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百合耽美 > 漫画大触古代日常 > 105. 书院生活 三郎:我其实小心眼
    梁聿住在家里这半个月,二郎先不说,三郎率先成为了半走读生。


    梁聿从书院回家的时候,骑的是马,爱驴十两就留在了书院里,三郎不知怎么就讨好了十两,隔几天就骑着十两回家住下。


    十两是只爱娇的粉耳朵驴子,脾气还算温顺,只要给糖豆就能给撸,给捏耳朵,不过若想像梁聿一样骑着它,那就得费点力气了。


    团圆有时候想骑一下它,这驴子还要尥蹶子,倒是和三郎亲近的很。


    这次等三郎都回家住了几天,二郎才发现他三弟最近好像没有在书院宿舍里住。


    他们两个的宿舍也不在一个院子里,不然的话二郎就是再大大咧咧也该发现了,当然这也存在三郎有心隐瞒的缘故。


    不过二郎找上门来质问他,三郎也不怵,只扬了扬手里的画稿,“我是有正经事回去找阿兄的。”


    二郎看着三郎手上的漫画稿子,脸上有些不忿。


    不就是画漫画吗!他也会!


    瞪了一眼弟弟:“晚上我也回家!”


    三郎耸耸肩,“你爱回就回呗,我也没拦着你。”


    二郎狐疑瞧他,这小子不阻拦他?


    三郎转过身去,脸上笑容温和,他能隔三差五回家是用糖豆、萝卜收买了阿兄的爱驴,二兄什么都没用,用两只脚走回家?


    二兄也想骑十两?先看看十两会不会尥蹶子吧!


    二郎和三郎年纪就相差了一岁多,一岁前他独享阿兄宠爱,后来三郎出生了,就算阿兄说了他给每个弟弟的爱都是平等的,多了一个兄弟就是多一个人爱他们,但是那个时候三郎的出生确实是分走了阿兄对他这个“唯一”弟弟的关注。


    所以二郎和三郎一直暗地里不对付。


    当然不是那种非要你死我活的不对付,二郎也是疼弟弟的,只不过在阿兄的事情上会吃醋。


    比如阿兄先和他说话,阿兄今晚抱着谁睡觉之类的。


    不过梁聿老端水大师了,从小和二郎、三郎说话都是不喊称呼,只说“你们”,弟弟们醋起来就是,“阿兄当然是同时和你们说话呀!”“你们又懂事又乖巧,都是阿兄最爱的弟弟!”


    不过这种状态也只持续到四郎出生。


    四郎的强势出生,不仅夺走了阿兄的目光,就连他们两个也要承担起兄长的责任了。


    四郎生的时候正好是大年初一,那个时候二郎四岁,三郎三岁。


    阿娘生完四郎,就生了一场大病,那又是个粮食欠收的年岁,四郎连一天的奶都没有喝到,就被抱到了阿兄身边。


    从前阿兄能左手抱着二郎,右手抱着三郎睡觉,可四郎生了之后,阿兄的两只手都属于四郎了。


    就连二郎和三郎,也要在四郎夜啼的时候,熟练的用小手拍打他,用全家人牙缝里省下来的米汤,一勺一勺喂到他嘴里。


    寒冬腊月里,才四岁的二郎学会洗的第一件衣服是四郎的尿布。


    三岁的三郎小小的手拖着从外面捡来的柴枝、枯草,守着阿娘的药炉不会熄灭。


    四郎一声哭,他们就要着急跑进去,哄孩子的手段,从蹩脚到熟练。


    梁聿白天的时候要出去捡柴,他总会带回一点意外的收获,或者是几颗小小的鸡蛋,或者是一碗并不算多的鲜羊奶,这都是他给附近的街坊做活换的。


    鸡蛋给生病的阿娘补身体,羊奶喂给四郎。


    小小的,瘦猴一样的婴儿,就这样一点一点在他们兄弟三人手里长大。


    二郎和三郎,就算是想吃醋也吃醋不起来。


    四郎的出生,是他们成长的蜕变,他们也和阿兄一样成为了“兄长”,后来四郎牙牙学语,会扑过来奶呼呼喊他们“爱兄”,含糊不清的兄长称呼,却让他们感受更深了。


    “梁思璋。”有人手拍在三郎肩膀上,“我叫了你好几声,你怎么都没答应?”来人从后方赶过来,与三郎并肩前行。


    他个子比三郎高一些,岁数也大一些,看人时眉宇间总有些畏缩之色,不过与三郎说话时笑开,脸上郁色便一扫而空。


    “抱歉,刚刚在想一些事情,没有听到你叫我。”


    这人是三郎在甘泉书院里除了荣叔闲之外交上的第一个朋友,也是他在甲舍宿舍的舍友。


    舍友名叫杨文轩,才学天赋不过中上,但为人勤勉,只不过性格懦弱。


    他原也不是这样的。


    杨文轩亲生父亲便是扬州最大的绸缎商人,但他却是寄籍在杨家一家远方的亲戚家,回了扬州杨家,在外对亲生父母的称呼也只是义父义母。


    把儿子送进扬州有名的甘泉书院,杨家想要通过这个有些许读书天赋的儿子改换门庭。


    为此还巴结了先前的扬州刺史,而王先令便是前扬州刺史的儿子。


    杨文轩的身份尴尬,书院里的其他人不知道,而王先令作为前刺史的儿子却是一清二楚的。


    若王先令是个好的也便罢了,可偏偏他是个欺男霸女的混世魔星。


    杨文轩进入书院时分入乙舍,他才学尚可,为人又勤恳,后来升到甲舍并不算多意外的事,可偏偏就是这样入了王先令的眼,一个应该跟在他身后默默当狗的商家之子竟然失了他的“本分”?


    这位刺史衙内开始“欺负”杨文轩,而杨文轩本人的性格原本就不强势,王先令又有许多助纣为虐的帮手。


    一时在学院里杨文轩的日子格外的难过。


    他刻苦学习,可换来的是更加强烈的欺辱,商贾之子的身份也在书院里人尽皆知。


    在本朝,商贾是不能入仕的。


    王先令穿着他杨家供奉的绸缎,玩乐甩出去的银子是他爹一匹绸缎一匹绸缎卖出去换来的,可他杨家的儿子的脸却被踩在王先令的脚下,可笑的是他那上好的鞋面还是杨家出去的绣娘,一针一线缝制的。


    而杨文轩,就连想要好好看一册书,都要躲到书院后山养羊的羊圈里。


    王先令一伙人还给他起了一个侮辱性的外号,叫“二脚羊”。


    就算告诉他父亲也没有用,他爹只不过是“有几个臭钱的布贩子”——这是王衙内的原话,而王先令的爹却是扬州刺史,一方大员。


    这样被欺负生活持续了三年,一直到今年书院里来了三个姓梁的学子。


    梁家长子梁思安,杨文轩不熟,但不过几日就听说了他的大名。


    但是他在丙舍,和他的交集不大。


    先是引起他注意的是梁思安的弟弟梁思珪,一入院便进入甲舍,诗会第一天,谁都没有想过甲舍诗会的头名会是这么个将将十岁的孩童夺下。


    他才识字几年?


    可那充满灵气的八行诗却轻巧压了他们甲舍所有学子。


    瞧着梁思珪泛白的衣衫,杨文轩心跳了快半拍——王先令最爱欺辱的便是那些有才学但却无家世的贫家子了。


图片    请收藏魔.蝎.小.说.网 WWW.MOXIE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