情,“你觉得,她现在开心吗?”


    沈凌云等他的下文。


    “其实你只是运气好,先遇到她了,换一个人来,也是一样的。”


    带给人幸福的那个人是郑佳宜,无论是谁和她在一起,都会很幸福。


    沈凌云深深地看了眼前这个人一眼,透过旧时光的倒影,像是看到了过去的自己一样。


    那样的自以为是。


    他说:“但是不是谁都能让她幸福不是吗?”


    沈凌云微笑着说:“你的喜欢太自私了,永远有很多比她更重要的东西。”


    “可是谁不是这样,难道爱情是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事业、家庭、个人价值,哪一样不重要?”


    “所以,人生总要学会取舍,既然已经放弃了,就不要再耿耿于怀。”沈凌云不知道为什么丛也没有和王思怡在一起,他想,或许是因为知道郑佳宜喜欢过他,结果两个人错过了,亦或者是看到他们现在过的很好,所以心里不舒服?


    他不再去想原因,因为还有人在等他。


    这一夜,丛也梦到了最开始的那个梦,梦里他的事业走到了无人能及的高峰,他捧着奖杯,和佳宜分享自己的开心。


    “佳宜,我们要个孩子吧。”


    他等了很久,没有等到那声意料之中的“好。”


    如果这一生,能够有一个人始终不离不弃,是真的很幸福的一件事。


    沈凌云今天也在锲而不舍地追问,“姐姐,说真的,刚开始,真的你喜欢我吗?”


    “要听真话吗?”


    “姐姐!”


    “都怪舅舅,总是在我面前夸你,我心里不忿来着。”


    郑佳宜笑着看他说:“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只觉得,这个男孩子,长的怪帅的。”


    时光是河流,四季不停的轮转,第一眼就喜欢的人,心动骗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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