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穿越快穿 > 在乡下当半仙的日子 > 104. 第 104 章 瘟,从疒,昷声,有倒……
    瘟,从疒,昷声,有倒霉的意思。


    翁志仙之所以被周家村附近村子的村民叫为瘟志仙,就是因为他这个人的运道有些不好。


    不,应该是说,格外的不好!


    送嫁这种事讲究的是吉利,讨个好彩头,不说人人得是六角俱全的全福人,起码,那也不能是大家都说瘟的翁志仙啊。


    抽着香烟,周炳聪眉头深深皱着。


    可见,翁家来人有翁志仙,就算只是个蹬轮儿的,他心里也是不痛快。


    王梅香上手去夺烟,“抽抽抽!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抽这玩意儿!我这都快给愁死了。”


    周炳聪躲了躲。


    今天做摆酒的主人家,不好太过寒酸,周炳聪用的是好烟,一包便要小几块钱,分摊下来,那一根得两毛,贵着呢,他舍不得早早掐了。


    这不,猩红的火点烧到了烟嘴处,这才舍得丢了,用脚碾了碾。


    “人来都来了,我能有什么好办法?总不能将人赶了吧,那样多难看!”


    “算了算了,”周炳聪也是烦闷的摆手,“今儿是咱们家大喜的日子,来者都是客,你啊,肚量就放大一点,索性也没多久的事,再过一会儿,他人也就回去了。”


    周炳聪宽慰着王梅香,也宽慰着自己。


    这翁志仙虽然有瘟志仙的名头,不过,他向来是自己倒霉,倒是没听说过染得周围人也跟着倒霉的事,今天是周炳聪家摆宴席,要是赶了客,那事情可就不好看了。


    而且,不管怎么说,这翁志仙还是儿媳妇的娘家人,听说是嫡亲亲的叔来着。


    周炳聪想揭过这事。


    王梅香心里不痛快,不过,她却也知道,周炳聪说的在理,今儿是她家办喜事的日子,闹开了不好看,有什么事,那也得忍过今天再说,眼下只能发发牢骚罢了。


    劝是这样劝自己,王梅香越想,心里越是憋得慌,当下将手往腰上一叉,哼声道。


    “不成,我得给彩凤说一说去,下回可不兴这样的。”


    彩凤便是今日的新娘,周家新进门的儿媳妇。


    听到这话,周炳聪也没说话。


    翁家找了翁志仙送亲,这事他也不高兴,给儿媳妇说一说,提醒一两句也好。


    王梅香一扭身子,转身朝穿一身红嫁衣,烫着时髦短发的翁彩凤走去。


    翁彩凤也正跟着新郎送客人,她还不大认得这边的亲戚,只脸上挂着笑,客气地寒暄几句,送别客人。


    听了王梅香带着埋怨和数落的话,当场,她脸上的笑容要挂不住了。


    “妈,那是我叔。”


    王梅香张了张嘴,正待说翁志仙瘟的事。


    “妈,妈——”周戎晋瞧着有些不妥,连忙拉住人,打着圆场,道。


    “好啦好啦,不说了不说了,翁叔来送东西这事儿我事先就知道,什么瘟不瘟的,那都是大家的闲话,是些迷信!”


    “再往前搁几年,这都是要破四旧的。”


    真是个憨的!


    她这样斤斤计较,为的是谁?


    为的不还是他们老周家!


    王梅香瞪了自家儿子一眼,暗暗咬牙。


    真是媳妇进门,老娘就撂一边了。


    “成成,不说不说,我不说成了吧。”


    ……


    刚刚婆婆和新儿媳两人的嗓门都提了提,这个角落有了动静。


    家长里短的热闹,人人都爱凑。


    难免的,大家的视线往这边瞧了瞧。


    就见新娘子绷着一张俏脸,手也揪着大衣的衣角,婆婆和新郎官在说着什么,这会儿声音也小了下去,瞧着就像是火苗在要蹿起来时,被人一制止了。


    眼下倒是也没什么大碍。


    客人也走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些亲近的,见现在婆媳闹不起来,大家忙着做事,视线相对,揶揄一笑,也就低头各干各的的,打算事后再好好地问一问。


    “就我多事!就我多事!”王梅香憋着不痛快往堂屋方向走去,一路走还一路神情恨恨。


    堂屋里,周爱红正在和亲近的老姐妹唠嗑,瞧见憋着气的弟媳,面上浮起了诧异。


    “怎么了这是?”


    被人一问,王梅香就跟找到主持公道的人一样。


    她噼里啪啦,倒豆子一样地将话给说了个底朝天,末了,长长吁了口气。


    要说啊,这气千万不能憋,憋来憋去成王八!


    现在,把话都说出来了,人也就可痛快多了!


    周爱红也会宽慰人,“大吉利是,今天是戎晋大喜的日子,不要紧的。”


    “来者都是客,哪里有什么瘟不瘟的,你呀,就不要忧心了,现在媳妇进门了,家里又要添丁添福,喜事还在后头呢。”


    被这么一宽慰,王梅香心里也舒服多了。


    “大姐——”


    王梅香瞧着周爱红,眼里都是亲切。


    以前还不觉得,这大姑姐性子是真的好啊,说话也好听。


    仔细一看,哟呵!这衣裳穿着可真精神,袖子那下头,她要是没瞧错,那是个金手镯吧……


    乖乖,好大好瓷实的大金镯子啊,搁以前,也就地主家有这东西吧。


    大姑姐这是往哪里发财了?


    瞬间,王梅香说话的声音更热情了。


    ……


    a市是南方,这边气候潮湿多雨,就是冬天也是湿冷的气候,放眼看去,青山依旧,有许多树木常绿,除了添一分肃冷,倒是不怎么见萧条。


    晚上还有酒席,不过,晚上的宴席倒是不比白天的丰盛,只下午的剩菜热一热,再煮几碗家常便菜,最后再来一道豆腐汤。


    这道汤,按照这边风俗习惯,那必须得由新嫁娘亲手做。


    寓意着成立小家,从此洗手做羹,要操劳家庭里里外外的意头。


    新娘子抿着嘴笑了笑,手中拿一个大铁勺,在那砌的灶台铁锅里翻了几下,等汤沸腾了,再撒了葱花,舀到汤碗中端到桌上。


    晚上吃的是炊饭,饭很香,还带着木头的香气,配上一碗热腾腾的汤,初冬的夜里吃上一碗,别提多舒服了。


    “梅香嫂子现在是要享福了啊,新娘子厨艺很不错呢。”


    “香!我再舀一碗。”


    一碗豆腐羹,大家是夸了又夸,不知情的还道新娘子煮的是什么山珍海味。


    今晚摆桌不多,只亲近的人摆了桌,听到夸奖的声音,新娘子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潘垚凑近潘金,偷偷在他耳边小声道。


    “爸,我以后就不嫁人了,亏,太亏了!”


    “好好,咱们不嫁,盘盘一直陪着爸爸妈妈。”


    潘金侧头,好笑不已,小丫头片子的,还知道什么是嫁人呢。


    想着小姑娘去别人家,潘金莫名地也心里发酸,只道时光慢慢些走,他和爱红能陪着盘盘慢慢长大。


    潘垚又看了眼新娘子,她是打心眼里觉得新娘子吃亏了。


    都是一个小家,为什么得是新娘子洗手做羹?新郎就不用吗?


    大家夸得那么用力,不就是先给新娘子戴高帽么,捧着她以后洗手做羹,一日餐。


    哼哼,新娘子嫁人嫁亏了!


    她都听一舅妈说了,新娘子也有工作,钱一道赚,这洗手做羹,它自然也得新郎新娘一道!


    ……


    “大姐,你们今儿留下来睡觉吧,在家耍两天,热闹热闹,回头再回村子里去,难得回来一趟,我都舍不得大姐回去,想和大姐再亲香亲香。”


    王梅香热情留人。


    听到周爱红说太麻烦,家里没有地方住,当即就道。


    “不怕,挤一挤就有地儿睡了。”


    “不用,”周爱红笑着摆手,“真不用,我们就先回去了,回头空了再来玩,你要是得空了,也去我那儿做做客。”


    “这时间点回去……”王梅香看了看天色,担忧道,“这时候还有船回去吗?”


    周爱红低头瞧了潘垚一眼。


    潘垚冲她笑了笑,眉眼弯弯。


    周爱红眼里也盈着笑意,“有,有船。”


    “是得回去了,明儿盘盘还得上课,我们也没给她请假。”潘金在一旁出言帮腔。


    “是哦,明儿周一,孩子得上学了。”王梅香冲潘垚笑眯眯一下,伸手要朝头摸来。


    潘垚往周爱红身边一躲,冲着她笑,被这样漂亮的小姑娘一笑,王梅香也没计较,倒是呵呵笑了两声,道小孩子还皮薄害羞呢。


    读书这事,在大人眼里都是重要的,自然没有因为吃席走亲戚就请假不去的道理,如此一来,王梅香也不多留人了。


    “成,你们回去路上慢一些,回头空了再来玩。”


    王梅香将人送到院子门口。


    这时候天冷,盖的被子厚,还得打地铺,周家已经有几个客人留下了,再多个潘家,周家的被子只怕真不够数。


    又寒暄了几句话,潘垚坐着车子前头的杠子上,将围巾围好,顺道还帮潘金将手电筒打好。


    周爱红坐在自行车座后头。


    “坐好喽?”


    “坐好了!”


    “好嘞,回家喽!”


    车头一开始有些摇晃,随着车轱辘滚动,车子骑得快了一些,车头也更稳当了起来。


    周爱红:“慢点儿,仔细骑到坑里去了!”


    潘金:“那不能!我技术好着呢。”


    潘垚也给她爸声援,“妈,别怕,我打着手电筒照着,肯定不会去坑里。”


    这个时间是没有客船了,潘垚准备了甲马符,等再走出这一段路,他们便用甲马符回芭蕉村。


    路上,周爱红想着今天的事,还感叹道。


    “一弟妹瞧着我都热情了,我都瞅着了,她是瞧见我手上的金镯子,这才态度更亲近了一些。”


    “要搁以前,她哪里和我这般要好了?”


    “爹妈还在的时候,我回去的时候,她迎了迎我,看着我手上带没带礼,东西给爸妈,结果都是到了弟弟弟媳那儿,我走的时候,她也会送我,那眼睛就跟巡逻队的大队长一样,在我的手上包里瞧个不停,就怕我带了他们老周家的东西走!”


    周爱红摇头,感慨这女人难,嫁人了,回娘家真成了亲戚。


    潘金:“咱们是享闺女福了。”


    对于周爱红口中王梅香和以前不一样的态度,潘垚只道人之常情。


    俗话都说了嘛,先敬罗裳后敬人,自家穿得体面了,自己舒心,旁人也高看一眼。


    王梅香倒不一定要从周爱红那儿获得什么,只是瞧着大姑姐富了宽裕了,事先将笑脸摆上,以后有什么事了,不定也能帮忙。


    所以说,这日子就一定得过好,过好了,遇到的糟心事就少!亲朋好友也友善。


    潘金想起一件事,紧着又闲聊道。


    “爱红啊,我怎么瞧着,弟媳今天好像和新娘子有些不痛快?才进门就吵嘴了?”


    “没什么大事。”周爱红将自己的手往潘金大衣的口袋里头塞,“就今日翁家送嫁的里头,有一个人运道不好,名字还取得怪好听的,叫什么翁志仙。”


    周爱红记性好,虽然只过耳听了听名字,不过,她想了一下,还是将翁志仙的名字记了起来。


    “这不是刚好姓翁嘛,他运道不好,大家便叫他瘟志仙,年轻时候还得了个诨名叫做瘟生,今天,他蹬着轮车帮忙送嫁妆,梅香他们觉得不吉利!心里就有些不痛快。”


    潘垚坐在自行车的前杠上,听周爱红讲她听来的翁志仙倒霉事。


    一些事,旁人听起来还能乐呵一笑,多听几下,带入翁志仙这当事人的处境,潘垚都心生怜惜了。


    这老倒霉蛋的,是有些瘟。


    听听都是什么事,小到吃鱼卡骨头,走路被树枝绊到,一个扑地,脸挨着地,要是再往前十厘米,就得被一截树枝戳到眼睛……大到走国道被大车碰,结果也没事,人从车子底座的缝隙擦过,只落了些擦伤,倒是那凤凰牌的自行车被大车碰瘪成了废铁。


    磕磕绊绊,当真是小灾不停,大灾偶尔来。


    潘垚:……


    这运道,说坏嘛,他倒是还捡着一条命。


    说好嘛,他又连连遭罪。


    真是难以评论!


    周爱红自己说着,都觉得这叫做翁志仙的人运道差了一些,是有些瘟,不怪一弟媳妇生气。


    毕竟是娘家大侄子,周爱红也怕有什么不妥,连忙问道。


    “盘盘,今儿婚礼有没什么不妥?”


    潘垚仔细回忆了下,宴席摆得好,上头的菜色也丰富,喜娘的那盏喜茶更是好喝……新郎俊,新娘俏,没什么不妥呢。


    办喜事时候,就迎亲的路上得注意些,忌讳“凶冲喜”。


    所谓凶冲喜,那就是迎亲的队伍碰到送葬的队伍,丧事对喜事有冲,遇到这样的事,一般来说,喜事得退让,谓之不抢孝,手中扬一把五谷,也就没事了。


    当然,大凶的丧事又例外。


    没有听到迎亲路上有什么波折,潘垚便摇了摇头,道。


    “挺好的。”


    “那就好,”周爱红放下心来。


    出了周家村的村子,少了家家户户拉的灯,外头有些黑,冬风呼呼地吹来,似鬼哭又似野猫乱叫,这一片种了不少的树,树干被摇晃,枝叶哗哗作响,为这夜色添一份幽谧。


    虽然有手电筒,不过,这点光对于黑夜来说,也犹如萤火之光。


    周爱红和潘金心里都有些发毛,自打知道这世界真有鬼后,他们的胆子都小了几分。


    “盘盘——”正待和潘垚说,可以把那甲马符拿出来了。


    这时,远处传来细弱的声音,声音夹杂在风声中,断断续续,幽幽回肠,像个可怜鬼在哭。


    只一下,周爱红的胳膊上便爬了一层鸡皮疙瘩。


    潘垚侧耳听了听,紧着,她戴着半截毛线手套的手便拍了拍老爹那结实的胳膊,道。


    “爸,爸,那儿有人在喊救命。”


    哦,是人啊——


    周爱红悄悄搁了那提起的心。


    “哪呢?”潘金一惊,四处张望了下。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别不是天太黑,人给跌坑里去了!


    “那,在那!”潘垚手电筒的光指了过去。


    “走,过去瞧瞧。”潘金连忙停了自行车。


    潘垚和周爱红也跳下了自行车,人打着手电筒,脚步急急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随着走动,手电筒射出的光圈摇摇晃晃。


    “啊,真有人掉在下头了!”瞧见下头的人,潘金嗓门都大了一些。


    他脚下踩着一处浮土,土还往下头滚了滚,其中一个小石头正好砸在下头那人的头上。


    不轻不重,正好一声闷哼。


    潘垚:……


    “对不住对不住,你没事吧。”潘金探着头,手电筒往下头照了照。


    潘垚扒拉着爸爸大衣的衣摆,坠着也往前探头瞧。


    只见下头摔了个人,还有一辆轮车,轮车正好砸在那人的腿上,将他压了个瓷实。


    估计伤得不轻,他一头的冷汗,脸色也白,也不知掉下去多久了,嘴巴都被冬风吹得起了干皮。


    这会儿,头上还有个包,那是刚刚才砸的。


    “没事,麻烦大哥大嫂帮个忙,拉我上去。”翁志仙撑着手动了动,随即咧嘴苦笑下。


    他经验丰富地判断,“估计是腿脱臼了,腰还有些扭伤。”


    翁志仙抬头看了一眼,来人是一家口,小姑娘还坠着自己阿爸的腰间,这会儿探头瞧自己,唇红齿白,稚气又可爱。


    拉自己上来,主力只有两个,自己伤到腰,使不上劲儿,这两口子估计是够呛。


    “要是实在不成,大哥帮我去周家村一趟,寻那周炳聪家,让他帮忙叫人,他家新进门的儿媳妇是我的侄女儿,我叫翁志仙。”


    “翁志仙!”


    潘金和周爱红对视一眼,面面相觑,谁都没想到,刚刚才谈及的人,这会儿竟然以这样的情况见面了。


    潘垚也瞪圆了眼睛。


    这……这大概也算是另类的,说曹操,曹操到吧。


    “下头冷,我先把你带上来吧。”潘金开口。


    潘垚跟着探头瞅了下,确实是冷,这翁志仙跌下的位置也巧了些,那儿正好有水,他一身簇新的棉袄被水浸润,吸了水,沉甸甸又湿透透。


    风一吹,那是透心地凉。


    潘垚目露同情。


    果真是个倒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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