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差点说了“勾引”,对吧。


    站在门口守门的心腹秘书余三堂嘴角控制不住地抽搐了一下。


    余光扫见桌对面的顾白衣,面露诧异,但应该是没有注意到那个差点脱口而出的词的。


    也怪昨晚聊得太多了。


    自打从餐厅回去之后,沈女士就动了心思。


    余三堂跟了沈女士几十年,本就是表兄妹关系,他也是亲眼看着沈玄默长大的,在教育孩子这件事上,沈女士对这位心腹表哥从来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沈女士跟他说的话就没有对外那样委婉了。


    她就是想让顾白衣把沈玄默勾到手,然后再狠狠甩了他,让狗儿子好好吃一吃爱情的苦。


    这话有一半是置气,余下的却有几分真心。


    沈玄默这小半生都过得太顺遂了。


    生在沈家,便已经是很多人拼搏一声都达不到的终点。


    沈玄默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是一条彻头彻尾的康庄大道。


    即便不跟着母亲从商,而是从政、投身科研、搞艺术,或者走别的什么路子,沈家都不缺资源人脉,废物都能生生堆砌成小有所成的名人。


    然而沈玄默还不是什么废物,而是当之无愧的天才。


    自幼便是过目不忘,逻辑缜密,成绩优异,做什么事都很轻松。


    沈女士很早就觉察到他身上过人的天赋,开始尽心培养,想要让他成为自己的接班人。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管教太严格,沈玄默年纪越大就越来越叛逆。


    起初也就是闷声偷改志愿,后来就明着作对。


    让他去自家公司,不去,几度公然放母亲的鸽子,被断了经济来源也不低头,自己找了一帮兄弟另立门户。


    沈女士曾在亲友圈里放过话,没人敢在明面上伸手相助,反倒有些跟沈女士同仇敌忾的,还会故意去使绊子,想逼沈玄默低头回到沈家。


    事实是沈玄默很有先见之明,白手起家的大本营选在宁城,首都圈子的人反倒有些鞭长莫及。


    短短几年时间,沈玄默已经有了和母亲坐在同一张谈判桌上的底气。


    母子两人其实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无非就是掌控欲强且性子倔,即便闹得最凶的那阵子,等到过年的时候,沈玄默还是得乖乖回家吃团圆饭。


    看到儿子凭借自己的能力也闯出一番名堂,沈女士心底还是很骄傲的。


    后来沈女士也退了一步,接受了沈玄默的公司递来的合作申请。


    以此为信号,母子两人算是初步和解了。


    但这并没有能解除沈女士心底的隐忧,反倒越发的沉重了。


    沈玄默太聪明了,也太年轻了。


    成功来得太容易,便不会被珍惜。


    做什么都轻而易举,便什么都不会放在眼里。


    时间久了,自信会变成自负,自负会变成刚愎自用,自以为是。


    但人不可能永远不失败,沈玄默再聪明,早晚也会踢到铁板。


    站得越高,摔得越狠。


    沈女士与余三堂推心置腹时,止不住地叹气:“如果只是事业失败倒是没什么,沈家缺不了他一口吃喝,就怕心性被惯坏了,到时候去祸害别人或者被人祸害,那就是我的罪过了。”


    想到狗儿子那些风流韵事,她就忍不住头疼。


    她当然知道其中很多都只是沈玄默刻意放纵的传闻。


    但沈玄默态度却十分嚣张,总是一副勾勾手指就能叫来一堆人跪舔他的嘚瑟模样,看着就叫人来气!


    就怕他哪天嚣张过头,阴沟里翻了船。


    然而公司事关许多人的饭碗,不好胡来。但感情问题只关乎沈玄默自己一人。


    看到顾白衣的那一刻,沈女士就冒出了借机让狗儿子吃点苦头的想法。


    但是,这种内情放在心里想想就够了,是绝对不能随意对外人倾吐的。


    沈女士早就想好了借口。


    ……


    “我有一个朋友家的姑娘,比玄默还要大两岁,从小到大一颗心就挂在玄默身上。但玄默呢,一直都不喜欢她。”


    “要是只此一桩事,我也不会管什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指不定哪天就能磨得玄默心软了,但是……”


    沈女士顿了顿,忍不住叹气,一副头疼又为难的样子。


    “但是玄默又不喜欢女人。”沈女士面不改色地造起儿子的谣,“你说这不是白白耽误人家姑娘吗。”


    沈女士言辞切切,顾白衣忍不住跟着点头。


    但紧跟着他又想起昨天沈玄默说过的话——沈玄默说他对男人没兴趣。


    难不成……他其实是个性|冷|淡?


    这样确实不好耽误人家女孩子。


    沈女士瞥见他的神色变化,继续说道:“这话我倒是也跟那姑娘谈过好多次了,但是她偏偏不信,总说玄默身边也没个固定的人选,怕是故意找借口搪塞她。”


    她说的这些倒不全是假话。


    一个朋友女儿确实对沈玄默念念不忘,不过未必有多少真心,只是看中沈家家世。


    先前光是靠着朋友这层关系,那姑娘就已经狐假虎威过许多次。


    目光短浅又爱慕虚荣,心思不正。


    沈女士见过她几面,都没让她到沈玄默跟前去作妖,直接就挡了下来。


    但那姑娘却至今都没有消停。


    那朋友曾经对沈女士有恩,那姑娘也没做出什么大的错事,沈女士也不好轻易翻脸,只叫下属挡着。


    如今见了顾白衣,突然间也觉得这是个解决麻烦的好主意。


    反正沈玄默自己早就把自己名声折腾得不像样了,再多这一桩风流债也不算什么。


    想到这里,沈女士就忍不住想磨牙。


    这狗儿子够狠,就为了给亲妈添点堵,连那种烂名都主动往自己头上搁。


    沈女士喝了口茶,顺了顺气,才继续说道:“另外呢,就是这小子虽然花名多了些,但其实一直都不开窍。”


    “他有一个朋友,好几年前出了国,走的时候没告诉他,这家伙就生了闷气,自己躲在被子里哭了好几天,然后就跟人家置气到现在。”


    “但其实年年礼物都备着呢,就是抹不开脸,又见不到人。不过最迟明年冬天他就要回来了。”


    沈女士在这里停顿了片刻,用一种希冀的眼神看了顾白衣一眼:“我这么说,你懂吗?”


    顾白衣懂了。


    他甚至瞬间联系上剧情,大彻大悟了。


    原作小说的主角就是沈玄默的养子。


    而这个养子,就是他从国外带回来的。


    个中缘由剧情里没说,也可能是族姐没有吐槽到,但添上沈女士这些话,瞬间就串联起来了。


    大概就是沈玄默其实暗恋朋友多年不敢说,结果朋友不知为何出了事,于是悔不当初的沈玄默就将他的孩子认作养子,视若己出。


    情深似海,但有缘无分。


    可怜。


    顾白衣面露怜悯。


    沈女士便继续往下说:“所以我想着这也是一举多得的事,你去追他,他喜欢什么样,你就什么样给他看,说不定一刺激就自己明白过来了。”


    “不过呢,就是要委屈你一点,怎么也要演点戏,名声多少有些妨碍。你若愿意帮忙,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顾白衣说:“我愿意。”


    名声什么的,他本就不在意。况且原主名声本来也没好到哪里去。


    他原就打算答应沈玄默帮忙假扮他男朋友了。


    现在再听沈女士这一通不为人知的爱情故事,他也不免觉得遗憾可惜。


    即便那朋友有了孩子,未必能接受沈玄默。


    但等到对方不在后再悔悟也确实遗憾,哪怕告过白再被拒绝也算努力过了。


    顾白衣就是看不得那些充斥着遗憾的爱情悲剧。


    就当是回报沈玄默的还债之情吧。


    沈女士险些压不住幸灾乐祸的嘴角,连忙咳嗽两声,拉住顾白衣的手,柔声说道:“那就辛苦你了。”


    最好早点掀了狗儿子的船!


    -


    国外某座小城。


    某位母胎单身二十七年的直男“朋友”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紧跟着脊背就窜上来一阵恶寒的凉意。


    朋友左右看了两眼,磨了磨牙自言自语:“肯定是沈玄默那个狗东西又在骂我了!”


    -


    送走了顾白衣之后,沈瑰意就收起了过分柔和的笑容。


    她在外面强势惯了,儿子又是那样叛逆的性子,若要摆出一副慈母作态反而别扭。


    不过顾白衣虽然看着性子懦弱一些,但也确实并不惹人讨厌。回想起喝茶时对方不声不响,举止神态却如行云流水,看着赏心悦目,沈瑰意反倒伸出几分好感来。


    也正是因此,她才能维持着一个相对和蔼的形象将这出戏唱下去。


    旁边的余三堂反倒没那么高兴。


    事实上沈瑰意这个想法一提出来,他第一反应就是胡闹,但母子俩为了斗气胡闹的事可多了去了,他一是表亲二是下属,却不好直说什么。


    这会儿他也只能隐晦提醒一句:“兴许玄默也只是一时兴起。”


    沈玄默未必对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白脸有多少喜欢。


    就怕弄巧成拙,万一这是个拎不清的,最后就怕是粘上一副狗皮膏药。


    一向敏锐的沈瑰意却只认了前一句潜台词。


    “不可能!”这句话她说得最掷地有声,“我敢肯定,他就喜欢你这一款的!”


    就昨天那见色起意的小眼神,她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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