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我外祖一家正是雍州人,离洛州最近,我现在就就命人去雍州建各种工坊,各路关节也好通顺些。若是以招收流民为主,旁人只当我是想要赚钱,不会思量其他。”
众人一番交流过后,一致认为这个主意是最合适不过的。
南若玉殷切的模样望向下座中的一人:“容统领。”
“属下在。”容祐起身见礼。
南若玉温声道:“容统领是雍州平山郡人,对当地应当更熟悉,处理各方事宜也要得心应手些。加之我外祖也在那边,此事可能交于你?”
容祐拱手:“属下愿为郎君效犬马之劳,只是……祐并不擅民事。”
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他绝不是那等没有金刚钻却偏要去揽瓷器活儿来干的人。
南若玉:“无事,你对这些事不清楚也实属正常,我还会叫一个熟悉这些事务的人陪你同去雍州。你要做的就是护好那些工匠,以及……尽量去靠近洛州弘西的地方救灾,名义上就是要多招些流民,有的灾民就是差那点儿心气可能就逃出洛州了。”
他自然是更想去往洛州境内救济灾民,只是他在那里没有根基,手还伸不到那样长。
方才屈白一提议,专门派遣一队兵马去扮做流民袭击一些坞堡,逼得那些狗大户为了保命,不得不开仓放粮。
南若玉其实心动了一瞬,但又很快否决了这个主意。一来他们对洛州的大旱具体情况不了解,二来不熟悉当地豪强盘根错节的势力,贸然行动,很大概率就是给别人送菜的。
如果他一意孤行的话,死的就是他手里头的人,人家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所以他要慎重再慎重。
冯溢琢磨了一下:“若是可以的话,溢也可写篇文章对天下的豪强施压,若是他们尚且还有羞耻心的话,应当会开仓放粮,便是杯水车薪也比没有的好。”
南若玉颔首同意了:“也可。”
他还由此想到了古人不是一向看重封建迷信这些事么,不如编些民谣,亦或是搞点凶兆,让杨氏皇族意识到,若是他们再不重视百姓,保不准他们的皇位就坐不稳了。
加上现在天下各路人马蠢蠢欲动,只怕是还会有不少人愿意推波助澜,将谣言和舆论扩大……
商议结束后,众人就要马不停蹄地动身了,灾民可等不了那么久。
容祐去点兵点将,而他在黔灵山那边的守卫就由阿河洛来接替。
而跟着他此次去雍州的则是姜良。
此人乃是南若玉最初建庄子时的一名管事,出身士族旁支,因为家境落魄,这才接过了南元这位郡守抛来的橄榄枝,没想到仅仅只是当初的一个小小决定,对他人生的改变就这样大。
当他接受小郎君临危受命去雍州时,心中无疑是受宠若惊的。
就算是一步一步被提拔上来,姜良都认为自己只是做了分内之事。
然而小郎君告诉他:“就算只是分内之事,也有好坏之分。你能做得好,做得优秀,比旁人还要出色,就是你的底气。”
姜良一张白皙面颊的涨得通红,士为知己者死,小郎君既然愿意相信他,他怎能不作出一番事业来证明自己不会辜负这样的信任呢!
和他一同进庄子上的全辛眼瞅着同僚即将步步高升,略微有些泛酸。大家都是一块儿干活的,偏生他就没有这样好的运道,人小郎君没把他给瞧上。
不过到底是多年的同僚,眼看着对方这个架势恐怕是要一路鸿运当头,他当然是扬起笑脸恭贺对方。
留个好印象总比做出那拈酸惹醋的姿态要好得多。
姜良心细如发,怎能看不出全辛的心思,他叹道:“此去雍州挑大梁,责任重大。良为了对得起小郎君的爱戴,自然得提起十二万分的谨慎。之后也不知何时才会回到幽州了,还往全兄保重。”
全辛立刻反应过来了,对啊,姜良这是去其他郡县为小郎君做事去了,而他则是还在小郎君的眼皮子底下干活。
如此一来,不管姜良做得是多努力,但是都不如他能够直接被看到的好。
此刻他送别对方的笑容真实了许多:“姜兄也一路保重,在下相信,以你的能耐,在雍州建功立业自是不在话下。”
连带着他这一回的祝愿都要真情实意了许多。
大批的兵马匠人都在这一夜之间缓缓离开广平郡,驶出幽州的腹地。
南若玉和自家阿娘说起了他的打算后,便命人快马加鞭去给虞氏那儿递消息去了。
不能光是他们这边热络,也要虞氏那边挑起担子来,而南若玉相信,以他小舅舅的聪慧,自然接得住这个重担。
虞丽修神色复杂:“你倒是个大方的,赚钱的方子竟是说给就给。”
哪怕虞氏是她的娘家人,她恐怕都做不到这样慷慨。
她的爹娘和兄弟姊妹她可以给足好处,多加照顾。但是要让宗族占了好处,她可能就做不到了。她要为自己的两个儿考虑将来,而南氏才是他们的根基。
南若玉的拇指和食指轻轻蹭了蹭,懒洋洋地说:“钱财乃是身外之物,况且我那是和虞家分成,也不是白送他们的。”
他可不是把在幽州这边的工坊直接搬过去,而是在雍州那边因地制宜,打造当地特色工坊。
反正今后都是要弄这些的,早点儿打好基业,往后等他过来直接继承就是了。
他阿母还是小看了他些,在乱世,轻工业干得再好又能如何,若是没有武力值,那都是在为他人做嫁妆呀。
像是重工业之中的冷兵器,正在研发的热武器,南若玉那是半点儿都不敢叫外人知道的。
虞丽修点点他的脑袋,无奈道:“你呀,是从你阿娘肚子里生出来的,我又岂能不知道你。我儿心善,是想到了洛州的灾民,所以才想让你外祖家帮帮你,对否?”
南若玉并不否认。
他一个身怀利器的穿越者来乱世走上一遭,却连受苦受难的百姓都救不了,那不是丢现代人的颜面吗?他还怎么去面对曾经扎着红领巾,站在国旗下的自己。
*
代寡妇其实并不晓得幽州在哪,广平郡又在哪里,她只是机械地往前走着。饿了就去刨地里的草根,去扒树上的皮来喂自己和孩子吃,渴了就去喝泥浆里的水。
孩子的气息一天比一天虚弱,好些时候她甚至都已经听不清他的心跳和呼吸了,好在老天庇佑,亦或是小孩知道她这个当娘的没了他不行,这孩子最后还是强撑着活了下来。
可是她却愈发迷茫了,之前拼着一口气,她都是想着要带孩子去被流民都吹捧的好地方,但遥遥的路途却把她生出的心气给活生生磨平了。
她真的能带着孩子顺顺利利去幽州吗?
妇人最终脱力地倒在地上,凸起的眼睛浑浊地盯着前方的道路,几乎眨也不眨一下地望着,望着。
孩子气息奄奄的小嗓儿在背后响起:“阿母……阿母……”
最后已经听不见声儿了,不知是又饿又渴得没法再发出声,还是他已经不想再说话。
前方突然传来一道高亢的声音:“乡亲父老们,前边儿就快到雍州的地界了,有人正在那儿施粥——!!”
那人骑着高头大马,蹬蹬蹬地一路骑一路喊。
这话石破天惊般震动着所有人的心神,官道上三两群聚的流民们都听见了,不管是真是假,众人都在此时凭空生出了一股力量,推着他们扶老携幼,步履向前。
代寡妇在那一瞬间,双眸都迸发出了惊人的亮光。她强撑着从地上爬起来,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卖力地往前走。
她说:“娃子,撑住,阿母带你去填饱肚子。”
她说:“娃子,不要睡,咱们娘俩肯定能活下去。”
她说不出话来了,她在想这是多亏老天保佑,是那些施粥的大善人好心。若要让她知道是谁救助了她和孩子,她当牛做马都要报此大恩。
……
虞将离命人开仓放族中的粮,若是不出意外,他就是虞家下一任的家主,也会继承他爹的位置成为虞氏的族长,他的话是极管用的。
不过,只是他独断专行的话,当然是不能随意发放族中的粮给灾民。但现在他的小外甥给了他这个底气,当巨大的利益摆在眼前时,割舍那么些许粮食出去对虞氏来说已经不值一提了。
当初他在听闻洛州的惨状和自己小外甥所做的一切后,沉默了一会儿,才道:“阿奚才是个为国为民的真君子,我不及他。”
小外甥都已经这般努力了,他这个当舅舅的自然不能拖他的后腿。
他去想方设法购粮,又去游说其他世家开仓救济赈灾——他们这些世家往往都等着流民们跑过来后,卖身为奴成为他们家族的隐户。
但若是灾民们撑不到从洛州来雍州,对他们来说岂不是很可惜?
他自己也以私人名义放了些粮,都是他自个儿的私房钱,好让灾民们能够撑到来雍州,之后他便以外甥所说的以工代赈救助他们……
能做的他都已经做了,剩下的便是尽人事听天命。
与此同时,冯溢所写的那篇檄文也已经传遍了整个天下。
他当然没有傻到就用自己的真名,那样岂不是会直接暴露了自己。虽说杨祚的坟头草可能都已经冒出来了,但保不准就有他的余孽呢。
文人嘛,最不缺的就是马甲了。他直接披了一个上阵开骂,开篇就是“今四海鼎沸,苍生倒悬,岂非尔等之‘戎’?九鼎将覆,黎元易子,岂非尔等之‘祀’”,直接把他杨氏皇族的老脸给撕开了。你还有脸祭祀你那以孝治天下的祖宗了,现在天下大乱,百姓都被逼得易子而食,哪里还会再有你杨氏的传承。
又骂世家“何不食肉糜”“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也将他们这些所谓的名士风流的遮羞布一把扯下。
这篇檄文其笔锋之辛辣,其风骨之清峻与慷慨,字字如刀,句句见血,骂得风流蕴藉,又骂得酣畅淋漓,让人读来拍案叫绝,深切地感受到了力透纸背的愤怒与骨气。
南若玉读得都觉得尤其痛快,暗戳戳地想着这篇文章倘若是传到了后世,只怕是学子又要多一篇必背文了。
思及此,他的脸上就不由得浮现出同情的笑容。
有人对这一檄文赞不绝口,也有人对其破口大骂,还有人默默不语,心烦意乱。
而就在这时,有人竟然从京城外的护城河中打捞出一根好似泡了许久却又没能腐烂的浮木,上面居然写着“河伯怒:灾民流离,水患将生;速开仓廪,方息天怒”的字眼。
之后又有月圆之日,却见京城夜空出现暗红色的光带在天际闪过,且有无数人都看到了这一天象示警。大小城中开始出现流言:“荧惑守心,主饥馑流离,王者不恤民,必遭天罚”。
在宫城中的小皇帝彻底坐不住了,即便是在深宫中的他都有若耳闻,更不要说天下人了。他们若是听到这些,又该怎么想?
是不是他这个当天子的失德,故而才叫上天降下灾祸。
这不就给了那些狼子野心的宗室诸侯王谋逆的借口了么!
他愤而叫人去调查各路流言蜚语的源头,跳脚地想着若是叫他抓住罪魁祸首,定要将其碎尸万段。
太傅对小皇帝所作所为很是失望,然而为了杨氏的正统皇室,也为了让天下不至于彻底乱起来,他还是得进宫去劝诫皇帝,告诉他不要这样搞,这么搞很容易出事,他最好还是先以救灾为主。
现在您是天子,治下的百姓都是您的子民,他们颠沛流离时,会憎恨您这个天子不作为。若是能早些救助他们,就可以将这些过失推到旁人身上了。
小皇帝虽然愤怒于那些刁民还敢怨恨自己,但还是隐忍下来。他并没有蠢到无可救药,心知太傅一言一行皆是为了他好,况且要是以此来攻讦他的那些皇叔和皇兄弟们,也不失为一个妙招。
他心里又很惋惜地想着,不知冯溢究竟躲到了哪个深山老林里面,还是说当初真就死在了杨祚的手中。若是此人在的话,对灾情得心应手,也好给他排忧解难。
下一次的大朝会上,满朝文武就着重议论该派谁去救灾,怎么去救来议论,虽然又吵了好几天,但是有小皇帝虎视眈眈地逼迫,到底还是加快了进度,定下来一个章程后,又有官员速速前往洛州和扬州分头救灾。
而在洛州和扬州境内,也有不少灾民听了一耳朵檄文内容,顿时对皇族和世家是又怒又憎。
尤其是那等会读书的,更是对上面的内容深以为然。百姓之所以这样穷,不都是因为要给你朝廷缴税和服役么?那缴纳的粮食有些本来就是为了灾年时救灾囤放的!现在灾情来了,粮食呢?早就叫你们这些官员和狗大户给私吞了!
本就饿得肠胃绞痛,却又看到那些世家后院里倒出的泔水竟然是那样的丰盛珍贵,里头有肉有米粮,好些都只沾了点儿口,根本没怎么吃就倒了。
而那些看家护院的家丁们也一个个的长得肥头大耳,明显没少被吃香的喝辣的。
可是外面饿死的灾民呢?那是没走出几里路就能看到倒伏在地上的尸体,随处可见的白骨也令人不寒而栗。
这些吃得脑满肥肠的人可曾对他们有过半分怜悯?这些所谓的世家真将圣贤书都读到了狗肚子里去了!
有人便振臂一挥:“天灾人祸至此,不就是肉食者无心吗!尔等闭仓绝粟,既不在乎百姓生路,也莫怪我们自求活路了!”
老祖宗传下来的训言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可偏偏有人不信这个邪,非等出事了才知后悔。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饿急眼的流民们抱团冲破了坞堡,抢夺粮食,杀害坞堡内的士族这一消息传出后,各路世家大族也开始人心惶惶,再不敢如从前那般肆无忌惮。
有不少人开始开仓放粮,以保平安。哪怕是九牛一毛,也让各路的灾情缓和不少。
而朝廷的命令下来,拿到这个差事的官员又是被迫向小皇帝下了军令状的,自然得硬着头皮赶着去救民救灾。
如此,洛州和扬州才在冬日来临前勉强安稳下来。
不过南若玉和方秉间都看得很明白,这只是表面上太平了。百姓手里没有粮,而明年的粮还没有种出来,哪怕是春耕就马不停蹄地耕作,也要半年时间粮食才长得出来,百姓那会儿又该吃什么呢?
何况洛州的干旱明年也不知会不会继续,这不是杞人忧天,而是历史上真出现过这样骇人听闻的惨况。
甚至大旱过后必蝗灾,也是逼着洛州的百姓往绝路上赶。
南若玉手中没有那样大的权柄,能为洛州百姓做得事也很少,他只能期许于雍州那边的工坊能顺利些吧。
正当他失神之际,脑海中又冒出签到系统的声音:【叮——多金不用五?术,高阁惟藏万卷书。[注]文治武力皆兴盛才是治国安邦之道,请在你的领地建藏书阁,以此吸引人才。奖励:种子改良技术,积分+1000。】
南若玉的万千愁绪都被它给打断,很是无语:【没看我在忧国忧民吗,居然在这时候还让我来干活,你比我前世的老板还要可恶!】
说不准他还能憋出一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流芳百世的好诗呢!
签到系统:【……】
签到系统比他还无语。
它阴阳怪气道:【与其在这里唉声叹气,不如干点实事。只要你把藏书阁建好了,有的是人才来投奔你,届时多得是为你出谋划策的人,还用得着你在这里绞尽脑汁想救苦救难的法子么?】
南若玉眼前一亮:【你说的对啊,我干嘛为难我自己。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嘛。】
签到系统:【……】
翌日一早,南若玉就将建藏书阁的事儿告知了方秉间。
对方现在可是兼顾民政、文书、财政等内务的核心,他这个当老板的可不能没有这样一个好下属。
二人其实都是在边管边学,毕竟方秉间也只是纯粹的商人,离政治家还差了点儿水平。
但他会管人会用手腕,摸清了该将什么人安插在什么位置上,会点儿权衡之术,即便是对权谋之术不擅长也无伤大雅。
总归他上头那个小娃才是做主的,而小娃娃也会在自家爹娘,还有各路文士中学出个水平来。唯一损失的兴许就是他那点儿咸鱼的闲情雅致了,但有权势作为补偿,左右那点儿亏损便不算得什么了。
听完了南若玉的要求后,他倒也没嫌弃这厮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想到什么就过来动动嘴巴皮子。
而是直接跳过抱怨的环节,考虑着该如何实现他想要的。
南若玉笑嘻嘻地揪住他的袖子,眨眨眼睛:“存之,还是你对我好,我爹娘都没这样惯着我呢。”
方秉间意味深长地说:“大抵是我太了解你了,知道你平日里都不乐见得动弹,倘若不是后头有根鞭子抽着,亦或是前头有根萝卜勾着,你很少会主动做这些事。”
南若玉心虚地别过脸:“还真叫你给猜对啦,可惜我没有奖励给你。”
方秉间揶揄他:“你成日里同那些个下属说,你立了大功一件,除了给你金银财宝的赏赐,还可以向我讨要一个赏赐,怎的不将那话同我说?”
南若玉大大咧咧地说:“我对他们还是有前提要求的——不可违背天理人伦之事才能接受。”
他轻轻一挑眉:“况且,那些下属们都是很识趣儿的聪明人,晓得该提什么不该提什么。我许出去的话,一点儿也不担心会出现什么乱子。”
方秉间都忍不住笑:“你还真是鬼精灵。”
南若玉很任性地开口:“我也只把这些话同你说了,你可不许拆我台。”
方秉间的神情如今是愈发沉稳了,见状也乐得哄着他:“那是自然。”
南若玉在他走前,又道:“我不许诺你什么小要求,那是因你我关系亲近,你要什么我不给呢?又哪里需得着特地同我讲?不过你要是也真想要一个的话,那我就答应你,在我能力范围内,只要不违背伦理,我也应了你就是。”
小娃儿虽才四岁,但已经长到了大人的腰间,正儿八经地讲着这些话,还真叫人稀罕——
作者有话说:[注]出自宋·李廌《经史阁》
第75章 (9k营养液加更) 广平书……
296年的新春里,藏书阁的建造也终于落下了帷幕。
它就在广平县的城东头里,还立的是一座三层小楼嘞,名唤“广平书阁”。
与城里那些飞檐翘角、雕梁画栋的建筑不同,这书阁样式极简——白墙灰瓦,方方正正,窗户开得又大又多,用的竟还是些透亮的玻璃。颓靡的阳光洒上去,整座楼都亮堂堂的,在周围低矮的木构店铺中,显得格外清爽利落。
这藏书阁自建立之初,就有不少的人听到了消息,士族们还在半信半疑时,寒门士子却是最为激动的。
尤其是小郎君还许诺想要看书之人,只要抄一本书便可换得在里面看几天书亦或者是将书借出归家看的机会,不就相当于是白看那些书了吗?况且想要抄写的书本都还是由自己亲自挑选,便抄边记,也是占了好大的便宜。
这样的好机会怕是只有身在广平郡,身处南家父子的治下才能享受得到了。
云夫子也在关注着广平书阁的建造,待建成之后,他赶早就来见识一下这个书阁中究竟有多少藏书。
他并不怎么清楚广平郡郡守的为人,却还算了解小郎君,知道对方既然要建肯定是打算建个最好的,否则也不好意思宣扬得人尽皆知。
现在打眼一瞧,透过三层玻璃窗便可以瞧见立着的书柜,里头好似摆了满满当当用纸制成的书籍,不禁怔愣在原地。
不单单是他瞧见了,在场所有等候的读书人也都望见了。
他们觉着自己就好像是看见了米粮的老鼠,只想一头扎进幸福堆里。
但是书阁尚未开放,还有两个手持长枪的守卫虎视眈眈地站在门前,不容宵小放肆。就算他们再怎么心潮澎湃,也只能按捺住心里的激动。
广平书阁在辰时准时打开,伴随着铜锣鼓声响起,读书人便可排队入内了。
守卫还在门口高声提醒他们,若想要入内,需得保持衣冠整洁,掌中无垢才能进去。阁内务求清静,请勿喧哗谈笑,以免扰人清思。
但这在读书人中早有预料,并且十分赞同。小郎君给他们看的卷册纤尘不染,他们自然得拂尘净手后才好意思去触碰。
众人进去后就能瞧见地面上铺着青砖,可以说是平整如镜。最醒目的还要属那一排排顶天立地的柏木书架,书生们的目光胶着在那上边儿,根本舍不得移开半分。
这些书架与外头卖笔墨纸砚的书肆里摆放的架子不同,它们不是封闭的橱柜,而是完完全全敞开的格子,一列一列,密密麻麻的,从腰际一直延伸到几乎触顶。每一格都不深,刚好容一本书侧立。
再仔细端量,就会发现里边儿的书也不是平叠堆放,而是一册册脊背朝外,整齐地竖立摆放着。书脊上皆贴着一指宽的白纸条,上面用墨笔写着端正的楷书,是一目了然的书名。而在白纸的书名旁竟还有一串蚊子大小的符号,不晓得那是什么字,只是瞧着还挺有规律的。
他们之前还激动着呢,然而走进来看到这样多的书后,内心却无端生了几分忐忑,不敢随意触碰。
书阁里安排了一个穿着干净长衫的老者坐在门口,他是专门负责登记借阅的。
这会儿就有人发觉他应当就是负责管理书阁的,便忙问他如何看书,借书。
他自是一一作答。
当然,这借书必定是有要求的。有的书能够借出去,有的书则不能。借书者须为本县籍贯,或有本地铺保作荐。每次借书都还得至登记处,由他这名管事先生录名造册,开具一纸“书凭” 才可。书凭甚至还需载明姓名、相貌和本县住址。
这些书生们自是都能理解,否则人家平白将书借给你,要是你偷了那书跑了怎么办?
至于一次性能借阅的书本数量,归还期限是多久,书册若有破损、遗失之类如何赔偿,便不一一赘述了。
只等这些个书生将想看的借到手后,再自行对照着张贴在书阁上的白纸黑字条约去看。实在不明白的再问他就是了。
反正进来的都是些读书人,管事的也不怕他们不识字儿。
也有的书生已经打算找自己想要抄录的书了。
阁内备有清水、皂角与净布,还有笔墨纸砚,却不能任他们浪费。用倒是可以用,但是得态度端正,必须是认真抄写,由人检查过后,倘若不合格,下次便不予借阅。
每一层楼都有个看上去很是精干的青年人,他们最清楚本层楼里分门别类地放着哪些书籍,又该到哪儿去找。
至于其他两层一般是放着什么书,他们也有大致的了解,其他人想知道的话,直接问他们便是了。
而青年人只需要口述个大概位置,书生们自己就能去找,这种徜徉在书海中的机会对绝大多数到此的人来说都能称得上是头一回。
他们激动,兴奋,更想要亲自体会这种找书的快乐,从书柜的底下慢慢看到中间,再抬头望向高处,汗牛充栋的书籍都是他们想要看的。
这跟把黄鼠狼放进了鸡群里面有什么区别?
“敢问兄台,若是最上层的书拿不到该怎么办?”有人轻声询问站在角落里的青年。
因着外边儿的守卫事先已经声明好了,不得在内高声喧哗扰人清静,故而他们大都保持着沉默,点儿大的声量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还有不少人在心里边儿也好奇着这个问题呢,却见青年只是指了指身侧放的物件儿,大家定睛一看,不由赞此物的精妙。
只见墙角立着一种带滚轮的细长木梯,底部以铁件固定了四个小木轮,推拉起来甚是轻巧稳当,取书人可随意移动它到任何一架书前。底部还有防止滑轮滚动的装置,稳稳当当地站上去后,就可以轻轻巧巧地取到想看的书本子了。
不愧是那位小郎君想要建造出来的藏书阁,每一处都巧妙绝伦,让人只想在心里惊叹道——原来还能这样!
更让他们惊讶的是,此处的藏书阁不但能够看书,竟是还能够休息嘞!
每层楼除了长长的桌子,错落有致的板凳以外,居然还有隔间与床榻,拉上门后,就杜绝了他人窥探的眼神了。只是并非人人都能在此休息,唯有对广平书阁做出贡献的人才能有此殊荣。
至于贡献从何而来,其中有捐赠书籍,捐赠笔墨纸砚等等,还有便是如这些青年人一样在此自愿为大家找藏书,但是不收取分文报酬也算。
有人一问,才知他们虽然没有工钱,但人家藏书阁内提供一日三餐呀。也就是说,书阁内包吃包住不说,还能在人走了之后免费看书呢。
好些人都难免生出羡艳——这样的好事如何就没轮到他们呢?
*
广平书阁建成一事出来后,很快就传遍了广平郡,甚至连幽州的其他郡县都有所耳闻。
兴许要不了多久,便是天下的州郡中消息灵通之人都会听闻这事儿。
能在大雍朝中读书的寒门子弟,往往要比寻常人得知消息的渠道更多些,自然也听说了这一书阁,难免忍不住想要动身出发前去幽州广平郡。
只是现在路上不怎么太平,他们最好还是同人结伴而行。
如今那广平郡里不是出了很多稀罕玩意儿么,所以有很多商队都要往北走,也专门雇了镖局相护。
书生们脑子活泛,于是选择花点钱和人一起,就算是路上碰见了荒郊野岭,相互之间也好有个照应。盗匪看见这样多人一同出行,护卫们人高马大,腰间上的佩刀寒光粼粼,也必然不敢轻易打他们的主意。
而一众人走到广平郡内,那就更加安稳太平了,据那可靠的消息得知,这一郡之中的大小山寨都让郡守给全剿完咯。
就在南若玉五岁生辰的日子里,四方就有许多读书人前来他这广平藏书阁里看书,陆陆续续,连绵不绝。
他觉着自己就像是一名老农,正用欣慰满足的眼神望着自己将来能够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的好苗子。
后头他缺人了,也很是干脆直接地在书阁门口处摆个告示,将自己所需和薪酬待遇都罗列得也很清晰,方便这些读书人来来往往瞧见。若有认为自己能够担当这个岗位,那便尽可以到衙门里来报名。
就如他之前招铁坊的管事一般,先通过考试来排除滥竽充数的,之后再面试了解合格者,从而选出最符合心意的人才。
既然都已经选择考试了,他自然是唯才是举,不以门第出身为重。
于是乎,南若玉的触角也已经在亲爹的默认下延伸到了整个广平郡。
其实关于广平郡郡守选贤任能的消息也传到了一些人耳朵里,但那些人大都是嗤之以鼻的。
你一个世家出身的居然说取士不看门第,这不是在同人说笑话么!这俨然已经算是违背了自己的阶层和大众的认知了,多数人都不可能把这当回事。
有人甚至还在暗地里嘲笑起来,南元就可劲儿地折腾吧,折腾到了后面,广平郡还不知被他败成什么样儿,其他世家对他又是什么看法。
而这南氏也不知在弄些什么名堂,莫不是嫌家里的银钱赚得太多了,沾染了一身的铜臭味儿,这才打算在文教上面费些功夫?
就看他能不能真的用那些寒门出生的人做出个事儿来,以后也莫求着他们那些世家子弟来为他干活!——
作者有话说:后面还有一章[好的]
第71章
草场。
碧浪接天,翠色欲流。再一近观,却见紫星点缀,静谧芬芳。
这样沃野千里,生机盎然的草地种的全是苜蓿,最受吃素的牲畜们喜爱。
这片草地里养着的牛马白羊也不是那等寻常的牲畜,一只两只都长得体态高大健壮,毛皮油光水滑,人若是看一眼儿便能知晓,它们定然是牲畜之中的上等。
南若玉摸一摸刚只有一岁的小马驹,望着它长睫毛下的湿漉漉大眼睛,心里也生起了无限的怜爱。
养这些骏马们其实也费钱,春夏之季要喂它们吃鲜草,尤其是苜蓿这种富含优质蛋白的草料。有时还要混合着豆渣、粟米喂,人常说 “马无夜草不肥”,夜间还要喂马儿们吃宵夜。定期还得喂马盐,以及麻仁、芝麻等添油脂之物。
毕竟这些马都是要当成战马的,体质不健壮,在战场上如何能和众将士冲锋杀敌?
今岁各路马商都运来了几十匹,几百匹不等的好马,两年下来,陆陆续续也快到千匹了,组建一支轻骑营不成问题。长此以往,甚至能重骑营都能够组建出来,那他在北方战场上,可以说是无往不利了。
古家也更是给南若玉带来了不小的惊喜,不但给他买来了上好的马儿,居然还买来五匹健壮的种马!
可别嫌五匹少,北方的游牧民族在管控马匹一事上尤为严峻,卖好马可以,但是卖来的马儿却俱是被阉过的。
要不是古家用琉璃等珍贵用具蛊惑了一些游牧王族,在走私的巨大利益诱惑之下,绝不会有人会给他们这样一匹两匹的上好种马。
那些人想的也挺好,反正就只有这样一匹种马,哪怕是生出小马驹也只有那么几只,长大后也要时间。说不得这些小马长到半路就夭折了,也可能中看不中用,上不上得了战场都难说。
况且……他们的可汗现如今看得很清楚,现在的中原王朝势弱,说不定没有几年,他们就有南下的时机了。这样几匹马成不成长得起来都成问题,又何足为惧。
只是他们想不到,一家一匹,各路凑到一堆就是好几匹,还被养马颇有成效的小娃给握在了手中。
而那小娃现在正于草场上和古家的家主古江见面。
这个中年汉子原本就想同那些贵人们见上一面,然而等真见着了,他心里又开始忐忑不安起来,还不如同先前那位难缠的秦何秦管事打交道呢。
然而他也只是这样想想,真要他放弃和南若玉见面这个好机会,他指定是不干的。商人本就大胆且喜好以小谋大,现在他有机会在小郎君面前表现自己,自然是想发挥出最好的一面。
南若玉年幼,但是却生得愈发好看,金相玉质,好似仙露明珠一般,世家子弟的风流韵态彰显无遗,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好似要直望到人的心底。
他张口就对古江夸道:“古管事这些年做得很不错。”
古江一个在鲜卑、匈奴王室面前都能不卑不亢,侃侃而谈的人,得了小娃一个夸赞,竟生出受宠若惊的感情。
他心知士族的傲慢和高贵,那是他在和蛮夷们相处时比不上的,他还是更认可这些中原贵族们对自己的看法,所以才对小郎君这一句称赞感激涕零。
他连忙拱手道:“小人愧不敢当,不过是一心一意遵从小郎君的吩咐做事罢了。若非有小郎君提拔我古家,古家也不会在短短两年之日又于并州重新崛起。”
古江是个聪明人,不会因为小郎君对他说话态度温和就敢蹬鼻子上脸。说白了,在权势的光环下,这样的温声相待都算是上位者的仁慈。
若是无权无势,这样温柔才容易遭欺辱。
且不说性子,就是小郎君身旁跟随护卫的大刀就尤为慑人了。正所谓主辱臣死,古江敢说,自己倘若表现出半分轻蔑,今日就要人头落地。
南若玉摇摇头:“你们古家做生意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其中艰辛,外人实在难以尽知。我之所以褒奖古家,正是深知这份基业背后的血汗与不易,断不能因你们人前的风光,便忽略了这背后所立下的汗马功劳。”
好好一个并州高头大马的汉子,竟被他轻飘飘的一袭话说得红了眼圈。
古江深吸一口气:“小人谢过小郎君的看重。”
他怎么可能不感动呢?有哪个上位者会真心实意站在底下人的角度看问题,尤其是最低贱的商人。
他们只会觉得跑商是件很容易的事儿——你不就是动动嘴巴皮子,将一样物件儿运到另外一个地方么,就这样倒卖转个手,就翻上百上千倍的利润,有什么可值得说道辛苦的。
再说了,旁人走商也一样有风险,你自个儿想要赚钱,就自当做好赔命的准备。
南若玉又同他说了一会儿体己话,这才不经意地提起:“我看北边养的兔子还挺不错,下回可以多去牧民那儿买些。我听说,草原那些牧民们也不容易,若是碰上牛羊马养死了,还得卖身给贵族做奴仆,都是些可怜人儿,日子过得也不容易。”
古江见他突然话题一转,还听得一愣,但他是个聪明人,不必去思考郎君背后所说的含义,只需要他听话照做就是了。
他拱手道:“郎君仁慈,小人谨遵您的指示。”
南若玉又道:“古管事可知晓如今广平郡的羊毛制品?”
古江记下来了之前的吩咐,也不在意小郎君谈话总是思维跳跃,而是接过话茬:“自然知晓,不瞒小郎君,小人现在身上都穿着羊毛织成的毛衣。冬日里若是冷得紧了,还有羊毛织的手套、围巾,可真真儿保暖,连并州那边都传来了不少。”
南若玉翘起嘴角:“羊可果真是个宝贝呀,肉能吃,毛用能。那之后就要有劳古管事,多多在北边牧民那儿买些羊毛了。”
兔子、羊毛,他都命好些和北方胡人通商的队伍去给自己买来。
古江行了个礼:“郎君吩咐,在下必当竭尽全力。”
*
黑风寨。
此地的山匪被剿灭后,坞堡就充了公,里面现在所居住的就是一群方士,还有些守口如瓶的杂役。做事儿的甚至还有不通文墨,不会识字的哑巴,他们也需不着懂得什么,只要老实本分地干活即可。
“嚓——”火星溅上麻搓的引线,细小的火花开始沿着线索疾走。嘶嘶声打破了山林的寂静,惊起几只宿鸟。
轰——!!!
一声闷雷平地炸响,不像天上雷霆那般清越,而是沉重、短促,带着大地的震颤。青石上方霎时腾起一团黄白色的浓烟,带着刺鼻的气息迅速弥漫。碎石和泥土簌簌落下,溪水泛起涟漪。
这样的动静,说是遇上了天罚都不为过,要是有不知情的人听见了,只怕是要吓得瑟瑟发抖,腿一软就跪在地上直呼仙人饶命……
然而在此地做事的人俱都已经习以为常,从最初的战战兢兢,到现在听见动静后也只是打个哈欠,就继续做着自己手里头的事儿。
赵真人和东方修之、孟百泉等人道:“不错,此次实验后,能看到火药的威力远胜从前。”
东方修之颔首,又抚了抚下巴上的长须:“只是运输一事有些为难,不能轻易为之啊。”
“云虚子说得是极,只要运送就一定会有颠簸和震荡,如何确保配方的稳定性,怎样让之后的燃烧更充分,又如何防潮都要考虑得面面俱到。”孟百泉拧紧了眉,也是一脸的深思。
好容易解决了一个难题,另一个麻烦又随之冒了出来。
他们终于制出了小郎君想要之物,也能够安排手下这些人将其量产出来,只是眼前这个麻烦却是最为棘手也最为危险,稍有不慎,就会让负责运输的民夫丧命,一车的火药也得白搭。
赵真人一拍脑门:“我等实在是着相了,此物本就是小郎君交给我们的法子,为何不去专程问问他呢?”
几人听到这话,差点把胡子给揪掉,可仔细一琢磨,又觉得不无道理。
他们没有差人去问,而是马不停蹄地主动找上门去。
南若玉听了之后,也在思虑片刻后,给出他们几个指示:一则配方分离。配比好后,分层安放,到了战场再冲洗装载。二则用蜂蜡密封防潮,将其装入木桶再放入沙土里面运送,以免震荡太过。
本就是颗粒火药,倒是比粉末状的要好放置些。
他们也是喜上眉梢,早知小郎君聪慧,却没想到他的脑子拐弯拐得这样快,这就是真正的足智多妖吧!
若非他们都已经上了年纪,半截身子都快入土了,陡然见识到这样的聪明人,心态都说不得容易失衡!
这边的火药制作得风风火火,而在铁坊、钢坊中利用山谷水流便利打造武器、铠甲也干得是热火朝天。
从前的老旧武器都该淘汰了,到时候直接在私底下将其卖给其他州郡的州牧和诸侯王都行,他们广平郡的兵卒欢欢喜喜地用上新的盔甲武器就是了。
阿河洛今日就来这两大工坊巡视,这一处可算得他们兵营的命根子,打仗时谁跟你玩赤手空拳那一套,身上的防卫、手上的武器自然是最为重要之物。
小郎君既然如此信任他,把这命根子交到他手里看护,他必然不能辜负郎君。
一路巡视下来,见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阿河洛自然是十分满意。
他施施然地离开,想到小郎君先前在无意间向他透露打算组建一支重骑军,然而,比起轻骑兵靠着机动性高行动,重骑兵要凭借着自己的重力冲锋,那当然是从下到上武装到牙齿,连带着马匹都要穿上甲胄!
这也就意味着,主帅要孔武有力,战马要英武精壮,连麾下的将士们也得个顶个的结实。
他现在可得多读点兵书,将自己的一身体魄淬炼得更加健硕威猛,才能有机会统领重骑兵!
……
雍州。
虞将离收到了小外甥送来的礼以及几大车的种子,他瞅了一眼这些圆滚滚的作物,只知它们都是些高产良种,但是此前自己并没见过。
兴许是从西域那儿传来的吧,幽州临近北边胡人,甚至还有什么大食,车师、楼兰国的人跑来那边做生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落到了小外甥手里边。
听闻这是高产作物,小外甥拿来交给洛州百姓种的。对此他还找了个好借口,说是洛州那边种这个粮食长得好,让那些灾民们给他种,他们收四成他收六成。
旁人只以为他们南家是贪心,不会想到其他方面上。而百姓能够多种一些粮食养家糊口,自然不会介意。
而且听说这些作物的生长周期还算快,只需要三四个月的时日就成熟了,也就是说,在春天耕种下去,到了夏末时差不多就能将其收获上来了。
而朝廷发放下来的赈灾粮加上世家大族的救济粮,也只能再撑几个月,再靠着这些耕种起来的作物度过青黄不接的时候,洛州的灾□□气好出能度过这次的旱灾。
他这自然是在往好里边儿想,心里也明白洛州实际上的麻烦还不轻。
一来是去岁洛州的灾民有逃荒去的,有饿死的,土地抛荒闲置也是堆烂摊子。二来蝗灾席卷过来怎么办,就看朝廷官员靠不靠谱了,但现在一瞧——还靠谱呢,不拖你后腿就是谢天谢地了!
他正这样想着呢,就打开了小外甥给自己送来的信件,翻着一瞧,嚯,竟然还写了防治蝗虫灾害的法子呢。
什么深耕土地破坏虫卵,什么抓幼虫,养鸭子,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也不知他那小脑瓜究竟是如何长的,怎就这般机灵呢?
虞将离对他的聪慧的感慨还不是最深的,他只是瞧出来了,小外甥对百姓的爱重是真的很深。
小孩分明还没有启蒙多久,读的圣贤书也不及他们多,却天生会爱人,会在意底层人的性命,哪怕在千里之外也想救民于水火。
枉他们这些世家出身的贵族子弟享着百姓的膏腴供奉,却在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还有些人甚至碰上灾年也依旧在以谈玄为乐,成日里干的也是那些所谓附庸风雅之事,让他心里只觉厌烦。
有小厮在外禀报:“郎君,容郎君求见。”
虞将离连忙应道:“快请进。”
不多时,小厮就引着容祐过来了。
虞将离笑道:“见山来的正好,我那小外甥写给你的信也一并给捎带来了,就算你如今在雍州,他也还是念着你的。”
容祐俊脸微红:“承蒙主公惦念。只待祐安心看着百姓将所有粮食种下后,便启程回幽州。”
他其实心里也很激动,这次出来,他没有负小郎君所托,也救下来了许多百姓。
虞将离打趣儿他:“这儿可是见山你的老家,就不想着多留一会儿?我瞧你反倒是对幽州归心似箭。”
容祐微微收敛了神色,认真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祐深受小郎君信任,自当也要为小郎君做事,这才对得起心中的忠义。”
虞将离看他眉目清正乐观,就知他在自己小外甥手里干得很是痛快。也许不日之后就能执掌千军,成为那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不知怎的,他竟然难得生出些羡艳之意来。
他日后身为虞家族长,有堂堂世家之名,最是清贵不过。担好自己的职责,青史留名也不是不可能。但他也由此被禁锢住,只能是揽起家族的责任,不能如容祐这般肆意洒脱,同他一样实现心中的抱负。
这大抵便是有得必有失吧。
被二人念叨的南若玉过得其实很不痛快,只因他现在五岁了。
——冷不丁就到了练武的年纪呢!
年前这事儿就被屈白一拿来笑过他了,翻了年,过了立春,南若玉的生辰一过,就更是将这事儿给提上日辰。
这不,方秉间和南若玉二人尚未用早膳,屈白一就像是一只男鬼,悠悠荡荡地飘过来了。
“最好是在用过早膳前跑跑步,免得胃里疼。”他这样说着,就等着提醒他们,尤其是南若玉。
方秉间早已习惯了,南若玉的小脸儿却成了呐喊那幅画。
不过区区晨跑,小时候读书在校园里也不是没有过,南若玉去就是了。
三人一块绕着花园跑,屈白一二十来圈,方秉间十来圈,南若玉打个骨折,三圈。
小孩头一回跑,竟也呼哧呼哧地坚持下来了。
喝了水休息,用过早膳读过书,下了学后,他就被自己的护卫兼任武师傅拦住了去路,并且发出魔鬼的声音:“该~来~扎~马~步~了。”
南若玉:“……”
方秉间在一旁差点儿就要绷不住笑出声了,他轻轻拍了拍南若玉的小肩膀,风轻云淡地说:“习惯就好了,其实不辛苦的。”
他比南若玉大了四岁,也就是说,他早就已经在屈白一手下这样锻炼了四年之久,练就了如今强健的体魄。
尤其是他此世又为胡人,九岁的少年郎居然都身高六尺了,走出来就跟人家十几岁的少年郎看着差不离多少。
南若玉偶尔还是很羡慕的,也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也要长得像方秉间这样。
但如果代价是要他辛辛苦苦地练武,那他宁肯不依。
咸鱼第一天扎马步,坚持了一刻钟。旁边还有屈白一在耳朵边加油鼓劲,说他当初坚持了多久,方秉间又坚持了多长时间。
但他要是能一直保持下去,他也不至于现在都是这个德性了。
很快又是去挑战站木桩,什么弓步桩、虚步桩、三体式桩,看得南若玉是目不暇接,也对此敬谢不敏。
屈白一心知一口气吃不成个大胖子,更不要说面对南若玉这个懒懒的小胖娃娃,要让他自个儿努力,太阳就要从西边升起。
他得让南若玉感兴趣,知道练武的好处。
于是屈白一就在他面前表现了一副叫人眼花缭乱的剑舞,虽说杀人不过头点地,真正能置人于死地的杀招往往都是非常轻巧的动作,根本不会像他现在所做的这样花里胡哨。
但是,为了吸引小孩子兴趣嘛,他当然得拿出来些不同的看家本领。
其实用不着屈白一出手,因为自会有正义使者助他如愿以偿——签到系统闪亮登场!
它将南若玉每日的签到任务由背诵书文改成了锻炼武艺,还振振有词地说,只有文武相济才能在乱世之中从容立身,还不怕今后遭人刺杀和报复,因着自己本身就有能耐。
南若玉一口气哽在心头,半天没说出话来。他就说签到系统今天的任务怎么还没有出来,敢情是在这里等着他呢?
就问问他还想不想要每日签到得的积分,想不想要拿到阶段性的大礼包了,想的话,就得老实完成任务。
他手里头好多好东西全是从阶段性大礼包里抽出来的,就比如那劳什子葵花籽、辣椒、菠菜、胡萝卜等瓜果。有些他想不到的现代好东西,开出大礼包后就有了,像是开盲盒一般,带来的确实是不小的惊喜。
如此一来,他还真就不得不为了签到礼包学上这拳脚功夫了。
而屈白一还在沾沾自喜,他以为是自己好好表现了一番才叫这条咸鱼心生动摇,又在心里好好感谢了自己当初的师父。
他打算最近一段时日都只教小孩基础体能训练,往后再慢慢增负,免得小孩生了逆反心理——
作者有话说:[点赞]滴——下班卡
第72章
广平县附近的村子里,山脚下住着不少的猎户人家。
一只身形矫健饱满,四肢粗壮结实的大黑狗正趴在门口执行看家护院的职责。
房屋的小院儿里突然传来动静,它机敏地竖起脑袋,探头看过去。
它的主人没有瞧见它的动静,立住了脚,接着转头劝道:“我妻不必相送,你男人不过就是去广平县参个军而已,若是有个旬休的假期,走个几步就能回来了。”
说话的人穿着一身灰褐色的麻布短衣,肌肤被日头与林风染成深沉的古铜色,身形却精瘦结实,长得人高马大,眼底里带着猎人的锐利与机警。
此人名为杨进,也能算得上是附近一带的猎户头子,其他猎户进山时大都以他为中心,也很听他的话。
他还记得当初南郡守刚来广平郡不久,而郡守夫人又诞下小郎君后,他们就趁着立春禁猎前打了些上好的皮子给各家大户送去。
没成想不过短短几年时间,整个郡县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上一回郡守招兵,他没去,但这会儿他却实在按捺不去内心的意动——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即便他只是个普通的猎户,却也藏着不甘平庸的野心。
他妻子早有预料,之前见自己的丈夫自打那招兵一事出来后,就总神思不属。
她当时还觉着就只招那一次的乡勇军,只要剿灭了匪盗后,后头应当就是无事了。果真几年都没什么动静,丈夫也由此消停。
但是,她万万没想到招兵还会有第二次。
里长来村里告知他们后,她心里就一个咯噔,瞧见丈夫眼底里燃烧的火焰,就知会有这样一天。
知道归知道,她内心还是会担惊受怕而且百般不舍。
妻子眼含热泪,嘴唇嗫嚅了两下,最终还是将能不能不去这些话给咽了回去。
上回丈夫就用也想要建功立业的话将她给劝了回去,她便知道有些事是拦不住的,你越是不让他去,他就越想去,闹到最后反倒是会消磨彼此间的感情。
尤其是他那些个好兄弟也有去的,若是人家一朝发达了,丈夫只怕是午夜梦回都要唉声叹气,怨她阻了他的青云路。
千言万语最后变成了殷切叮嘱,她道:“你要保重,若是真的上了战场,千万要以自己的性命为重。我们家里如今也不需要你拼命就能过得极好,你也莫要担心家里这几个小的。”
杨进抹去了她眼中的泪水,朝她郑重道谢。
他咧嘴一笑:“别担心,说不准人家管事的还瞧不上俺们呢。”
他嘴里说着玩笑话,然而满脸都是骄傲——他是笃定了管事的瞧他身形魁梧,又有当猎户时的箭术和谨慎,定会招他入伍。
“俺就是在战场上死了,咱们也能些得抚恤,家里这些小的还能直接去清北书院上学,也用不着你忧愁烦心了不是?”
光是靠他种田、打猎,靠着妻子一年到头织布,织毛衣,又能留下多少余钱呢?
这也是为何杨进想要去拼一拼,搏一搏,他也想要给孩子博一条出路。
妻子赶忙捂住他的嘴:“呸呸呸!都这会子了,可不兴说这些不吉利话!”
家里两个小的,一个站都站不稳,扶着门框摇摇晃晃,一个跑过来抱住爹的大腿,又哭又喊的。
原本妻子还想送杨进到村口,这下也不得不住脚,远远地瞧着他大步朝前的背影,两行清泪唰的一下就淌来了。
……
南若玉掌控了广平郡之后,当然是依着那句著名的造反宣言“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来干了。
现在小皇帝还有实权,身边跟了个尚有兵权且大摇大摆的小舅子何胜虎,诸侯王各怀鬼胎,谁若是胆敢在这会儿子跳出来,那就活该被枪打出头鸟了。
他肯定不会这样傻。
春耕的事用不着他来烦扰,百姓们种了这么多年的土地,自是知晓什么是他们的根基,不用催不用劝,他们自个儿就会把地给种好。
他将好用的农具、肥田之法、高产作物以及两年三熟的间作法都一一推广下去,广平郡近两年也无天灾人祸,丰收之景是不少人都难以想象的。
原本当地吃不饱饭,穿不起衣的百姓也能温饱,官府的仓禀里也填满了粮,这绝非一日之功。
南元瞧着他儿子小手一挥,竟是又要招兵买马了,心肝儿不由得一颤。
用脚趾头猜都能猜到他这小儿子在做什么大逆不道之事,他这个当爹的半截身子都快入土了,也没藏着这样胆大包天的想法,还是儿子能耐。
他忍不住道:“也多亏你会赚钱,揽尽天下银钱,否则这兵你都养不起。”
败家啊,可当真是败家,那白花花的银子流出去,不管见了多少次他都没法熟视无睹。
他这小儿子赚钱实在太容易了,恐怕对银钱早已没了任何概念。天下最富说的应当就是他了,只怕是皇宫上坐着的那位小皇帝的国库都比不上人家的,当年的巨富范蠡的三次家财拢共也只有他手中的几成!
南若玉承认自己确实没把钱当过钱,他又不缺吃穿用度,为何要对治下百姓抠抠搜搜?
他平静地开口:“与其让世家把粮食放在仓库里生霉,不如全都拿来给我养兵。阿父,银子堆在库房里又不会生出小银子,只有花出去流通之后,它才是有价值的,否则不过是一堆破石头罢了。”
你瞧瞧,几岁大的娃娃,一肚子的歪理邪说!偏还总要道理,你就是辩驳都驳不过他。
南元也懒得管那么多:“罢罢罢!我不及你慷慨大方,想的通透。既如此,我便不看这些伤心事儿了,还不如去给你当断案的法官儿。”
是了,他一堂堂郡守,对民生、军事、农业以及商业都不怎么感兴趣,偏不知怎的就看上了断狱、决案,对它还真是情有独钟起来。
他每日就往那高堂上一坐,听那些个原告被告各执一词,再审讯案情,从中抽丝剥茧还原出真相,给人依律定罪。
因着他治谨,杜绝冤情,还真当了百姓口中的青天大老爷。
这还是阿奚给他找的活儿,说是百姓有冤情不敢报案,倒不如让他去坐镇,若是真有那不法之事,在广平郡中,谁也越不过他去。
反正平日里鸡毛蒜皮之事闹不到他头上,南元还真的当得津津有味。
在他走后,南若玉召见的两位将士也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
南若玉当着他们的面儿,叹了口气。
阿河洛上前担心地问:“郎君为何烦忧?”
杨憬没有开口说话,眼中亦是带了些对他的担忧。
南若玉小手撑住脑袋:“我只是想着在幽州其他几个郡县的百姓如今还饱受匪徒欺凌之苦,有些于心不忍。尤其是广平郡紧邻的两个郡县,有了那对比后,就更叫人难过了。”
“分明大家都是大雍子民,若单单只是广平郡的百姓过得好,也未免叫其他百姓心理失衡。要是因此出了什么乱子,不是我想看到的。”
小孩卷翘浓密的长睫毛下,黑亮的大眼睛里带着悲色,白嫩嫩的眉心也微微蹙着,让人一看就十分心疼。
杨憬是看着他长大了,常见他开怀乐观的模样,见了都揪心,赶紧开口:“郎君忧国忧民,属下自愧弗如,惟愿为郎君出兵踏平那些匪寨,一解烦忧之苦。”
阿河洛见南若玉这个世家子弟却这般在意百姓的周全,内心也十分激荡,他一双深邃的眼睛认真望着南若玉,双手抱拳:“属下亦然。”
南若玉小手挪到腮上,做出苦恼的表情:“只是……这无缘无故的,又该用什么理由出兵呢?”
阿河洛沉吟片刻,理直气壮地说:“郎君不需要理由!”
南若玉挑眉看向他,示意其继续往下说。
阿河洛也不慌张,侃侃而谈:“如今广平郡富庶,又兵强马壮,即便是咱们的兵越过了其他郡县,那些郡守、县令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对郎君有任何抱怨!”
看他双眸晶亮,一脸期待的表情,显然是觉着自己说得很好,活像只大狗子。若是他背后有尾巴的话,现在肯定已经疯狂旋转起来了。
南若玉轻咳一声,端正道:“不可,你我是在行大义之事,还是莫要如此放肆。”
杨憬听他这话,醍醐灌顶,道:“启禀郎君,理由正是现成的——广平郡如今来往的行商、书生甚多,而那些匪寨却是对他们大肆抢劫,侵害百姓的性命和财物,如此猖獗,岂能放纵!”
他说得大义凛然,又是站在百姓的立场上考虑,还真能把人唬住。
南若玉要占的就是这种出兵理由,他得让大家知道,广平郡所为只不过是想要清理出一条商路来,也不是非得和别人大动干戈。
他放轻了声音,愉快地决定:“既然这样,待见山回来后,你们三人就各自领上兵马,去其他郡县里剿匪,但也不可太兴师动众。”
“你们各分兵马,看谁剿匪更出色,此次我便拿大美来当魁首的奖品吧。”
此话一出,在场另外俩人俱是眸光一亮。
小郎君手上有两匹一公一母的良驹,可以说是汗血宝马亦不能及,名为大美和小美。
小美要诞下小马驹,怀着孕没法上战场。大美只需要春季时拿来配个种,其余不去和人征战沙场倒是可惜了。
南若玉补充道:“只是能不能驯服它,那便是你们自己的事了,它傲气得很呢。”
“另外,我还要告诫你们,此次虽是为了百姓征战,但我也不希望你们行事太过酷烈,且,万万不要为了赏赐而做出杀良冒功之事。”
他的言语温和从容,却隐含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和肃杀,另外两人也正色道:“属下谨遵郎君吩咐。”
*
一仓库新旧混杂的铜钱都堆叠成了小山,要是换个普通百姓站在这儿,眼睛都得看直了。
老百姓世世代代都在和铜钱打交道,生活中得到的,见到最多的也还是铜钱,这比金山银山更易牵动他们的心神,因着他们知晓,此物才是他们能够得到的,拿到手里也让人觉得踏实安心。
但秦何望着起伏的铜色丘陵,面色却并不是很好看。
因为铜钱的铸造难度不算太高,某些心怀不轨之人注定会对盗铸跃跃欲试。
当然,盗铸不是最棘手的,一来民间没有那样多的铜,二来有能力的不敢做这种明目张胆的事,且他们舍不得拿钱去铸币,也没有那个交易的必要。
烦心的是这些铜钱的质量,有的被故意做轻,做薄,边缘也被打磨过。这样一来,有能力的人一枚钱就能充作两枚来用。
而南若玉这儿又是大宗交易的巨贾,他手底下的商品可以说是无所不有,甚至还在明河郊区处建了一个大型的商品集装分散中心。那么成日里进进出出的交易,钱币总会在他这儿过手的。
金银珠宝有,布帛字画也有,铜钱自然有之。
他踌躇着开口:“郎君……”
南若玉面色平淡,对此也没有动怒。古代不是那么多人都在意经济问题,也从不将其放在眼里,要不也不会出现那么多滥发钱币之乱,搞得民不聊生,经济停滞。
他不能随意动铸币,但也不意味着从上至下不能有分毫改变。
“如若碰上大宗交易,以后就可以尝试用纸做凭证进行。”南若玉缓缓道,“这纸要用超高的工艺制成,且每张都要有编号,而且难以仿造……”
秦何越听眼睛越亮,这可不算是造钱。毕竟寻常百姓哪里有能力入手这样的钱币,必定是有钱之人才能拿到手,然后也只能是在上层之中流动交易,凭借的就是南氏那些商品的底气和他们的信誉。
若是南氏认,巨商们认,交易认证的纸又为何不能当成钱来用?
方秉间道:“能造出纸币确实不错,它能减少铜钱带来的麻烦,而且在交易的时候还很方便,那些富商也就用不着携带百千斤重的钱币出行了。”
其实古人纸币的雏形就是南若玉前世所在历史中的宋朝所颁布的“交子”,一开始也是富商联合担保发行,类似于汇兑票据。
就是那种在霸道总裁小说里,男主的妈甩下一张支票,说我给你五百万离开我儿子这时候所使用的。
只可惜因为是私人发行,部分商户因为经营不善拒绝兑换这个票据,所以很快破产。但官方出手后,用交子交易还是成形了。
南若玉现在要搞的就是这个,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交子就会慢慢发展成银票,都是经济周期的必然选择。
他对秦何微微一笑:“秦管事先下去吧,我和存之还要再就此事商议一下。”
秦何识趣地告退。
南若玉摸着下巴沉思:“要想制造纸币,就得弄好防伪标志。从纸张的材料就可以开始注重防伪,加入稀有纤维,制成独特纹理,还有特定的位置置入彩色丝线等等。”
“还能加上隐形图案,多套颜色印刷……”方秉间也补充道。
二人都是从现代来的,早就见识过各种技艺精湛绝伦的纸币。虽然以现在的技术,肯定达不到那时候的水平,但在二人集思广益下,防伪的能力肯定也比普通的凭证要高上许多,让人没有这个仿制的能力和资本!
南若玉喃喃:“是该安排些画师来绘制图案了。”
他又道:“其实纸币这儿倒不算什么,我在想将来该给百姓制什么样的币呢?”
现在有些老百姓私下里交易甚至还是以物易物,这也是他们的生存智慧了,有些人确实会恐慌收到劣质的铜钱,所以才会想着不如从一开始就减少这个可能。
方秉间也道:“可惜现在铜资源被朝廷和世家贵族垄断,咱们想要拿到手,还是得换。毕竟铜钱被使用了千年,说明它放在古代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南若玉紧跟着问:“不可以用钢制钱吗?你看啊,钢可以用来制造武器、盔甲还有工具,这意味着钢钱本身就是有价值的硬通货,算是种战略物资了,绝对有值得投资和花销的价值。”
方秉间摇头:“不行,用钢的话,成本过高,得不偿失。首先是见识短浅之人会想着拿钱去卖,去熔铸,制成刀具卖给其他人,而不是拿来流通,劣币驱逐良币,货币系统会迅速崩溃。其次是钢的硬度很高,要想在钢坯上雕刻出精细的文字和纹饰,对铸币模具的损耗会非常巨大,比钢更硬的材料,以目前的工艺水平制造不出来,这将会进一步推高成本。”
他道:“我们现在要做的,其实应该用优质钢铁制造出来的农具和器械去换取金银铜,正如你之前想着做马车去明抢世家的钱一样,他们的早晚是咱们的。”
“阿奚,你要记住一点。在建立货币体系时,应当占据一个‘稳’字,最重要的储备还是金银,之后咱们就用顶尖的钢铁和冲压技术,制作独一无二,不能被磨损也不能被仿制的铜币以及少量的银币在市场上流通。”
他到底是一个优秀的商人,是后世顶级知识堆砌出来的金融大佬,对经济这一点学得要比南若玉好得多。
事实本就是,身为掌权者,不应当将最顶尖的战略材料浪费在日常小额货币上,而是该把它作为工业和经济发展的引擎,去支撑一个建立在贵金属和稳定信用之上的、更高级的金融体系。
而南若玉真正的力量不在于他发行了多硬多完美的货币,而在于他拥有让任何他发行的货币都被世人接受的能力。这个能力又源自于他的武力以及信誉,否则一切就是白搭。
南若玉在方秉间这儿学了一堆的经济知识,一个头两个大,但却感觉人生得到了升华,还有些意犹未尽。
他一定要抱住方秉间的大腿,否则光靠他一个人恐怕很难治理好一个地方,甚至是一个国家。
古时懂经济的人不多,若是让他这个半罐子水去提点人家,简直是在害人害己。
就算他能跟系统兑换书本知识也没用,哪怕是真有对经济敏感的人才,钻研那些书也要很久才能看明白。
系统就此在南若玉的脑海里发布了一个让他推广货币体系的任务,他也顺理成章地接下了。
支线任务和主线任务接了一大堆,总有完成的时候,他现在却是一点儿也不性急了。
*
“夫人今日要去玉容坊么?”侍女琼岚立在身侧,恭谨地问着虞丽修。
她口中的玉容坊还是小郎君手下的产业,卖的是护肤、洁面、制妆一类的用品,甚至还有那手艺上好的女郎在里边儿教人如何化妆。
只是拿着几把刷子,几只细细的笔,在脸上扫扫刷刷,涂涂抹抹,就能叫一个女人变得更加美丽亮眼,容颜就如月光般皎洁,灿烂花卉的绽放。而这些都是在旁人眼皮子底下完成的,万万没有作假的可能。
因此,玉容坊一经开业,就俘获了不少贵妇太太们的心。
甚至不只是这些姑娘们喜欢,好些男子也悄悄命家里的丫鬟买来自己用。
谁说男子不在意外貌了,他们可在意死了!现在当官儿定品哪里有不看相貌的呢,可以说当个芝麻官儿都要外貌周正的,若是貌丑无颜,上司都不乐得待见你,谁又还愿意举荐你。
傅粉何郎这个词儿知道吧,说的就是前朝权臣之养子被质疑脸上白得像是涂脂抹粉,可见这涂粉在男子身上亦不算少见。
既然如今的人都追求风流不羁,那去买这些美颜圣品,也不过是依照他们内心的选择罢了。
当然,若是玉容坊平日里新上了什么脂粉用具,头一个就是先送到府上给郡守夫人挑选,还有妆娘亲自到府上给夫人化妆。
只是在府上挑拣,和在店里挑选是完全不同的体验。
在店中还能碰上其他大户人家的贵妇们,待她画好了妆容后,就能立马被她们瞧见并夸赞。
而虞丽修之后还能顶着刚画好的精致妆容去城里转上一圈,赏赏景,也成为旁人眼中贵不可攀的景色。
这种心情是在府上画好了,就只能被府里的丫鬟和南元那个老帮菜欣赏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除非是在赴宴前,她才会命妆娘特地到府上来给自己化妆。
她轻轻颔首:“去吧,好些时日没有光顾了,也确实该去逛逛了。”
第73章
城北玉容坊,粉黛盈门,车马不绝。
满室尽是脂粉香,木架上罗列着粉盒与黛砚,而妆奁上摆着的光亮明镜则清晰地折射出妆铺的精致格调。
依在柜台上的掌柜娘子有些年纪了,岁月在她眼角描了几条细纹,却成了她风情的一部分。有熟客进门,她未语先笑,眼波横过去,带着陈年花雕的酒晕,暖洋洋的很是醉人,有种颠倒众生的风流韵致。
店里一个沉稳的女郎走到她身侧,安静地听候着她开口。
掌柜娘子最喜欢的便是她听话沉稳的性子,不由得多提点了几句:“金兰,你一会儿是要教那些夫人太太们的婢女如何化妆,就得拿出夫子的威严出来,万万不可让她们轻慢了你。这和给夫人们化妆时不同,有人得捧着,有人就得一手大棒一手甜枣。”
金兰耐心听着,俯身倾耳以请。
掌柜娘子就愈发满意,温柔地拉住金兰的手,徐徐地说:“要是有人蠢笨学不会,你也别忍着,直接同那些夫人们说就是了。咱们背后的东家可是郎君,有他撑腰,谁也不能给你气受,是不是?”
金兰温温柔柔地颔首应道:“多谢掌柜提点,金兰铭记于心。”
她其实心里头还藏着一个心思,只是刚冒起了个苗头尖儿,不知能不能成,就先不同掌柜的说了。
金兰因为性子沉静寡言,学什么都又快又手稳,所以在被郎君挑中的一众人之中,她学的化妆术居然是最好的。
因着这一手出神入化的技术,她居然也在有朝一日成了以前连攀附都不敢的夫人娘子们眼前的座上宾,最后还被那些推崇自己的夫人们给撺掇着开了一个教学班,来听讲的人居然还不少呢。
正如外面的学徒找师父交钱,她这个班开起来后,哪怕是再高的拜师费用都没能拦得住众人,但她最终也只定下了一个班十五人。
这在往常是她想也不敢想的,可不知为何,真的当她跨出这一步时,金兰也觉着没什么大不了的。她的的确确是众人之中学成最为优异的那一个,也有做夫子的资格。
若是她这回教这些婢女们化妆小有成果,她是不是也能为一些平民女子开班教学呢?
远在各地之外,不也有那些有钱的夫人娘子么,她们难道就不想让人给自己的化妆了么。
而且……金兰咬咬唇,她的客人之中其实也并非没有男子,甚至还有瞧上她,想要讨她回家做小妾的,只不过被她以小郎君还需要她的名义给婉言谢绝了。
不管是否有怀揣着龌龊心思的,至少说明了男子也是一个很大的客户群体。
金兰胡思乱想时,又听见掌柜娘子用压抑不住的惊喜笑声招待贵客:“夫人来得可是正正好呢,咱们铺子里又上了一款桃花白玉保湿露,还有这款洛神花口脂。若是用了,更衬得您如洛神下凡。”
贵客也是展颜一笑:“那我今儿个倒是要好生瞧一瞧,再用用这些合不合心了。”
“这是自然的。”
里间的韩夫人听见这熟悉的声音,也是半点儿不犹豫地过来,大大方方地和郡守夫人寒暄起来,嘴里说着好听的恭维话。
她既然能以交际闻名于众人耳中,那张嘴自然是极会说的,开口就道若是她们能生得郡守夫人这般好模样的话,只怕是这玉容坊都没什么生意可做了。如今郡守夫人来这儿,只是为了给自己的花容月貌添色,哪里像是她,却是为了遮瑕。
虞丽修不免有些好笑,假做嗔怪道:“哪里就有你说得这般夸张了,我现在为了家里的孩子也是操心颇多,容颜也早已不在,哪里比得过你们年轻人的容华?”
“没有夫人说得那样夸张,我远远看去,还当夫人是二八芳华呢。”韩夫人又惊讶地转过了话题,“如小郎君那般聪颖过人,才华出众的孩子,也要让夫人劳神么?那您碰上我家里那三个混账孩子,只怕是每日都不得安宁了。”
虞丽修无奈一笑:“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小的那个胆大包天,至于这大的么,也到了该议亲的年纪了,只是他如今不在我身边,倒是不好为他挑选。”
韩夫人迟疑:“这……娶妻生子,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夫人您为大郎君挑选,应当是不成问题的。”
虞丽修:“说是这样说,只是总也要问问孩子的心意,让他们能够相看一二。否则若是婚后不合,平添一份孽债。”
当初她阿母就是为了追求爱情,才下嫁给了她阿父,婚后过得也算幸福美满。受自己亲娘的熏陶,她对自家孩儿的婚事仅限于插手在尽可能门当户对的情况之下,其余就由着他们自己折腾。
韩夫人:“夫人说得是极,还是您考虑得妥帖。不过大郎君离及冠还有几年,这些日子您慢慢挑选也来得及。”
“不急也不行,一家女百家求,能够做当家主母的是要好好挑挑……”
他们南家如今大半产业都是小儿子的,他爹是个甩手掌柜,若是儿媳妇进门拎不清,只怕是闹得家宅都不安宁,甚至连兄弟阋墙反目都有可能。
大儿子如今去黎溯郡已有四年之久,也该让他回来陪陪家里人了……
*
千万株油菜织成一片齐腰的花海,那片金黄像一块巨大又流动的蜜,不由分说地撞入眼帘。
北方大都是种的春油菜,却是四月耕种,九月收获。它们榨出来的油色如琥珀流霞,莹润若凝脂,细流如素练。入锅遇热,香而不腻,煎炒烹炸皆相宜,润菜而不夺本味,乃是上好的香油。
只不过南若玉现在种的油菜不是本土的白菜型和芥菜型油菜,这两种油菜更适合拿来当野菜吃,而且也是要等再过几百年后才会发现榨油效用。
他拿的是后世从欧洲引进的甘蓝型油菜,这个品种更适合榨油,出油率更高,油脂的品质也很好。
之后他命人种的葵花籽差不多也是跟着油菜花前后脚收获,加上花生,这几种出油率高的作物一经出现后,当然能给广平郡的百姓带来更多的收益。
当然,种植这些经济作物可以,却不能把粮食作物给抛之脑后了。
他要做的便是把控大局,确保百姓的生活在日渐富裕起来的同时,守住基本的粮食红线。
小孩伸出细嫩的手指轻轻摸上眉心,心道掌权也不是人能轻松干好的活儿啊。
茎叶摇曳,蜂群振翅。
也有人在望着这片浓密的油菜花田,对这样丰收的盛景喜爱非常。
刘卓在帮南延宁盘踞于黎溯郡,并且让他们南家的自己人上位后,就顺应心中的好奇来到广平郡了。
他也是瞧出来了,反正呢,再过不久南延宁也会从黎溯来到广平,自己不如早些过来先探个底。
尤其是师门众人也俱在广平郡,他早晚都会走上这样一遭,不如就快些过来和他们相会。
小路旁,一群孩子们嬉戏打闹的声音由远及近。
“哈哈哈,我以后要当大将军,你们就全都是我手下的兵。狗蛋,你瞧着聪明,就让你来当我的军师吧!”
“顺娃,凭啥就让你来当大将军,我们不行吗?”
“就是就是,咱们就应该轮流来当大将军,不能让好处都给你一个人占了!”
几个孩子七嘴八舌,叽叽喳喳地吵闹着。有人听来烦心,有人却觉得那小嫩嗓儿充斥着昂扬向上的朝气。
刘卓面露沉思,却是从这些个小小孩童的身上推断出了些许不同寻常的信息——
他们现在似乎不是很怕兵卒了,非但不畏惧,反而隐隐有推崇之意。由小见大,从底层人,特别是那群单纯的孩子们的态度,便可以瞧出民间风向。
广平郡背后的主人,他师门诸多人的主公,可不简单啊。
刘卓唇角凝着一丝笑意,却见那个被众人喊作顺娃的孩子不服气地大喊一声:“我的武艺最高强,所以我才能当大将军,不信你们看——!”
他挥舞着自己的小木棍,在油菜花田的边缘刷刷刷地挥舞几下,顿时鹅黄的细小花瓣与绿色叶片齐飞,泥土和青草花朵的气味共舞。
刘卓脸上的笑顿消,其他几个孩子也忽然噤了声。
顺娃发觉不对劲,转头一看,自家爹娘正用阴恻恻的眼神望着他。
很快,打孩子的动静就和孩子杀猪般的惨叫交相应和,组成了一支惊天动地的乐器。
刘卓不由好笑地摇摇头,揣着手慢慢离开了这户小村庄。
他其实心里是很高兴的,边境的百姓越是武德充沛,军队越是勇武壮大,那么就越能护卫家国周全,想来那些胡人也不敢轻举妄动。
然而被刘卓惦记的胡人现在却已经对着大雍的边境蠢蠢欲动起来。
入了秋后,草原的风已带着凛冽的哨音。当第一层薄霜覆盖大地之际,北方的胡人便如蛰伏已久的狼群,开始躁动起来。
他们的勃勃野心从来就没有消散过。
在中原王朝势力强盛时,这些胡人们就会乖乖退回草原,在暗中蛰伏起来。一旦当中原的这头雄狮露出疲态,诸如先帝驾崩新帝登基之时,他们就会张开獠牙,狠狠撕开边境的一道血肉。
现在这个部族的进攻并未得到新可汗的授予,但也是在他的默认下进行的。
即将出发去大雍朝边境进犯的战士们都长得身形魁梧,蓬乱的发辫在风中飞扬。整个夏天丰美的水草已经将他们的坐骑滋养得毛皮油亮,肌腱饱绽。
他们算准了时机,就等着安插在中原中的哨子回禀汉人们秋收结束,将粮食全都已经堆放在了库房里后,就可以开始行动了。
腰肥体壮的骏马踏碎枯草,声响如沉雷般汇聚,震得大地微微颤抖。
没有号角,亦无战鼓。部落首领立于阵前,举起手中嵌着骨饰的长刀,发出一声撕裂长空般的尖啸——
“冲啊,儿郎们!去掠夺入冬的战利品!”
顷刻间,成百上千的骑兵就如同决堤的洪流,朝着南方那道苍老的土黄色边墙席卷而去。马蹄扬起的尘土如黄云蔽日,他们的眼中燃烧着对粮食和盐铁的贪婪。
边塞的烽火台上,一道孤直的狼烟骤然升起。然而,比烽烟更快的是胡人前锋,他们已如鬼魅般掠过矮坡,手中的套马索呼呼作响,弓弦震动,带着骨哨的响箭如蝗虫般扑向戍边的土卒。
骑兵来去如风,抢掠如电,在边境线上撕开一道血腥的口子,留给南方的就只有焦黑的土地以及残破的旌旗,还有那回荡在朔风中那得意而猖獗的呼哨。
……
幽州雁湖郡被攻占的消息传至整个大雍,时人和朝堂都震动了。
南若玉他们就在幽州,得知消息的速度自然是会比南边的人要更早些。
更确切点儿地说,他们的消息也会更加全面。
这一次胡骑的兵锋应当是早有准备,而且没有如往常般散作漫天星火,四处劫掠就离开。他们打的是闪电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化作一支尖利的匕首刺进雁湖郡的郡治。
南若玉看到了情报,略皱了眉,告知自己的一众部下:“胡人这回的目标很明确——他们要疆土。”
骑兵迅速占领府库、衙署与各处要隘,当周边郡县的援军还在集结时,城头就已经变换了大王旗帜。更重要的是,胡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屠城立威,而是以极高的效率肃清残敌,加固城防,并且派出了游骑牢牢控制了郡治周边的所有交通孔道与粮仓。
郡守早在烽烟烧起时就仓惶逃窜,连自己的家眷都没顾得上。雁湖郡的县令也是逃的逃,死的死。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还是它隔壁的上容郡郡守,居然直接挂印离去,丁点儿骨气都没有,简直让人恨得牙痒痒。
上司都跑了,底下的官员又岂能稳得住?不晓得现在上容郡有多少县令会惊惧逃亡!届时叫那些百姓又该怎么活?
南若玉看到那些消息,气得拳头邦邦硬,每次他都会被这些当官儿不干事的人给震惊到,难以想象他们还会干出什么没下限的事,偏偏这样的人反倒不在少数。
方秉间将手轻轻搭在他的肩膀上,无声地安慰着。
吕肃亦是忧心忡忡:“不知朝堂又会如何应对。”
冯溢算是知道现在朝廷百官的德性,摇摇头:“只怕是等他们说个一二三出来,黄花菜都要凉了。”
杨憬站出来,端的是少年将士的意气风发,拱手道:“憬愿为主公驱除胡人,还我河山。”
南若玉微微压了压手,让他坐下。
“反击确实迫在眉睫,我们不能再等朝廷的动向了,不如主动出击。”南若玉也转动起自己的小脑瓜。
他看出来了,这是北方胡人对大雍朝的一次试探,也是多亏了一年多前小皇帝的势弱以及他将自己的小舅子何胜虎的兵力给悄悄带到了京城,和摄政王杨祚的兵力相互削弱。
丑闻并没有只在大雍境内传递,甚至连草原的胡人都有所耳闻。
好容易等到邻居的掌权者是个软弱无能的废物,上边的官儿也是广谈玄不干实事,只追求风流潇洒的名士派头,没什么真本事的废物,这都不去抢地盘又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他道:“从情报上来看,胡人出动十分迅速,靠得也是咱们没反应才占据雁湖郡,所以他们的兵力都在郡治雁湖县,不敢太过分散。”
容祐道:“依小郎君之见,是要先夺回雁湖县?”
南若玉颔首。
他也不多说,立马开始点兵点将,主将是容祐,副将则是杨憬,军师点的是冯溢。一看便知,他是想让这次的战役打得更加稳妥些。
之后他又很民主地询问:“你们可有异议?”
众人齐声道:“并无。”
南若玉点点头:“战场变换莫测,你们要见机行事,不必非听我的话。既如此。你们也早些行动吧,莫要延误了战机。此次我还为你们准备了一批特殊的武器,也是我头一回用在战场,但愿能让你们如虎添翼。”
听他这样一说,在场众人都不由得生起了好奇之心。
但既然他要卖这个关子,他们也只得接受。
……
赵真人也是有生之年头一回上战场,上回看杨憬杀叛贼就吓得他两股战战,直打哆嗦,这次居然是去和那些茹毛饮血的蛮夷对战,他接到命令后,心肝儿都在直打颤。
不过他主要是负责向敌军投放火药的,并不是要去对敌打仗,一颗心又放了一半回到肚子里。
其实之前他们在一起钻研杀伤力如此之大的武器时,心里就早有猜测了,真等这一刻到来后,也不过是一只靴子终于落了地罢了。
此次对战共有五千兵力,他当时还觉着有些少。骑兵只有一千,剩下四千是步兵,怎么跟那些全是骑兵的蛮夷打?
但是见到那些令行禁止的士兵之后,赵真人又觉得未尝没有一战之力。
他们全都是精兵不说,身上的甲胄和武器都是精钢淬炼,在战场上绝对能发挥出以一敌百的效果。
另外还有医坊里的一批人跟着一起随行。
杜若,冬青的师父和一众学徒都是作为军医一起过去的,他们手中还带着一大批的医用药品,随时准备对伤者进行救援。
粮草也是抢先运往前线,方方面面可以说是妥帖至极,对任何一个将军来说,都可以称得上是完备的后勤了。
容祐自幼熟读兵书,也学过历史,尤为庆幸自己能遇上这样贴心备至的主公。杨憬也知晓,日后他上战场,小郎君也会信奉幼时的承诺,让他这个主将只需要负责打仗,再无其他后顾之忧。阿河洛这次身为守将,不能上战场杀敌,对此很是羡慕,暗下决心下次要表现得更出色,让郎君也看到他的能耐。
与其同时,雁湖郡中,郡府的府库大门被斧劈开,粟米粒和盐巴撒了一地,地面还有尚未干涸的血迹。
忍饥挨饿的老头终于壮着胆子从家里跑出来,看着地面上散落的粟米,心脏都跟着怦怦直跳。
胡人在闯入郡县之中,首先就是侵占府库和郡守衙门,接着就是去抢占其他百姓——一开始是高门大户,然后才是挨家挨户地抢百姓的粮食。
在蛮夷用凛冽的大刀威胁之下,没人敢不给。反抗的已经成为了尸体,被他们用刀串成肉串取乐,或是将人捆在马腿上拖行,还发出狰狞的大笑声。
他们不是人,他们简直是畜生。
老叟也不是非给自己吃,而是家里两岁的孙子需要,他们这些大人勒紧裤腰带还能忍一忍,小孩子又怎么熬得住?小娃儿现在饿得都奄奄一息,连哭闹声都变得微弱起来。
他不敢想象再继续拖下去会发生什么。
粗糙宛若鸡皮的双手刨着地上不要的粟米,灰尘混在一起,他终于捧了一掌心。
欣喜的神情凝在脸上,他刚一抬起头,脸上却变成了惊恐的扭曲,来不及转变的两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他的表情变得格外的滑稽可笑,也从此就定格在了此时。
这个胡人战士甩掉了刀上的鲜血,嘴里嘟囔着什么还以为是要反抗的汉人之类的话,最后扬长而去。
而曾经肃穆的郡守府邸之中,此刻却满是篝火熊熊的狂欢与放纵。
胡兵们撬开了府库里装着的所有箱笼,把里头的绫罗绸缎全都拿出来分割,他们不是披在身上,而是拿起来随意垫坐在□□,或是撕成布条缠绕在胜利者汗涔涔的额头上。
有些机灵的还是偷偷将其给藏了起来,暗想着以后能把它们卖出个好价钱。
首领命令底下的兵卒用缴获的铜鼎炙烤着整只的牛羊,油滴溅入火中,噼啪作响。在寻欢作乐之中,到处都是他们粗野的狂笑与不成调子的胡歌。
院落一角,几个喝得醉醺醺的百夫长正悄悄把镶着宝石的官印收入衣襟里面,首领见状也只是睁只眼闭只眼。而在更暗的角落里,充斥着女人的哭泣与皮囊倾倒的咕咚声。
他们已经占据了雁湖郡两天了,然而大雍这头雄狮却好像并不在意自己的大腿被人生生插上了一刀,时至现在也没有做出太大的反应。
也许是还在争吵,又或者是他们正在考量。但无论如何,雁湖郡现在都已经成为了他们鲜卑人的地盘,就算是大雍想要抢夺回去也要付出血淋淋的代价。
更大可能就是大雍做不到了,他们的统治者懦弱无能,更甚至说,他们还能砍断雄狮的大腿,从腹地横冲直撞,最终杀死它成为中原新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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