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意居,1102户。
温觅抬手输入密码,打开房门,发现客厅亮着灯。
她先弯腰换了双拖鞋,而后将书包拿在手中。
此刻,温闻慈蹲在客厅中,正欲打开手下的行李箱。
男人约莫不到四十岁,一身黑西装,黑发全部梳到耳后,显得精气神十足。
气质儒雅,天生带着一种文艺气息。
温闻慈的那双眼,无论何时都是那般炯炯有神。
与人交谈时,总让人无法轻易避开他的目光。
“爸,你回来啦。”温觅喊了一声,将书包放到沙发上。
从小到大,这都是温觅改不掉的坏习惯,喜欢蹲在行李箱边。
这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对于温觅来说,代表着离开,更代表着重逢。
“这是你要的画笔、参考书。”温闻慈一件件摆放出来,而后将藏在身后的书递了上去:“看,这是什么?”
“这…这不是我一直想要的于之老师的绝版漫画吗?”温觅格外兴奋,激动的搂过温闻慈的脖子,笑的格外开心:“爸,你吃饭了吗?”
“等会出去吃。”温闻慈看了一眼手表道:“我先把行李整理一下。”
“我帮你。”温觅仔细的又看了一遍手中的漫画,爱不释手。
“高中生活还适应吗?和同学相处的好吗?”温闻慈将衣服拿出来:“听你们班主任说,今年担任了班级的学习委员?”
“同学们都挺好的。”温觅抿着嘴,笑笑道,转身将水杯放置到茶几桌上。
温闻慈看了眼温觅微垂的眼角:“有什么委屈都要告诉爸爸哦。”
“爸,你发的图片我都收到了。如果下次你还去那个小镇,我想让你把我不穿的衣服、不看的书籍,都捐赠给那些孩子。”温觅将书整理好,抱在怀中道。
除了作家这个知名身份,温闻慈还是著名的慈善家,主要关注的领域是山区孩子的教育问题。
这世界两极分化很严重,有时候富人区和贫民窟,仅仅是一墙之隔,
温觅曾看过一组惊心动魄的照片,报道的内容她今日都仍旧记得:
“一边是破破烂烂的灰褐色的房子,一边是橙色屋顶、白色墙壁的亮丽别墅。”
“仅有一墙之隔,迷宫般的贫民窟狭窄混乱,墙的另一端,富人们则坐在自家阳台的花园上享受美景。”
“照片拍摄地位于墨西哥,那组照片,刊登后,引发了广泛关注。”
“好。”温闻慈伸出手摸着温觅的头,一脸欣慰:“温温真的越来越懂事了。”
“嘿嘿,也不看看我是谁的女儿。”温觅笑嘻嘻的起身,扬起小脸,模样自豪。
她将怀中的书,一本本整齐的摆放进书架。
正欲离开时,目光落到了第五排的一本书上。
配色清新,封面是绿色封皮的。上面画着一个男孩被蛇咬后的卡通形象,男孩的脚下是三个橙色的字——《小王子》。
温觅微微踮起脚尖,小心翼翼的将书从书柜中抽出来。
翻开书的扉页,上面仍旧留着母亲梁翎的笔迹:
我将这本书,送给我的宝贝女儿温温,祝她六岁生日快乐。
并愿你,永远热爱夕阳,永远是这般活泼开朗。
当时温觅只有六岁,自然无法理解梁翎留下的这句期许。
“你知道的——当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他会格外喜欢日落。”
这段话,便是出自——《小王子》。
温觅轻轻将手落在书的扉页上,指尖慢慢滑过那两行字,目光眷念。
门外,传来温闻慈催促却温柔的声音:
“温温,准备出去吃饭了哦。”
温觅回过神,抬手将书重新塞入书柜中。
从书房跑出来,又冲进卧室,黑发随着她的动作滑过脸颊:
“爸,你先去开车,我等会儿去车库找你。”
-
次日,中午,城郊。
厉醒身穿一身黑色休闲运动服,手中提着蔬菜、水果,坐上了302路公交。
国庆期间,车上人多,最后排剩下两个位置,他抬腿走了过去。
“请开门”公交上的提示音传来,让厉醒不由抬眸,淡淡扫了前排的女人一眼。
鸭舌帽下,是一双冷淡清冷的眸子,眼角上是一抹淡青色。
昨晚“遇见”酒馆的兼职工作结束后,他又赶了几个婚礼的场子。
临近国庆节,很多地方都需要歌唱表演者,当他回到出租屋时,已经快凌晨三点。
红唇、大卷发,一双勾人的眼,她的气质凸出,穿衣风格时尚,根本不像是会乘坐公交车的人。
赵雅收回相机,表情从容不迫,递上一张名片,声音天生沙哑低沉:“欢迎随时联系我。”
厉醒的表情同样格外淡定,似乎对于这种现象已是司空见惯,他压低帽檐,并未理会。
下车前,赵雅将名片扔在了厉醒的腿上,只见上面写着:
乐娱传媒有限公司——赵雅/1505301
30分钟后……
厉醒来到楼下时,碰巧遇到房东。
年龄约莫五十七八岁左右,穿着拖鞋,一口土白话:
“放假啦?”
“抽空嚟睇老师咩?(抽空来看老师吗)”
厉醒是四川人,虽然在花夏市生活多年,但对于粤语却也只限于听,并不会说。
他迎合着点了点头,朝楼上走去。
门铃响了三声后,林雪岛便打开了门,笑着迎接:“来了。”
男人扎着头发,高高瘦瘦,一双丹凤眼格外好看。
他戴着金色丝框眼镜,模样斯文。最多二十七八的模样,实际年龄却已经三十六岁。
林雪岛是厉醒的钢琴老师,从五岁到十六岁,十年间,一直作为私人家教,指导着他。
林雪岛原本也是四川人,是厉东南小时候曾为厉醒请的家庭教师。他们离婚后,厉醒以为从此以后便再也无法上课,谁知道林雪岛刚好接到工作上的调度,次年便也来到花夏市。
仿佛冥冥中注定的缘分,让俩人再次相遇。
林雪岛格外珍惜厉醒的音乐天赋,一直鼓励他不要放弃音乐,这些事情姜蓉自然是不知道的。
这十年,林雪岛的存在,有时候如同厉醒的哥哥,有时候,又如“父亲”。
古语有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学费不收,只能用这些贿赂你了。”厉醒耸了耸肩,故作无奈。
“算了。”林雪岛伸手接过他手中的东西道:“高中生活感觉如何?”
“还不错。”厉醒摘下头上的鸭舌帽,从背包中拿出笔记本道:“写了首新歌,想让你听听。”
“好。”林雪岛笑:“没参加社团?”
“一个人习惯了。”厉醒淡淡回。
“肯定又没吃饭吧?”林雪岛将东西放到厨房,转过身问。
厉醒心虚的背过了身,摸了把脖颈,算是默认了。
林雪岛:“醒醒,你买的菜,有我喜欢吃的吗?”
厉醒:“有,我特意买了一个青菜。”
林雪岛将菜从袋子中拿出来,将青菜放入菜篮,一边洗一边道:
“这就能站一个人,你和我说说作品的事情。”
摊开的笔记本上,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横线。
整个页面涂涂改改,字迹龙飞凤舞。
“周一早上想见你/想来想去/找不到理由靠近
天公作美/忽然下了雨/雨淋湿了衣角/伞躺在侧包里
抬头望见你/我心猿意马走在雨里
一把伞出现在头顶/伞下是心爱的你”
“夏蝉一声声/知了知了
过了夏/我们就要告别了/一粒星挂在天边
失去你的瞬间/它坠落在我心尖/就如你失望的眉眼”
这是一首ab体的歌,a段主要作为叙述、展开,b段作为发展高潮。
厉醒全部念完后,眼神带着期许的望向林雪岛。
林雪岛听完后,沉默了一会儿,格外认真道:
“其实你可以参考一些民谣的歌曲,民谣可能是这个流行音乐里,最久远的一个形式。”
“从我们的《诗经》开始,那个就是民谣,《国风》也是。一直到洋人中世纪的时候,骑士们唱的甚至游吟武士他们唱的,都是民谣,并且都是以词见长,所以民谣的词很重要…”
“这副词很符合你的年龄,还不错,曲子怎么样了?”
俩人又兴高采烈的讨论了一番,吃饭时,已经接近下午两点。
谁知厉醒刚拿起碗筷,吃了一口后,就立刻放下,兴奋道:
“灵感来了,灵感来了。”
两眼有光,整个人瞬间精神焕发,厉醒从书包中翻出笔记本道:
“这里的一粒星挂在天边,我一直觉得‘挂’这个字不够巧妙,唱起来也不够顺畅,可以改为‘悬在天边’。”
“‘悬’这个字,刚好可以对应下面的‘沉’字。”
“一粒星悬在天边,失去你的那瞬间……对应下半段的,一粒星沉在枕边,想起初遇那天。”
“这里的‘失望’两个字,太过于强调感情,意图明显,反而改为‘暗沉’更加贴合。”
林雪岛无奈的摇着头,脸上却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急忙站起身,走进厨房,盛了碗排骨汤端给厉醒。
一旦厉醒进入创作阶段,没个半天时间,他根本无法抽离出来,简直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
这孩子,一旦牵扯到音乐,就会完完全全的变成一个“疯子”。【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