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什么,你家后院的小池塘竟是个虫洞?只要你站在旁边念起咒语,全世界的蒲公英就飞过来,变成时空穿梭机把你带回到过去?
嗯,也可以这么说吧。
哇塞,酷毙!那你一定天天忙着玩穿越游戏吧!要么回到清朝,进皇宫勾引四阿哥——哦,不对,那是《宫》剧里洛晴川干的好事。代我向甄嬛问好!给她讲个啤酒和炸鸡的故事。或者干脆久远一点,穿越到秦朝变成武功高强的项少龙,扶佐嬴政登基……怎么,那是古天乐主演的《寻秦记》啊,呵呵!反正,哪个朝代好玩有趣,就去哪里吧!
我也想啊,可惜我家后院的那个虫洞太小也太浅,不能让我穿越到几百年以后——又转念一想,不对!也许只怪自己能力有限吧。
不会像《不能说的秘密》里的叶湘伦那样,只能穿越回上世纪七十年代那么悲催吧!
倒也没那么惨。我去过曹雪芹生活的那个年代。那时阿木还没把童话带来,成为系住无羁风筝的那根线,我无牵无挂,可以想走多远就走多远。
曹雪芹?我的偶像啊!快说说看,他是怎样一个人!
只是很短的一瞬间。我看到,他住在西山一个四处透风的破旧茅房里,一边批阅手稿,一边喝着薄粥,哆嗦得像一片枯叶……
我也开始写诗了,念给你听。冷雨敲窗的夜晚,灯花如豆,古时候的秋风比现在冷吗?幽咽的诗句,总也挣不脱青灯古佛,木鱼清磬。她捧着心儿用水袖拭泪——公子啊,经霜的枫叶,再一次落满了小园香径。几度杨花漫漫雨雪霏霏,辜负了双眸澄碧似水,辜负了红颜翠黛沉沉。说甚么杏花疏影里,弄笛到天明,说甚么小楼一角,留月待君来,只愿与你携手,临湖赏梅,雪水烹茶,留取一片心魂相守。趁着雨歇风住,掮上花锄,将满园落红,和着李义山秦少游的风流,一同葬下……
在我的印象里,他始终是那个无事忙的翩翩公子贾宝玉,爱喝小荷叶莲蓬汤,连最家常的茄子,都要用十来只鸡来配。
对了,呵呵,就是传说中的茄鲞。凤姐说的,要做茄鲞,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签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了……
唉,世事无常!但也成就了《红楼梦》不是!
他挥笔疾书。黛玉三岁那年,家中来了个癞头和尚,说要想治好黛玉的病,除非让她出家为尼,黛玉父母自然不肯。那癞头和尚说,不送她出家也行,但她要想好,除非以后都不让听见哭声,除父母外不见别人。否则,一生很难平安度过。黛玉父母只当和尚胡言乱语,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样一个美好却极脆弱的玻璃杯,盛满无数个孤寂的夜里流下的眼泪,直到那个噩耗狠命一击,潇湘馆里传出玻璃破碎的声音……几千年了,这样的声音不绝于耳。
玻璃杯不知道自己是玻璃杯。不然它至少会给自己包裹厚厚一层海绵或气泡膜,保护自己免于破碎,不会让存在的时间,是短,是长,完全倚仗命运的恩赐。玻璃杯偏要不停地往里面装填各种欲望,和失意时带来的焦虑……
《红楼梦》无疑是部奇书。黛玉的悲剧、宝钗的悲剧、宝玉的悲剧……总是又古老又简单,可以发生在任何时代,任何一个地方,即使是现在,只不过换上另一种形式重演而已。只要复杂自私的人性存在,这样的悲剧就不会消失。
尤其是宝玉的那颗心。那也是曹雪芹的心吗?一颗过于善良的心,很痛很痛,竟像被揉碎了一样。无材可去补苍天,如果是那样一片昏乱残缺的天,不去补它倒也罢了。不合时流,寂寞穷愁地写出这样一部警世奇书,这样的“材”竟是惊世的。
都说宝玉疯和傻,我竟读懂了他,借着他的一双眼睛,目睹美好的东西被一点点撕碎……本意是爱来的,却总在不停伤害彼此。成长竟是一点一点慢慢积累起来的失望,原来长大了的心,都是受伤死去了的心?然后就真的老了。无数个失望,杀死了心。我知道,你的心已经死了。我的,正在死去……
第二节
好了好了亲爱的,不要那么悲观啦!黑暗总与阳光形影相随。多想些开心的事情,越开心越好!
开心的事情?一定是有的。只是时间一长,慢慢地也就淡了。
除了小池塘,咒语一般的歌谣,还有一点很重要:心必须要静,静得就像静心池的水。你有过那种心静的感觉吗?想象你在画画,一笔一笔的,画出时间静静流淌过的痕迹。就像薰依说的那样,心越静,画越美。
我去过露露的小时候,还有丽莲,宝娜,罗彻,兔子,那些一个个离我而去的闺蜜。她们曾经与我形影不离,耳鬓厮磨,和她们在一起的片断充满我的回忆。
阿诺,杰米……苏力,那些熟悉的陌生人——我的前男友们,无论缘深缘浅,每一段恋情结束的时候,我都会很受伤,而且永远无法复原。我经常会想起他们,怀念一些很平常的细节。我不能和其他人一样,谈一场恋爱,发生一次关系,分手之后就彻底忘掉,就像换衣服的牌子一样,轻而易举就忘了。
小的时候就像水晶一样干净透明,长大后却惭惭落满尘埃,变成多少带些怪癖的青年。
成长的过程就是在不断地丢失。先是丢了一个装满五角硬币的独眼小猪储钱罐,然后是一片蓝天,再接着就是自家窗前的一棵树,那棵树上住着小矮人和绿衣仙女,站在上面你会发现,近处的东西变得很小,远处的东西变得很大很大。
不过,只需去一次,一次就够了。不愿再重复。
我明白那种感受。生活何尝不是一种重复。还记得那句诗吗?尘世的生活,过一次就是千次万次……
想想两三千年的世情百态,曹雪芹用一部《红楼梦》就概括完了全部,剩下的都只是重复。看谁重复得精妙奇谲而已。
那你自己的往事呢,你也不愿意回头去看一看?
当然去过,我最想重复的那一天!
那是……
我的第一次。大学二年级时夏天一个炎热的晚上,我和杰米在一起——
打住!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不就嘿咻嘿咻那点事儿嘛!不过这次我们写的是本严肃小说,不可以有色情描写!绝对不可以,跳过这段好了。翻篇翻篇!
食色性也,都是饮食男女,心有戚戚焉。性是生活的一部分,何必用“色情”这样的字眼去给它泼盆脏水!尤其是第一次,那是一种最纯洁甜蜜,最令人难忘的的体验……后来再也难找到那种甜蜜幸福的感觉……嗯,好吧,看在你那哀怨的小眼神份上暂且饶过你一回,跳过去,翻篇!
我却愿意重复体验和阿木第一次见面的情形。我站在长途汽车站广场,看到头发油油的自己,暴露出丑陋的尖尖的头形,焦糖色千鸟格薄呢背带裙变得皱巴巴无精打采,小花装饰的圆头牛皮鞋上粘满灰尘……不禁脸红心热。这么丢人啊,我好想对她说。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有多好,我一定会整理好自己,抹上些古典红的唇膏,美美地出现在他面前……还说了那么多无聊的话,什么维多利亚控……金鱼缸里的鱼……早知道又是早知道……
我看到他在城里一脸的迷茫失落,与草莓农场那个神采飞扬的少年迥然而异。看到他在混乱中一脸鲜血,冲着那个从空中坠落的小小身体大吼——不!他站在病房门外,用力攥紧拳头……他为马车刷上古典墨绿色的油漆,载着满车粉色的玫瑰,赶着栗野奔驰而去……
我又从西街回来了。算算那是第几次?五次!便有五个不同的西街。然而时过境迁,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回想那些渐渐变得遥远的事情,我眼中的那五个西街也停止的争吵,他们宁静下来,手挽着手,统一了颜色。同时有老歌响起来了,像《欢颜》那样的,《寂静之声》《斯卡布罗集市》那样的。所有跟西街有关的往事从记忆库里翻涌出来,丝绒一般光滑柔软,一律带着金黄而斑驳的色泽。它们包围着我,令我觉得手脚懒懒的,肚子暖暖的,脑子里的齿轮飞快地运转,眼里却是酸的,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只想再回到街角,找个发散着咖啡香气的地方,把自己陷进软软的沙发,深深地陷进去……桂花巷,玫瑰木,玫瑰木,桂花巷子……
第三节
我还去过简·奥斯丁在肖顿的家里。简和她的母亲在自家的菜园里忙忙碌碌。这里不仅种植了土豆,还出产李子、草莓、桑葚、杏和醋栗。醋栗是奥斯汀一家人的最爱,丰收的时候,他们会用它来做挞,沙司和派,酿造果味酒,和一种味道有点像醋的酸果汁。
简穿了件颇具希腊风格的高腰裙,在一圈棉布蕾丝内衬的轻托下,膨膨短袖下裸露着两条白皙的胳膊,长长的裙摆盖过足踝。她坐在园子里给侄女写信。微风送来接骨木花的淡淡香气。小灌木林和家附近的花都开得很好,更让人高兴的是,有些水果的收成很不错,甚至连你种下的醋栗树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她的脸颊泛起红晕。当树上的醋栗成熟的时候,我会坐在长椅上,一边吃醋栗一边想你,虽然不吃的时候我还是会想你……
醋栗,醋栗挞——哦,美味的醋栗挞!我从小就最爱吃的醋栗挞。简灵光一闪,顺手将它写进《曼斯菲乐德庄园》。
“漫长旅途的劳顿也很快变得不那么可以忽略了。托马斯爵士屈尊降贵地好心关怀她,无济于事;诺里斯太太苦心孤诣地一再预言她会做个乖孩子,也无济于事;伯特伦夫人笑容可掬,让她跟自己和哈巴狗一起坐在沙发上,还是无济于事;就算看到醋栗挞,也仍然没能让她开心。她还没吃两口,就泪汪汪地再也吃不下去了,这时睡眠似乎成了她最需要的朋友,于是她给送到床上去自行排解忧伤了。”
小范妮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了这座美丽的庄园,简一边写着,用她心爱的鹅毛笔,一边自言自语。然而,这里的人,除了一个表哥外,看起来似乎也都并不亲切。她孤立无援,弱小卑微,小小的孩子瞬间就被孤单和疲累压垮了,连美味的醋栗挞也失去了应有的诱惑力,除了哭泣和睡眠,似乎再也没有别的办法能排解内心的忧伤了……醋栗挞,美味可口的可以疗伤的醋栗挞!
第二天一睁开眼睛,就看到薰依,秀眉微蹙,忧心忡忡。她说我又无缘无故消失了一整天,回来了又沉睡不醒,让人很不放心。看看,太阳都快下山了。她拉开窗帘。我说我做了一个好美的梦不愿意醒来……你知道英式麦芬是用叉子而不是刀子割开的吗!
我很多次到过塔莎奶奶的农庄,那座位于美国佛蒙特深山里,用她画作的版税建造的,十八世纪风格的农庄。春天时那是一片勿忘我的浅蓝色海洋,美丽的郁金香点缀其中就像翻起的彩色波浪。夏天的院墙上攀爬着白蔷薇,红蔷薇,铁线莲,它们交错生长在一起,已分不清这结合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花园里美丽的芍药层层叠叠地绽放,盛开的睡莲遍布池塘。
塔莎奶奶一家在明亮的厨房里共进早餐。新鲜现采的草莓淋上鲜奶油,加入香草调的炒蛋,配上草莓松饼。松饼的食谱是一位好友传授给她的。她喜欢一次性做出很大一块面团,一次只烤需要的量就好,其余的面团就装入有盖的容器,放进冰箱保存。即使临时有客人来访,在准备泡茶,等水烧开的时间内,就能立刻烤好松饼。真的很方便呢,她说。
我在塔莎奶奶的香草花园徘徊。她将香草种在土地贫瘠、排水良好的坡面,因为土地养分较少,培育出的香草,其精油的成分会更加浓烈。就算放任不管,每年仍会活力十足地盛开。苦难往往是最能赐予人力量的,我喜欢这其中的寓意,这力量能让人成长。也有人说困境犹如一个包装丑陋的礼物,只要我们耐心拆开就会发现,这个礼物其实还不错。她将紫色瓜槌草收集起来用来泡茶,将鼠尾草加入自制的乳酪,或是作为填入火鸡内的材料。最爱在烤豌豆仁上面撒上罗勒。荷兰芹丰收以后,将其切碎并冷冻保存。月桂叶风干后收到餐具橱上的大碗里,不但在炖煮料理的时候加入汤汁调味,圣诞节时,还当作礼物分送给朋友们。
秋天的时候,塔莎奶奶带着柯基犬到地里挖土豆,在西洋梨还坚硬青涩时就采摘下来,铺满客房的床铺,让它们在家中慢慢变熟。院子里随处可见果实累累的果树和莓果。每当访客到来,她就会到院子里采洋李、莓果,还有装满围裙的豆子。摘下成熟的苹果做塔莎特制的苹果酱汁,淋上山羊酸奶,并撒上一些碎饼干。
美丽的初雪终于来临,塔莎奶奶披上猩红的斗篷去看动物的足迹。如同一小串项链般的,那是鼷鼠留下的脚印。有的一看就知道兔子是在哪儿嚼着它们的饲料了。最美的就是鸟儿的足迹,就像精致的蕾丝花纹一样。家里有些昏暗,但这种昏暗的感觉是她喜欢的,就像花栗鼠的窝一样让她感到平静安稳。有时她会冒着大雪到羊舍挤奶。挤完奶总是尽快回到屋里,坐在摇椅中,将柯基犬抱在膝上,感受着它身上的暖意。更多的时候,她披着手织的披肩,坐在壁炉前画画。我对于成为画家这件事,从未后悔过。她说。绘画,令人从世间的束缚中获得解放。更可随心所欲地进入想象的世界,完成平常似乎无法达成的事情。画家真的是个很不错的职业呢!
塔莎奶奶用纺车织布。她用的纺车,是18世纪初以来,杜朵家代代相传的。由于长年使用,有着十分柔滑的触感。你触摸过手织布的纹理吗?无论从哪个部分或哪一条线,都能感受到织布者指间的温暖。她用拼布法将碎花手织布缝制成舒适的复古长裙,穿上后就像穿越回19世纪30年代,只要再挎个竹篮就像去稻田拾麦穗了。她喜欢19世纪农村的人们,总是为了生活努力工作。
我看见她设法清除掉像电话亭一样的栎树,就为了在喝下午茶的地方,清楚地欣赏芍药的姿态。她养蜜蜂,用自制的肥料浇灌“狐狸的手套”。她喜欢被美的事物包围,不喜欢急促匆忙。她劈柴,因为她习惯用柴炉来烹饪。她教孩子们做面包,复活节彩蛋,每晚孩子们入睡前,一定会念书给他们听。她养鸡的方法与别人不同。入夜气温变低时,她用毛巾包住热水袋,放在小鸡身边保暖。下雨了,就立刻将小鸡带进屋里,一片一片地,用布拭去它们羽毛上的雨水。她喂自家的泽西乳牛吃松饼。
她曾被众多佣人包围,有爱乐兰车夫驾着马车送她去上舞蹈课。然而她不喜欢那种拘束的日子,只想着要投向自在惬意的乡村生活,被香草和美丽的花朵环绕,实现自给自足的梦想……
每次从塔莎奶奶的农庄回来,我都会坐在坐在老槐树上怅然若失许久……我梦寐以求的,可望不可及的生活,早已有人将它变成了现实,将它过成一幅油画,一首散文诗。你不是有意的。都想走一条与众不同的路,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很无辜就被重复了。每个人的梦想,就像缀满天空的星星。通向梦想的那条路,就像从一颗星星到另一颗星星的距离。应该庆幸那条路上你并不是孤单一人。
第四节
有一次我竟迷了路,来到三十年前的一座南方小城。那时我还未出世。然而似曾相识的街道,影影幢幢的似曾相识的面孔提醒了我,那仿佛是我的前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空气清新干净,河水清澈见底,随处可见的大片绿油油的农田,房屋低矮陈旧,行人衣着朴实脚步缓慢笑容静好。我接连走过几条长满青苔的古老石桥,看到人们在河边弯着腰清洗衣物,清洗蔬菜水果,和宰杀好的鸡鸭鱼肉……街角一个小小的照相馆,小到只有开启的一扇窗,老板娘从窗里探出一张美丽的脸,皮肤出奇地光洁红润,腼腆笑着递出或者接过一摞照片。偶尔她会站起身来,我就看到她饱满的身体和微微隆起的腹部……那个时候,鸡有鸡的味,鱼有鱼的味,女人像女人,男人像男人!
我来到一个小村子。跟着一个妈妈带着她的小女儿。她问妈妈,外婆住的那个村子叫什么名字。不用知道,你记不住的,我只告诉你,外婆的家,在**山下,山下有条河,河上有座外婆桥。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看到那桥是几块木头拼成的,很旧,有点朽了,踩上去吱吱作响。女孩紧张地牵住妈妈的手。妈妈的手总是温暖而有力的。外婆家门口有两棵枣树,枣树下卧着一大一小两只黄狗——它们都瞪大眼睛望着我。外婆依偎在土墙门口,身子小小的。何苦来看你这个无用的外婆。她捧出土鸡新下的蛋,舅舅们带来花生和瓜子。他们絮叨着家里和村里的事,小女孩似懂非懂地听着:二舅舅出去打工了,三舅舅误喝药酒中毒死了,死的时候浑身如木炭般漆黑。表姐表哥们结婚了,工作了,上大学了,生孩子了……死去的人依旧死去,活着的人继续活着。
他们絮叨着家里和村里的事,表情恬淡。小女孩总是无话,磕着瓜子低头盯着堂屋的地,没有抹过水泥,铺过地板,有很多小的坑洞,却很干净,偶尔有苍蝇落下来。抬头看时,屋檐黑黑高高的,有穿堂风,太阳把屋前的那片田照得很亮。
她们走的时候,外婆送出去很远,一手提着鸡蛋,一手提着花生和瓜子。她们走过摇摇晃晃,吱吱作响的外婆桥,**山在远处,河水静静地流,有鸭子在游。远远地,女孩回头再看,外婆的身子小小的,村子很安详。
一棵古老的桂花树,遮去后面平房大半的阳光。夏日的夜晚,大人们聚集在桂花树下聊天,怀里的孩子们沉沉睡得香甜。花开的时候,香气与阳光交织缠绕如金粉一般洒下,伴随着最深的乡愁。有人在收集花瓣,和糖腌在一起,也将岁月腌起,留着以后寂寞的时候,配着黑咖啡一起喝下……
我在小城徘徊。那里并没有出众的美丽风景,只有秦始皇留下的一处遗迹。也许就是他一时心血来潮的一个决定,成就了这座小城最珍贵最值得炫耀的东西。我喜欢在那里散步。安静笃定的感觉,让人觉得很安全。两千多年过去了,它可还是原来的那副模样?那个泄洪堤坝上镶嵌的,最早是秦朝的砖,然后是汉朝的砖,唐朝的砖,明朝的砖……每一块砖都有故事的形状。看见那根折断的老枝了吗?时间就像一把利刃,一点点将它雕琢。我初次来的时候,那里还没有残缺。密密匝匝长在树干上的叫“骨碎补”的古老蕨类植物,一片片缀连出时间的长度。不,那分明就是时间了。时间将每一颗砾石磨圆。一路上,很多个自己与我擦肩而过。
我曾看到以前的人们喜欢穿式样相同的衣服,颜色单调得出奇,不是白色,蓝黑色,就是军绿色,一律有着直桶桶的腰身和肥大的裤腿——那样很丑,他们却浑然不觉。还说同样的话,唱同样的歌,按同样的模式生活,做事。他们害怕自己跟别人不一样,也不允许别人跟自己不一样。不然就搭起祭台和柴草垛,将他们眼中的“异类”捆绑在十字架上,用烈火焚烧。或者用无形利器——每人一句诽谤,就足以将这些“异类”杀死。那时候的婚姻未必与爱情有关。
只不过一株多肉植物长成大树的时间,小城富裕了。可是,心灵上似乎更加贫困。对金钱的盲目追求,让他们对金钱之外更珍贵的东西视而不见。在他们眼里,只有钞票的厚度,没有美德的厚度。知识和文化不能为一个人收获尊敬的目光。更多善良的人们——天知道他们有多善良,仍然陷在陈旧观念的泥塘里苦苦挣扎,看不到获得自由的希望。死水无澜,死水无澜。
精神上的停滞不前甚至后退,就算处处盖起高楼新房,就算家家开着小车出行,没有灵魂的小城,仍然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蛮荒之地。外地游客不愿在此系舟,此地也再无一杯温暖的咖啡,再无一个可以发呆的地方去将他们挽留。
孩子啊,当你羽翼丰满的时候,不要只选择当个逃兵。
第五节
我来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我还是个只有五六岁的小丫头呢。那可真是一个美好的,令人怀念的黄金年代啊!没有屌丝与土豪,没有傻白甜与高富帅,大家都心平气和地,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憧憬未来。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们在校园里漫步,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坐在草地上谈论理想,抱负;谈论政治,哲学;谈论发展,改变;谈论开拓,创业,谈论绿皮火车带去的远方,和顾城,海子,戈麦的诗……他们的声音很大,不用担心会招来鄙夷的目光。他们觉得自己是未来的主人翁,无所不能。
太难得了,现在的大学生,嘴里谈来谈去的,似乎只有房子,房子,房子!喜欢参加的活动只有选美,作秀,博出位!他们拼爹拼背景,交朋友是为了积攒人脉。精神已经死去,只剩下物质与欲望的空空躯壳。
层出不穷的社团活动,演出,集会令人应接不暇。他们在饭堂里举办周末舞会,不顾地面是否粘着饭粒是否油腻。在简陋的礼堂看励志电影,高兴时就大声叫好,一起鼓掌,一起跺脚。他们在星空下为心爱的姑娘弹起吉它,破旧的自行车歪在一旁:飘来飘去,就这么飘来飘去……我们不要一个被科学游戏污染的天空,我们不要一个被现实生活超越的时空,我们不要一个越来越模糊的地平线,我们不要一个越来越沉默的春天……飘来飘去,就这么飘来飘去……
那时的人们在图书馆里翻阅百科全书,而不是在手机上使用搜索引擎。他们还写很多很多的信。注意,不是微信,而是用笔在纸质信签上一笔一画写出来的,再通过邮局寄出的信!写得一手的好字竟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有人甚至因此交上好运,譬如得到漂亮女生的青睐,毕业后找到好的工作,甚至成为仕途升迁的助力——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那时的人们腰里别着传呼机。
怎么,那分明是鞭炮的声音——哪年鞭炮的声音?哪里鞭炮的声音?谁家鞭炮的声音?都说那是联系古今联系另一个空间的声音,千百年未曾改变过分毫。如同车驶过隧道那一瞬的黑暗,一滴眼泪跌落在那里摔得粉碎。当最初的那道光线点燃你滋润的笑容,一部分已经死去,一部分正在死去,一部分获得重生。
我追逐着那个声音,在铺满尘埃和落叶的路上来回奔跑,竟一时迷失了方向——我常常在熟悉的地方迷失。就像走进一片落满白雪的森林,似乎哪里都有路,又似乎那些熟悉的路从来不曾有过。没关系,我喜欢那种感觉。没有方向,携风漂流,随意地似乎正走向另外的时空。疑惑总是很多,另外的时空也许会告诉我,用古老的方式叙述。我看到生活穿着古装,面孔一如往昔。
我看到一个忧郁的女孩,坐在窗前喃喃自语。人多的地方,寂寞更多。太阳总是从高楼的另一边升起,空气暖暖的,海离她很远很远,春天离她很近。
记忆中竟绽开一朵铄杜鹃斑驳的红。风卷来不易察觉的几声呻吟,谁听到过车轮辗过花瓣的疼痛?荆棘爬满邻院的铁篱,宛如一种思绪独自成长。
我看到,一个身影在黑暗里忍耐地辗转。捧住自己受伤的心,蜷缩着,用瘦弱的脊背挡住风雨,深恐它从此一病不起。我朝她大喊,当一切不再需要借口,爱就已经不存在!怎能把这一切归咎于你的善良,就像星星和太阳,就像雪山和天空,永远没有相交之处。
她在走过的每一个拐弯处,都要驻足掩埋些什么,双手颤抖得厉害,落叶和土是知道的。春暖花开的日子,还是会播种些希望。可她说,来时的路往往经不起回头一看。
我漫游在时间的河流里陶然自得,忘记了门前的石阶路已经被荒草湮没。同样湮没的还有姑姑的脚印。拥有了循环往复的过去,很容易就忘了明天。不知道她是不是也曾陷入和我同样的迷局。
薰依,我的爷爷奶奶是什么样的人。
你的爷爷是我见过的,最最善良的好人。你的奶奶是村里最手巧的媳妇儿。她在春天蒸祭祖的米糕,夏天煮好喝的红糖粥,秋天给客人递上热气腾腾的醪糟蛋,冬天熬焦糖炒米花做访亲的糖米果……
他们在镇上简陋的车站,依依不舍地送别了儿子,几年后,又用同样的姿式,送别了女儿。
每年的那一天,你透过车窗向外张望,在人群中努力搜索父母的身影。他们挥着手,跟着满是尘土的巴士一路小跑,然后它被抛下,远远地,身影越变越小,最后消失不见。没有人见过父母送别他们的背影。我见过了,还在那里留下一滴眼泪。
我的爷爷奶奶很少走出过趣灵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最后被埋葬在自家的田地边,几棵有些年头的银杏树日夜陪伴着他们。只需要一个转身,他们就能看到最熟悉的颜色。
一年秋天,我来到那几棵银杏树下。都说秋天是美丽的死亡,因为无法抗拒阳光下温暖而缤纷的色彩。我细数着那些金黄的叶片坠落,以及所有的成功的未成功的祈愿,所有高尚的卑微的心情,一样地无声无息。时间把生命打磨精致,再把她撕碎。你们来过,美丽过,然后撒手离开。
有人说,喧闹过后的宁静,那才是永恒。只是不会表白,伤在心里。春天来的时候,我相信,每一朵花都是他们的微笑。我看见那些树叶凋谢了,将要融入泥土。我答应过了,心里永远有他们的位置。
他们的墓碑上刻着后人的名字。他们是我的根,我的生命之源。
第六节
对了,你说那里有块碑?什么碑!
很多年前,有一支军队把村民从奴役中解教出来。村民为他们立了一块碑。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村民身体被解救,思想还陷在更深的奴役中无力自拔。
等条件允许了,我就在自己的那块半亩地上立块碑。提醒那些还困在泥沼里的人们,记住自己是谁,记住自己为何存在……[:]玫瑰小说网已改网址,玫瑰小说网已改网址,玫瑰小说网已改网址,大家重新收藏新网址,新手机.版网址<a href="http://www.meiguixs.net" target="_blank">www.meiguixs.net</a>大家收藏后就在新网址打开,老网址最近已经老打不开,以后老网址会打不开的,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请加qq群:647547956(群号)【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