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现代言情 > 沉珠 > 42. 阴谋 突厥王最宠爱的第九子,阿史那金……
    广袤沙漠之上,依稀传来驼铃声声。


    以一面碧色狼头旗帜为首,一列长达百丈的胡人商队正向北疆边境缓慢前行。


    商人们赶着装载货物的大车,欢声笑语,全然一副不知人间疾苦的纵情享乐姿态。


    唯从地势稍高处俯瞰方能发现,他们始终以四方拱卫之势,将商队正中间的一辆华盖马车捍守得密不透风。


    那马车以八马相驭,阵势浩大。


    偏又以帷帐轻纱替代车帘,其间影影绰绰,依稀可见数名舞姬水蛇般扭动的曼妙身影——


    正至乐声酣畅处。


    忽然,那马车却猛地一停。


    帷幔掀开,一碟草绿色的糕饼被毫不留情地扔了出来。


    瓷盘立刻迎风四碎,饼,倒是还在沙地上骨碌碌滚了两圈。


    随行的亲卫你看我、我看你,一时拿捏不住自家那位小主人的脾气,捡也不是,不捡也不是。


    正待问,便听里头传来一道慢悠悠的年轻男声,道:“拿去给她吃,”他说,“问问她吃不吃得下去。”


    这个“她”,如今在商队中已不是泛指,而是特指了。


    打头那名身材高大的亲卫立刻心领神会,右手成拳、在左肩微微一碰,应了声“是”,便下马把那四五只饼捡起揣进怀里,而后重新跳上马背、驱马往商队后方而去。


    他一路直奔驮着毛毡和布匹的骆驼车队。


    很快,便找见那队伍最后,身材细弱到、几乎藏在货物后便隐匿不见的少女——她满头乌发结作长辫,额间缀着一颗青松石。一张脸只巴掌大小,近来许是吃得少,愈发瘦得带尖。


    这会儿,人正托着下巴,靠在货物旁。脑袋一点一点、小鸡啄米似的打着盹。


    赶车的商人见他来,原本哼着小曲儿的悠闲姿态一瞬不见,慌忙低头向他行礼。


    他却压根没有理睬,只从腰间抽出长辫,猛地一挥车架。


    那少女顿时惊醒,一个激灵坐直身来:因连月暴晒,长途跋涉,她的脸上皮肤皲裂,已经被晒得辨不出本来颜色。


    唯独一双眼睛却还清透如初。


    少女骤然惊醒,很快发觉他来者不善。


    一双鹿眼机灵讨巧地转了几圈,许久,方才一脸无辜地看向他。


    她结结巴巴问:“怎、么了?”


    突厥语的发音显然与她平日里常用的语言大相径庭。


    也因此,她被掳后、耳濡目染学了这么久,也不过只会几句基本的日常用语。


    以及。


    见他沉着脸不答,她脑袋歪了歪,又准确地、清楚地喊出了他的名字:“布兰?”


    布兰,也就是那名亲卫,向她扔来几只颇眼熟的糕饼。


    都不用解释,她接到手里,立刻反应过来:自己是又被那位娇生惯养的突厥小王子找麻烦了。


    没办法,当下想也不想地把糕饼上沾到的沙子吹开,把饼掰成两半。


    她咬了一口,顾不上牙齿被沙粒磨得“咯吱咯吱”响,也装作津津有味地抬头,说:“好像,是甜了。”


    “……”


    布兰皱眉,说:“他不开心,你会被杀。”


    也不知是为了照顾她的语言不通,还是本来就言简意赅,从她“认识”他开始,他就是这么说话的。


    只不过她活到现在还都没死而已,白费他的提醒了。


    少女想到这,笑了笑,仰头看向面前身披皮裘、半边精壮胸膛都裸/露在外的碧眼青年,说:“我知道。我下次,不会。请你,帮我说。”


    布兰凝了她一眼,没有应声。


    只策马转向,头也不回地离去。


    唯余一阵风沙扑面。


    少女小心翼翼地护好怀里那几只糕饼,望向远方落日,脸色渐渐微沉。


    至黄昏时分,商队行至一处沙漠驿站修整。


    此处距离北疆边境不过两日脚程,再往前,便是大魏军队的大本营所在、亦是主帅樊齐的驻扎之地:定风城。


    只是,眼下两军交战的主阵地已不在此——三个月来,大魏军队几乎所向披靡,一扫从前败绩。


    不仅赶走了定风城外叫嚣累月的大燕军队,更是一路追击,“痛打落水狗”般,直取早年祖氏在位时、被燕人趁乱占去的雪域八城。


    率军追击的,却并非老将出山的樊齐,而是年纪轻轻,竟势不可当、几次率军在战场上杀出一条血路的当朝九皇子,魏弃。


    白衣小将手执双剑,背负长弓,战场之上,如浴血而生的战鬼。


    所到之处,叫燕人闻风丧胆,溃不成军。


    前线捷报频传,天子大喜,下令直捣黄龙,重挫燕军士气。朝野上下,更是歌舞升平,欢庆不止。


    苦的只有这些边疆百姓。


    沙漠驿站中,遍地可见拖家带口、面黄肌瘦的流民:数月以来,北疆之战,已致无数人背井离乡,被迫举家搬迁躲避战火。


    战场一再推进,燕人不惜放火焚城,也不愿让大魏军队有增援补给的机会。


    可他们烧的,抢的,夺走的,全都是城中百姓的家当。


    无论燕人还是魏人,此时此刻,都不过是战乱之下、流离失所的无家可归之人罢了。


    商队就地扎营。


    那马车上的人却始终没有露面,唯有舞乐依旧,毫无顾忌。


    毕竟,在沙漠中,没人敢对那挂着碧色狼头旗的商队起什么歪心思。


    “那可是突厥王的汗旗……”


    “突厥王算什么?还不是平西王的手下败将。”


    “你小点声、小点声!”


    “怕什么?他们又听不懂。我们逃到辽西去,平西王定会庇佑我们……”


    难民堆里,灰头土脸的少年啃着只手掌半边大的一块馕饼,眼神近乎贪婪地、看向那源源不绝送上马车去的佳肴美味——那够他半人高的羊腿,滋滋冒油的烤肉,飘香的抓饭,还有……


    呃。


    队伍的最后,那瘦骨伶仃的小姑娘,手里端着一只同样寒碜的托盘。


    上头只一盅汤,一碟糕饼:汤就不说了,平平无奇,但那糕饼之塌陷,颜色之深暗,颇不美观。在一众美食中,当真显得尤为“惹眼”。


    小姑娘钻进马车前,似乎也若有所感身后那道灼热视线,回头来看。少年见状,心头一凛,匆忙低头。


    她四下打量一圈,没发现异常。只觉哀嚎遍野,不忍细看,又拧着眉转回身去,进了马车。


    ......


    说是马车。


    其实这车的容量,已堪比一间行走的宽敞房间。


    时值寒冬,马车上燃着铜炉,却丝毫不冷,反而烤得人暖烘烘的。


    主座上的少年约莫十五六岁,此刻横躺在衣衫清凉的舞姬怀中。


    墨色长辫垂泄一地,他星眸微阖,只懒洋洋地张口,似等着那舞姬给他喂上一颗葡萄解渴。


    “啊——”


    一袭浅金翻领袍穿在身上,原本贵不可言,却被他嫌热而胡乱扯开前襟,露出半面雪白的胸膛。


    胸口天珠长链绚烂夺目,更衬得胸前那玄青色的狼头文身形容可怖、张牙舞爪。


    舞姬娇笑不止,见他似也乐在其中,索性把那葡萄衔在嘴里,俯身去喂。


    怎料她还没来得及靠近,那少年却倏然脸色一变、冷不丁挥手。


    一耳光劈头盖脸,打得她眼冒金星。


    连流泪亦来不及,便被身旁先反应过来的同伴拉着、慌忙跪下谢罪。


    少年直起身来,一脸不耐地擦拭嘴角。


    棱角分明的脸,再配上天生高鼻阔目的英气长相,本就有不怒自威之感,更别提他此刻脸上阴云密布,指节掐得“嘎吱”作响。


    一副马上就要杀人泄愤的表情。


    马车上数名婀娜舞姬,当即都吓得停住动作,顷刻间跪倒一片。


    ——倒霉催的谢沉沉,就是这个时候上车来的。


    “……”


    眼见得大家都跪,她也不好不跪。


    可四面都跪满了,她手里的托盘又没处放——这加了草药揉成的麦芽塌饼,毕竟是她在这活下去的身家性命所在。左右无法,索性先一溜小跑上前去、把托盘放上桌,这才退到人群最后,“啪嗒”一跪。


    半点没有寄人篱下的委屈或难堪,她熟能生巧,跪得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阿史那玉原本紧绷的神情,在看清她那流畅无比、行云流水的动作后,微妙的一滞。


    而后,碧蓝的双眸低垂,眼风扫过面前那碟卖相颇为不佳的塌饼,他顿了顿,冷声道:“你,过来。”


    这种简单的颐指气使的话,沉沉还是能听得懂的。


    也没扭捏,当下起身向他走去,换了个离他近点的地方跪下:


    她好不容易在萧家养出来那点肉,如今长途跋涉数月,早已全都还了回去,反而瘦得愈发单薄。


    原本合身的衣裳,如今也显得空落落的。


    从阿史那玉那居高临下的视线看去,甚至能看见她颈后清晰的明暗“交界线”。


    往上,是被晒得通红乃至皲裂的皮肤,往下,却是一截依稀可窥得的玉白——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第一次见这女人的时候,她似乎的确是白的。


    哪怕努力做了男人打扮,可雪白的皮肤和娇小的身形还是出卖了她:至少,在突厥,他从没见过这样瘦弱的少年。


    他们在大漠驿站中萍水相逢,和那些惧怕突厥人的魏人不同,她听说自己水土不服,上吐下泻,便主动送来了能医治腹泻的草药。


    亲卫们不相信魏人的善心,厉声喝止她不可上前,她索性现场将那草药煮了,自己咕噜噜喝下一大碗,这才把剩下的交给他们。


    布兰将信将疑。


    最终,别无他法,却仍是喂他服下那药,隔日便见好。


    他人生第一次离开草原,险些一病不起,多亏她从旁照料,才勉强捡回一条命。


    可因语言不通,两人只能靠手脚比划交流,久而久之,却也生出点难得的患难与共的情谊来。


    当然。


    她那时还不知道,就在这批商队的“货物”中,那些队伍最后的灰扑马车里,还藏着百余名如她一般、和他们“不巧撞上”的魏人。


    因着她的这份好心,他们却还是相安无事地同行了一段路。


    直到她那并不安分的同伴,听到了些不该听的秘密——


    哼。


    愚蠢之人。


    他能留她到现在,已经是破例再三的善心作祟。但无论如何,她也只有两日可活了。


    除非……


    阿史那玉眼眸微沉,忽的点了点桌上那托盘,冲她道:“吃。”


    谢沉沉知道他是怕自己下毒,当下毫不犹豫地掰了一块丢进嘴里,又低头喝了一口汤。


    阿史那玉盯着她翕动的嘴唇看了好一会儿。


    直到她漫不经心地将嘴边的糕点渣拂去,这才装作漫不经心地挪开视线。


    随即伸手指向身旁瑟瑟发抖的舞姬,说:“你把她杀了。”


    沉沉嘴里的糕点还没完全咽进去。


    花了老半天劲,听懂他那叽里咕噜话的意思,却吓得险些一口气没上来,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


    还没缓过气,一把镶着宝石的匕首已经扔到她面前。


    “杀。”阿史那玉说。


    沉沉尚未回过神来说话,那胡姬已经痛哭流涕地向她连连磕头。


    虽然嘴里说的话她听不懂,但想也知道——谁不想活着呢?在这乱世之下,能活一天是一天,谁甘心平白无故就丢了性命。


    是以,谢沉沉抬手将那宝石匕首收在手里,却迟迟没有拔出。


    只是想了半天,试探性地问他道:“为什么?”


    为什么要杀人?


    阿史那玉不回答,掐过那舞姬的下巴。


    看着随手一捏,力气却不小,直把那满面涕泪的舞姬强行给掰过了半边,不得不随着他动作而僵直地仰起头。他的手指用力摁在女人的嘴唇上。


    舞姬的脸上几乎顿时现出吃痛的神色。


    谢沉沉怕他把那美貌胡娘的下巴掐碎,忙道:“懂了、懂了……”


    她连猜带蒙,心想,该不会是新来的胡姬胆大,凑过去亲他了吧?


    就连她这么个半路上车的倒霉蛋都知道,阿史那玉,那简直比泥菩萨还金贵娇气:


    不能淋雨,不能吹风;


    不喜欢冷,不喜欢热;


    尤其不喜欢别人不经允许碰他,要不然,动辄就得砍手砍脚——


    伺候他的人哪天不是胆战心惊的?


    怎么还有人上赶着给他当出气包?


    沉沉看着年轻胡姬的眼神里,莫名带了几丝同病相怜的怜惜之意,恍惚间,也跟着想起自己这两个月来的悲惨经历:


    从江都城出发,因为没有户籍文书所以选择绕道辽西,翻山越岭,打算经大漠入北疆。


    路上干粮不够,看中萍水相逢的商队补给充足,所以掏空方武他们路上自备的草药救人,没成想,还真阴差阳错救活了;


    那之后,她便有心和他们打好关系,想着一起去北疆,路上多少也有个照应。结果一开始语言不通,后来才发现,这厮竟然是突厥王最宠爱的第九子,阿史那金。


    他们原想装作不知道,先结伴到了定风城再说。


    谁知方武带的四名镖师里,竟然还有个一直装作听不懂突厥语的年轻人。


    一夜,匆匆冒雨而归,告诉了他们这群突厥人此行的真实目的,他们还没来得及逃跑报信,便被随即赶来的阿史那金的亲卫抓住,那年轻人亦被斩杀当场。


    但不知何故,阿史那金却留下了他们剩余几人的性命。


    方武与其余三人被抓走,塞进商队最末尾那些灰扑的马车里,她情况稍好些,可也日日有人监视,每天洗衣做饭,简直是从皇宫换个地方做牛做马。


    谢沉沉欲哭无泪。


    所以,逃!


    一定得逃!


    定风城近在眼前,哪能不逃?难道眼睁睁看着这群突厥人奸计得逞?


    只是眼下,要先想办法脱身才行。


    谢沉沉吞了口口水。


    看着那舞姬哭得狼狈的脸,终是把心一横,凑上前去,示意她亲吻自己的脸。


    舞姬眼睫上还挂着泪,满脸写着不解,可看她点着脸颊一脸焦急的模样,最终还是迟疑着将嘴唇印了上去。


    沉沉被她亲过,又立马把她推开,装作一副恃宠而骄的模样,把嘴一撇,不理她。


    扭过头,却立刻用结结巴巴的突厥语冲阿史那金道:“王子,我、已教训过她了。”


    她说着,点了点自己印上绯红口脂的左脸。


    阿史那金看着她的行为,嘴角微微一抽——


    但不得不说。


    她到底是赌对了。


    阿史那金一脚踢开那舞姬,示意她上前来,坐在自己旁边。


    沉沉不解其意,只得惴惴不安地坐下,他却仰躺下来,惬意地调整了个姿势,把脑袋搁在她腿上。


    衣领大敞,雪白的胸膛,该看的、不该看的,一时全都清晰可见。


    沉沉的眼神避无可避,一时间,脸“蹭”的一下红透,吓得头皮发麻,立刻坐直了身。


    想抽开腿,却又被阿史那金按住,一时不好再动。


    阿史那金问她:“你,不杀?”


    沉沉指了指自己的脸颊,摇摇头,把那把宝石匕首重新搁在桌案上。


    他“唔”了一声,闭上眼睛,许久没有说话。


    沉沉猜不透他在想什么,却忍不住想,同样都是“老九”,怎么此九非彼九。


    阿史那金,这人——简直比发起疯来的殿下还可怕!


    毕竟,殿下最多是发起病来会杀人。


    可他、他不止爱杀人……他还……毫无廉耻之心!


    自觉要长针眼的沉沉在心中欲哭无泪。


    ......


    这天的最后,沉沉又是抱着被退货的一碟糕饼,拖着酸痛的腿下的车。


    阿史那金越来越挑剔,她故意做坏的东西显然入不了他的眼。


    她猜想,自己也许正如布兰所说、“命不久矣”,心中不由一紧,又下意识仰头看了一眼天色。


    还好。


    她在心中安慰自己:马上就要逃之夭夭了——管他爱不爱吃呢!


    如今,阿史那金日日喊她进马车去伺候吃食,又渐渐容许她在不离开视线的前提下四处走动,对她的看管也略微松懈起来。


    因为整日踏实干活,看起来老实巴交,她甚至逐渐得到了亲卫们的信任,接过了去给那些被囚禁的魏人送饭的活计。


    一连三日,她都把阿史那金不吃的糕饼偷偷塞进食盒里送去给方武他们吃,惟愿他们养好身体,吃饱喝足,今日夜黑风高,便按“计划”趁乱逃走。


    只要一切顺利……


    “喂!你这小偷!”


    “打死他,打死他!”


    “把我们的馕饼还回来!”


    沉沉正疾步走向方武他们所在的马车,忽听不远处传来一阵混乱的厮打声。


    等到她循声望去,这场单方面的殴打却已然结束,四五个怒气冲冲的少年从她身边走过,徒留一个矮小瘦弱的,还捂着肚子蜷缩在地。


    身上、脸上,都沾满了他呕出来的酸水,一时间臭气难闻。


    连旁边同样衣衫褴褛的难民们,都不由皱眉避让。


    沉沉看在眼里,脚步不由微顿:换了从前,她也许会想都不想的上前帮忙,可亏吃多了、人也会变,遑论她现在的处境,其实更不应该做任何引人注目的事。


    她心中天人交战,迟疑片刻。


    末了,还是转身,埋头继续往那灰扑马车的方向走——


    走了五步。


    又掉头。


    她在那少年跟前蹲下身来,从锦盒里小心翻出一块塌饼,塞进了他的手里。


    “拿好,了,”她用结结巴巴的突厥语说,“这次,不要被,抢了。”


    说完,便匆匆起身,再不回头地走过他身旁。


    方武等人缩在马车角落,一见她来,立刻凑上前。


    沉沉先把今日攒下的糕饼偷偷塞给几人,这才把食盒里剩下的食物一一分发,发完一车,又再去搬一盒。


    直到把近百余人的馕饼都分发完毕,末了,借着收食盒的空档,才又绕回了方武那辆马车旁,探头进去。


    “姑娘,计划如何了?”方武小声问。


    “他喝了,没有发觉异样,”沉沉亦低声回答,“今晚,那药性应该就会发作——我们今晚就跑。必须赶在他们之前,传讯定风城的守将……”


    告诉他们,突厥已在暗中和燕人结盟。


    此行先锋、即是要借魏人之名骗开城门。只等援军赶到,共夺定风城,便可逼魏军前线回防。


    沉沉没读过兵法,也不晓得何谓两军包夹。


    但之前方武巧用举例的一解释,她也就懵懵懂懂地明白了:意思是,如果不及时传信,等到定风城丢了,殿下就得被他们包饺子似的、夹在中间生吞了。


    那怎么得了?


    所以,跑,必须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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