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穿越快穿 > 雾中人拯救世界[综英美] > 17、第 17 章
    事实证明,是超人把他揍飞的速度更快。


    也有可能是因为蝙蝠侠好像就在附近的关系,红蓝披风刚刚出现,黑色的暗夜骑士就紧随其后,然后橘黑面具就在飞出去之后跟蝙蝠侠打了起来。


    我像个局外人一样,可怜又无助的站在原地,那辆黑色劳斯莱斯里面的人甚至还没放弃,我看见司机悄悄地打开门朝着我的方向蹭了过来,似乎是想趁着我不注意的时候把我蒙晕了带走。


    不是,大兄弟,超人都还在我旁边看戏,你是不是有点太勇了?


    我没理那个司机,转头看向了橘黑面具跟蝙蝠侠的战斗,总觉得蝙蝠侠今天下手是不是有点太重了,刚刚我没砍死鳄鱼人他就急匆匆的挡在前面,怎么感觉这一拳拳的都似乎朝着橘黑面具那张脸去的。


    难道是他的脸特别招恨?


    想了想也有道理,所以说反派死于话多,他但凡上来的时候不跟我多说那两句,什么有人要见你一面,而是直接踹了我的屁|股然后把我扛走,最起码蝙蝠侠也不能又跑回来,打他的只不过会从超人跟蝙蝠侠变成触手而已。


    平心而论,我觉得我的黑雾触手打起人来最起码没有蝙蝠侠的拳头那么痛,他的拳头看起来简直跟沙包一样大。


    不知道他跟大卫打起来,大卫几秒之后会嘎?


    实在不是我看不起大卫,但他就连打地下拳赛都不是把把赢了,蝙蝠侠显然跟他地下拳赛的对手不是一个量级。


    顶多就是因为蝙蝠侠不打好人,也不杀人,所以大卫跟他打起来顶多就是受点伤什么的。


    不对,我干嘛假定大卫一定会跟蝙蝠侠打起来啊,他虽然对危险的东西有些向往,但在黑雾世界那么多年了──我只有十年,他们其中有人比我进去的时间还要更早──他可能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吧,甚至让人感觉有种离开之后就从良,原地退休的样子。


    据说大卫本身是个富二代来着,我是真的见过他钱包里面的黑卡,那些换洗的衣物看上去也都是超贵的高档货,要知道我们在黑雾世界里面使用的东西、换的衣服都是依照自己过去的记忆形成的。


    所以我穿的衣服通常都是便宜的东西,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好几个姐姐们都会把他们的衣服换给我穿,毕竟那些便宜的衣服就算擦过灌木丛有的时候也会被刮破。


    倒不是斯塔克企业没法给我们买好衣服,但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我们自己都觉得没必要,托尼·斯塔克的钱就算多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买好的衣服还不如多留出一份资金,无论是未来有其他人需要帮助还是考上好大学的孩子们需要生活费都可以额外资助。


    大卫用的东西我不能说都没见过,毕竟身边就有哈利这个超级富二代,他什么好东西没用过,因此我还是见过的,自然也就能分辨得出来东西到底是不是贵、有没有那个价值。


    大卫自己倒是对富二代的身份没有太大的感想,生活质量对于他来说似乎是锦上添花,有钱或者没钱他都能有自己的活法,无非就是潇洒一点或是窘迫一点的区别罢了。


    像我就没法跟大卫一样那么洒脱。


    嘿嘿,因为我爸爸是真的有钱!他比大卫他们家还有钱!他是小说中那种跺一跺脚整个哥谭就会因为他而震动的超级有钱人!我家甚至有私人的滑雪场!原谅我匮乏的想象力,也许是因为家里太有钱了,所以在我问到家里有滑雪场之后,我就十分平静的停下了询问的步伐。


    反正以后家里有什么我都不是很惊讶了,哪怕跟我说蝙蝠侠的秘密基地在我们家脚下,我可能也只会高贵冷艳的点点头吧。


    开玩笑的,那可是蝙蝠侠,他住在我家楼下这件事简直像是魔幻现实主义了,做白日梦也不能做这种吧。


    被我拿来开玩笑的蝙蝠侠还在我面前不远处拳拳到肉的揍人,万一他有什么读心的超能力──谁说不可能呢!暮光之城里面的男主角不就有吗?蝙蝠侠是吸血鬼这件事情可是有理论证据的!──那我不是完蛋了吗?


    蝙蝠侠有没有读心的功能一直到那场暴打结束之后我都没能看出来,但是他很生气这件事却很清晰,当他拖着那个已经晕过去的橘黑面具来到我跟超人面前时,超人的手上也拎着一个已经被他打晕过去的司机,那正是先前想要偷偷摸摸把我带走的勇士。


    他两不愧是世界最佳搭档,目光似乎只有对视一瞬间,超人就很有默契的伸手把蝙蝠侠在地上拖行着、已经晕厥过去的橘黑面具扛到肩上,看上去甚至有点逃跑的样子,“我把他们送过去。”


    他离开的样子看上去比我想象的更接近开溜了。


    我有些僵硬的往后蹭了蹭,面前站着的蝙蝠侠看上去浑身戾气,总觉得他的手套上面似乎还在滴血,他刚刚可没用什么武器啊,难不成是一拳一拳把橘黑面具捶到喷血的吗?


    早知道就偷偷把三角头的砍刀给他了。


    我一边在心里这么想着,一边小心翼翼的扭头朝着四周看了看,在见到阿尔弗雷德的身影时宛若看见了救星。


    照理来说我这么一个从小就善于与人社交的社交天才,是不太可能会产生尴尬不适这种情绪的,但是面对蝙蝠侠的时候,总有种小学在学校揍了说我是孤儿的傻|逼之后,被喊院长妈妈去学校的感觉。


    就是,明明没做什么坏事,但下意识的觉得心虚。


    怪了,我明明是钢铁侠的粉丝,怎么会对隔壁哥谭的蝙蝠侠产生这种感觉?


    难道我在无意间换墙头了?


    想到这里我就更有点心虚了,还好托尼·斯塔克先生并不知道我曾经是他唯粉这件事情,那我转换跑道的话他应该也不会在意吧?说起来我实际上应该是个哥谭人才对,据说哥谭人除了蝙蝠侠的粉丝,就是蝙蝠侠的变态狂热粉丝,好像没有例外的。


    这么一想,我还是当个纽约人好了。


    “洛克希小姐!”阿尔弗雷德步履匆匆,老管家在超人砸出来的废墟之中看上去甚至想要满地乱跑,我赶忙开口,“我没事,阿尔弗雷德,不要急!”


    就在我这么分神一瞬间之后,原先站在距离我约三公尺远的蝙蝠侠就已经消失了踪迹,要不是他刚刚站的位置旁边还有从他手套上头滴下来的血,我怕是要以为刚刚站在那里的黑暗骑士真的只是一个传说,又或者吸血鬼确实就是不能站在太阳下面的。


    阿尔弗雷德确实已经看见我了,在我出声之后那有些急促的脚步终于慢了下来,他似乎终于又回归了英伦式管家的优雅得体,除了黑色的西服裤脚沾了点灰尘还能依稀看出他先前的急切之外,一切又好像回到了正轨。


    我匆匆的朝着阿尔弗雷德的方向跑去,好在今天出门的时候我没有穿老爸给我买的那些缀着蕾丝的裙子,而是挑了短款的上衣跟牛仔裤,即便此刻跑起来应该也不会看上去很奇怪。


    阿尔弗雷德开来接我的车确实也是黑色的劳斯莱斯,等坐到后座上之后,莫名其妙的倦意就席卷而上,随着阿尔弗雷德偶尔在停等红灯的时候回头望上两眼的关怀,我在短短的十分钟内陷入了梦乡。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夜幕低垂,巨大落地窗边上的夜色雾蒙蒙的,有着哥谭一直以来的特色,但外头的街灯已经亮起,映入我眼帘的是韦恩庄园之中无比宽阔的林木,修剪整齐的灌木丛在星星点点的灯光之下显得分外可爱。


    时间是晚上八点半,我大概睡了三个小时左右。


    推开房间的门,家里依旧是静悄悄的,虽然走廊上的灯光开的很是明亮,但我的拖鞋落在地毯上依旧发出了有些沉甸甸的脚步声,空旷的走廊之中被闷闷的脚步声所填满,我走下楼梯,意外的发现就连阿尔弗雷德似乎都不在家里。


    平常只要我在一楼转上两圈,老管家总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出来,对我的胃进行全方位、惨无人道的养育工作,我能吃在家里好像已经出了名,就连我老爸偶尔晚餐的时候坐在我对面,都对垒起来的四、五、六、七个盘子视若无睹,甚至偶尔还会开口询问我是不是吃饱了。


    人都去哪里了?


    “洛克希。”就在这时,一个低沉的男声在我身后响起,他出现的悄无声息,即便是拥有着强大感知能力的我也是在两秒之前才发现的。


    我哆嗦了一下,回过头看见站在阴影之中的达米安,二十一岁的少年已经长得很高了,就连里昂在他面前看上去可能都算得上娇|小。


    “达米安?”我暗自松了口气,黑色的雾气在我的背后又被我按了回去,这也就是因为在家里,我时刻克制着我自己的战斗本能,不然虽然我的身体还是弱小的,但魔法这种东西又不讲道理。


    万一把我的小弟砸进墙缝里抠都抠不出来,我怕我要哭着跪在地上求我老爸不要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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