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穿越快穿 > 雾中人拯救世界[综英美] > 7、第 7 章
    半个小时后,我坐在餐厅的椅子上大快朵颐,而我对面的老爸正在一边困倦的喝咖啡,一边跟我的三弟提姆进行一个极致的拉扯。


    拉扯什么呢?两个人都不想去公司开一个月一次的董事会,一开始提姆提出的论据非常有力,那就是公司明明就是我老爸自己的,而且他已经连续去了三个月的董事会了,这一次应该轮到我老爸了。


    他说的真的很有道理,但我津津有味的看着这场高手过招,因为我老爸显然深谙打不过就发疯这样的道理,直接提出了要把董事长的位置交给提姆。


    天可怜见的,提姆明明才二十四岁,却已经要用那单薄的肩膀扛起年轻人不该负责的重担了。


    试图以将责任外包的方式成功甩锅的老爸被狠狠地拒绝了,提姆看上去气得都要清醒了,他猛地站起身象是想要说些什么,在一瞬间我察觉到他的目光似乎落在了我的身上,紧接着他嘴里的话猛地憋了回去。


    是什么,好好奇!


    大约在半分钟后我就一点都不好奇了,因为提姆又坐了下来,用着不符合他年龄、十分和蔼的口吻对着我开口,“所以,洛克希你之前大学的志愿是帝国州立大学的经济学院?有任何细分的专业倾向吗?”


    “……还、还没想好。”我警惕的望着提姆,他微笑的表情跟艾达姐姐要坑人的时候有点相似,“其实我有点想转学院。”


    “经济学院多好啊,如果──”他微笑着说,甚至上手给我杯子里的咖啡又添了一点,冲淡了我加爆多牛奶的拿铁,“你对企业管理感兴趣,那就更好了。”


    你小子在说什么屁话!就算我再单蠢都听出来了你想要把韦恩集团这个大锅推到我的身上,不是,你们豪门难道不争产的吗?!


    我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两眼,落在了看上去似乎已经开始沉思的老爸身上,我草,他不会真的听进去了提姆的提议吧?就算我已经是大学该毕业的年纪了,但我刚刚暴富,我的快乐生活都还没过上一周,我是绝对不会工作的!


    我猛地抬起头,夸张的抽泣了一声,试图挤出一星半点的泪水来,不至于看上去像是在干嚎,谢谢凯奇叔叔在迷雾世界的教导,让我至少从演技白痴的身份毕业,至少拥有了青春偶像剧演员的实力。


    “我、我已经不想要再踏进经济学院了──”没错,就朝着ptsd的方向去演,“万一、万一又……”


    后面我没说出口,因为我老爸先前有些动摇的神色在我扁着嘴干嚎的时候就已经转变成了严厉并谴责的目光,落在了提姆的身上。


    然后他叹了一口气。


    “然后呢,然后呢!”黑发蓝眼的大美人猛地从沙发上坐起身,一双仿佛能沉进无数宝藏的海蓝眼眸熠熠生辉,“布鲁斯说什么了?!”


    这个笨蛋美人是我的大哥哥,今年已经逼近三十的隔壁布鲁德海文警花,名叫理查德·格雷森,喜欢别人喊他迪克。


    “我才二十九!二十九!”他抗议的说,我才意识到我把刚刚的吐槽说了出口,然后我死鱼眼的看着他,“迪克,你完全不打算反驳笨蛋美人跟警花这件事吗?”


    “我知道你在夸我帅,哼哼。”他骄傲的抬起头,一旁跟他一样赖在沙发上的青年飞起一脚踹在他肚皮上,“你差不多得了,别妨碍我听故事。”


    “所以,布鲁斯做了什么?”


    这个坐在沙发上还能用一双大长腿踹得迪克痛苦弯腰的肌肉猛男杰森·陶德是我的二哥,据说跟哥谭□□有那么点说不明道不清的关系,所以已经通过手段抹去了跟我们的联系,简单来说就是身份假死,名义上不是我哥。


    因为这个缘故,常年不在家也是正常的,这次是因为我的关系才会在韦恩庄园连待三天,不过今天就要离开了。


    说他混黑我真的完全相信,他看上去像是能一拳打死三个罗宾。


    没有侮辱罗宾的意思,但第一次见到杰森,他给我的感觉就是大卫在他面前都撑不过三拳。


    罗宾还那么瘦,看上去就跟个小孩子似的。


    “洛克希真是太聪明了。”另一位同样瘫在沙发上的正是方才引起争端的提姆,他的目光之中带着浓厚的感激,“我把话题引过去的瞬间,她就意识到了我想做什么。”


    好说,好说。


    被跳级读完大学、现在已经是一家50强企业实质经营者的提姆夸奖脑子好使,就算是我这种厚脸皮也有点遭不住啊。


    虽然我觉得老爸可能也看出来了,但或许这就是父爱如山吧,暂时还没滑坡,所以我跟提姆的阳谋就得逞了,老爸老老实实的去公司开会,留下四个孩子在家里睡大觉、侃大山。


    什么,要问我最小的弟弟达米安呢?


    根据杰森说的,他估计是跑去健身房维持那身中看不中用的肌肉了。


    虽然我觉得再怎么不中用,已经快跟杰森一般高的达米安甩个巴掌之后都得跪在地上求我不要死。


    “所以,你是真的想转学院?”又聊了几句,迪克忽然转移话题,目光落在我身上好奇地问道,“之前布鲁斯提议要让你转到哥谭大学,你不是还挺不乐意的吗?”


    那会我也没发现哈利跟彼得的心理问题有点严重啊,我要是不离开,他两迟早小病成大病,这会只是要给我门禁跟日常报备,说不定一个月后就要我除了上学之外别出门了,毕竟纽约那个地方谁待谁知道,没有精神衰弱也得给那些反派吓出衰弱来。


    当然哥谭罪恶之都的名头比起纽约那是更加耸动,但我的兄弟老爸们看上去可没有那么强的控制欲跟保护欲啊,至于人身安全我倒是真不怕。


    想要杀死现在的我可没那么容易。


    我当然也没打算瞒着迪克他们这件事,所以眨了眨眼之后,就小声的开口,“我不想要被当成搪瓷娃娃,哈利跟彼得──我的朋友──他们从我逃出来后就有点紧张过度。”


    他们都很聪明,所以迪克、杰森跟提姆都听懂了。


    杰森看上去像是有点不以为意的样子,“这样说的话,呆在老头子身边也没有比较自由。”


    “啊?”我笑了,他跟我开玩笑呢,“我好歹也看过新闻的,布鲁斯·韦恩不就是自由的代名词吗?”


    【不,你也可以是自由的代名词。】熟悉的声音又再次不合时宜的响起,我努力抑制住自己翻白眼的冲动,忽视了鬼面的搭话,但这家伙显然不怎么喜欢被忽视。


    【你总有一天会暴露的,甜心。】他的语气中带着浓厚的笑意,就像是我第一次遇上他的时候正在自己一个人修发电机,他穿的人模狗样摸过来蹲在我旁边,伸手就开始帮助我,当时才刚到黑雾世界不久的我根本就没认出来他是不是我那换了身衣服就跟换了个人一样的战友们,看见有人帮忙就很高兴的修发电机,一边修还一边唠嗑。


    “你说这局的屠夫今天心情是不是挺不错的啊,看上去好像准备把我们四个都放了…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刚来这个地方没有认全。”


    “难怪我第一次看见你呢,我的名字是丹尼。”那个时候的他就蹲在我对面,隔着一个巨大的发电机我根本看不清楚。


    “我是洛克希!”我压低声音,但快乐的回答着,那个时候还充斥着对逃过一劫的希冀,“如果是要放就太好了,我刚进过几次而已,挂上钩子太疼了…”


    “是吗?”他的声音带着点拖沓的长调,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倒在地上了,被捅穿的肺部在艰难的向大脑传递着痛楚,而身穿黑色残破衣袍、戴着白色鬼脸面具的高大男人,蹲在我的面前歪着头。


    “不喜欢上钩子的洛克希,我记住了。”


    那一天,我的另外三个队友们被接二连三的挂上钩子,几次三番试图帮我包扎的里昂最惨,在我面前不远处的钩子硬生生的挂到恶灵的触手从无到有生长出来,然后在他的奋力挣扎下扎进腹腔。


    那一天,我在地上流干了最后一滴血,而丹尼──鬼面杀手──在我面前捧着脸歪着头,高兴地唱着歌。


    “十个小黑人外出吃饭,一个噎死还剩下九个。”


    “九个小黑人熬夜到很晚,一个睡过头还剩下八个。”


    ……


    他是无可比拟的恶、是无可救药的恶、是自我满足的恶。


    我讨厌恶人。


    鬼面的声音被我彻底的无视,但我知道我的脸色肯定不会多好看,因为我又走神了,迪克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响起。


    “洛克希?”一只手猛然拍上我的肩膀,我抖了一下,下意识的晃了晃脑袋,细碎的发丝在颈侧划过,扎的肩膀有些痒痒的。


    声称从歹徒那里逃出来的时候,我把自己的头发割的像是狗啃似的,一撮长一撮短的,上头也扑了好些灰尘,还在树丛里来回疯跑了一段时间,感觉肺都在烧的时候才停下。


    直到回家的时候,哈利他们带我去剪头发,两个大男生看上去比我自己还难过,彼得似乎都快哭了,一边看着落地的头发一边小声嘟囔,从小他跟哈利就比我自己都宝贝我的头发,学校如果有人想要抓的话就会被小霸王哈利无情制|裁。


    “你还好吗?”同样黑发蓝眼的人蹲在我面前,沉浸着血腥气味的记忆好像又被挥散了,迪克有些担忧的开口,“你刚刚有点恍惚。”


    “我没事!”我猛地打了个哈欠,用力的眯起眼睛,“昨天睡太晚了有点困!”


    “放心吧,我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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