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古代言情 > 千古一帝都在直播间抢小说 > 113. 一百一十三 殖民入侵
    【近年来还有一种津津乐道的说法,就是认为印第安人是中国殷商的后裔,据说当年武王伐纣时,殷商大将侯悠喜带领十万大军征讨东夷来不及回援。


    殷商灭亡后,这十万人横渡太平洋来到了美洲,他们就是美洲印第安人的祖先。


    因为考古学家在美洲的新墨西哥州、加州和亚利桑那州的多个岩壁上发现了字纂刻时间比哥伦布发现美洲早了2800多年。


    除了甲骨文外,陆续出土的印第安玉器和我国的玉器也有几分相似。


    不过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商朝人大规模东渡美洲,这种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明国家,有战马、战车、青铜器等文明技术。但此时的印第安人还停留在原始社会,还是以部落形式聚居生活。


    而且一万年前,由于地球气温升高,冰川期结束,海平面上升,白令海峡形成,中断了美洲和亚洲的陆地连续。


    殷商在公元前1600年到公元前1046年之间,时间根本对不上。以当时的造船技术,根本不可能走海路,所以印第安人是殷商人后裔的说法站不住脚。


    印第安人的起源至今是一个谜。】


    洪武时期


    殷商的年代距离大明太遥远了,众人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还是朱棣反应快,他眼睛一亮道:“父皇,美洲的原住民既然是汉人后裔,那美洲理所应当是汉人的土地啊!”


    朱元璋眼睛转了转,抚掌道:“没错!夏商周春秋战国,殷商的后裔确实是汉人后裔。”


    至于后面海峡论证什么的,朱元璋直接忽略了。


    这印第安人就是殷商后人!


    大秦


    八百年周天子,世人都不知道有商了,秦始皇听了眉毛一挑,殷商后裔早就臣服周了,怎么可能会长途跋涉迁移到美洲。


    而且那么远的距离说句天之涯海之角都不为过,就算真的逃难,有必要逃那么远?


    周的时候才多大点地?连他的大秦都不如,更别说后面那些朝代的疆域,逃到百越或者周边岛国还勉强能行,美洲,编故事能不能走点心?


    不过要是因为印第安人是殷商后裔,美洲就能并入中原疆域,那也不是不行。


    也没多远嘛,走上个十年八载的,也是能到的。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看过地理书的刘彻点了点头,温度上升,海平面上涨什么的,都是人力无法阻止的,陆地行不通,海路又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部署。


    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出海啊!


    通西域后,大汉引入了香料,比起之前用的香草、香囊什么的,香料味道持久味道又多样,一下子俘获了上层贵族的心。


    本来刘彻用得挺开心的,直到听见郑和下西洋搬回了一箱又一箱的香料。


    瞬间让刘彻觉得西域小国呈上来的贡品香料不香了。


    又是想出海的一天。


    【好了,我们继续看书中的内容,刚才说过,美洲原住民在殷商时期还是很落后的,但实际上,一直到哥伦布发现美洲,它依旧是那么落后。


    在欧洲人到达美洲之前,印第安人是不会骑马的,作战能力甚至还停在原始社会时期,这样的他们却占据了整个美洲。


    美洲有4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却只有一群落后愚昧的野人,怎能不让欧洲国家眼红?于是殖民掠夺开始了,16世纪后来到美洲的欧洲殖民者给当地原住民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英法等殖民者,他们是坚定的人种优越论,在殖民过程中不愿意与当地的黑人或者印第安人通婚。因此他们解决原住民的方式就是杀光。


    英国在北美大肆屠杀印第安人,然后再大规模的移白人。


    但是西班牙不一样,西班牙的殖民地大多数是一群亡命之徒打下的,这些人全是清一色的单身汉,高大彪悍,一百多人就能占领1000万人口的印加帝国。


    他们占领之后,大肆屠杀男人,掠夺他们的妻女充当自己的后宫。一个个都坐拥三宫六院,当起了土皇帝。


    不仅如此,的西班牙殖民者还给印第安人带来了一种可怕的传染病——梅毒,对印第安人造成了大量的人员死亡。


    继这些殖民者之后,可怜的印第安人又迎来了更可怕的灾难。


    在19世纪的近百年时间里,美队通过西进运动侵占了印第安人几百万平方公里土地。到了1900年,全美印第安人从白人殖民者到来前的500多万陡降至25万人[1]。


    灭种式的杀戮,无比残忍的手段,印第安人将近灭种。


    为了让印度安人更快消失,印第安人的皮可以制造出优质长筒靴的言论不胫而走,而且还有赏金可以拿。


    1703年美国(这里指美国独立前的十三个殖民地)立法会议上决定,每剥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盖皮给赏金40镑;


    1720年,每张头盖皮的赏金提高到100镑;


    1744年马萨诸塞湾的一个部落被宣布为叛匪以后,规定了这样的赏格——每剥一个12岁以上男子的头盖皮得新币100镑;……每剥一个妇女或儿童的头盖皮得50镑!


    1783年,美国独立,对印第安人的屠杀丝毫没有收敛,多届美国政府曾发布政策鼓励对印第安人的屠杀。


    他们不仅剥皮,还对印第安人进行惨无人道的虐杀,比如活着剥皮;割下男人的生殖器塞入他们的嘴里;对女人进行惨无人道的侵犯然后再剥去她的皮……


    美国印第安部落立岩苏族主席戴夫·阿尔尚博曾经愤怒地说过:“美国发展史就是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2]


    直到今天,印第安人在美洲依旧是底层待遇。


    只能说落后的代价太大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当你落后时就变成了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而且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人宰割。


    我们何其有幸,在被殖民统治、被拖进深渊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又一个千年难得一遇的伟人,带领中国走出泥潭,解放被封建束缚的灵魂,走向一条崭新的道路。】


    大秦


    最先被吓到的是公主们,她们从小长在深宫,战争对她们来说就是秦又灭了哪个国,她们并没有了解过战争是多么的残酷,当然她们也没有机会了解。


    自天幕出现后,她们才了解到政事和战事息息相关。


    可书里不会直观地描述这些惨无人道的事,她们想过战争会让无数将士失去性命,想过百姓会流离失所。


    但从未想过殖民掠夺竟如此毛骨悚然,公主们白了脸,如果…如果真落到那般生不如死的地步,还不如一死了之呢。


    剥皮啊,还活着的时候剥,太残忍了!


    还有那些无辜的女人,看过妇科书了解过梅毒症状的公主们面露不忍,心里不断咒骂那些无耻的男人。


    这种人渣败类也配活着?


    气得胸口疼。


    仁爱的扶苏听到这些脸色一沉到底,只听天幕轻描淡写就能感受到殖民者的暴行,若是亲眼所见,扶苏不敢想象那会是怎样的人间惨事。


    落后就要挨打,500多万人将近灭种,这代价未免太大了。


    秦始皇眉头拧紧,这种残暴的方式没有人反抗吗?


    大臣们脸色也很难看,任哪个男人听到那种残忍的手段都不会无动于衷,五马分尸、凌迟已经够让人闻风色变了,没想到还有这么变态的死法。


    那小国在哪里来着?这么变态的种族就应该好好惩罚。


    血气方刚的武将们拳头都硬了,想打仗,陛下,我们把那些国家都打下吧!!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刘彻一拳头砸在桌案上,好一个落后就要挨打,汉初,因为打不过匈奴,被迫和亲、给匈奴送钱,连匈奴南下掠夺大汉百姓都不得不忍气吞声。


    现在他终于摆脱了这种屈辱,把匈奴打怕了,不敢在南下,正是酣畅淋漓的时候。


    结果听到这种屈辱史,一下子又给他带入了刚登基时的憋屈感。


    刘彻很不爽道:“以后出海,这些国家一定得去!”


    挨打?从来只有他打别人的份。


    唐太宗时期


    尉迟敬德怒而拍桌,“忍不了,完全忍不了。杀人不过头点地,这外蛮杀人也太过分了!”


    男杀女奸,完了还剥人皮做靴子,“那句话叫什么来着,是可忍叔不可忍!他爷爷我忍不了了,我想捶他。”


    杜如晦:“是士可忍孰不可忍。”


    尉迟敬德一挥手:“管他什么,反正忍不了就对了,陛下,此等蛮夷该打!”


    洪武时期


    总以为亡国还离他们很远,还有机会慢慢部署的朱元璋听完心里沉甸甸的,这一瞬间他想起之前天幕说他开历史倒车,从明开始就落后于西方。


    这一刻,经历过蒙古人统治的朱元璋想起最初的心愿,他黑着脸道:“大明不会落后,也绝不会再让异族踏入中原的土地。”


    各个时空的古人第一次这么全面的了解什么叫“落后就要挨打”,凡是能听得懂的人无不气愤。


    畜生啊!丧心病狂的畜生,怎么不去死呢?


    这种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该下地狱才是。


    他们对天幕说的暴行痛骂不已,但骂完还是觉得很难过,一种无力感充斥在他们心中。


    扪心自问,如果被殖民、被迫害的是他们,他们有能力反抗吗?


    赤手空拳怎么打得过有枪有炮的坏人?


    【历史上有太多落后就要挨打的血泪教训,也正因为这些教训,所以才有这么多历史衍生题材。


    大家都希望中国能走在世界前沿,希望老祖宗们能发展得更好,不要停下前进的脚步。


    正如书中所写的:


    都下西洋了,怎么能不去美洲;都到美洲了,不在这边发展多浪费。


    整个西半球就只有北美洲和南美洲,陆地面积4200多万平方公里,比四个中国都大,而这时的美洲原住民才500万人,地广人稀到不能再地广人稀。


    为了不让美洲成为欧洲列强的肥肉,当然是占领它,然后开始搞基建。


    美洲气候温暖湿润,尤其是南美洲更是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非常适合种植农作物。


    首屈一指的就是玉米,那个能和小麦、水稻并称三大粮食作物的玉米。


    5000年前印第安人将野生玉米培育成人工栽培的农作物,后来在全世界传播开来,包括马铃薯也就是土豆、红薯,以及花生、西红柿、黄瓜、南瓜、西葫芦、辣椒、菠萝、鳄梨、草莓、可可都是印第安人培育出来的。


    玉米就不说了,土豆红薯可是能当救灾粮食的,主打一个产量高,好种植。


    尤其是红薯,根茎叶都能吃,老掉的茎叶还能用来喂猪、喂鸡鸭,是非常好的一种饲料。


    朱酒酒到美洲最想找的就是玉米、红薯、土豆,可是印第安人拿出来交换的东西里并没有这三种东西。


    要不是现代的玉米、土豆、红薯和目前印第安人种植的差得有点远,她都想直接从淘宝购买然后拿来忽悠郑和了。


    看着言语不通的印第安人,朱酒酒沉默了,她该怎么表达她不想要那些骨刀和项链,她想要他们的农作物!!


    印第安人肤色黑红、头和腰戴羽毛,无论男女老少都穿着宽松的白色衣服,唯一不同的就是女人穿的是绣花白裙子,男人穿的是白色衣裤。


    他们忐忑不安地看着突然冒出来的外地人,看着精美的布料、白玉般的器具、漂亮的装饰品,他们感叹世上还有这样精美的工艺。


    还有那一艘艘大船,比他们最高最大的石屋都大。


    一眼望去,黑压压一片,印第安人被压迫得不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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