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穿越快穿 > 在乡下当半仙的日子 > 95. 第 95 章(捉虫) 何美娟喜上眉梢……
    何美娟喜上眉梢,淡淡的两道细眉瞅着就像是要飞舞一般。


    电话线那头又说了什么,她嘴角噙着笑,手指不自觉地绕着电话线,半倚着供销社的柜台,脚尖在地上划圈。


    “恩恩,我很好,宝宝也很好……讨厌!”


    “行,那我先挂了,有什么事,等你来了再说。”


    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何美娟这才将话筒搁下。


    “江叔,多少钱?”


    被唤做江叔的老板看了看通话时长,有些瞧不清楚,还拿老花镜戴了戴,慢慢吞吞。


    “唔,你说了六分钟,一分钟要七毛钱,总共就是四块二。”


    这时候钱大,可不兴抹零头。


    何美娟从小包里寻了四块五递过去,想着自己就要去g市过好日子了,也不计较这针头线脑的。


    “江叔,这果丹皮给我两个,我和家里金成一人一个,剩下的,就不用找钱了。”


    江竞友哭笑不得,这果丹皮本就毛两个,说得阔气,好像自己倒是占便宜了似的。


    荒唐!


    六里镇地方小,出门一瞧,那都是熟人,江竞友也算是看着何美娟长大的,话在嘴边,下一刻又吞了回去。


    他也不和她多计较,只瞥了一眼她的肚子,摆摆手,催促道。


    “早点家去吧,瞅着就要下雨了,回头路上湿滑,可就不好走了。”


    何美娟一听,连忙抱着肚子,抓着两根果丹皮,抬脚朝家中方向走去。


    果丹皮酸酸又开胃,正合了何美娟的胃口,这么一吃,倒是把两根都吃光了。


    瞧着何美娟的背影,江竞友理了理桌面的货,摇头不已。


    富贵老哥不容易啊。


    ……


    另一边,g城。


    金万福抬手按断了电话,听筒还搁在耳朵边。


    他站在公用电话亭里,不知道想着什么,人还有些发怔。


    “老哥,好了没,我还等着电话来呢。”后头传来路人焦急的催促声。


    金万福回过神,连忙道,“好了好了。”


    只听“咯哒”一声,话筒挂上,就好像心里也下定了决心,最后一锤定音。


    他没错。


    金万福回过头看挂在天畔的明日,日光耀眼得让人忍不住微微眯眼。


    他眼底有淡淡的青影,那是煎熬计较得失,又有些良心不安,整整两日不曾好眠留下的。


    这会儿,他刮了胡子,发上重新打上摩丝,白衬衫西装裤皮鞋一穿,咯吱窝下夹着黑色皮夹,食指抬了抬那反着光的眼镜,心肝也一点点地冷硬。


    最后,就连眼镜后头的眼睛都透着盘算和无情。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本就是逢场作戏,最多就是,最多就是……回头寻个机会,寻个由头,偷偷地贴些钱,给她家里吧。


    ……


    芭蕉村。


    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寒,前儿下了场雨,到处湿哒哒的。


    天气也有些凉。


    一大早时候,赶在出门之前,周爱红便喊住了潘垚,手中搭着一件外衫。


    “早上会冷,披一披,不要着凉了。”


    潘垚瞧了瞧,衣裳是新买的,土黄色的衣裳,胸前有一只头戴小红帽的大白鸭,只见它撅着嘴在河面上扑腾。


    还真别说,怪好看的,土俏土俏。


    潘垚喜滋滋,“我喜欢!”


    “妈就知道你喜欢,上头这图案像咱们家养的大鹅,一瞅就机灵。”周爱红眼底也是笑意。


    吃了早饭,潘垚要去学校,潘金去龙舟厂,周爱红准备去城里一趟。


    “房子店铺租给人家,得去收收租,还得去瞧瞧,看看别人家有没有好好爱护。”


    “妈妈,我送你呀。”


    怎么送,自然是用甲马符了。


    “不用不用,你上学去,我和村子里的婶子一起去,正好还要买些东西,走走逛逛,不累人的。”


    进城一趟不容易,又要坐船又要坐车,不过,去城里的感觉也快活。


    瞧着闺女儿和潘金,周爱红笑了笑,眼角有细微的皱纹,不见老态,倒是添一些岁月安和的自然。


    “好啦,我是去花钱,又不是去赚钱,哪里会受累?你们父女俩就别担心了,忙自己的事儿去。”


    “好吧。”潘垚肩膀一跨,“唉,今儿要是不上学就好了!”


    “不上学干嘛!”潘金刮了刮闺女的小鼻子,笑道,“在家做懒鬼啊!”


    “走喽走喽,今天还早,爸爸送你去镇上。”


    潘垚哼哼:“借口,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要去供销社买东西,顺道才载我的。”


    “哈哈。”潘金朗笑,拍了拍小姑娘的脑袋,“那你坐不坐了?”


    “坐!”


    周爱红瞅着俩人走出院子,潘金去蹬自行车,小姑娘将绿色书包往后头一转,两步助跑,轻巧地跳上车后座,她忍不住又是一笑。


    ……


    六里镇,小学。


    早晨时候要晨读,老师没这么快到班级里,讲台后头坐着班干部,督促大家好好学习,维持纪律。


    今儿轮到江宝珠坐讲台的高凳上了。


    她是个认真负责的,这会儿正瞪大了眼睛瞅下头。


    谁不认真了,当即咳咳两声,再瞪一瞪人,铅笔在本子上唰唰唰几笔,利落地将名字记下。


    只等着小江老师来了,她便要告老师!


    “咳咳,咳咳!”


    潘垚注意到视线,有些诧异地抬头。


    不是吧,小宝珠,她就稍微走了走神,这都能瞧出来?


    不不,不是……她们不是好朋友么?连她也记?


    潘垚痛心疾首,将目光控诉地投了过去。


    宝珠,你变了!


    果真是权利腐蚀人心!


    下一刻,潘垚发现,江宝珠虽然也瞪她,不过,她更多时候,瞪的是潘垚前头的何金成。


    只见何金成脑袋耷拉,眼神无神,书拿倒了都不知道,一副心不在焉,魂不守舍模样。


    潘垚:……


    不怪宝珠,倒拿着书,这样明晃晃的出神,是在挑衅宝珠啊!


    细细的手指头伸出,潘垚点了点何金成的后背,声音小声。


    “喂,书拿倒了。”


    何金成回过神,连忙朝讲台上看去,正好和江宝珠的视线对了个正着。


    江宝珠目光恶狠狠,一边盯何金成,一边铅笔往本子上唰唰写名字,无声表示,何金成,你小子又被记了!


    何金成:……


    他忍不住嘟囔,“告状精!”


    “叮铃铃,叮铃铃。”随着下课铃响,大家伙欢呼一声,雀跃地朝外头跑去。


    课间门十分钟,能快活好一会儿呢。


    跳皮筋,打乒乓球,跳格子……捡一些好看的树叶,再去草丛里扒拉几个蜗牛,将它们偷偷搁在铅笔盒中,上课时候瞧一瞧,就和上班摸鱼一样,别提多快乐了。


    江宝珠落座,记账的小本子摊在桌面上。


    潘垚探头瞅了瞅,一下就瞅到自己的大名。


    只见本子上一长串的名字,其中,潘土土记次,一次写着朗读不够大声,两次写着走神发呆,字眼格外地刺眼。


    潘垚:……


    很好,小宝珠,爱意果真会消失,今儿,你是别想拥有我了。


    这么多人里,何金成被记的次数最多。


    上课发呆是条虫,下课便是一条龙,这话果真不假,就是对有心事的何金成也是受用。


    他转过身,瞧着本子上自己的名字,当即瞪圆了眼睛,大声喊道。


    “江宝珠,你个告状精!”


    他指着本子上记的两个正字,怒火滔滔。


    “就二十分钟的早读时间门,你给我记了十次……十次啊!你亏不亏心?啊,你亏不亏心!”


    江宝珠理直气壮,“不亏心!我铁面无私!”


    瞧着两人又吵了起来,潘垚扶着额头,无奈闭眼。


    小学鸡,好生幼稚!


    “呸,什么铁面无私,你明明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何金成叉腰。


    “谁叫你自己走神的?我这是火眼金睛,明察秋毫,以事实说话!”


    “你!”


    吵着吵着,潘垚瞧到何金成眼里竟然有道水雾,当下便唬了一跳,拉了拉江宝珠,劝道。


    “好啦好啦,不吵架了,这有什么好吵的。”


    “是是,江宝珠你最厉害,你会四个字四个字的说,我说不过你。”何金成恨恨丢下一句话,跳下板凳,扭头就朝外头跑去。


    想着这可是和小鬼玩洋画儿都不掉泪的主儿,今天被江宝珠这样一记名字,一吵嘴,眼睛里竟然有了水光?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潘垚有些不放心,跟着便出去了。


    六里镇小学以前是个尼姑庵,学校倒是没很大,潘垚瞧了瞧,瞧到何金成蹲在花圃那一处。


    只见他窝在那儿,背对着人,秋风吹来,一头乱发乱飞,莫名有两分萧瑟,像他家的那条大黑狗。


    潘垚抬脚走了过去。


    说是花圃,其实,这一处是学校的围墙,围墙根脚再砌几块砖,正好成一长圈。


    上头填一些土,再种上一些花草,种得最多的便是兰草和杜鹃。


    这时候,缤纷艳丽的杜鹃花凋谢,有几株兰草却还开着花。


    绿条纤细又长青,缀几朵白中透黄的兰花,清泠高洁,让人不敢亵玩。


    “何金成。”


    何金成有些意外,“潘垚?”


    “你怎么了?”潘垚问道。


    “宝珠没坏心思,她就那性子,江老师也知道,咱们被记次还是十次,其实也没差的。”


    小江老师还没有这么爱计较,要是真按江宝珠记的违纪行为去计较,小江老师啥都别做,一整天就该只忙着生气了。


    “不是宝珠。”


    何金成转过头,目光又落在那一丛丛兰草上,眼睛里染了几分黯然。


    “我在想我姐姐。”


    “她走了,昨晚偷偷地走的,也没和爸妈说一声……今天早上,瞧见姐姐留下的信,爸爸妈妈气得不行,妈妈还担心姐姐,让爸爸赶紧去追人,说不定还追得上。”


    “爸爸很生气,在家里发了好一通的火,说以后再也不管姐姐了,只当没生过她,白养一场,妈妈坐凳子上擦眼泪。”


    何金成抬头,有些迷茫。


    “潘垚,你说,我姐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她以前不这样的。”


    何金成是真心不解,他和何美娟差了十来岁,何富贵宠儿子,闺女也宠,他性子皮,贪耍,瞧着何美娟都不叫姐,以前就爱叫她一声吉祥妞儿。


    逗得她跳脚了,这才去牵着她的手,两人揣着几分一角钱的零花钱,去供销社挑好吃的,开开心心……


    姐姐笑起来嗓门很大,两条眉毛很英气,他和小伙伴闹别扭,姐姐还能帮着出头。


    她拧人耳朵可疼了,有巧劲儿!


    说句公道话,何富贵虽然不够富贵,却也没差着他们什么。


    “钱真的这么重要吗?”何金成想着信上的内容,声音都轻了几分,“我不要姐夫拉拔,我好好地读书,以后自己也能有出息。”


    “我不想她去给人做姨娘娘……”


    ……


    何美娟走了?


    听到何金成的话,潘垚有些意外,却又不是太意外。


    毕竟,前几天时候,她去他们家看事,正好瞧到一道水管成二水奔的现象。


    两条水在家门口处斜斜飞去,这是命犯桃花,要跟随他人而跑,私奔离家的情况。


    更何况,何美娟还以偏门术法求了姻缘。


    潘垚沉默了下,“钱自然是重要的,不过,有一些东西更重要。”


    她视线落在何金成面上,瞧出了他的内疚和不安。


    显然,何美娟留下的信,虽然不知到底写了多少,只那只言片语的姐夫拉拔弟弟,已经让何金成心里有了很多的负担。


    他在怕,怕真是自己害得何美娟离了家。


    “你想的是对的,只有自己赚的钱,咱们才能花得安心,好好读书就是了。”


    “……是她自己做的决定,便是你们守着她,关着她,她下了决定,犟着性子,定也是要走的。”


    清风徐来,学校的兰草随风摆动,送来幽幽香气。


    远处,上课的铃铛声响起。


    何金成跟着潘垚回了教室。


    他还小,很多事也想不明白,他只记得,以前还没有去外头时候,姐姐特别的喜欢兰草。


    她说兰草高洁,品性不凡,她也要像兰草一样。


    他还记得这话,她却不记得了。


    ……


    九月初秋时节,在一日寻常的黎明,何家闺女何美娟留了封信,偷偷地离开了六里镇。


    镇子上,听到这个消息,大家惊诧又不惊诧,小镇小,一点风吹草动便能传得人尽皆知,这事儿沾了桃粉艳色,更添谈性,很是传了几天。


    “糊涂,掉钱眼子里了,姨奶奶怎么可能好当?”


    “就是,美娟那孩子还是小姑娘呢,到底想得天真了些……她图人财,人图她年轻貌美,可这人哪里能一直年轻?以后该怎么办?”


    端人碗受人管,吃人饭看人脸,这以色谋财,怎么可能好过。


    听到何美娟事的人,大家无不唏嘘不已。


    “也是被人带坏了,去了那什么卡拉kk上班,见了花花世界,唉,被富贵迷了眼啊。”


    “……”


    “就是可怜富贵和依玉了,前儿我瞧见他们夫妻两个,头发都愁得白了些,话都少了,以前我富贵哥多爽朗一大哥啊。”


    大家伙纷纷摇头。


    “可惜了,美娟这丫头可惜了,现在不懂事,以后晓事了,说不得要后悔!”


    ……


    远在g市,不用以后,只这会儿,何美娟的肠子都毁青了。


    夜风呼呼吹来,带着几分凉意,催得人心肝巨疼。


    何美娟瞪大了眼睛,摇着头,潋滟的眼睛里都是水光。


    这会儿,她被束缚了手脚,跌坐在地上,嘴巴被贴了胶带,脸白得吓人,没有一份血色。


    半长的发没有扎,风一吹,凌乱潦草。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她不好看。


    何美娟生得不错,原先眉毛浓了些,瞧过去有几分英气,拔了眉,眉毛修成细细形状,下头是一双柳叶眼,眼外角微微上挑,瞧人时,媚眼如丝,潋滟水光带着几分楚楚可人的意味。


    何美娟也确实在用眼睛祈求金万福,哀哀动人。


    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样待她?


    另一边,拿着铁锹的于建兵腿脚有些软,他看着金万福,眼睛里也有惊恐。


    今晚,他被金万福喊出来做事,还说是私密事。


    一开始,听到私密事,于建兵心里只有高兴。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金哥看重他,想抬举他!自己是他的心间门人!


    想到这里,于建兵一口应下,大拍胸膛,连连保证,笑得有几分谄媚。


    “金哥,哥,你就是我亲哥,咱们兄弟一体,你的事自然就是我的事,你还不知道我的性子吗?保准嘴巴牢靠!谁来套话都不说,梦话也不能说!你啊,就将心搁肚子里吧。”


    表了忠心,大半夜时候,于建兵兴致冲冲地就来了。


    他又是开车,又是搬运水泥、沙子、铁锹等这些东西,忙得满头都是汗,衣裳都湿透了,风一吹,拔凉拔凉的,还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可是,他没想,这私密事到竟然是这样的要命事啊!


    自己依言来了新桥这地方,左右瞧了瞧,将留下的两个工人支走,就见金哥也开了另一辆小轿车过来。


    车子一停,后备厢打开,里头竟然还藏了人!


    还是被捆了手脚,胶布封嘴的人!


    联想到水泥铁锹,一切不都在明晃晃的表示,这是要杀人藏尸吗?


    于建兵哆哆嗦嗦,视线看向跌在一边的何美娟。


    他认得她,金哥外头找的小情人,很是宠爱了一段日子,买金买银又买衣裳的,出手阔绰。


    自己还暗暗羡慕,嘀咕说,下辈子,他也要做个女人。


    借着月色,将来人瞧清的于建兵:……


    心尖人都这样的待遇了,他这心间门人,不做也罢。


    这福分,他有些受不住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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