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穿越快穿 > 白月光是年代文假千金 > 11、傅墨白
    白云村很少来知青,全村姑娘加在一起都没苏鸢长得好看!


    老头儿放下二郎腿,眼底闪过喜色。


    他家三个儿子、四个侄子都没结婚呢,只要有眼力见儿,多帮知青干点活,没准真能把知青娶回家。


    抱着这种心态,他两眼一眯,接过资料看了看,笑得随和,“你是京市人啊?那里可是个好地方。”


    苏鸢谦逊一笑,“咱们这儿也挺好,我很喜欢这里。”


    见惯了骄傲自大的城里人,老头儿对她不禁刮目相看,笑容也比刚刚真诚许多,“咱村暂时没有知青点,之前来过仨知青都住村民家里了,你来了也一样,我现在给你安排一家。”


    他刚想提自己家,姜松却插话道:“李叔,就让她住我家吧,她是我大姨的亲戚。”


    老头儿闻声看过去,这才注意到面前还杵着一个人。


    “呦,你还没走呢?这姑娘和你大姨是啥关系?”


    姜家人全都皮肤黝黑,普通长相。他见过叶洁也不白净,咋可能有这么漂亮的亲戚?


    于是,不等姜松开口,又问苏鸢,“他说得是真的?”


    “对,是真的。”苏鸢笑着回答。


    “你同意去姜家住?”


    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异乡,相比于别家,姜家是最好的选择。


    她毫不犹豫点头。


    办好手续后,姜松让她重新坐上马车,拉着她回家,同行的还有那老头儿。


    此时正值夏天,土路两旁放眼望去,一片绿油油的。


    随着太阳逐渐升高,越来越晒,苏鸢把挎包举过头顶,用来遮挡太阳。姜松见状,扔给她一个蒲扇。


    “家里有草帽,以后干农活儿时必须得戴。”


    “嗯,谢谢。”


    苏鸢拾起蒲扇遮太阳,目光再次落向远处。


    想到家里那七个光棍汉,老头儿有些坐不住了,忽然问她:“你是因为家里孩子多才下乡的?咋没在城里找个对象呢?”


    苏鸢收回目光和发散的思绪,转过头对上他的视线,答道:“家里确实孩子多,日子过得不容易。”


    “那对象呢?处没处对象?”


    他急着知道答案,苏鸢见状,不由得多了个心眼儿,“我有对象,他是名军人。”


    这个年代,军人最受尊重。出门在外小心为上,她胡乱编出一个挡箭牌,只图以后的日子能清净。


    一听她有对象,还是准军婚,老头儿像泄了汽的皮球,失望不已。


    “有对象还下乡,他不反对?”


    “不反对,他心胸宽广,愿意舍小家为大家,境界高着呢。”


    反正都是假的,苏鸢怎么高兴怎么说。


    这下,老头儿彻底死心了。接下来没再那么热情,把她全须全尾交给姜家人后,便离开了。


    姜家在村里算是中等家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四间大瓦房,腾出一间给苏鸢住,其它三间分别住着姜父姜母,姜松和他妹妹。


    每间都挺宽敞的。


    姜母名叫叶琴,长得与叶洁七分相似,但气质不同,一个短发英气,一个长发贤惠。


    她看见苏鸢,满眼喜欢,“早听说你长得好,没想到真人比想象中还俊俏。”


    因她和叶洁长得像,苏鸢倍感亲切,除了礼貌寒暄,还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礼物分给每个人。


    是肥皂,在这里属于稀罕货。


    体谅她一路奔波很辛苦,叶琴把她安顿好后,没再打扰。


    东北农村睡的是火炕,摸起来硬硬的。苏鸢把行李中的棉被拿出来,平铺在炕上当褥子,再铺一层草编凉席,然后坐上去感受。


    软硬适中,刚刚好。


    炕边还摆放着一个炕桌,是用来吃饭和学习的。


    她见行李都整理得差不多了,便从挎包里掏出信纸和钢笔,给远在京市的李朝阳写信。


    卖风扇的钱,属于傅墨白那份,她没带走,放在文燕那里。


    想着以后可能不会再见,她希望李朝阳能帮忙把钱交给傅墨白。


    等写完信再抬头,刚好叶琴端着几块西瓜敲门进来了。


    对方瞧见炕上的信,打趣道:“怎么?在给对象写信呢?”


    “?”


    苏鸢愣怔几秒,想起在马车上的谎话,不禁嘀咕这姜松忒大嘴巴了。


    “不是对象,给朋友写的。”


    说着,她折好信装入挎包里,给西瓜腾地方。


    叶琴走近,放下瓜盆,不小心碰掉桌上的钢笔,落到地面的瞬间,吓了她一跳,“哎呀,都怪我不小心!你快看看坏了没?”


    苏鸢动作迅速,立即弯腰捡起钢笔,只见笔尖劈开了,不能再用。她的心揪痛一下,却不能表现出来。


    叶琴也看见它坏了,特别不好意思,“鸢鸢,真对不起!这钢笔多少钱?我赔给你。”


    “不用,我改天拿去修一修就能好。”


    苏鸢盖上笔帽,把它小心翼翼地收好,心情依然很难过。它是几年前,傅爷爷送给她的礼物,如今老人不在了,这是唯一的念想。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南方军区。


    傅墨白穿着一身绿色军装,肩宽腿长,站在那里像雪山上的松柏树,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质。


    他紧抿薄唇,凛冽的双眸目视前方,第一次有耐心听孙小虎的喋喋不休。


    电话那端:“墨白哥,你听没听我说啊?鸢姐那小身板怎么能去东北吃苦呢?不如你想办法把她调回来吧?”


    “我尊重她的决定。”


    孙小虎一噎,没想到他会置之不理,再忆起苏鸢那份赤诚的爱,气愤之余挂断了电话。


    一个小时后,傅墨白出现在领导办公室,提交自己的申请报告。


    对方接过申请书,足足看了三遍才不可置信地开口:“你想去龙江省?为什么?”


    按原计划,他这次立功回来是要调任西南军区镀金的,等过几年就能回京高升。


    现在计划被打乱了,对方拍案而起,“想想你爷爷生前的嘱咐,别做一时冲动的事。快把报告拿走,我不同意!”


    面对这份怒气,傅墨白依旧淡定如常,他把扔在桌上的申请书重新递回去,目光坚定道:“不是一时冲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请领导批准。”


    “非去不可?”


    “对,非去不可。”


    “你呀你,以后有你后悔的时候!”


    对方恨铁不成钢,却拗不过他,最终在申请书上签了字。


    *


    对于农民来说,夏天是个繁忙的季节,白云村主要种植苞米,无论男女老少都要去田间干活挣工分。


    顶着炎炎烈日,苏鸢负责拔草,这算是农活儿里最轻松的工作。


    除了她以外,还有一个新来的知青叫沈晴,就蹲在她不远处拔草。


    比起动作熟练的老知青,他们像只刚学会觅食的麻雀,懵懂又笨拙。


    苏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继续埋头苦干。这时,沈晴悄悄凑过来,小声问:“苏同志,你累不累呀?我发现这些草怎么拔都拔不完,手都薅红了。”


    说着,还抬起双手轻轻吹了吹,细皮嫩肉的掌心又脏又红。


    苏鸢停下手里的动作,转过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圆圆的脸,红扑扑,像颗蜜桃。


    想着大家都是新来的,要互相帮助,她掏出一块新手绢递给对方,说:“擦擦手吧,歇一会儿再干。”


    沈晴开心接过,又有点不好意思,承诺以后归还一条新手绢。


    “没关系,这个送你,我那里还有。”


    眼见快到中午,苏鸢也随地而坐,两人一边喝水一边聊天。


    沈晴来自哈市,今年十九岁,父母皆是工人,因为兄弟姐妹多,实在没办法才下乡。


    如果有机会,她还是想回城。


    “你呢,以后有啥打算?我听说你对象是当兵的,是真的吗?”


    “??”


    苏鸢一下怔住,是万万没想到,绯闻的传播速度会如此之快,只不过才一天时间,估计整个村都知道她有对象了。


    “对,是真的。”


    谎话说多了会毫无负担,她没作片刻犹豫。


    沈晴信以为真,“有对象真好!我也想找个当兵的,不仅能保家卫国,还能保护我。不如…让你对象帮我介绍一个怎么样?就算在外省也关系。”


    “……”


    苏鸢轻轻眨眼,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圆谎?她没对象,以前认识的兵哥哥也都断了联系,实在找不到合适人选。


    只能谎称和对象冷战中,等以后关系有所缓和再介绍。


    女孩子都向往爱情,沈晴很好奇她对象长什么样?是怎么谈恋爱的?又因为什么生气吵架?


    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令苏鸢难以招架。她母胎单身十八年,哪里知道这么多问题?


    刚想转移话题,就听耳边传来姜松的声音,“苏同志,我妈叫你回家吃饭,还有,我大姨来了,正等着你呢。”


    听到叶洁的名字,苏鸢连忙收拾工具,然后跟沈晴告别,往姜家走。


    疲惫感也在此刻一扫而空,七八分钟的路程愣是缩短成五分钟。


    今天叶洁会来白云村,是因为昨天苏爱民在临走前,无意间透露了一个信息,是关于姑姑苏艳宁的。


    她小叔子也住在青山市,没准不用跑去哈市,就能了解到她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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