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常对我说,人一辈子不要钻牛角尖,一件事情的失败,那是因为这件事情并不适合你而已。
所以,我选择外出打工。
或许对于一个搞科研的男人来说,他的女儿是个辍学的孩子会很丢脸吧!因此,我找爷爷要了两千元,远离了这座城市。
上火车的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男人的心情。因为生存,不能陪陪家人的他,其实内心是极其想念我和子衿的。就像现在的我正心酸地回想着爷爷奶奶不舍的表情一样。
或许,他们真的老了吧!对于十九岁的我,早已经无能为力了。
苍鹰已老,雏鹰即翔。
对不起,我的执意可能会带给你们伤害。但是前方的陌生,我总是要熟悉的。
我没有告诉男人,因为,我真的与他很陌生。
想到这里,我的眼眶竟然湿润了。呵呵!其实,他也是挺辛酸的一个男人呐!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这是我设置的手机铃声,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很喜欢这首歌,但是我讨厌他嘶吼的演唱方式。在我的人生里,没有他那种激情。只有这一首缓慢,甚至于灰暗的悲凉的歌曲。
——”子悠!你上火车了吗?“
“嗯!刚上,到了给你打电话。”
“噢!好的!记得手机关机,下火车时再开。”
”嗯!“
——“嘟嘟嘟嘟..”
初中闺蜜的电话,她与我一样都是孤单的人。虽然成绩优异,深得老师的欣赏。但是上天却向她夺走了少女应有的花季,应有的容貌。
她很丑,甚至于其貌不扬。但我从不觉得,因为在她的眼神中,我永远看到的是一副清澈的山水画。隽永与唯美,就是她,周千寻。
千寻是她自己后来取的名字,她说——
我要像电影里的千寻一样,努力,坚强,勤奋。只有这样,才会遇上白龙,遇上无脸男。不管他们的内心隐藏着什么,但是,毕竟都是帮助了千寻的人。
她这样的理解,其实也是一种自我救赎吧!因为人总是在前进的,不可能永远原地踏步。
——一下火车,我便被站内的人潮给吓到了。从小到大,我永远都是孤僻的。哪怕是放学,我都会刻意躲避着那些人潮。因为太乱,也容易失去自我。
嗳!你终于来了呀!
千寻手拿着花白色雨伞,蹙步小跑过来。腾出的右手一把就将我的行李拧起,对我笑了笑,说了声,走吧!
她长高了不少,脸上的疤痕任旧挂在右眼与左脸上。这种排列,上帝是要刻意毁了这么一个人似的。但,上帝也有失败的时候。
静静地跟在千寻的身后。车站很吵杂,也很潮湿。空气中飘扬着让人不适应的味道,就像湿透了的袜子一样。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出站口花花绿绿的雨伞让我突然想起了子衿的葬礼。也许,我的到来就是一场葬礼吧!
就像孩子的出生,会有庆祝宴一样。如果是懂得了生命艺术的家庭,索性直接开一个追悼会。因为孩子的到来,正是前者他的死亡。死亡和出生,就是如此罢。
徒步走了二十分钟左右,途中我提议打的,千寻却提倡节约。
看着精巧别致的奶茶小屋,我想她应该一直过得很好。出生在那样穷困的家庭里,父母丧生,爷爷奶奶抚养长大。一直到初中毕业,便以十五岁的年龄,踏上了我一直认为很险恶的社会。这份勇气,我永远难以企及。这些,都是家庭的缘故吧!
同样都是爷爷奶奶照顾,但是没有父亲那样的顶梁柱,不论怎样的家庭都是穷困的。所以,她比我懂得太多。至少她的人生是微笑与报恩,而我......
墙上挂了一副画。写实的画。草原上瘦骨嶙峋的孩童有气无力的趴在地上,伸出黑得出油的手去抓前面不远处的食物。而在他的身后,正有一只秃鹫静静等待着孩童的死亡。
我很疑惑的望着她,因为这幅画与她似乎一点都不符合。
你挂这画干嘛?我问她。
她笑了笑,将我的行李放到床边的衣柜傍边。接着走近窗户,将窗帘拉开,让外面的白光映入。
你看!她指了指画。
我再看画时,发现孩童的脸上被窗外的白光映照之后,显得有了几分精神。就好像,他在微笑一样。
那孩子死不了,秃鹫可能要饿一顿了。哈哈!
我回了她一笑,看着她脸上永远消失不了疤痕,就像,画中的孩童一样。虽然黑得出油,但正因为黑得无与伦比,才能将世界上最美好的明亮留在脸上。
走,你以前最喜欢四处看风景的。现在带你去这附近我认为最美的地方。
不需要开店了吗?
不用,等下小美会来守店的。
小美?
哦!和我一起开这间店的伙伴。呆会介绍你们认识。
——怎样?壮观吧!
看着眼前这条江,我没觉得壮观。倒是多了几分悲凉。本就是入了秋的天气,波浪起伏的江面似乎在忍受着来自秋风的寒凉。那些被天空中的乌云影照的波浪,更像是整条江在黑暗中瑟瑟发抖。
横架在江面的桥柱抚摸上去也是凉凉的,来往的路人就像在逃避着什么一样。步履急快,将路面上的水洼踩得水花四溢。
我们就这么坐在桥下的亭子里避雨,顺便看看万千银针飞射江水的情形。
深呼了一口微凉的气息,江面的景象我只看到了泯灭。雨水的泯灭,波浪一阵一阵的泯灭。这些东西,跟昨天一样。感觉存在过,可是已经消逝了。
你别老是这个样子嘛!你看,这江水之博大,能够容纳一切呀!
那把你扔下去,看它收不收你咯!
别介!我这幅模样,可别吓到了将来打捞我尸体的工人们。还真以为,捕捉到了’尼斯湖水怪‘哩!
呵呵!
她笑得很灿烂,就连傍边的几对情侣也受到了她的感染。皆露出了浅浅的笑意。
千寻,我看着她的笑容。突然觉得宫崎骏不将她画进那篇作品中简直是个错误。能够将自身缺陷放大成为愉悦他人的东西,便是最美的东西。
雨渐渐地停了,那几对情侣充满善意的看了一眼千寻,然后结伴出了亭子。
——小美是个很漂亮的少妇,离过婚。如果说上帝给予一个人优点时,也会同时夺取对方的另一种优势。但是在小美身上,似乎不存在这种事情发生。就像,上帝忘记了这么一件事。
妩媚靓丽的她吸引了不少的客人。但多数都是带着孩子,或者独自一人的中年男人。
这些男人让我想起了他,灰色的风衣,三七分的发型。还有清爽干净的外表下,一颗寂寞孤单的心。大抵所有到了一定年纪的男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吧!妻子身材发福,脾气越来越差,满嘴的叽歪。因此,这位男人才会每天下午来此,点一杯奶茶与几份点心,一直坐到晚上。
他的目光一直是向街上看的,不曾转移。
吵杂的孩子哭闹声,行人匆匆的步伐;几对情侣相互聊笑着追打;站在门口乞讨的断臂少年,这一切,绘成一幅城市的写实画。
——”子悠,二桌点了一份咖啡味奶茶,外加一份奶油面包。“
”哦!好的!“
千寻在一群学生所在的桌位上忙碌,忽然喊了一声。
她现在也算是这些学生之间的小名人了,开朗肯自嘲的她获取了这些同龄人的认可。
这群人的装扮很个性,色彩也鲜明。个个就像百草园里的仙人掌一样。虽然全身是刺,但是内心善良。对于千寻的模样,他们是一种忽视,更多的是一种友情的注视。他们之间,不存在着任何层次关系。或者说,这群孤独的人们,一直在寻求武侠式的萍水相逢。
酒逢知己,话不投机。就是代沟与一起幼稚的揭示。
将食品端给客人之后,我偷偷瞟了一眼坐在一号桌的中年男人。
他的耳后根很干净,这是一个男人气质的体现。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嗨!小悠悠!”
又是他!
小美的弟弟,言少泽,高三的少年。生得俊俏,但是气质不雅。就像从泥土里生出来野菜花一样,天性就是招蚊虫飞蛾的习气。
”来!送给你。“他伸出就像女人的手来,摊开手心,上面摆着一颗钻戒。
”啪!“一本杂志突然砸到他的头上,接着小美的声音传来。
“臭小子,又偷我的首饰追女孩子呢?”
“嘿!老姐!”言少泽悻悻对着小美挥了挥手,满脸谄笑。
小美一把夺过钻戒,略带嗔意地瞪了他一眼。
“这是我前夫送的,没来得及还呢!这样,圣诞节我再送你东西。哈!”
我摇了摇头,说“不用了。我不太喜欢戴首饰。”
”那可不行!“小美将钻戒放入包包之后,就像设计师看某件未成型的作品一样。对我说道”生得这样巧美,不打扮一下可惜了。这样,下班你和千寻一起,咱三人去逛逛女人街。“
”是呢!子悠可是我们学校以前最美的校花呢!“这时千寻收拾着客人留下的垃圾走了过来。充满欣赏地目光瞧着我,说”如此美妞儿,不打扮着实可惜了!若我有这等美貌,可不当什么奶茶妹子了。哈!“
——”你若有此美貌,我定下药迷倒!哈哈!“忽然,在角落的那群学生中,一个男孩子的话语引发了众人的哄笑。
”靠!说什么呢?“千寻端着塑料盘子便作打势,向那群学生走去。
小美灿烂地一笑,让言少泽滚蛋之后,直接进了后屋的房间内。
这里的一切,全部都在那位男人的注注视之中。他大概是听到了小美的声音,因为眼神变得十分迷恋。就像见到了经年不见,偶然碰见的情人一样。眸子里尽是柔情,还有一丝浓浓地回忆感。可是,小美并没有回头看他。《https://www.moxiex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