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百合耽美 > 穿成炮灰太子之后 > 14、第十四章
    修云其实不喜欢蜜饯之类的零嘴,除了曾经重病缠身、喝那些苦到发指的中药时,会吃一颗压一压苦味。


    寻常时候,他会嫌弃这东西太甜,人总是感官动物,时常被这种多巴胺分泌的情况麻痹,很容易过于放松,丧失警惕心理。


    虽然不喜欢吃,修云看到这东西心情倒是不错。


    那人昨夜在屋顶上听墙角,定是把沈三胡言乱语的内容都听进去了,不但听了,还早早给他买了送来,也算有心。


    他把装着蜜饯的油纸包拿起来,转身走到屋内,将东西暂时放在桌面上。


    修云有些为难,他想把这东西当个收藏品放起来,但里面装着的毕竟是些吃食,即便果脯之类的东西保质期很长,放久了也难免变质。


    留存是可以,就是有些可惜了。


    修云正想着,沈三在这时敲门进来,带了今日的朝食,顺便收走了修云的洗漱用具。


    沈三耳聪目明,只一瞥就看清了修云手里拿着的东西是什么,顿时嘴长得老大,失语片刻才说:“萧公子有心了,那家铺子五更天才开张,这怕不是昨夜一走就跑去铺子门口蹲着了吧?”


    铺子的事倒不是他特意打听的,是沈七总在他耳边念叨这些,今日说这家酒楼的菜品不错,明日说那家铺子的零嘴好吃,对方手里拿着那点俸禄,恐怕都吃进嘴里了。


    也不知道一个女子,为何不喜梳妆打扮,反而跟个饕餮似的,到处寻找美食。


    修云沉吟一声,对沈三道:“找个匣子装起来吧。”


    沈三本来都要取出银针试毒了,闻言顿时疑惑:“公子不打算用膳前吃一些吗?”


    “我不喜欢吃甜腻的。”修云声音淡淡地说。


    沈三挠了挠头,不明所以。他怎么记得昨夜甜口的银耳莲子羹,太子殿下还用了大半碗来着?


    不过沈三确实不太了解修云的喜好。


    太子殿下简直快要把喜怒不形于色贯彻到底了,除了管大人向殿下举荐儿女那次,沈三就没见过太子殿下情绪外泄的时候。


    修云没发觉沈三表情奇怪,他把油纸包上的竹简拿下来,放到桌边,想了想,又把东西收到了袖口里。


    沈三听从修云的吩咐,从行李中寻了个金丝楠木的匣子出来,把那包酸梅果脯放了进去。


    放完还不由得唏嘘。这么高档的木材只放一包果脯,沈三都替匣子委屈。


    可惜千金难买太子殿下乐意,沈三也不敢违背太子的意思,眼观鼻鼻观心,站在修云身侧等对方用完了早膳。


    沈三看着盘子里比昨日又多剩了些的饭食,愁得头发都要白了。


    他立刻膝盖一弯,说跪就跪,忧心忡忡地说:“公子可要保重身体啊,若是实在想念萧公子,尽管吩咐属下,属下帮您解忧。”


    修云一阵失语,片刻后才问:“怎的胡言乱语?我不过是食欲差而已,和他有什么关系?”


    沈三眉毛皱得简直要夹死一只苍蝇了,却不敢在多说什么,心里已经做下决定,要尽快把那个姓萧的送到太子殿下榻上。


    “……是。”护卫营首领沉闷地应了一声。


    修云不由得好笑,不知道沈三是怎么把这两件事联想到一起的,他还以为这些话只是沈三昨日随口说的。


    他口腹之欲太低已是寻常事,自己倒没觉得有什么,却不知道沈三暗地里跑了多少家食肆,给他换了多少个厨子。


    修云从床头拿了帷帽戴上,白纱垂落,看不清他的表情,他提点道:“那便多做些素菜吧,也好下咽。”


    沈三激动地应了一声,看着修云的动作,也跟着想起了今日要出门的事,喜气洋洋地在前面领路。


    两人出了雅间,沿着楼梯向下。


    醉风楼的整个格局和寻常酒楼没什么区别,只是面积格外大些。


    一楼是规整摆放的餐桌椅子,和寻常食肆相比只多了些典雅的屏风作为隔断,再者就是一楼正中有个略高的宽大戏台,供楼里的清倌们表演歌舞琴曲;二楼则是包间,单独的房间,仅做用餐使用,打开窗户便能看到戏台上的表演,视野奇佳;三楼就全是修云如今住的那种雅间,卧房、书房、外厅连在一起,房间很大,只供给楼里有名气的清倌、或者是非富即贵的人入住。


    时间尚早,醉风楼刚刚开张,只有零星几位客人坐在一楼大堂里用朝食,楼里鲜少有如此冷清的时候。


    但也方便了“云公子”这种身份尴尬的人出门了。


    修云戴着帷帽,又没有好好束发,只用发带在后面囫囵一拢,略显潦草,和云公子一贯儒雅规整的装束不太相似,是以没有人认出修云的身份。


    沈三带了管茂实的巡抚腰牌,等到了一楼柜台附近,向站在柜台内的掌柜出示了腰牌,示意两人要暂时出去了,以免被门口守着的护卫拦截。


    掌柜的面相十分和善,只淡淡瞥了一眼,神情未变,没说什么,便让门口的护卫让开了位置。


    沈三走在修云侧后方一步小心指路,时不时提醒修云注意脚下。


    出了醉风楼的大门,修云停下脚步,回头向门口柜台处张望一眼,片刻后才示意沈三可以走了。


    两人在大街上闲逛,商贩已经出摊了,沿街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走出了不近的距离,修云饶有兴致地问:“你没有觉得,那掌柜的有些奇怪?”


    沈三挠了挠头,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只按自己的感觉说:“怪惹人厌烦的。”


    他在楼里走动,没少和这位掌柜打交道,对方看起来皮相温和好相处,实际上绵里藏针,两人屡次交涉,在钱财上恨不得剜下沈三一块肉来。


    但也不过就是有些贪财,沈三偷翻过展柜的账簿,一笔笔记得相当清楚,显然是连账房的活计也一起做了。


    修云哼笑一声,说:“巡抚承接天子御令,是当朝正二品大员,虽说只是腰牌,可这掌柜的脸上甚至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尊敬之意……”


    沈三顿时瞳孔骤缩,听懂了修云的言下之意。


    ——这掌柜分明不把皇命放在眼里。


    太子南巡的消息早就传到了江城,这城里的世家权贵没有不知道太子即将亲临的,甚至巡抚管茂实都已经提前入了江城。


    不少勋贵近半月以来已经收敛了不少,沈七经常出门走动,据说街上打马游街的公子哥都见不到几个了,好像都开始夹着尾巴做人。


    即便如此,这醉风楼的一切营生却也照旧,好似完全没有受到影响。


    沈三震撼出声:“昨夜还有清倌跟着一个富商去了府邸。”


    醉风楼里的的确没有皮肉生意,但像这种情况也不少,全凭一个“自愿”,美其名曰两情相悦、佳偶天成,也不知道一晚上能一个人能配成几对“佳偶”。


    这清雅面皮下的腌臜买卖还在暗地里进行,丝毫没有收敛。


    修云感慨道:“这小小一个醉风楼还真是卧虎藏龙,里面究竟有什么秘密,能让这大启第一楼长久地屹立不倒……”


    沈三立刻肃然道:“属下今夜便会加紧探查。”


    修云应了一声,不置可否。


    但他对护卫营的调查结果不抱什么希望。


    护卫营的探子在江城散出去那么多天,搜集到的秘辛不少,关于醉风楼的大多都是花边新闻,有用的半个字都没有。


    可见这里面水有多深,若是没有人打草惊蛇,幕后之人很难露出马脚


    修云整理了一下帷帽,脚下步子随意,走到哪里是哪里,权当餐后散步,强身健体了。


    他穿着一身青绿色长衫,外边套着白绸绣着仙鹤的罩衣,腰带并未束紧,领口微微敞开,虽戴着帷帽,仍是天人之姿,走在路上频频惹人注目。


    没走两步,边上的沈三突然剧烈咳嗽了几声。


    修云循声望去,看到沈三拼命给他使眼色,伸手悄悄指了指后方。


    修云看向人流熙攘的街市,虽然见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但已经知道,那人也跟着来了,忍不住嘴角微勾。


    借着嘈杂的声音遮掩,修云压低声音问:“你之前说,他在屋顶上做什么?”


    沈三一愣,有些犹豫地答:“削……削木头?”


    修云一挑眉,应了一声,步履都轻快了几分,觉得街边无趣的摊位都变得生动起来。


    修云走走停停,偶尔在饰品、杂货摊子前驻足,行到最热闹的地方,竟见到了个熟人。


    街道边上横着一个比旁人大两倍的摊位,铺面上摆着琳琅满目的杂物,从种类到摆放顺序看着都有些眼熟。


    修云一抬眼,果然看见了前几日夜市里摆游戏摊子的那个老板,对方愁眉苦脸地坐在那里,连身上的珠光宝气都因此消减了几分。


    他在摊子前站定,略有些好笑地问:“看你这幅模样,是做生意亏钱了?”


    老板闻声抬头,他本性暴躁,赚钱的时候能笑意迎人,亏钱的时候活像别人欠了他几百两,脸色阴郁又难看。


    此时张嘴就要骂,却发现是那位高抬贵手让他留下金元宝的善人,顿时没了脾气,在修云面前生动地表演了一出变脸,说:“还要感谢您高抬贵手,否则我怕是没盘缠回乡了。”


    修云随口问道:“不必客气,怎么想到要来江城经商?”


    老板顿时大吐苦水:“都说江城是个聚宝之地,但凡是行商的,来了都能赚个盆满钵满,而我呢,不但没赚到钱,连盘缠都快没了。”


    摊子老板一脸匪夷所思,实在想不通其中缘由,想他离家时信誓旦旦想做出点名堂,没想到这么快又要灰溜溜地滚回去,到时候他的面子往哪里搁?


    “是你路子不对,你那摊子注定赚不到钱。”修云说道。


    老板狐疑地问:“公子有何高见?”


    那夜市摊子是他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赚钱门路,没想到初一实践就赔了个精光,他不太相信眼前人只因为一次游玩就能看出他的不足。


    修云笑着说:“其一,你摊子的定价太高,寻常人很难参与;其二,你摊子上的这点破烂儿,看起来连本钱都很难赚回来,让人望而却步;其三,牌子的花色做得太难了,看不到一点获胜的希望。”


    修云确实没想到自己在这个时代还能见到类似“套圈”的游戏摊子,这个老板思维清奇,是个妙人,只是单论经商之道还有些欠缺。


    假以时日,说不定也能成为富甲一方的大商贾,修云自然不介意提点几句。


    修云最后总结道:“你想操控人的欲望来赚钱,自然要拿捏其中分寸。”


    老板原本漫不经心,但听着听着,面色严肃起来,到最后已然满脸堆笑,说:“公子果然聪慧绝顶!从那一夜我就知道,公子必是人中龙凤,得公子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他面色激动,在身上翻找着什么,最后一急,直接撤下身旁护卫腰间的铜牌,递给修云,道:“这是我本家的信物,等有一日我功成名就,公子可去南疆孟家找我!本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孟之沅是也!听说附近的樊城还有本地节日,我得赶着去下一场了!”


    修云有些讶异地把上面刻着“孟”字的腰牌拿在手里,没想到这人竟是孟家子弟。


    他想起了原书中的内容,孟家是大启第一商贾世家,手里掌握的镖局、酒楼、米庄等等营生,说一句富可敌国也不为过。


    而孟家人天生都有经商头脑,也不知道眼前这个是怎么基因突变得一直亏损的。


    老板忙着收拾东西,修云看着摊子右上方放着的木簪,目光幽深。


    许是他盯得太久了,老板忙着还抽空问了一句:“公子看上哪个,带走便是。”


    修云笑了笑,说:“不必了。礼物这种东西,还是有心人人亲自送的更好。”


    走之前,老板又想起了什么,投桃报李,好心嘱咐道:“公子若是也想出城,记得别走河西村那边的路,听说那边不太安全。”


    修云眸色一暗,点头致谢。


    看着老板撤摊走人,修云也没了再逛下去的想法,带着沈三准备回到醉风楼里。


    路上,沈三走在修云身侧,显然也听说过孟家的名声,此时恭维道:“不愧是公子,几句话就让孟家人醍醐灌顶,还结了善缘。”


    修云嗤笑一声,说:“你没听那人说的什么?‘功成名就’,你怎知按照孟家的标准,什么才算功成名就?孟家又会不会认区区一个护卫的腰牌?”


    修云的话,沈三一寻思,琢磨过味来了,那老板不亏是孟家子弟,真够鸡贼的。


    修云倒也不在意这个,等回了住所,照例开窗通风,又在窗檐边发现了新的惊喜。


    白色绸缎铺在底下,上面全是各种零碎的小玩意儿,纸鸢、风车、拨浪鼓等等,几乎都是修云在街上多看了几眼的东西。


    这种别扭又直白的关怀方式,让人觉得舒心的同时也有些头疼。


    修云粗略一扫,发现里面没有那个他最想看到的东西,连他只看了一眼的香囊都买了,就是没有那个被他长久注视的木簪。


    他不由得长叹了一口气。


    心道: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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