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现代言情 > 自古沙雕克反派 > 10、第十章
    阎清欢在今早收到了镇厄司的传书。


    仍是绘有暗金纹路的黑色信纸,当他打着哈欠半梦半醒,目光落在纸上那行小字时,立马清醒大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这一天。


    他们的临时小队,能顺利转正了!


    镇厄司以十二地支分设十二司,每司下属三个小队,每队最少四人。


    施云声只是跟在施黛身边,并不在镇厄司当差。如果要凑齐人数成立正式队伍,得有一名新队友加入。


    想到这里,阎清欢一个鲤鱼打挺。


    在目前的临时小队里,他与施黛都是新人,唯独江白砚有些经验。为了平衡战力,那位素未谋面的新队友,实力肯定不弱。


    ——长安城镇厄司中的强者。


    他千里迢迢来长安,可不就是为了见一见高手如云吗!


    曾经看过的话本子一幕幕涌入脑海,憧憬与期许之意将他冲撞得飘飘然。


    大少爷喜不自胜,火急火燎起了床。


    阎家在长安有几处房产,阎清欢住在离镇厄司最近的宅院中。


    面积不大,胜在雅致清幽,他带着几名小厮住下,也算自在潇洒。


    今天的会面时间定在未时,阎清欢提早了整整一个时辰出门。


    时值深冬,冷风萧瑟。


    这几日浓云密布,却未曾落雨,云翳影影绰绰压上树梢,岑寂阴郁。


    阎清欢爱吃也爱玩儿,进了长安,最热衷在街头巷尾寻觅山珍海味。


    这回选中的铺子专做阳春面,一碗面被热腾腾呈上来,浓香四溢。


    他满心想着新队友,竟有些食不知味,一边吃面,一边眺望窗外景致。


    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店肆林立,软红十丈,随处可见人来人往,吆喝声、谈笑声、私语声此起彼伏。


    对面是城中颇有名气的脂粉铺子,名为“皎月阁”。


    今日生意很好,皎月阁前人潮如织,看客人的数量,竟比其它铺子多了两倍还不止。


    阎清欢对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但见多了爹娘经商,还是忍不住好奇:


    这种盛况空前的景象,他在江南从没遇到过。皎月阁究竟出了什么妆品,才引来这么多人?


    思来想去猜不出答案,阎清欢眼珠一转。


    皎月阁前聚了不少男男女女,皆是结伴而来,只有位青衣姑娘独自立于门边,低头看着本书。


    那姑娘直肩薄背,神色慵懒,垂眸而立,好似亭亭青竹。


    当然,阎清欢之所以注意到她,全因她手里的书册——


    当下最流行的虐恋情深话本子,《复生吧,我的爱人》。


    爱逛皎月阁,手里又拿着这样一本书,应是个精致文雅、有些多愁善感的姑娘。


    而且很有品味,阎清欢想,他也喜欢这本书。


    他只看了一眼,打算收回视线,没想到恰在这一瞬间,陡生异变。


    东市人潮汹涌,因繁华热闹,遍布小偷扒手。


    许是见她孑然一身,又聚精会神看着话本,一个黑衣男人突然窜出,一把夺过青衣姑娘腰间的荷包,撒腿就跑。


    阎清欢:?


    光天化日,窃贼竟猖狂至此!


    身体比头脑更快做出反应,因付过阳春面的钱,阎清欢毫无迟疑跳窗而出。


    青衣姑娘还在怔愣,蹙眉看着腰间的空空如也。


    阎清欢身姿如风,朝她朗然一笑:“姑娘莫怕,我为你追回来。”


    很好,说出来了。


    是名列“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第四,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的经典语录,“莫怕,有我”!


    这句话如一簇星火,激得他卖力狂奔,紧紧缀在窃贼身后。


    但阎清欢毕竟是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论体能,哪里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


    黑衣男人对东市了如指掌,挪移跳跃熟稔至极,如同抓不住的泥鳅。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咬着牙穷追不舍。


    一追一逃,连黑衣男人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扯着嗓子绝望哀嚎:“还追?别追了!又不是你的荷包,至于吗?你若停下……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


    阎清欢:“呸。”


    他追的是钱吗?


    都对那青衣姑娘说了“别怕”,哪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他可是要成为侠义话本主人公的正义之士。


    额头青筋暴起,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正要咬紧牙关加速冲刺,蓦地,感到身侧掠过一袭冷风。


    不对。


    不是风,是一道青色的人影。


    阎清欢:……?


    青影迅捷如刀,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绕过重重障碍,直攻狼狈逃窜的黑衣男人。


    途经一片拥堵的逼仄之地,为避开行人,人影竟腾跃而起,轻易跳上房檐,再飞燕般跃下,不偏不倚,落在窃贼跟前。


    惊吓从天而降,黑衣男人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刚想转身再跑,被对方一把揪住衣领,抡在地上。


    阎清欢:……?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此人正是那个婉静慵懒、独自看书的姑娘。


    你们长安人,都这么深藏不露吗?!


    青衣姑娘动作一气呵成,引来不少行人的目光。


    窃贼头皮发麻,奈何骑虎难下,干脆破罐子破摔,冲着路人大喊:“救、救命啊!这疯女人抢我钱袋!”


    典型的走投无路,颠倒黑白。


    阎清欢听得怒火中烧,出乎意料地,青衣姑娘却是神情不变,甚至笑了笑。


    笑得很温柔,毫无攻击性,叫人想起江南春日潺潺的水波。


    都这样了,居然不生气?


    回忆起她安静看书的模样,阎清欢暗暗感慨,果然是位好脾气的小姐。


    再眨眼,青衣姑娘已慢悠悠蹲在男人跟前,轻轻伸出右手——


    一拳打碎墙角冰冷坚硬的石块。


    阎清欢:……


    阎清欢:???


    “没关系,继续说。不妨看看是你嘴硬,还是我的拳头硬。”


    青衣姑娘笑意温柔,语调亦是柔和:“不过我掐指一算,发现你五行缺金缺德。这么缺钱,要不改日给你烧点?”


    男人肉眼可见地开始颤抖。


    阎清欢呆呆立在一边,试图拼合自己碎裂的脑回路。


    “你、你别动我!”


    男人浑身瘫软,再无力气,唯恐她一拳砸在自己脸上,瑟缩着抖了抖:“我上头、上头有人罩着。”


    “上头有人?”


    青衣姑娘歪了下脑袋,从他颤抖的右手中取回荷包,淡笑应道:“怎么,认二郎神当主人了?”


    阎清欢从小到大没听过几句骂人的话,缓了缓才反应过来,这是在说男人像狗。


    委婉却狠,大昭语言果然博大精深。


    “我不打你,你走吧。”


    将荷包重新挂回腰际,青衣姑娘起身后退一步,笑意微冷:“以后别胡诌些有的没的了,希望你的戏可以像你胆子一样少——抖什么?”


    尾音沉沉,杀意凛然。


    黑衣男人:……呜。


    终是抵不住迎面而来的压迫感,黑衣男人瑟瑟发抖,眼角划过一滴晶莹泪珠。


    周遭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阎清欢脑子嗡嗡作响,听见一道熟悉女声。


    “流霜姐姐。”


    施黛从人潮中钻出,石榴裙明艳如火,嗓音脆泠泠:“荷包找到了吗?”


    阎清欢发誓,他绝对没有看错。


    听见施黛声音的瞬间,青衣姑娘懒倦的神情倏然一变,眼底冷戾没了个一干二净。


    取而代之,是近乎于纵容的温柔笑意。


    “嗯。”


    沈流霜扬唇笑笑:“怎么找这儿来了?”


    “我和云声出皎月阁没见到你,一问路人才知道,你荷包被偷,往这边追来了。”


    施黛抬起右手,为沈流霜理了理被风吹乱的鬓发。


    沈流霜任由她动作,微微俯身。


    皎月阁是施黛她娘的脂粉铺子,今日画皮妖阿春第一天上工。


    不出所料,当阿春展示出惊为天人的上妆技艺,引得铺中客人连连惊叹。短短几个时辰,便有不少小姐公子蜂拥而至,将皎月阁围了个水泄不通。


    施黛和沈流霜随着孟轲来凑热闹,施云声听说她之后要去镇厄司继续查案,也抱着把刀跟了出来。


    离开皎月阁时,施黛遇上几名好友,简单攀谈了一阵子,沈流霜不喜嘈杂,立在门边等候。


    紧接着,就是荷包被盗。


    怎么会有人想不开,居然偷沈流霜的荷包。


    瞥了下瘫倒在地、泪眼汪汪的黑衣男人,施黛在心里为他默默点蜡。


    沈流霜被施府收养十几年,在施敬承的熏陶中长大,哪怕放在镇厄司,也绝非弱者。


    之所以不对男人动手,并非因为沈流霜不愿惹事,而是……


    但凡她控制不好一点儿力道,男人得废去半条命。


    “要到未时了,我们快些去镇厄司吧。”


    施黛说着眸光一动,瞧见似曾相识的身影,微微愣住。


    “阎公子?”


    阎清欢:……


    阎清欢看了眼她身侧的沈流霜,又望了望她身后的施云声。


    一个清丽温柔的年轻姑娘,一个瘦弱寡言的十三岁稚童,看上去是那么纯良无害。


    你们施府的人,都这么卧虎藏龙吗?!


    那一夜抱施云声大腿的记忆不断攻击他大脑,阎清欢眼角一抽,勉强露出个艰难的笑。


    “姐姐。”


    施黛已在兴冲冲介绍:“这位就是阎清欢阎公子,与我同队的摇铃医。”


    沈流霜侧过脑袋。


    施黛对她说起过镇厄司中的同僚,这位阎公子……似乎是个话本狂热爱好者,之所以来长安,全因向往心中的江湖。


    想起阎清欢追逐盗贼前,对她字正腔圆说出的那声“莫怕”,沈流霜霎时明悟。


    沈流霜抱拳正色:“阎公子路见不平,助我寻回荷包,多谢。”


    累得半死、被她轻松赶超的阎清欢:……


    好配合,好给面子!!!


    长安有真情,长安有真爱。


    阎清欢感动抱拳:“姑娘也不赖。”


    施黛笑道:“阎公子也是去镇厄司的吧?”


    “正是。”


    用手帕拭去额前汗珠,阎清欢点头:“施小姐也收到传书了吧?队伍正式集成,我们能有个新队友。”


    说起这一茬,阎清欢难掩欣喜:“你我都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江兄亦入镇厄司不久,再来队友,应是位极强的前辈吧?”


    老带新,这道理他懂。


    此话说完,就见施黛眼睫一颤,欲言又止。


    她没出声,一旁的沈流霜开了口:“是我。”


    阎清欢:……?


    循声望去,那姑娘一袭青衣,身形高挑,眉眼间是水一般的倦怠。


    阎清欢却清清楚楚记得,她将窃贼一把掼倒在地时,眼底一闪而过的冷戾。


    “我名沈流霜,乃傩师。”


    沈流霜冲他笑笑:“不强,望多指教。”


    *


    一路来到镇厄司,阎清欢心情很复杂。


    来到长安后的两次见义勇为,一次遇上个堪称天才的后生,一次碰见个实力超群的前辈,都是动一动手指头,就能将他置于死地的狠人。


    想来想去得出结论,长安很可怕,施府也很可怕。


    就连最人畜无害的施黛,阎清欢经过一番闲谈才知,她竟然做起了妖魔的生意。


    今天皎月阁顾客盈门,全因她招徕一只画皮妖。


    实乃一家子奇人。


    传书定下的集合地点在西厢,施云声并非镇厄司中人,留在前院等候。


    敲门而入,房中已有两人。


    江白砚倚在窗边,听见吱呀声响,投来轻飘飘的一瞥。


    厢房另一侧,角落的太师椅上,懒洋洋坐着个看不出年纪的女人。


    凭借原主的记忆,施黛认出此人身份——


    镇厄司十二副指挥使之一,执掌未司的蛊师,殷柔。


    殷柔相貌平平,面颊红润,一双凤眼生得格外明亮,察觉他们到来,眉眼弯弯,如有清泓流泻。


    她坐姿随性,右手中指伏着只青色甲虫,着的是苗疆服饰,百褶裙如花边散开,彩纹团团簇簇,流光溢彩。


    “一,二,三,四。”


    目光掠过在场众人,殷柔笑道:“我姓殷名柔,未司副使,你们不必拘礼,唤我名姓便是。中原人的礼节太麻烦。”


    她说话时,指尖匍匐的甲虫扇动翅膀,发出嗡声。


    “这是我的好友,叫小青。”


    殷柔轻抚甲虫后背,语调甜腻:“它在向你们问好。”


    施黛看得新奇,倒也并无惧色,朝虫子招财猫式挥了挥手。


    殷柔看她一眼,轻声笑笑:“小青很喜欢你呢。”


    这只甲虫色泽青翠,到了诡异的程度,浓浓绿意仿佛能滴落下来。


    施黛听说过关于蛊师的传言,听说苗疆人豢养毒虫,会将几十上百只虫子放在一块,让它们互相残杀。


    唯一活下来的那一只,乃毒虫之王。


    殷柔实力强劲,能被她带在身边,小青大概率就是那剧毒的蛊虫。


    “自今日起,你们便是未司中的一队。长安最近不太平,要是遇上麻烦,大可随时来找我。若我不在,报我的名号去寻白轻也行。”


    殷柔道:“傀儡师一事,查得如何了?”


    “已找到纤草纸来源。”


    江白砚淡声:“今日可查明傀儡师身份。”


    “不错。”


    忽然想起什么,殷柔一笑:“对了。几日后,我将为你们发放一块小队腰牌——腰牌之上,刻有身份与队名。”


    是队名!


    阎清欢握紧双拳,眼含期待。


    他早就打听过了,镇厄司中的每个小队都有专属称谓。


    话本子里时常描写这一茬,当主人公手持腰牌,报出队名,再道一声“镇厄司办案”,可谓八面威风,气冲霄汉。


    “你们还没定下队名吧?不妨在这儿商讨商讨。”


    殷柔笑着抚摸甲虫翅膀:“待商量出结果,告诉我与小青。”


    *


    小队得有个名号,这事施黛知道。


    镇厄司里,许多队伍的称号起得威风赫赫,倘若日后打响名声,只需亮出腰牌,就能震慑不少妖魔鬼怪。


    此时此刻,四人聚在西厢门外,神情各异。


    沈流霜一如既往懒散发着呆,一副神游天际的模样;江白砚对此丝毫不感兴趣,抱剑垂眸,立在墙边。


    施黛与阎清欢倒是心情不错。


    “今后要多谢大家照拂。”


    施黛两眼亮晶晶,握拳道:“既然是队友,往后捉妖时再遇上好的商机,利润我不会独吞。”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她可不是言而无信空画大饼的黑心老板。


    阎清欢身为江南富商之子,虽说对经商没什么兴趣,但亲眼见到今日皎月阁的火爆,也被勾出热情:


    “施小姐出点子,我可以出钱。江公子与沈姑娘实力强劲,要想降伏妖魔,岂不是手到擒来。”


    这样一想,真是神仙配队。


    沈流霜觉得有趣,好脾气地笑笑:“还要仰仗阎公子的医术。”


    另一边,江白砚始终没出声。


    施黛扭头看去,见他面色极淡,小半张脸隐没在黑暗里,被勾勒出棱角分明的一线轮廓,晦涩莫名。


    一瞬间四目相对,江白砚长睫轻颤,轻勾嘴角:“所以,我是诸位的……刀?”


    他尾音噙笑,看似问得漫不经心,趴在施黛肩头的阿狸却听出讥诮。


    完蛋。


    完蛋完蛋!


    当年那名邪修,就是将江白砚用作了把趁手的刀,教他邪法与剑术,驱使江白砚杀人杀妖。


    瞥见少年那双漆黑的眼,阿狸脊背发麻。


    江白砚不过随口一说,没指望得到回答。


    他已习惯被人看作工具,对旁人的利用并不在意。而眼前几人,想必只会打个哈哈一笑而过。


    果然,他听见施黛的声音:“刀?江公子怎么会是刀。”


    江白砚淡漠笑笑。


    还没来得及开口,听她掰着手指头继续道:“江公子在危机出现时保护我们,在查案时揽过打探线索的大责,群妖袭来,亦是江公子执剑斩杀,这是……”


    曾经打网游时,遇上一拖二的大佬,大家都亲切而不失狗腿地叫什么来着。


    想起来了。


    施黛笃定:“是爹。”


    阿狸:?


    认贼作父?!


    江白砚:……


    江白砚:???


    生平罕见,他如同被当头打下一棍。


    那点儿戾气被打散得一干二净,唯独剩下满心迷茫,令他蹙起眉。


    他不懂,不明白。


    施黛:“想当别的也行。什么大哥大、吉祥物、招财猫……江公子有喜欢的吗?”


    “大哥好啊。”


    阎清欢听不懂江白砚的言外之意,喜滋滋接过话茬:“我爹就很喜欢和江湖中人结拜兄弟。江公子如此厉害,他一定愿拜你为二百八十三哥或五弟。”


    好悬殊的兄弟数量。


    阿狸:……


    倒也不必如此孝口常开!而且你爹是个什么爱好,忙不迭给两百多个人当弟弟,都快集齐一个团的兵力了!


    江白砚:……


    江白砚闭了闭眼:“不必。”


    他选择放弃思考。


    “话说回来,”阎清欢道,“我们的队名怎么办?”


    施黛怎会不懂他的心思,挑了下眉:“阎公子先说。”


    阎清欢搓搓手。


    阎清欢深吸一口气,说出早就准备好的队名:“‘江湖红尘天地逍遥任我行’队。”


    很潇洒,很诗情画意,很有驰骋四海的侠气。


    话音刚落,一名镇厄司同僚擦身而过,出于礼貌,友善打了个招呼:“哟,几位在绕口令还是对对联?”


    阎清欢:。


    原来这就是杀人诛心。


    “嗯……”


    施黛挠头:“姐姐和江公子觉得呢?”


    江白砚:“都可。”


    “归九队。”


    沈流霜想了想:“九乃数之极,寓意斩尽世间邪魔。如何?”


    “这个名字我喜欢。”


    阎清欢还没从那声对对联里缓过神,双目空蒙:“我看过十二册与它同名的话本子,它们的作者,也很喜欢。”


    但凡好听些的名称,全被前人拿去用过了。


    “取名字好难。”


    施黛双手环抱,望一眼雾蒙蒙的天空:“要好听顺口。”


    阎清欢沉思:“要强势干练,能震慑邪魔。”


    沈流霜叹气:“还要与众不同。”


    “等等。”


    施黛道:“可以满足要求的,我想到一个。”


    *


    在西厢静候半盏茶的功夫,殷柔等来了敲门声。


    从施黛手里笑吟吟接过那张写有墨字的宣纸,殷柔低头。


    笑意凝固在嘴角。


    极为少见地,这位总是含笑的副指挥使一点点瞪圆眼珠。


    但见宣纸洁白,其上是龙飞凤舞六个大字——


    【别和我们作队】。


    殷柔:???


    再抬眼,施黛扬唇露出两颗虎牙,阎清欢满目憧憬,沈流霜笑意柔和。


    江白砚静默垂眸,似乎与屋中几人并不相识。


    殷柔:……


    我觉得你们是脑子不太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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