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百合耽美 > 穿成女儿奴大佬早夭的闺女 > 第 202 章番外3何春生前世
    何春生陪着赵凛在山坳里的坟包前枯坐了一夜,饶是山坳里比外面温暖得多,到了后半夜,草露凝珠,也有些冷。


    关键是他穿得单薄又破烂,在逃亡的过程中又受了不少伤,坐在那儿难免就有些难捱。


    但他不敢打扰赵凛,只是静静地坐在那。


    直到天光破晓,第一缕霞光透过上坡的树枝照了过来,赵凛才起身。


    他声音柔和,对着坟包微笑:“丫丫,阿爹下次再来看你,下次来,给你带最爱吃的冰糖葫芦。”


    说完扭头,脸上的笑立马没了,对着坐在地上打盹的他,毫不客气的来了一脚:“喂,小孩,起来了!”


    何春生略缩了缩脚踝,起身,冷淡道:“我不叫喂,我叫何春生。”


    赵凛:“名字改了,就叫你小何吧。”


    何春生不吭声,算是默认了。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山坳,外头的冷风迎面打来,何春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赵凛瞧了他一眼,二话不说又一把将他拎上了马背。这次倒是没打横,他刚要去扶马鞍,赵凛长腿一迈,也跨了上来。


    赵凛拉着马绳,回头又往山坳里看了一眼,突然道:“小子,记住这个山坳,记住我救了你一命。若是哪天我死了,记得替我来看她。”


    何春生愣了一下,还不等他点头,马儿就入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北风一瞬间变得更加刺骨,他缩着身子,躲在高大宽厚的男人身后,枯瘦的指尖紧紧的拽住他衣摆的袍角,仿佛有了一块小小的栖息之地。


    许是感受到了他的冷,赵凛行了不久,在一户农家小院停了下来。农户家只有一对老夫妻带着一个小孙子,赵凛给了一锭银子给他们。老夫妻两个甚为热情,杀了家里的鸡招待他们,给他们准备干粮。


    赵凛让老妇人去给何春生找几件像样的衣裳,老妇人立刻翻箱倒柜的从箱笼里翻出一套浆洗得发白的棉衣,笑道:“这衣裳还是俺儿子的,别瞧着旧,但厚实暖和,原想着隔两年改了给俺孙子穿,现在改给这孩子正好。”


    老妇人手脚很快,没半个时辰的功夫就成了。


    赵凛把干净的底衣和棉衣都拿进了偏屋,让何春生洗个热水澡换上。


    门关上,赵凛坐在农家小院里盯着灶房飘出的袅袅炊烟出神,待听见房门一声响,他才回头。


    看见收拾干净的何春生时,略微有些诧异:“倒是个俊俏的小子,你多大了?”


    何春生回他:“十二。”


    他眼眸微转:“比我家丫丫大两岁,倒是正好给她做童养婿。”


    何春生脸黑,低着头不接他的话。


    两人辞别了老夫妇,赵凛又带着何春生一路狂奔。只是中途休息时,他原先受伤的脚踝开始隐隐作痛。那是先前逃跑,被山上的细荆棘扎到了肉里。起初是不太痛的,他就没在意,没想到会这样疼。


    夜里他们又宿在了一处破败的山神庙,等


    赵凛睡着了,他小心爬了起来,撩开裤腿,发现脚踝的地方已经流脓,那块被赐扎了的地方肌肉已经腐坏。不处理只怕这条腿是别想要了。


    他拿出赵凛给他防身的匕首,在火堆上烤了烤,咬着布条就往自己腿上的腐肉刮去。那种皮肉破裂的疼让他浑身战栗难忍,额头后背都渗出细细密密的汗珠……等终于处理好,撒上药粉开始包扎时,一抬头,就对上黑夜里赵凛沉静的脸。


    他默了默,以为对面的人会关心他两句是,就听见他颇为惊喜道:“你还会医?看来不是捡了个废物。”


    何春生:“……”


    何春生觉得他虽然嘴上刻薄,但比他见过的许多人都要好。知道他腿受了伤,居然弃了骑马一路狂奔改乘船一路北行了。


    这是一艘货船,一路北上往荆州地界去了。他偶尔坐在船舷上听人说起荆州的荒凉,以及燕平山边军的骁勇善战。


    听说边郡是赵阎罗的地盘,前几年连荆州王府的肖鹤白都在他手里吃了亏!


    荆州的马匪想劫军娘被他打得鬼哭狼嚎,跪地求饶!


    他只听了几耳,倒是没将那个赵阎罗同救自己的这个赵凛联系在一起。直到他跟着赵凛到了荆州,经过劈观山峡谷时,进了燕平山边军军营才知道,这个赵凛就是赵阎罗。


    此后,何春生成了边军里的军医,在战场上救死扶伤,其实他更擅长用毒的。


    他沉默不喜说话,林茂那个大胡子每次见到他就冲着他瞎嚷嚷。


    “嘿,你这小子,怎得和赵凛那厮一样哑巴,说两句话能死啊,白瞎了这俊俏模样!”林茂阵前叫骂惯了的,说话又糙又难听。


    何春生只当没听见,同时手上的银针狠狠一用力,扎得他嗷嗷叫。大骂他同赵凛一样手硬心黑,不愧是他捡回来的阴险玩意。


    手硬心黑他倒是同意,但说赵凛同他一样沉默寡言他就不敢苟同了。


    赵叔叔明明就聒噪得很,每次同他说起那个小姑娘能喋喋不休的说一晚上。害得他闭眼都能描摹出那小姑娘的模样。


    应当是脸颊软嘟嘟的,很白净,说话又奶又甜,一笑就有两个梨涡。喜欢穿颜色艳丽的衣裳,喜欢布娃娃、喜欢甜食、最喜欢她爹爹。


    何春生觉得自己真被赵凛说魔愣了。


    一年后,赵凛带着燕平山的边军大败南蛮和北戎,连他们的王庭也一并捣了。两年后,赵凛平了荆州匪患,杀了肖鹤白气死了盘太妃,带着大批的黄金班师回朝。老皇帝甚为高兴,封了他为异姓一字并肩王,与静亲王分庭抗衡!


    赵凛很高兴,不是因为皇帝封了他王。而是因为何春生送了他一幅画。


    画里面是一个穿着石榴红的三岁小姑娘,带着喜庆的虎头帽耳,手里拿着一串甜甜的糖葫芦,笑得眉眼弯弯。


    赵凛拿着画很是激动,眼眶都红了,连连说:“对对对,我家丫丫就是长得这般模样,哎,本王一直想画来着,奈何不通文墨!”


    何春生微笑不语。


    赵凛小心翼翼的把画收起来后又道:“本王瞧着朝堂上的那些酒囊饭袋都不如你。你若是好好读书入仕,定是个才名远扬的俊雅探花郎!”


    何春生掀开眼皮瞧他:≈ldo;为何不是状元??[]?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


    赵凛:“水满则溢,探花郎不是正好。”


    何春生稀奇他居然能说出一句成语,但显然他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好。


    赵凛成了老皇帝手里的一把刀,一把锋利出鞘,出头扛打的刀。


    而他心甘情愿成了赵凛手下一条最忠心的‘狗’,帮着他毒杀了许多不听话的朝臣。


    从前他出门人人喊打,现在他出门人人畏惧他,相同的是他们都厌恶他,憎恨他,觉得他该下地狱。


    他无所谓,在他看来,这些所为的世家权贵,乃至荒唐至极的老皇帝都不如赵凛好。


    这个让他喊一声叔叔的人。


    赵叔叔想做什么,他就帮他去完成。帮他权倾朝野、帮他修庙求佛,最后甚至帮他去死。


    他亲手在司天监的祭台上画完了符咒。


    那日他躲在司天监高高的占星台上往下看,那个救他于危难的人被困在祭台之上,血流了满地,融进他亲手画的符咒里。


    明明是深秋,却天降大雪。


    天禧三十六年,权侵朝野的摄政王被赐车裂之刑。死后,老皇帝命人将他挫骨扬灰。


    何春生动用王府全部的家财买通官员,将他的尸骨买回。一路躲匿隐藏运回了青州长溪,然后寻着记忆翻山越顶,将他葬在了那座小小的坟包前。


    来年春天,一大一小的坟包开出了簇簇不知名的野花。


    何春生在坟包的不远处搭了一座小木屋,木屋上挂了许多铃铛,风吹过叮铃铃的响。


    每年腊月十三那日他都会出一次山坳,会带回来红艳艳的糖葫芦和最好的烈酒摆在坟包前。


    偶尔路过热闹的茶楼,会听见说书的人说起自己的结局。据说他这条走狗,在摄政王死后被仇家乱刀砍死了。


    死相凄厉恐怖。


    还有人说他长得本就恐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


    学医本就是救人,他却拿来杀人!


    他看了看自己手,嗤笑一声径自走了。


    他在山坳一守就是三十载,永和二十年冬,弥留之际,他躺在病榻之上,模糊的视线里,是当初给赵叔叔画的那幅画。


    画里的小姑娘眉眼弯弯,温暖甜蜜,朝着他伸出手。


    他想,如果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就遇见赵叔叔和她,这一生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他娘或许不会死,他也不会杀人,他的性情会如他娘所期盼的那样,温和隽永。


    会读书入仕,走上官途,成为光风霁月的探花郎。


    他无力的垂下手。


    山坳里飞来一群鸟雀,绕着天空盘旋一圈后,最终停在了那两座小坟包前。


    天禧十三年,青州长溪镇西集市上,小何春生第一次见到了小团子赵宝丫。


    小姑娘眉眼弯弯,指着他面前的棋谱问:“你这个多少银子呀。”


    小姑娘粉雕玉琢,灵动可爱,那声音又甜又脆。晨光洒在她身上,像是她原本就在发光。


    那一瞬间,小何春生觉得这个小姑娘无比熟悉,像是前世就刻在心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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