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他真的很后悔


    可面前的少年,始终双眸紧闭,不发一言,秀气的小脸此刻惨白一片,唇瓣上的血迹擦去后,只剩两片寡淡无色的唇,微微哆嗦着。


    他一直低着头,听见常衡的哀求后,不仅不睁眼瞧他,反而低得更很了。常衡越是求他理一理自己,他反而越不理,到了最后,就怯怯地不停摇头,两行眼泪唰得一下就淌了出来。


    常衡看着他的眼泪,注视了良久,良久。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心,好像瞬间碎成了渣,再也无法粘黏在一起了。


    他在心里默默念着师父,老师父,他想求师父教教他,到底怎么样才能把孟梨哄回来。


    想求问师父,到底为什么会这样?


    小时候,他的心被鬣狗吃了,是师父用菩提为心,将他救活了,可是他现在长大了,竟突然有一天,发现原来菩提心,也会有“碎掉”的感觉。


    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把“碎掉”的菩提心,一点点粘回去,就像他此刻,不知道该怎么把快要“碎掉”的孟梨,完整地拼回去。


    张开双臂就将人抱了个满怀,常衡紧紧拥住孟梨纤细修长的身躯,惊觉他最近又瘦了一大圈,原本合身的衣服都变得空荡荡的,好像风一吹就能把他带走了。


    孟梨似乎很害怕,即便在常衡怀里,也没有消减半分恐惧,反而哆嗦得更加厉害,两只手不停地推搡常衡,像是要将他狠狠推出去,推得越远越好。


    孟梨像是一点都不认识他了。


    常衡心痛难忍,轻拍他的后背,一遍遍安抚他,不要怕,不要害怕。


    还一遍遍地跟他道歉:


    都是我不好,是我没有照顾好你。


    那天晚上,我不应该冲你大声吼,是我态度不好。


    你不要怕,凡事还有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都可以出面替你解决。


    你不要怕我……不要推开我,行不行?


    说到最后,常衡就不连名带姓地喊他了,就如同之前,常衡情急之下,直接称呼叶簌簌,为簌簌一样,他开始喊孟梨为阿梨,跟哄小孩子一样,把他抱在怀里,给他擦眼泪,还温声细语地哄他。


    “阿梨,跟我一起回去,好不好?”


    “我知道,这些都不是你的错,是他们的错,更是我的错。”


    “是我没有保护好你,是我不好。”


    要是以前,孟梨虽然会鄙夷这个称呼,但心里肯定会暗暗开心的。


    可此刻,他才被常衡弄断一条尾巴,还差点死在他的剑下,而那条脱落的狐狸尾巴,此刻就挂在常衡的腰间。


    孟梨只要一睁开眼睛,就能看见自己雪白蓬松的大狐狸尾巴,荡在风中,根部甚至还沾着点血迹。


    这提醒着他,不久之前,发生过什么,他差一点,就差一点点,就要被常衡一剑扎进喉咙里了。


    他会死的。


    他真的会死掉!


    可弄断了他一条狐狸尾巴的小道士,此刻却紧紧搂着他,一遍遍地安抚他,让他不要怕……


    孟梨不知道,自己怎么样才能不怕,怎么样才能忘记刚刚经历过的一切,他现在就想找个地缝,然后钻进去,先躺个十天八天的。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常衡举剑要杀他的画面!


    “不,不回去……我,我不要……别,别碰我,我不要……”少年的声音发颤,带着哭腔,说话断断续续的,尽量把自己缩成一个球,好像这样就能保护自己,不再受到外界的伤害了一样。


    他越是这样,常衡就越是心痛,只觉得孟梨定然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惊吓,所以才会突然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当即面色一白,就想检查孟梨的身体,看他是不是哪里受了伤,否则为何嘴里会冒血。


    他一定要把孟梨的衣服,全部脱下来,仔仔细细检查一遍全身,才能放心。


    可才一触碰到孟梨的腰腹,少年就立马抱着肚子,把自己蜷缩起来,一边往后缩,一边不停地摇头,嘴里嘟嘟囔囔,一直在说“不要碰我”,“离我远点”,俨然就是害怕极了。


    常衡不知道,他也想象不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不告而别,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消失了整整一日,到底被怎么欺负了,才会吓成现在这副样子。


    孟梨身上又没有钱,离开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没拿,昏迷了三天三夜,才刚刚清醒,定然身子还很虚弱,这一天时间里,他吃了什么?又喝了什么?


    那些见过孟梨的百姓都说,远远看见孟梨站在小巷子口,踢地上的小石头,常衡猜想,他定然是饿得受不了了,又放不下脸面回去,所以才会穷极无聊之下,踢地上的小石头泄气。


    他就是这样,年纪不大,脾气倒硬,没有什么坏心思,偏偏又倔得很,总是容易让人牵肠挂肚。


    明明是可恨的性情,却又让人瞧了那么心疼。


    “好好好,我不碰你……但如果你身上有哪里疼,或者哪里不舒服,你一定要告诉我,好不好?”


    常衡蹲着,腰间的狐狸尾巴就垂在了地上,孟梨一看见那条尾巴,就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


    小系统也气鼓鼓的,隔空对着常衡打了一通猫猫拳,然后飞到孟梨耳边,刚要小声嘀咕,却发现孟梨竟已经昏了过去,当场惊得发出了猪叫。


    “阿梨!”


    常衡大惊失色,在孟梨摔倒的前一刻,闪现过去,单膝跪地,一手托起孟梨的头,将他抱在怀里,然后伸手就摸上了他的腰带,可随即想到什么,又满眼复杂地望向怀里少年的脸。


    他在犹豫,能不能脱了孟梨的衣服,替他检查伤势,若是等回客栈再检查,生怕会耽误伤情。


    同为男人,若是换作其他人,常衡定不会犹豫的,人命关天之事,由不得半点迟疑。


    可不知道为何,他却迟迟不敢去解孟梨的腰带,很怕看见孟梨赤|身|裸|体的样子。


    常衡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害怕什么,就算他是个出家人,他是道士,终究也是个货真价实的真男人,孟梨也同样是男人,到底在怕什么呢?


    此前,他为昏迷不醒的孟梨擦拭身体,也是这般,只敢擦脸和四肢,半点不敢动其余部位,连看都不敢看一眼。


    现在又是这样!


    常衡从来不知,原来自己竟这样优柔寡断!


    小系统眨巴眨巴眼睛,突然就明白了常衡的意思,趁他不注意,悄悄凑过去,将孟梨的腰带扯开。常衡一愣,就见自己手里,正抓着孟梨的腰带。


    腰带一解,宽大的衣袍就迅速往下脱落。


    既然如此,也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常衡不忍让孟梨躺在冰冷的地面上,就这么一手托着他的头,让他靠在自己怀里,一手褪去他身上的衣衫,借着头顶熹微的月光,仔细检查他的全身,生怕遗漏掉任何伤势,可他检查了一遍,除了一些新添的擦伤之外,一无所获。


    再要继续深入检查的话,就只剩下那里了。


    常衡的面色臊得通红,望着怀里昏迷不醒的少年,又开始犹豫起来,他从前并不是这般优柔寡断之人,但不知为何,近来遇事,屡屡犹豫不决。


    也不知是今夜月光太过皎洁,还是他方才因为心痛,眼眸中隐隐涌出了泪,竟觉得孟梨身段修长,皮肤白皙,腰背线条十分流畅,姿态甚美,留给常衡的侧脸,竟说不出的斯文清丽。


    他的心蓦然断跳了,忙为孟梨拢起了衣衫,将他紧紧搂在怀里,生怕他再度受寒,却恍惚间又觉得,此番不妥,他不该这么抱着孟梨,他可是出家人,又慌慌张张地松开,仿佛做错了天大的事,罪孽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才一松开,孟梨就迷迷糊糊,喊了声冷,常衡又赶紧再度抱住他,这一回,说什么都不会再松手了。天大的错处,由他顶着,纵死,也只在他一人。


    之前在山洞里,外面狂风暴风,洞里又湿又阴,寒风刺骨,簌簌和阿梨都冷,一个冻得小脸发青,嘴唇发紫,一个冻得鼻涕直流,眼泪汪汪。哪怕围着火堆,依旧冻得孟梨咳嗽不断,那时孟梨的样子,实在是太可怜了,常衡光是看他一眼,就觉得心里像是堵着石头,难过得要命。


    那时,常衡只觉得手里脱下来的道袍,如有千斤重,只恨自己出门在外,没有多带一身衣服,他当时把衣服给了叶簌簌,心里想的是,如果孟梨冷的话,他就可以这么紧紧抱着孟梨。


    可他却犯了一个错,他在同叶簌簌闲聊时,再度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还有妹妹,还在火堆炸开的一瞬,下意识地袒护住了叶姑娘。


    不过好在,孟梨没有因此受伤,反而还加入了闲聊,常衡为了让他高兴,无条件配合着孟梨,让他伸手就伸手,说看手相就看手相。他以为孟梨没生气,是自己太小题大做。是他太紧张了。


    可是睡觉时,孟梨却躲他远远的,半点不往他身边挨。


    常衡想抱着他睡,却总是没有机会,一夜无眠,第二天就趁孟梨还没醒,就出去给他找吃的了,结果,又被孟梨误会了。


    总是这样,误会来,误会去的。


    他和孟梨像是天生的冤家。


    他一直想要解释,可孟梨都不给他机会,他只要一张嘴,孟梨就哼的一声,把脸扭过去,真的好像个孩子,让人都哭笑不得。


    最终,还是孟梨先提出了这事,常衡顺势跟他道歉,两人这才重归于好。


    说起来都怪他不好,孟梨躲他,不是因为某一件事,而是很多小事连在一起了。常衡一直暗恼怎么没早点发现孟梨被王家人欺负,头一天晚上,就把他赶到牛棚里睡。


    又为什么要在牛棚里,和孟梨起了争执,他不是信不过孟梨,只不过当时以为孟梨讨厌叶姑娘,所以在使性子。


    这也要怪常衡不好,怪他没有协调好两人的关系。就像凡间有句话说,子女不和,多是老人无德,他比叶姑娘和孟梨都大,他们俩若是不和,也定是他失德了。


    常衡不喜欢别人同他撒谎,但若是同他撒谎了,他也不会太过计较,人无完人,金无足赤,都是凡夫俗子,而非圣人,又何必处处苛责?


    或许是因为人不同,越在意的人,越容易爱之深,责之切,常衡事后很后悔,他后悔了整整一夜,就站在牛棚外面,细听里面的动静,生怕孟梨一气之下会跑掉。


    那里可是深山老林啊,要是孟梨再被什么大蟒蛇精,花豹子精抓去了,常衡恐怕就不仅仅是斩杀邪祟了,他能把那些邪祟妖精的脑袋,一颗颗拧下来,再串起来,悬挂在悬崖峭壁上,受尽风吹雨打。


    可最让常衡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孟梨当晚就躲起来偷偷哭了一场,他好几次想现身哄哄孟梨,让他别哭了,自己并不是那个意思……可他不是那个意思,又是哪种意思呢?


    白云观中,也并非只有常衡一个道士,他虽然年纪尚轻,但座下也是有一群徒弟的,都是一群十几岁的少年。因为年纪小,平时挺淘气,隔三差五就犯了戒律。


    常衡不喜欢罚人,也不喜欢动手,至多就是训斥两句,然后罚他们面壁思过,抄书之类,连罚跪都很少很少。所以,他当时其实第一反应,是把孟梨当成和徒弟们一样的孩子看待了,训斥的话,张嘴就来。


    事后,他很后悔。


    他真的很后悔。


    他怎么就这么笨嘴拙舌,一步步把孟梨推远了。


    孟梨又不是他的徒弟们,凭什么要听他的教诲呢?是他太自大了,以为这都是为了孟梨好,却没有考虑到孟梨的感受。


    一夜之后,为了不被任何人发现他昨夜的去向,便打算回去了,结果在河边遇见了叶簌簌。


    叶簌簌因为担心孟梨,也是彻夜未眠,天不亮就跑出来,但却不知道孟梨被安排到哪里歇息了。


    同样担心孟梨的常衡,与她可谓是“同道中人”,两人就在河边随意走走,期间叶簌簌就明里暗里,打探孟梨的喜好。


    但常衡与孟梨认识得也不久,只知道孟梨会打水漂,叶簌簌一听,立马央求他教教自己,还说学会以后,一定要和孟梨比试比试。


    常衡不忍拒绝,遂才答应的。


    才教了没一会儿,一抬头就看见了孟梨,当时他似乎也很震惊,赤脚踏在河里,裤腿卷得高高的。他的眼睛真的很大,本来脸就小,五官又精致,眼睛一大,就更显得天真懵懂。


    常衡当时有些生气,他觉得孟梨真的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明明脚踝受伤了,可为什么还泡水里?


    更令他生气的是,孟梨笨手笨脚的,在河里摔倒了,手心处都是血,他当时真的很气,觉得这如果是白云观里的弟子这么淘气,肯定是要罚去闭门反省的,还得手抄几卷道法,不过会等手好了再抄。


    可他又不敢冲孟梨发火,因为孟梨会躲起来偷偷哭,哭就算了,还抱着膝盖,一个人自言自语,说好想回家……


    一个漂泊在外的人,会突然想要回家,那肯定就是受委屈了。


    常衡从那时开始就知道,是他让孟梨受委屈了。


    他真是好笨,一点都猜不透孟梨的心。


    师父生前,只教会他道法,教他怎么活下去,临死之时,还教会了他,怎么放下仇恨,重拾本心。可师父怎么就不教教他,怎么维系友情?


    常衡小心翼翼,呵护着这段友情,可他却总觉得若即若离的。他以真心相待,却不知自己在孟梨心里,到底算什么。


    第32章 只能到喜欢为止了


    常衡心里很清楚,孟梨会觉得委屈,那是理所应当的。


    因为在孟梨看来,他或许在好多事情上,做得都很不公平,明里暗里似乎都在偏向叶姑娘。


    其实不是这样的,不是。


    他明里暗里偏向的,一直都是孟梨。


    或许,是因为他最先认识的人是孟梨,也或许,孟梨的性格,更容易让他牵肠挂肚罢。


    就像养孩子一样,嘴上说着不喜欢闹腾的,喜欢安静懂事的,可实际上呢,越闹腾的,越容易让人在他身上费心思,费的心思越多,就越不放心,越不放心,就越是时时刻刻牵肠挂肚,总觉得不够懂事的那一个,离不开自己,所以,常衡事事都想替孟梨打算好。


    也可能是人间常说的,会哭的孩子有糖吃罢。


    总而言之,常衡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多为孟梨考虑一些,正因为,他明白自己的“偏心”,所以好多时候在面对叶姑娘时,都感到很是愧疚。


    不仅是愧疚,常衡也因此生出一丝惶恐。


    他是出家人,是道士,道法有云,众生平等,他理所应当要公平对待身边每一个人,根本没有亲近疏远之分,他本身六根清净,早已斩断红尘了,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自己的道心。


    所以,他的菩提心实则就是一汪死水,波澜不惊。


    生与死对他来说,都没有任何差别。生也好,死也罢,都须遵循自然规律,他只须顺应天命即可。


    遇事不强求,唯心而已。


    可道法又云,道可道非常道,他也是遇见孟梨之后才发现,没有任何事情是一成不变的,他需要学习并参悟的东西,还有很多。


    他也不过就是个凡夫俗子而已。


    就拿上回说事,那次三人一起摔进地道里,叶姑娘和孟梨都受了伤,一个伤在了腿上,一个伤在了脚踝。


    虽然孟梨及时为叶姑娘包扎止血了,但她后来又救孟梨心切,独自一人打进了蛇洞,又负了不轻的伤。


    她是妙龄少女,按理说,男女有别,常衡又是出家人,他不该也万万不能去看叶姑娘受伤的腿,他不似孟梨那般粗心大意,连女子的裙子都敢撕,连女子的腿部都敢看,丝毫不顾及男女之防。可那时他们身处在穷乡僻壤,荒郊野岭,连个大夫都找不到。


    叶姑娘自己不提,常衡又怎么好提?


    当天夜里,王大娘就连忙去找常衡,连拉带拽,好一通比划,才把事情说清楚。


    可常衡莫说不是大夫了,他就算是大夫,也不能给叶姑娘缝合大腿上的伤口!


    腿伤或许不会让叶姑娘死,但人言可畏啊,世俗的观念,封建的枷锁,都会化作刀剑,将叶姑娘活活逼死。


    常衡又不能娶她,他断然不会还俗的。


    王大娘急火火的,见他站在门外不动,就要赶紧去喊大龙来,常衡一听,这怎么能行?


    当机立断,让王大娘先进房里,帮叶姑娘盖好被子,然后他才进去,一进去就发现叶姑娘嘴里咬着手帕,手里攥着一根沾满血迹的长针。


    原来,叶姑娘腿伤裂开了,又不想麻烦别人,就嘴里咬着手帕,拿着长针为自己缝合伤口,可她一个年纪小小的女儿家,又怎么忍得住疼?竟还疼晕过去了。


    王大娘有意把叶姑娘留在穷乡僻壤的小村子里,给她家大龙当媳妇儿,明里暗里打听了叶姑娘好多事,叶姑娘不喜欢她家大龙,一直在婉拒,王大娘趁机撺掇大龙往屋里挤,想让大龙看见叶姑娘衣衫不整,昏迷在床的样子,这样一来,叶姑娘为保清白,不嫁也得嫁了。


    常衡一直都知道,人性复杂,人心瞬息万变,再忠厚老实的人,也会有奸恶的一面。


    王大娘一家本性不坏,但在这事上动了邪念。


    为了打消他们的邪念,也为了保护叶姑娘。


    常衡割开了自己的手臂,把自己的血喂给了叶姑娘。他拥有菩提心,因此,他的血肉可以入药,世人传,菩提心可以医死人,肉白骨,实则是以讹传讹,过分夸大,但不可否认的是,确实有一定的药效。


    正因为世人对菩提夸大其词了,以至于很多人疯抢,因此争得兵戎相见,血流成河。老师父在世时,就曾经让常衡立誓过,不可轻易以自身血肉救人,否则,后患无穷。


    非紧急之时,此法不取。若取此法,救人之后,当与此人就此割席,永不相见。


    他把血喂给叶簌簌时,就已经打算好与她分道扬镳,以后再也不见,可却在面对孟梨时,犹豫不决。


    常衡从未想过,要和孟梨割席断义,永不相见。


    因为,孟梨告诉过他,自己已经没有家了。


    所以,他宁可让孟梨疼几天,也要坚持亲手把他脚踝的血肿揉开,看着孟梨疼得眼泪汪汪的可怜样子,常衡心里也不好受。


    可没想到,那夜他喂叶姑娘喝血时,她竟然是清醒的,还大大咧咧地在孟梨面前提了此事!


    常衡立马就阻断了叶姑娘的话题。可孟梨聪慧,他还是一下就听明白了,看着他突然黯然失色的眼眸,常衡心里就更难受了。


    却又无法告诉孟梨,这是老师父逼他立下的誓言。


    不过后来,这个誓言还是破了。


    也是因为孟梨才破的。


    常衡不仅仅是喂孟梨喝自己的血了,他喂的是心头血。


    也是距离菩提心最近部位的血。


    即便如此,他也从没想过,要与孟梨再不相见。


    他打算好了,誓言是他破的,与孟梨毫无关系,此次回白云观后,他就会自行去师父的牌位下认罪。就像师父生前罚他的一样,会先点上三柱香,在三清神像前。


    那三柱香有成人的腰高,一指粗,可连续烧上十天十夜。


    常衡只须跪着,如果上苍觉得他没有错,或者可怜他的话,自会熄灭那三柱香,就算是原谅他的过错了。


    不过他觉得,师父在天之灵不会原谅他的,所以,他只需要跪满十天十夜,就不用离开孟梨了。


    说起来也可笑。


    常衡早些年,从一位老仙人手里,得了一物,外观犹如冰块的琉璃。老仙人说,此物在他的有缘人手里会发光。


    他虽然不信这个,但还是鬼使神差地贴身带着。


    那天晚上,在山洞里,孟梨给那块琉璃起了个很奇怪的名字,说是白水晶,修真界没这说法。他拿着那东西,在火堆前好奇地看来看去,还淘气地放在眼前,透过透明的琉璃,望着常衡。


    当时常衡抬眸与他对视时,有那么一刹那,他希望琉璃能在孟梨的手里,绽放出七色光芒。


    可是让他失望的是,并没有。


    反而在第二天中午时,在叶簌簌手里绽放出了七色光芒,那一刻,常衡如遭雷击,整个人愣在了当场。


    震惊又难以置信。


    他不由喃喃自语,念出了三个问句:


    “怎么是你?”


    “竟然是你?”


    “为什么是你?”


    是啊,为什么是叶姑娘呢?为什么呢?怎么就不能是……不能是……打那以后,常衡再也不相信那个老仙人的鬼话了,他把那块琉璃,直接捏成了齑粉。


    手掌一张,顺着指缝流泻干净了。


    如果,这个有缘人不是孟梨的话,那这块琉璃就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了。


    常衡自欺欺人,认为这只是友情,他只是把孟梨当小孩子看待。


    只是这样而已。


    就只是这样。


    天知道常衡每天微笑迎人的背后,有多阴暗。他不止一次地痛恨世人的虚伪无耻。


    那些人试图把清清白白的叶姑娘,留在山沟沟里,还想方设法地诬陷欺负他的阿梨。


    常衡是偏心的,叶姑娘腿伤时,他没想过要下山给她请大夫,孟梨染了风寒,他就不顾外头下着倾盆大雨,连翻了两座山,踏过长到一眼看不到头的泥泞山路,当天出去,当夜回返,一刻都不敢停,生怕孟梨喝不上药。


    孟梨又不是女儿家,常衡照顾他,可谓是合情合理,他几乎是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喂水喂药喂饭,擦脸擦手擦脚,无微不至,把他当三岁娃娃一样照看。


    看着孟梨高烧不退,嘴皮子都烧得发白,还干裂出血,常衡忧心忡忡,出家人不能沾荤腥,但他却向王大娘讨了点猪油来,用手指蘸着,往孟梨唇瓣上涂抹。


    可这孩子淘气得很,可能也是不舒服,就一直舔嘴唇,有好几次都舔到了常衡的手指。


    他好顽劣,居然还咬常衡的指尖。


    常衡的耳朵根,红得都能滴血。


    因为担心孟梨的风寒,总是不好,思虑太重,都写在了脸上,叶姑娘看出了他的担忧,就提出同他去屋顶上,看月亮散散心。


    期间,常衡几乎没说什么话,满心记挂的都是孟梨,一时怕孟梨醒了,会到处找水喝,一时又怕孟梨乱踢被子,浑然记不清叶簌簌跟他说了什么。


    只依稀记得,叶簌簌一直在说孟梨的好,还说孟梨长得很好看。


    孟梨长得很好看吗?


    常衡有点迷茫,初见时,孟梨脏兮兮的,活像是才在泥坑里打过滚,所以,他一开始完全不知道孟梨好不好看,只觉得他是个跳脱闹腾性子,有点狡黠,但不惹人讨厌。


    是在第二天的时候,他在河上游取水,冷不丁听见有人喊他,一回头就看见一个少年在冲着他挥手,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一双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灵气逼人,孟梨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他还特别喜欢搞怪,脑袋一摇一晃的,既活泼灵动,又天真烂漫。


    还会撒娇,说抱就抱,怕常衡遇见危险,就抱着他,不让他去。常衡觉得,要是自己把他甩开,他都能在地上打两个滚,然后趴地上嗷嗷哭。


    他真的好任性啊。


    不像是贫苦人家出生,倒像是富贵人家的少爷,孟梨应该不仅出身好,在家应该也挺长辈偏爱的,他心里很敞亮,住着一个太阳。


    孟梨应该是很好看的,好看到常衡都有一瞬间的目眩神迷,愣了好久。


    但让他真正发现孟梨长得很好看,还是他被大蟒蛇精掳走,还被迫换上了婚服的时候。常衡不是没见过别人穿婚服,但他第一次见到有人把婚服穿得那么好看。


    那也是孟梨第一次穿那么艳丽的衣裳,他应该多穿的,因为真的很好看,但常衡又很厌恶那身衣服,因为他再晚来半步,孟梨就要被大蟒蛇玷|污了。


    孟梨被撕开衣服,受迫在男人身下,险些受|辱的一幕,可能会成为常衡此生挥之不去的噩梦罢。


    他真的很喜欢孟梨,比叶姑娘更喜欢孟梨,或许,他将来会比这个世间,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孟梨。


    可他对孟梨的喜欢,只能到此为止了,他是男人,也是道士,他不能抢人所爱,也不能爱人。


    在这点上,他甚至不如一个太监。


    所幸,孟梨喜欢的是叶姑娘,如果孟梨喜欢的人是常衡,那麻烦可就大了。


    常衡觉得,自己或许,或许,或许道心远没有自己想得那么稳,品性也没有世人称赞得那么正。


    他或许会还俗罢,如果孟梨真的喜欢他,不顾一切也要和他在一起的话——那么,常衡觉得自己应该会还俗的。


    道法自然,顺应天命。


    他的本心如此,也不能强求他继续修道,他会好好学习,怎么去爱一个人。


    可是……只能到喜欢为止了。


    他不想让叶姑娘难过,更不想让孟梨为难。


    他的心事,只能藏起来,他的难过,也不能让人知道。


    第33章 你到底在怕我什么呢?


    想到此处,常衡还是咬了咬牙,心一横,把最后一层遮羞布扯了下来。


    小系统哇哇乱叫,在半空中飞来飞去,眼睁睁地看着常衡的脸,红得几乎都能滴下血来。他好奇地凑过去,看了又看,瞧了又瞧,原来小道士脸皮那么薄啊,不过就是看了阿梨的身子,就羞臊成了这个地步!


    赶紧拿个小本本记下来,等阿梨醒了,高低要跟阿梨说!


    常衡羞愧难当,浑身都烧得滚烫,不断在心里宽慰自己,他与孟梨同为男身,莫说是因为检查孟梨的伤情,而褪他衣服了,就算是坦诚相见了,又如何呢?


    孟梨与他还不是一模一样么,又不必避讳什么男女之防,他到底在羞耻什么?


    被脱了衣服检查的人,也不是他啊,他怎么比孟梨还要羞耻?


    可他又不能闭眼。


    否则,又要怎么检查孟梨的伤势呢?


    前面无伤,伸手往后摸索了一遍,竟摸到了一手的血,常衡瞳孔剧颤,慌忙将人翻了个身,却见孟梨的尾骨处,有一片破皮,但也看不出是什么伤,可能是摔的吧。


    摸着骨头有裂痕。


    还出了不少血。


    应该是很疼的,所以,孟梨迷迷糊糊,还搂着他的脖子喊疼,鼻子一抽一抽的,可怜极了。


    常衡浑身僵得跟木头似的,完全无法思考了,他想将孟梨推开一下,不要与自己挨得太近,却又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抬手,从潜意识里,很喜欢孟梨跟他亲近。


    常衡为自己不干不净的念头,感到无比羞愤。迅速擦干净血迹后,又见血迹可不止一处。


    他很怕孟梨还受过别的伤害。


    虽然,他是道士,是出家人,不懂什么男欢女爱,更不懂什么断袖之癖。


    但他知道,孟梨生得太美了,也太俊了,年纪还小,武功也不高,一个人在外头,很容易就出事。


    只要生了眼睛,都看得出孟梨生得很漂亮。


    就算不是大蟒蛇精,也可能是蝎子精,蜈蚣精,总而言之,常衡看着眼前的血迹斑斑,连呼吸都不顺畅了,如果孟梨真的被人“欺负”了,他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


    可能会比上回在蛇洞里,杀得更厉害。


    可旁人流的血再多,又如何能比得过孟梨所受伤的十分之一呢?


    小系统遮着眼睛,却还是忍不住偷看,结果一看之下,眼前却突然浮现出了“圣光”,一片白芒,啥也看不见了!


    急得他到处乱窜。


    不过这也说明,此处是不允许小猫咪看的。


    片刻后,常衡的神情略有好转,像是松了口好大的气,可随即,他又痛恨起自己来。


    他是个出家人,纵然是为了救人,也不能随随便便,碰孟梨那种地方!


    明明知道孟梨喜欢的人是叶姑娘,他怎么可以趁人之危呢?


    他此刻的困惑,此刻的惊慌,以及羞愤,无一不证明他的道心不稳。


    地之秽者多生物,水至清则无鱼,故君子当存含污纳垢之量,不可持好独行之操,遂当与尘同光。纵然他不是君子,也是个道士,道法也有云,凡众生相,皆为虚妄。


    若他真的六根清净,修到了无情境界,真正做到了众生平等的地步,就不该因此而犹豫困惑!


    常衡望着自己指尖残留的血迹,依稀还能感受到,不属于自己的温度,在一点点流逝,羞愤之下,竟突然拿起一旁的大石头,高高扬了起来。


    吓得小系统发出了猪叫,连忙飞过去做无用的阻挠。


    【等等!就算你不喜欢阿梨,也没必要一砖头把他砸死……哎嘿?】


    那大石头高高扬起,重重落下,竟落于常衡自己的左手上。


    一下就将最长的两根手指砸烂了。


    血肉模糊,指甲崩落,虽然很痛,但他心里蓦然松快了不少。


    随意扯了块布,往手上缠了缠,然后把孟梨的衣服穿好,将人背在了身后。


    才一背好,孟梨就醒了——但还是迷迷糊糊的,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好疼,快疼死了。


    常衡的手,再也不敢往他鼙鼓上碰了,再也不敢了,只敢托起他的腿,将他稳稳背好,轻声道:“你再忍忍,回去就上药,好不好?”


    “我,我想,想回家了,唔,想回家……”


    他一说想回家,常衡就好难过,瞬间就明白孟梨受了好大的委屈。


    为了哄孟梨高兴,常衡就许诺他,一会儿给他买好吃的冰糖葫芦,买糖人,买姜香梅子,买桂花糕,买很多很多好吃的,阿梨喜欢吃什么,那就买什么。


    背着孟梨,就往山下走,每一步都走得好稳。


    山风迎面吹过,小道士腰间悬挂的雪白狐狸尾巴,微微摇晃着,像极了他的拂尘。


    “我,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死了就,就不能继续做任务了,不能攻略常衡,就回不了家了,他不能死。


    哪怕是苟延残喘,也要坚持把任务做完。孟梨迷迷糊糊,觉得身下有点颠簸,努力睁眼,却只能掀开一丝眼皮,入目就是常衡清俊的侧脸,他下意识想摸摸看,这是不是真的。


    常衡伤了他,又怎么还会背着他呢,肯定是在做梦。


    孟梨的眼皮好沉,又含含糊糊地吐出一句:“我还不想死……”


    常衡心里涩涩得疼:“没人让阿梨死,是那些人坏,我们回去就搬走,换一家客栈住,不,连夜就走,换一个地方……我带你回白云观,好不好?”


    孟梨觉得不好,他不想也出家当道士,意识恍惚之下,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快死了,要不然怎么能听见常衡喊他阿梨呢?


    常衡才不会喊他阿梨呢,连喊他孟梨,还是他几次三番要求的,可喊起簌簌来,怎么就那么亲密呢。


    常衡也不会给他买冰糖葫芦,糖人,姜香梅子的……准确来说,不会只给他买,常衡也会给叶簌簌买。


    说不准,给叶簌簌的那份更多更大更好。


    孟梨才不要吃小的,他要吃好的。


    “……我,我得保持清醒,我不能死,我不能死啊……”少年无力地趴在小道长的后背,眼睛也睁不开,嘴里嘟嘟囔囔的,为了保持清醒,他想掐一下自己,结果掐的却是常衡。


    常衡的脸瞬间通红,不明白孟梨好端端的,掐他胸口做什么,但想来应该有他的道理吧。


    孟梨没感觉到疼,心想,坏了坏了,神身难不成已经分离了?不行,他得保持清醒!


    他开始背诵从前学过的诗词。


    但有气无力,还断断续续的。


    “寒蝉凄切,对,对长亭晚,骤雨初歇……念去去,千,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更与何人说。”


    “孟梨,你,你不能死,你,你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能死啊……归,归去来兮,辞,悟已往之不谏,知……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少年软趴趴的,两只手臂无力地垂在半空中,背着他的小道士步伐又稳又快,几个瞬息间,就跃出了数十丈远。


    常衡震惊地听着孟梨念的诗句,完全没有听过,想不到孟梨竟这般惊才绝艳,或许,这是孟梨从前听旁人所传颂,但不管如何,既能接触到此等诗句,只怕家中从前是书香门第,而孟梨本身就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隐隐有股书卷气,想必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公子。


    他本来该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却跟着自己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


    “……没有人喜欢我,他们都不喜欢我。”孟梨嘀嘀咕咕,声音哽咽,“我好累啊……”


    妈妈。


    我好想回家。


    “怎么会呢?”常衡难过得厉害,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孟梨一直以来是这么认为的,他告诉孟梨,“我和叶姑娘都很喜欢你。”尤其是叶姑娘。


    孟梨暗暗撇了撇嘴,然后悄悄趴在常衡肩膀上啃了一口。


    常衡无奈地摇了摇头,背着他到了集市上,按理说,他答应过官府的人,要先带孟梨去衙门销案的,但孟梨此刻意识不清,说话也颠三倒四,只怕也不能为自己辩解清白。


    不如先回客栈去,容他给孟梨再好好看看伤,也让孟梨好好休息休息。


    路过卖糖人的小摊时,孟梨就被一股甜腻的香味勾醒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趴在常衡的背上,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立马要跳下来。


    “别动。”常衡一手背着他,一手在腰间摸银子,手指触碰到狐狸尾巴时,孟梨还不受控制地哆嗦了一下。


    “劳烦你,捏一个像这位公子的糖人。”他同卖糖人的老板说,并掏出购买一个糖人的两个铜板。


    俨然就是只打算买一个的意思。


    常衡一向不爱吃小零嘴,又让老板照着孟梨的样子捏,很明显就是要买给孟梨的,还是单独买给他,不给叶簌簌。


    孟梨心里有点受用,可随即想起常衡弄断了他一条尾巴,现在罪证就挂在常衡的腰上,他就算“原谅”了常衡,也是为了能继续开展攻略任务,然后顺利回家!


    尤其常衡根本不知道,这条尾巴是他的,他要是突然拿尾巴说事,定会引起常衡的怀疑。


    可孟梨还是惊魂未定,只要一闭眼,眼前就会浮现出常衡踩着他的尾巴,冲他举剑的样子。


    当即又抖了一下,默默缩回去,一声不吭。


    常衡察觉到他的害怕,当即更温柔地道:“阿梨,你还想吃点什么?我都买给你。”只要别再害怕他就好了,他真的不知道,孟梨到底怕他什么。


    他又没打过孟梨,也没骂过孟梨,最重的话,就是吼了孟梨的名字。


    但不管怎么样——


    孟梨年纪小,自己应该让让他,再好好哄哄他。


    “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常衡向他道歉了,“都是我不好,阿梨,你理一理我,行不行?”


    第34章 一条尾巴五十万,刚好能救叶姑娘的命


    孟梨一阵郁闷,心想,你都把我尾巴弄断了,还指望我理你?


    我现在能心平气和趴你背上,都是因为我尾巴骨疼,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


    他就是不理常衡。


    嘴巴一撇,眼睛一闭,默默在常衡背上,装死。


    他一装死,常衡就以为他是真“死”了,赶紧把手往后伸,作势要探他的鼻息,孟梨顺势一口咬了上去,刚好咬在了常衡右手的虎口上。


    常衡先颜与是一愣,随即暗松口气,会咬人就好,就怕孟梨一动不动。


    “哎?你这小子怎么还咬人啊?”捏糖人的老板,替常衡打抱不平起来,道,“人家道长好心好意背着你,还给你买糖人,你怎么还咬他啊?”


    孟梨心里难受,又是这样,总是这样!


    只要他一旦做出伤害男女主的事,就会受到身边所有人的批判。这些人根本就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一上来就指责他!


    难道好人和坏人,都会清清楚楚写在了脑门上吗?


    难道孟梨一眼看上去,就是个不知好歹的大坏狐狸吗?


    这是他和常衡之间的恩怨,关这些路人什么事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咸吃萝卜淡操心!


    不让咬?那他就偏要咬,就咬,就咬!


    孟梨不仅不松口,还咬得更用力了,那老板见状,连糖人也不捏了,当即又“哎”了一声,想要阻止孟梨咬人。


    常衡很及时开口道:“施主就莫管了,他不是有心的,一切都是我有错在先,他咬我是应该的。”


    老板诧异:“可是,出家人怎么会有错呢?”这不仅是他的想法,世人推崇佛道两家,在世人看来,出家人六根清净,济世救人,普度众生,怎么会有错?


    错的都是未经点化的凡夫俗子。


    而且,常衡看起来就仙风道骨,俊逸出尘,即便此刻身处于闹市,还背着个男人,依旧形容端庄,气度非凡,仿佛隐居深山的仙人,自有一派清雅飘逸之感,一看就知他正直良善。


    这样的道长,怎么会错到要被男人当街咬手呢?


    “纵然我是出家人,亦是血肉之躯,自然也会有错。”常衡微微一笑,“劳烦施主捏快一些。”


    既然人家道士都不介意了,老板也没话可说,当即就点点头,道:“好好好,我捏快点。”他得赶紧捏好,用糖人堵住那少年的嘴,解救小道士的手。


    因为捏得匆忙,所以捏得也随便,捏出来的样子,根本不像孟梨。


    不仅不像,甚至是有些丑的。


    常衡的脸色,瞬间就有些暗沉,但还是轻轻地说:“劳烦施主重新捏来。”


    阿梨生得那样美,就算用脚捏,也不至于捏成这样。


    老板道:“小道长莫怪,我这不过是想让小道长少受些皮|肉之苦啊!”但还是依照着常衡的意思,重新绞糖,重新捏来。


    第二回 捏出来的,确实好看多了,但常衡瞧着,还是比孟梨差得太远太远。


    “喜欢吗?”常衡询问孟梨的意见,听不见孟梨回答,他又道,“喜欢就哼一声,不喜欢就哼两声。”


    孟梨不高兴了,他是猪吗?还哼?


    当即就更用力地咬常衡,但他又觉得当街咬人很丢脸,他又不是小孩子了,动不动就咬人,但不咬常衡几口,难解心头之气。


    尤其还趴在男人背上,周围好多人,所以孟梨几乎把整张脸都埋在了常衡的颈窝。


    “多谢施主。”常衡向老板道谢,随后又同孟梨道,“我只有两只手,若是松了左手,你可要摔下来了。”


    言下之意,就是让孟梨松口。


    孟梨既不想松口,也不想摔下来,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松口了。


    才一松口,常衡就抽回了手,接过糖人走出一段路后,才把糖人递给了他。


    “哼!”孟梨不肯要。


    这算什么嘛?


    他可是差点被常衡杀掉了!


    还被他弄断了一条尾巴!


    就算,常衡不知道,他就是那只小狐狸,那么此前呢?


    此前在密林里呢,常衡为什么救叶簌簌,而不救他呢?


    为什么,先带叶簌簌回去,而把昏迷不醒的他,独自留在林子里呢?


    又为什么,总是去照顾叶簌簌,都不管他在房里是死是活呢?


    最要紧的是,明明就隔着一道房门,孟梨被一群人围堵在房门口批判,难道,常衡也听不见吗?


    是真听不见,还是假听不见?


    如果是真的,那常衡当时的注意力,都放哪儿去了?


    如果是假的,那常衡何必还要费劲出来寻他呢?


    孟梨心里好委屈的,他好想立马就跳下来,说上一句,去找你的叶姑娘吧,从此往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我走我的阳光道,你过你的独木桥!


    就当我们从来没认识过,更加不是朋友!


    他好想这么说,然后潇洒地转头就走,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可他又不能这样。


    他又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得回家呀,既然要回家,就得继续跟常衡纠缠不清,继续耗!


    “看来,你是喜欢了。”常衡轻声道,“你还想要什么?我通通都买给你。”


    孟梨:“……”


    哦,他忘了,常衡说过,哼一声就是喜欢,哼两声就是不喜欢。


    他刚刚不应该哼的。


    但凡有点骨气,就不会被一个糖人哄得回心转意,要不然,孟梨就显得太廉价了。


    廉价得像是处处倒贴一样。


    哪怕是为了做任务,孟梨也不想那么廉价。


    他不肯接受常衡给他买的糖人,也不接受常衡的道歉,就默默趴在常衡身上,继续装死。


    “阿梨,你怎么又不理我了呢?”常衡的声音在颤,“我错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错,我那天晚上,不应该冲你大声吼的,你吼回来,好不好?”


    “不是这个!”孟梨忍不住了,他才没那么小心眼,也没那么脆弱,被吼两声,就闹得离家出走,还不搭理人,他才不会这样!


    让他觉得委屈的事,太多了,大的小的都有,跟葡萄藤上结的青葡萄似的,一大串,青涩得难以入口。


    他心里好委屈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滴溜溜打转。


    孟梨咬了咬牙,强迫自己不可以把眼泪掉出来,否则就太丢人现眼了。


    连个小丫头都争不过,他还不如立马跳黄浦江死了算了!


    “不是这个……你,你再想!”他让常衡自己想,什么时候想清楚了,自己才会接受常衡的道歉。


    常衡道:“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你高兴,不如这样吧。”他很认真地道,“我站在那里不动,你打我好了。”


    “打你???”


    “嗯,打到你消气为止,好不好?”


    孟梨:“……”


    还真是男人之间,简单粗暴的处理问题的方式。


    这种戏码讲真的,他以前在影视剧,还有动漫里,看得挺多的。


    他本来以为,像常衡这种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人,会有很多哄人的话术,以及招数。想不到,居然是孟梨想多了。


    当然,也或许是常衡根本不想费心思哄他,如果今日面对的是叶姑娘,常衡断然不会对叶姑娘说,“你不高兴,就打我吧”,这种话罢?


    别把人家叶姑娘吓着了。


    “阿梨,你身上还有哪里不舒服么?”常衡轻声问,“若是有哪里不舒服,请务必告诉我,好不好?”


    除了尾巴骨还很疼之外,倒也没别的地方不舒服,如果真要说不舒服的话,孟梨觉得那里有点略微不适感。


    但又不知道为何会这样。


    不管怎么说,孟梨都不能暴露狐狸精的身份,哪怕被弄断了一条尾巴,看在攻略任务的份上,也只能打落牙齿混血吞了。


    他只是想常衡多喜欢他一点,怎么就那么难呢?


    小系统趁机飞了过来,附在孟梨耳边,叽里咕噜说了一堆。


    孟梨闻听此言,吓得差点从常衡背上窜下来,幸好常衡手疾眼快,一把捞过他的腰,将人从后背直接薅到了身前,再一把抱在怀里。


    “你,你,你……!”孟梨的脸,顿时胀得通红,下意识双臂环胸,大眼一睁,瞪着常衡。


    “我?我怎么了?”常衡神情诧异,忽然想到了什么,神情有些不自然起来。


    【笨阿梨!你别逼得太紧了!男主纯情得很,当时他八成只是为你查看伤情的,要是你现在捅|破了窗户纸,男主羞愤之下,一走了之了怎么办?】


    孟梨郁闷死了,检查伤情需要把他脱成剥皮鸡蛋吗?


    就算是出于谨慎,那有必要里里外外,都检查一遍吗?


    怪不得会有略微不适感……他居然被指|检了!!!


    他断的是尾巴,伤在了尾巴骨,跟他那里有什么关系!


    孟梨快要炸了,吃亏的是他好不好?羞愤之下暴走的人,也该是他行不行?


    他就不明白了,小系统怎么会认为,指|检的人会比被指|检的人,更加羞愤欲死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看着常衡这么端正,又这么文雅的脸,真的看不出来他会做那种事!


    孟梨合理怀疑,是不是小系统又在揠苗助长,强行增进他和男主的感情!


    当即就瞪了一眼小系统。


    【冤枉啊!我可没有撒谎!男主真的这样那样了,他真的!】小系统急得飞来飞去,抓耳挠腮,想让孟梨相信自己。


    可小系统偏偏有前科劣迹,之前就曾经揠苗助长,哄骗当时初来乍到,单纯无知的孟梨,脱了衣服,用妖丹为常衡解毒。


    可事后孟梨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儿,很不对劲儿!


    又没叉叉圈圈,怎么用得着脱衣服呢?


    倘若是共浴疗伤,孟梨都能理解一二,毕竟谁泡澡还穿衣服啊?


    总而言之,孟梨自欺欺人地认为,常衡才不会对自己做那样的事。


    【那你快看他的手!是他自己砸烂的,又该怎么解释?】


    经小系统一说,孟梨才发现常衡的左手有伤,他的脸瞬间更红了,这下想自欺欺人,也有点不行了。


    当即就磕磕绊绊地问:“你,你的手……手?”


    常衡故作镇定地道:“不小心所伤,并不要紧。”他将孟梨搀扶起来,还像是故意划清界限一样,往后退了一步,“既然,你已经无碍,那……”


    话音未落,小系统急得立马从背后,踹了孟梨一脚,正好踹他后腰上,孟梨“哎呦”一声,就往前扑去,不偏不倚,刚好扑进了常衡怀里。


    一双有力的手臂,将他稳稳托住了。


    “你还好吗?”常衡紧紧扶着他。


    “还,还……”孟梨满眼幽怨地瞥向了小系统,在小系统的挤眉弄眼,各种明示暗示之后,吞咽了一下口水,很生硬地改了话风,“其实,我不太好……”


    是真的不太好。


    他感觉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了,尾巴骨生疼生疼的,好像随时都会再度晕倒。


    刚刚就像是沸水里的鱼儿,最后蓄力蹦跶了一下,就再也没有力气了。


    软绵绵地往地上倒去,幸好常衡托着他,将他再度拥在了怀里。


    孟梨臊得俊脸通红,不敢睁眼。


    幸好这里人少,要不然两个男人当街搂搂抱抱,勾勾搭搭,实在是太难看了!


    “抱还是背?”常衡问他。


    孟梨稍微迟疑了一下,确定自己真的虚弱到一步都不能走了之后,果断选择了背。


    等再度趴在常衡背上之后,他自己也松了口气。


    “阿梨,我们离开客栈太久了,叶姑娘还在那,得回去了,好不好?”常衡一开口,就让孟梨觉得不太痛快了。


    才哄了他多久?就又要去找叶姑娘。


    难道她一个大活人待在客栈里,还能消失吗?


    孟梨不想回客栈,他不想看见那些人丑陋的嘴脸,更不想再听见有人指责他了。可又不想让常衡觉得他任性不懂事,只能默默把脸埋在常衡的肩上。


    “你放心,这次回去,我们就立马换客栈。”常衡把一直拿着的糖人递给孟梨,温声道,“好阿梨,我背着你,再拿着糖人,手臂很酸,你帮帮我,好不好?”


    孟梨又哼了一声,心想,少拿好话哄我了,我还不知道你吗?八成是兜里没钱了,想换个便宜点的客栈住。


    没办法,常衡真的是两袖清风,一清二白,清白二字都刻在他脑门上了。


    【阿梨,你不吃,那给我吃,我想吃!】小系统围着糖人打转,两眼直放光。


    孟梨转念一想,如果他不要的话,那常衡岂不是要带回去给叶姑娘了?


    那不行,这是常衡买给他的,就算他不要,也不可以再给别人了。


    当即就接了过来。


    常衡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回去的路上,脚下都轻快了不少。


    “你,你腰间的尾巴……”孟梨试探性询问。


    “是狐狸尾巴,我见那狐妖伤人,本想诛妖,却被他逃了去,只留下了这条尾巴。”


    孟梨咬了咬嘴唇:“那你还留着干嘛?”


    “换钱啊。”


    孟梨愣了愣:“换钱?你一个出家人,要换那么多钱做什么?”难不成是打算还俗了,然后拿着这钱和叶簌簌成亲吗?


    “不可以!”少年立马不干了,跟鱼一样开始在常衡背上扑腾,比过年要杀的猪还难按,“不可以换钱!”


    这是他的尾巴!


    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孟梨对这条尾巴有物品所有权!


    常衡凭什么拿他的尾巴换钱?


    “可是,你的衣服破了。”常衡感到有点为难,“我是可以帮你缝一缝,可是我手笨,缝补得或许不好看,所以我想……”想用狐狸尾巴换钱,给孟梨买一身好看的衣服穿。


    叶姑娘好歹还有几身裙子换,可是孟梨都没有。


    孟梨除了贴身带的一把短刀之外,什么都没有。


    如果可以的话,常衡还想着去买除疤很灵的药膏,虽然孟梨不是女儿身,但他要是落了满身疤痕,总归不好看……而且,叶姑娘应该也需要除疤的药膏罢。


    常衡是出家人,他不需要钱财傍身,可他眼下却又需要钱财。


    “那,那换来的银子,能都用在我一个人身上吗?”孟梨问。


    如果都用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那么,他可以答应常衡拿他的尾巴换钱。


    尾巴已经掉了,又接不上了,就算他向常衡讨,常衡也未必就会还给他,反而还容易引起常衡的怀疑。


    常衡略一思忖,才点点头道:“可以。”


    “那你要是说话不算话,怎么办?”孟梨勾着他的脖颈,探了半个脑袋出来,“你别说什么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就告诉我,你要是骗了我,该怎么办?”


    常衡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从来没说过谎,就算是对孟梨,从来只有隐瞒他,而没有欺骗他的话。


    略一思忖,他反问:“你说怎么办,那就怎么办。”


    一条狐狸尾巴换了五十万灵石,完全出乎了孟梨预期,他依依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尾巴,心里暗暗安慰自己,没关系啦,反正换来的钱,最后都会花到我身上来。


    一分一厘都不会流给别人。


    常衡又不知道那条尾巴是我的,他又不知道。


    他不知道。


    还没到客栈,孟梨就又晕了过去,嘴里还叼着糖人,他只敢含着,都没敢咬。


    闭不拢的唇角,口水混合着糖浆,淅淅沥沥淌在了道袍上。


    常衡也不生气,无奈地摇了摇头,只觉得孟梨真的好像一个小孩子。


    才一到客栈门口,常衡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儿。


    果然入门之后,躺了一地的人。


    他赶紧凑近探了探对方鼻息,好在只是晕了过去。


    不好,叶姑娘!


    常衡神情一变,赶紧上楼推开房门,可原本应该昏睡在床榻上的叶簌簌,早已经不翼而飞,房里空无一人,只留在了用刀子钉在了床头的纸条。


    上面赫然是用血写出的字迹:


    明日午时三刻,城西十里,五十万灵石换人。


    看来是掳人索财的强盗了。只要不是邪祟就好。


    “唔……怎么啦?我饿了……”孟梨睡得迷迷糊糊的,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待看清楚纸条上的字迹后,脸色一下就白了。


    不要……


    他不要!


    坚决不要!


    那是用他的小尾巴,换来的钱,小尾巴是他的,换来的钱当然也属于他!


    况且,常衡已经答应他了,会把钱全用他身上,一分一厘都不会给别人用!


    常衡已经答应他了!


    孟梨不是不想救叶姑娘,他不是不想!


    可为什么,偏偏是五十万灵石呢?怎么就不能是十万灵石,二十万,三十万,哪怕是四十万……四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灵石……好歹,有那么一块是用在了孟梨身上,他也有理由可以骗骗自己,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人命关天。


    可为什么,偏偏是五十万灵石呢?


    第35章 我这是被气的!!!


    常衡的声音在颤:“叶姑娘……”


    孟梨把脸埋在他的背上,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他什么也没看见——没看见倒了一地的人,也没看见空无一人的房间,更没看见什么染血的纸条,就当他是个瞎子,是聋子,是傻子也好……反正他就是不要!


    断尾之痛,还时刻提醒着他,不久之前,才发生过什么事。


    那条小尾巴是他的,是他的,是他的,未经过他的允许,常衡不可以私自拿他的尾巴,获取任何利益,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可是……常衡又不知道那是孟梨的尾巴。


    常衡应该会觉得,那是他在外救人降妖时,所得的战利品……他想怎么处置,都是应当的。


    他想换钱,就换钱,想给孟梨花,就给孟梨花,可现在有更紧急的事发生了,生死攸关——他如果,想拿用小尾巴换来的钱,去换心心念念喜欢着的叶姑娘,也无可厚非。


    孟梨觉得,常衡一定就是这么想的,一定是。


    钱财乃身外之物,若能救叶姑娘性命,就物超所值了,是罢?


    “我饿了……我饿了,我说我饿了……”他一声声地说,自己饿了,闭着眼睛,不愿面对现实。


    小系统也明白孟梨的难过,还发出了“啊”的一声,猫耳朵都开始搭拉了,很是怜悯同情孟梨的遭遇。


    也不知道,短暂的偏爱,到底是奖励,还是惩罚。


    “……那好,我先放你下来,再去找东西给你吃。”常衡小心翼翼将人放下,将染血的纸条攥在掌心,不想让孟梨看见。


    既是他许诺过孟梨的,就绝对没有食言的道理。


    好在距离明日午时三刻,还有段时间。


    办法总归是有的。


    他得先照顾安抚住阿梨,再将楼下所有人唤醒,之后想办法凑齐五十万灵石。


    若绑走叶姑娘的歹徒,只是图钱,并未伤人,倒也罢了,五十万灵石,给他们就是了,钱财对于出家人来说,不过如粪土一般,不足为重,只要叶姑娘平安无事便好。


    但若是胆敢伤人性命,那就休怪常衡手下无情了!


    可常衡才一转身,衣袖就被人从背后攥住了。他愣了一下,回眸。


    常衡轻轻地唤:“怎么了,阿梨?”


    孟梨一手抓着糖人,一手紧紧抓住他的衣袖,因为太过用力,指尖都泛白了,他的嘴唇没什么血色,蠕动了好久,才吐出一句磕磕绊绊的话:“你,你答应我的事,能……能做到吗?”


    常衡点点头:“我绝不会丢下你一人。”


    孟梨心里突然一咯噔,常衡这是在答非所问吗?还是没有听懂?或者是避重就轻?


    他打算直接问了,人长了嘴,也不是全用来吃饭和喘气的,有什么不能问的?


    男子汉,大丈夫,畏首畏尾的算什么样子,他就是开门见山地问,又怎么了?


    哪怕,常衡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对不起,阿梨,我要食言了,你莫怪我,对我而言,让你开心,远没有叶姑娘的命重要”,那孟梨最起码,得了个坦荡回答,总比被常衡欺瞒着,拿了所有钱去换了叶姑娘要强罢?


    其实,在孟梨看来,人命关天,确实不是金钱可比的。如果五十万就能救叶姑娘,那孟梨也觉得特别值。


    他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也没掉钱眼里,只不过……他就是心里有些不舒服,有点不服气……为什么,叶姑娘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事呢?


    又为什么,偏偏要用他卖尾巴的所有钱呢?


    孟梨知道这一切都不是叶姑娘的本意,她被坏人掳走了,她可怜,她倒霉,她无辜,可就是没办法说服自己,坦然地交出所有钱。


    “阿梨……?”常衡又轻轻唤了一声。


    孟梨鼓足了勇气,大声道:“你先不要走!我就是想问问你,是不是打算拿着所有的……”话还未说完,楼下就传来堪比杀猪般的痛呼声。


    “哎呦,救命啊,快来人啊,救命啊!”


    “救命……!救命啊!!!”


    声音之大,之惨烈,之凄厉,响彻云霄,大有掀开房顶的架势,完全盖住了孟梨的声音,身体虚弱的他,甚至连常衡滑溜溜的道袍衣袖都攥不住了,呲溜一声,衣袖就从掌心里溜走了,他愣了愣,抓了满手的空气。


    “对不起,阿梨,我得先下去救人!”常衡飞快落下一句,就赶紧往外冲去,楼下大堂很快就传来了此起彼伏的求救声。


    孟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常衡离他而去,却又阻止不了,他心里有气,立马起身要扑过去,将人拽住也好,直接生扑在地也好,反正就是要问个清清楚楚。


    让他死心了,以后,他就能一心一意只为了任务,再不动半点真情了。


    可常衡走得好快,孟梨飞起一扑,扑了个寂寞,要不是小系统及时飞过去托了他一把,他指定要扑地上去。


    “咳咳咳,回来!”孟梨边咳嗽,边扯着嗓子喊,“你这个臭道士!你给我回来!咳咳咳!”


    “常,常衡!你给我上来,说,说清楚!咳咳咳!”


    【阿梨,阿梨,你先别说话,喝点水!】


    小系统赶紧倒了杯水,哄着孟梨喝下。然后劝他不要难过,为了一个道士难过到咳死,这太不值当了,再说了,才丢了尾巴,身子虚得很,不能情绪太过激动,一会儿要是血崩了,那就麻烦了。


    “我,我才不难过……我这是气的!!!”孟梨喝了点水,喉咙里依旧干涩如火舌在燎,气呼呼地道,“他有什么话,大可以直接了当地说啊!他就直接告诉我,他要反悔,他要食言了,又怎么了?我就是心里不舒服,我表面也不敢说不愿意啊,万一那伙人真谋财不成就害命,或者劫色了,那我罪过不就大了?”


    “我也不想见死不救啊,我只是有点小心眼,又不坏!”


    【原来你能一口气说清楚啊?】


    “我,我,我是被气的!”孟梨咚咚咚地敲桌子,怕什么就来什么,他血崩了,看见大股大股的血,从身下蔓延出来,很快就染透了他的衣袍,他看得两眼直发黑,疼倒是没觉得多疼,就是特别害怕。


    很清楚能感觉到,自己的血像是开闸放水一样,奔流不息。


    再这么搞下去,叶姑娘会不会被人撕票,孟梨不清楚,但他肯定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挂球。


    “常,常衡……”孟梨攥紧手里的糖人,看了看自己灌满血的裤腿,又往门外看了看,嗓子像是突然破了洞的鼓,完全没声了,只能发出干干巴巴的呜咽声,像是邪风作祟一样,“先救,救我呀……我,我快不行了……”他最后一个音,还没落,眼前一黑,就歪倒在了桌子旁。


    手里的糖人,也啪嗒一声摔在地上,顿时四分五裂。小系统吓得哇哇叫,围绕着孟梨又拍又摸,大声喊他,可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又赶紧飞出去,想去叫常衡。


    可是无论他怎么喊,常衡都听不见,怎么也触碰不到。


    一群人把常衡包围得水泄不通,拽衣袖的拽衣袖,拽后襟的拽后襟的,还有抱胳膊抱大腿的,七嘴八舌,咋咋呼呼,呼天喊地,哀声不断。


    “道长,我这里疼,道长!”


    “我胳膊断了,我胳膊断了!”


    “哎呦,我脚疼!”


    “我脖子扭了!”


    好多人的声音,完全把孟梨晕倒的动静,彻底盖住了。小系统也很快就被挤出了人群。


    他急得在半空中飞来飞去,不知该如何是好。


    要么,就赶紧想办法,让常衡发现孟梨血崩不止,还昏迷了,要么,就是摘了珠子,让孟梨恢复妖身,自行调息。


    可后者风险太大了,一个搞不好,常衡就会把狐狸直接宰了。


    常衡心乱如麻,突然觉得心脏很难受,好像有什么大事发生了。他下意识往二楼望去,孟梨就在二楼,老老实实等着他呢,这会儿肯定在翘着腿,乖乖吃着糖人。


    距离得那么近,可以说是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肯定不会出事的。


    那么一来,就只能是叶姑娘了。


    难不成是叶姑娘出事了?


    应该不会。


    如果是谋财害命,也得先得了财。


    常衡被众人的声音吵得头痛,尽量温声细语,让他们安静一点,自己会一个个帮他们看伤。什么断胳膊断腿,扭到脖子闪到腰,头上肿个大鼓包,都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大可不必这么哭天抢地的!


    这里是客栈,不是灵堂!


    可他却无论如何,也静不下心来,总觉得哪哪都不对劲儿,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一定是。


    直觉告诉他,一定是出大事了。


    否则,他不会这样心神不宁。


    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到底是谁?


    叶姑娘?还是孟梨?


    到底是谁?是谁?是谁?!


    周围的声音,一瞬间戛然而止,他好像沉浸在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空间,到处一片白茫茫,死一般的沉寂。


    常衡心脏骤停,突然睁大眼睛,猛朝二楼望去——


    他有答案了。


    是孟梨!


    肯定是孟梨出事了,否则,他的心,才不会这样乱!


    第36章 男主以为孟梨被狐妖掳走了


    一颗心浮浮沉沉,火烧火燎的,他什么都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了,伸手推开挡路的所有人,憋着一口气,直接冲上了二楼。


    一脚才踏进房门,常衡就惊呼出声:“阿梨!”


    迎面却是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房里空无一人,窗户大敞着,从外面倒灌进来的夜风,还卷杂着几片落叶,呼呼呼地吹了进来。


    房门一打开,血腥味瞬间就弥漫到了整间客栈。


    常衡的瞳孔瞬间剧颤,突然几个箭步冲了过去,就看见桌边的板凳上,淅淅沥沥,沾满了浓稠的鲜血,还顺着凳沿染红了一小片地。


    一条布满血迹的长裤,此刻就浸泡在了血窝里,不远处则是摔成碎渣的糖人,也沾满了血,肯定是不能吃了,观这出血量,绝对不是轻伤!


    常衡哆嗦着,伸手一把攥紧血迹斑斑的长裤,顺着血迹追出窗外,几个飞掠间,就跃出了十几丈远。


    血迹在一棵大树下面,就彻底断了踪迹,只依稀残留着几道染血的爪印。


    在仔细辨认之后,常衡认出,这定是狐狸的爪印!


    想来应该是此前在密林之中,遇见的那只伤人的白狐狸,定然是为了报断尾之仇,所以才一路尾随至了客栈,藏身暗处,伺机埋伏。


    最后把魔爪伸向了恰好落单,还伤势未愈,身体格外虚弱的孟梨身上!


    “啊!!!狐妖!”常衡气急败坏,俨然没了素日里的镇定自若,只觉得胸膛里有把火在剧烈燃烧,神魂都快烧成了灰烬,他在灰烬之中挣扎,咆哮,“我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


    【阿梨,醒醒,阿梨,你不能睡,你要是睡了,就再也醒不过来了,阿梨,阿梨!】


    耳边传来小系统着急的呼喊声,孟梨迷迷糊糊的,觉得眼皮子好沉,他刚刚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又回到了学校。


    他还像往常一样,戴着黑框眼镜,左手捏着书页,右手攥着水笔,抬头看向黑板,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题。


    头顶的电灯扇呼呼呼地转着,吹得他略有点卷的棕色短发,乱成了鸡窝,乍一看,像只卷毛小熊。


    可是好奇怪的,老师讲的题,他居然一点都听不懂,云里雾里的,非常深奥,感觉超纲了。


    孟梨一脸迷茫,听见老师说,下一题,找他回答,不会就不准回家,他就有点慌,赶紧悄悄询问同桌。


    可是同桌不搭理他,他又去问前桌,可是前桌也不搭理他。


    后来,他把左邻右舍所有同学,都问了一遍,可是大家都不搭理他。


    他就更慌了,他找老师教教他,可是连老师也不理他,所有人都站起来,拉开椅子,离开了座位,把他一个人丢在了教室里。


    然后教室越来越大,一会儿又越来越小,不停地转啊转啊,还发出桀桀桀桀的诡异笑声,连脚下的地面也开始扭曲,像是巨型蜈蚣在土里翻滚,吓得孟梨赶紧起身,冲出教室。


    可教室外面的走廊,忽明忽暗,电灯一闪一闪的冒着火光,他出来后才发现,整个学校都笼罩在一片漆黑之中,只有他这一层楼还亮着。


    孟梨驻足,迷茫地左右观望。


    头顶大广播滋滋啦啦,跳了两段英文听力,电子男音语气生硬,一直重复念着“城市上空弥漫着死亡的气息”。接下来是一段空白,电流声后,就开始播报社会新闻:x年x月x日,晚上十点二十分,某市区主干道上,发生了一场严重的交通意外,货车司机醉驾,在拐弯路段撞倒一名在读高三学生,连续两次碾压致其死亡,如今尚在逃逸,请广大市民踊跃提供线索,助公安早日将其逮捕归案……滋滋滋,以上是本台全部内容,滋滋滋……


    滋滋滋……巨大的电流声,在死寂的校园里,尤其清晰。


    孟梨的脸色,瞬间变得跟雪一样白,撒腿就跑,逃命一样地往前跑,拼命跑,身后的走廊全都塌陷了,变成了一个黑黝黝的大洞,像深渊一样,把周围所有东西都吞噬殆尽。


    只有不停地奔跑,才能摆脱深渊的追击,可是最后,孟梨还是筋疲力竭,被深渊一口吞了进去。


    他在完全被黑暗笼罩之前,看见了零星的光,闪烁得眼睛都睁不开,下意识伸手一抓,抓到的却是一把雪亮的短刀——是他的那把短刀,他看见自己的手,变成了狐狸爪子。


    短刀割破了狐狸爪子,从上至下,刺穿了他的喉咙,他张了张嘴,喉咙里翻涌出了咕噜咕噜的血泡。却没发出一点声音。


    周围好安静,有什么冰冰冷冷的东西,轻飘飘地落在眼睫,还有面颊上,好像是雪花。


    但他没有感觉到任何疼,只是觉得好冷好冷,冷得他瑟瑟发抖,恨不得把自己蜷缩成一个球。


    他感觉得到,大量的鲜血,从自己被扎通的大动脉里,直接喷了出来,身体一点点地凉了下去,直到气息全无。


    之后……


    孟梨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他被小系统摇醒了。


    “唔。”小狐狸气息奄奄,微微掀起一丝眼皮,有气无力地发出呜咽声。


    【阿梨,你听我说,你血崩了,可常衡不知道,他被楼下一群凡人缠住了,管不了你,我怕你死了,就只好先带你出来疗伤,可我又扛不动你,只能把你暂时变回狐狸。】


    小系统用爪子,摸了摸小狐狸的头。


    【不过你放心,我找的这个地方挺安全的,这里尸气重,又是在地底下,即便没有珠子封印你身上的妖气,常衡一时半会儿也找不过来,你就好好休息一会儿,但别睡太沉了,我怕你……】


    孟梨懂,就是怕自己一睡就再也醒不过来了,他没劲儿说话,身体乏得很,只能勉强点点头。


    小系统扶着他的头,将什么东西喂进了他的嘴里,还催促他,快点咽。


    孟梨觉得苦,下意识用舌头顶着往外吐,小系统急得就差上嘴了,两只猫爪捂住小狐狸的嘴,强逼着他咽下去。


    【阿梨,这个是野红参,再过个几年,只怕就要成精了,补血特别好,我好不容易才抓到的,你千万要挺住啊!】


    许是这株快要成精的野红参确实有奇效,没一会儿,孟梨果真慢慢就自己缓过来了。


    【阿梨,你快吓死我了!你说说你,怎么气性那么大!好端端的,怎么气得血崩了,快吓死小猫咪了,哇!】


    小系统抱着小狐狸嗷嗷哭,还不忘记感慨孟梨是命不该绝。原来小系统驮着小狐狸逃跑的时候,竟在这片乱葬岗里,意外瞧见一株快要成精的野红参,自己从土里钻出来,吸食日月之精华,天地之灵气。


    由于这里是乱葬岗,那野红参也吸食了不少尸气,属性偏温,阴阳俱补,更何况还即将成精,给失血过多的小狐狸服用,最是合适不过了。


    “谢谢你救我。”孟梨由衷感谢。


    【阿梨,看见你没事了,我真是太开心了!】小猫咪把眼泪往狐狸毛上抹。


    “对了,你刚刚说,这周围是乱葬岗,还说你把我藏地下来了,那我们该不会又……”


    【对啦,阿梨,你猜对了,我就是把你藏棺材里了。没了珠子封印妖气,常衡很快就会追来的,我也是没办法,只能带你藏棺椁里来,借用尸气挡一挡你身上的妖气。】


    孟梨:“……”


    他也总算明白,为啥刚穿书,就躺棺椁里了,敢情就是为了用尸气挡妖气啊。


    等等!


    尸气?


    尸!


    “那尸体呢?!”小狐狸微微仰头,一只耳朵耷拉着,一只支棱着,瞧着不太聪明的样子。


    【喏,在那呢。】猫爪子一指。


    小狐狸借着他身上的光亮一瞧,顿时吓得狐狸尾巴都竖了起来,就见一具死尸,正背对着他俩,倚靠在角落里,身上穿了一身大红配大绿的袍子。也看不出是男是女。


    不过应该死了得有好些年头了,皮|肉都腐烂完了,只剩下一具骸骨。


    “罪过,罪过!”小狐狸两爪护心,闭眼祷告,“愿上苍保佑你,来生无病无痛,平安喜乐,万事如意,幸福一生……”


    【喵?】猫猫疑惑,猫猫听不懂,但猫猫有样学样,也闭眼祷告。


    “对了,现在大概什么时辰了?”孟梨可是没忘,叶姑娘还在歹人手里,危在旦夕,急需五十万灵石救命呢。


    【从我们离开客栈到现在,大概才过了两个多时辰。】


    “那就好,还早……”也就是说,距离拿钱赎人,还有一段时间,孟梨寻思着,两个多时辰,就是四个多小时,常衡就算再被楼下凡人们缠得脱不开身,也不可能四个多小时,也不上楼看他一眼。


    此刻肯定已经发现他不在房间,说不准都出门找他了。自己得赶紧回去才行。


    但他太高估了自己,也太低估了断尾之痛。


    在棺材里扑腾了几下,然后就彻底熄火了,烂歪歪地趴在里头,一动不动了,还吐了点血,把唇边的毛都染红了。


    【阿梨,你还是再好好调养一阵吧,先别着急出来,省得再生闷气。】


    小系统劝孟梨别生闷气,自己却气得半死,气鼓鼓地打起了猫猫拳。


    【那个臭道士!明明之前脱|光了阿梨的衣服检查,我还当他检查出了什么,结果根本没有!他不过就是个花架子,他,他,他根本就没看出来阿梨尾巴断了!】


    “那要是看出来了,才更麻烦吧?”孟梨忍不住道,“幸好没看出来。”


    【就算没看出来阿梨尾巴断了,但总看出来阿梨的屁股上有伤罢?他也不说给阿梨看看屁股,就跑去楼下给那群凡人看胳膊腿……那些人的胳膊腿,难道比阿梨的屁股还好看吗?气死我啦!】


    孟梨:“……”


    孟梨:“……”


    孟梨:“……”


    是哦,他断了尾巴,尾巴长在尾巴骨,下面就是屁股,常衡脱了他的衣服,还看了他的屁股,甚至对他做了指|检!


    只要一想到,自己居然昏迷不醒时,被常衡看了,还摸了屁股,就臊得厉害。


    就算是个男的,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摸屁股罢?


    他现在严重怀疑,常衡到底是不是个直的,或者是个双?否则为啥一边暗戳戳喜欢着女主,一边又用手指暗戳戳他的屁股呢?


    孟梨百思不得其解,打算回头当面问问看。


    那五十万灵石全在常衡手里,想必,他定会尽数拿去赎回叶姑娘罢。


    想到此处,孟梨又有点闷闷不乐,但也无话可说,毕竟人命关天,钱没了还能再挣,人若是没了,就真的没了。


    如果真要是因为他不肯出钱救人,叶姑娘惨遭撕票,估计常衡会恨他一辈子罢。


    那孟梨之后的任务可就更难办了。


    【阿梨,我仔细想了想,掳走女主的,应该就是叶家的人。】


    “什么?!你是说,是他们串通起来,演给常衡看的?!”孟梨瞬间来了精神,“靠!”


    【是不是串通的,这我就不知道了,但除了叶家人,就没有其他人会干这种事了呀。】


    孟梨这会儿虽然还很虚弱,但精神比之前好了不少,也能冷静下来思考了。


    既然叶家人那么清楚叶簌簌的一举一动,连她的发簪流落至当铺都知道,定然一直尾随他们到了此地。


    而他们三个也是初来乍到,谁也不认识,肯定不存在跟谁结怨,更何况,孟梨不相信常衡会那么放心,把一个昏迷三天三夜还不醒的妙龄少女,独自丢在客栈里,势必会留下什么东西护身,或者是设了结界。


    如果真是普通的百姓行恶掳人,怎么可能近得了叶姑娘的身?就算是有些修为的人,想要破开常衡的设防,只怕也会弄乱房间。


    可孟梨记得很清楚,当时屋子里虽然空空荡荡,窗户也是打开的,但很整洁,完全不像一楼大堂,满地狼藉。


    这么说来,就应该是叶姑娘醒来后,自愿跟人走的了。


    可叶姑娘又不傻,怎么会跟不认识的人走呢?


    如此一来,就只能是叶家的人现身,将她带走,并且,还故意留下染血的纸条,就是为了让常衡看见。


    只怕,图钱财是假,想强行增近男女主的感情,才是真!


    说不准到时候,还会威胁常衡,让他自己剖心!


    如此一想,孟梨再也待不住了,强撑着戴回珠子,推开头顶的棺盖,想回去帮忙。


    他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常衡剖心!


    要不然,自己还怎么回家呀。


    【阿梨!你现在这么虚弱,你还想往哪儿去?】


    “我得去阻止才行!”


    孟梨爬出来后,才发现自己的裤子居然不翼而飞了,幸亏外袍还在,要不然就走光了,他也顾不得什么了,摇摇晃晃站起身来,却眼冒金花,头重脚轻,原地摇晃得像根水草。


    第37章 五十万灵石,也可以赎回孟梨


    小系统用了吃奶的劲儿,才将他扶住。


    【阿梨!不行的!你别再逞能了!】


    “可,可我想回家啊……他要是把心给了叶姑娘,那我该怎么回家呢?”


    夜色又沉,深更露重。


    孟梨完全分不清楚东南西北,更找不着回客栈的路。整个人轻飘飘的,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了棉花上。没走多远就扑倒在地,把小系统压得喵喵乱叫。


    【阿梨,阿梨!快起来!我快被你压成猫饼了,阿梨!】


    “嘘,别,别吵,我可以的,我一定行……”声音越来越弱,孟梨趴地上蛄蛹好一会儿,也没爬起来。


    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有什么人,在向他逼近。


    迷迷糊糊,孟梨很快就陷入昏迷。


    不过好在,这回没有再做噩梦。


    也不知过了多久,孟梨醒了过来。


    可眼前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他刚要起身,就发现自己的双手,被反绑住了。嘴里也被人塞了什么东西,吐也吐不出来,咽也咽不下去。


    而且,身子好像在动——准确来说,他好像躺在了会动的车上,能清晰听见车轱辘滚动的声音,还挺快。


    顿时一头雾水——这是怎么个回事?


    【阿梨,你别急,我跟你讲啊——】


    在小系统的讲述下,孟梨才明白过来,自己这是被坏人抓了,小系统还告诉他,这俩坏人的外貌特征,一胖一瘦,一高一矮。


    胖的像冬瓜,瘦的像竹竿,看样子是两个散修,因为腰间佩剑,还夹着符纸,以及罗盘纱网之类的东西,面相凶狠,感觉人手沾了几条人命。


    【阿梨,你别乱动,那两个人在前面驾车,别被他们发现了,我能帮你把绳索咬断,还能帮忙拖延……但问题是,你还有力气跑吗?】小系统忧心匆匆。


    别说,还真别说,孟梨这会儿确实没劲儿跑了。只好小幅度地摇了摇头。


    【啊,那怎么办?我听那俩人说,要把你拉到极乐坊去!!!】


    极乐坊?


    孟梨愣了愣,那是什么个地方?


    恰在此刻,车轱辘撞上了一块大石头,车身颠簸,他整个人也跟铁锅翻菜似的,颠了起来,又跌回车板上,还骨碌骨碌滚了一圈,从鼻腔里发出了闷音。


    前面立马传来人声:“你他娘怎么驾车的?眼睛被狗屎糊住了,是罢?”


    “我也不是故意的!谁知道这好端端的,路上怎么有这么大一块石头?不过刚刚好像有奇怪的声音……是不是那小子醒了?”


    “去看看!”


    【阿梨!他俩过来了!】小系统赶紧出声提醒,示意孟梨继续装死。


    孟梨也不傻,立马瘫软在地,一动不动。


    很快就被人用手推了一把。


    “看样子还没醒,这小子睡得可真沉!”


    “我看八成是晕过去了,你瞧瞧他这一身的血,也不知道怎么弄的……还有他穿的,都是什么?”又一人道,顺手扯了扯孟梨身上破破烂烂的袍子,看着他露出来的细白小腿,露出淫|笑来,“这小子模样好,生得细皮白|肉的,最招那些老男人喜欢了,咱们仔细着点,别让他死了,要不然可就卖不着什么好价钱了!”


    孟梨这才听明白了,敢情极乐坊就是那种娱乐场所,听这两人话音,看来是想把他卖进去,供男人们玩弄。


    他不过就是在荒郊野外的乱葬岗边上,趴了一会儿,醒来后,就被人五花大绑,蒙眼堵嘴,装上车拉出去卖。运气也是没谁了。


    “嘿嘿,这小子的模样,我瞧着也喜欢,要不是怕把人弄死了,我倒是想采补采补。”外貌看起来像个矮冬瓜的男人,嘿嘿笑着。


    “你可不能动他,要是把人玩死了,可就卖不出去了。”竹竿举起一只手:“我看他啊,起码这个数!”


    “五百?”


    “笨!是五万!”竹竿伸手给了冬瓜一巴掌,骂他蠢笨得像头猪。


    孟梨一阵无语,五万灵石就把他卖了吗?


    这突然间,让他想起自己小时候,那会儿大概也就六、七岁,比较爱看警匪片,里面免不了有绑架勒索的情节,有一回,他就突发奇想跑去问爸爸,如果自己被坏人绑架了,家里舍得筹五百万救他吗?


    当时爸爸将他一把抱了起来,边举高高,边说:“家里或许拿不出这么多钱,但爸爸就是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要凑出来救我宝贝儿子!”


    小孟梨得到答案后,又屁颠屁颠跑去找妈妈,昂着小脑袋,一本正经地问:“爸爸说,如果我被人绑架了,他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要救我,那妈妈你呢?”


    孟母当时告诉他,爸爸能为他做的事,那么妈妈也能,而且,还会比爸爸做得更多。


    想不到,一朝身死,穿越到了异世界,身价也暴跌了。


    区区五万,就把他卖到那种下三滥的地方。


    孟梨觉得,这如果只是一场噩梦就好了,醒来后,梦里发生的一切,就都不作数了。


    【阿梨,他们在修车轱辘,我跟你讲啊,现在天也亮了,小道士还没追上来,我们得想个法子自救,要不然,你就真得被卖到极乐坊了!】


    孟梨当然明白,求人不如求己的道理,想了想,他突然动了动,发出了呜呜呜的声音,故意引起两人注意。


    “老实点!我们兄弟杀人不眨眼!再要乱动,小心我划了你的脸!”


    孟梨抬了抬头,故意把嘴往前顶了顶,小系统见状,立马飞了过去,两爪齐用,吃力地将堵着孟梨嘴的布团抽了出来,都来不及活动活动酸疼的腮帮子,他赶紧道:“两位大哥,五万就把我卖了,未免也太瞧不起我了吧?”


    “闭嘴!这里没你说话的份!”矮冬瓜恶声恶气,脱下鞋子,要再把孟梨嘴巴堵住。


    竹竿将人拦住,眯了眯眼睛,语气阴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实不相瞒,我有一位道士朋友。”孟梨腮帮子酸疼,说话有点漏风,“他出手很阔绰。”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竹竿拿出刀子抵在孟梨脸上,威胁道:“说下去,胆敢骗我们,就割了你的舌头!”


    “我那位道士朋友,跟我有过命的交情,只要知道我被人掳走,定然会拿钱赎我的。”孟梨想清楚了,反正他现在扑腾不动,根本没力气去阻止叶家人坑害常衡。


    为今之计,就是想办法阻止常衡拿钱去赎叶姑娘。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本该去赎叶姑娘的常衡,先来赎自己,这样一来,自己不仅能得救,还能打乱叶家的阴谋。


    这并不会太为难常衡。


    从时间上来说,现在才刚天亮,只要常衡脚程够快,完全可以先拿钱来赎孟梨,再折身去救叶姑娘。


    孟梨都想清楚了,就要五十万灵石,多一分不要,少一分不行,就刚刚好,五十万!


    只要常衡带着五十万灵石过来赎他,那么,孟梨就能有理由说服自己,这些钱都花在了自己身上,常衡没有违背诺言。


    至于这两个散修,料想也不是常衡的对手,到时候,再把五十万灵石原封不动拿回去,二人一起返回救叶簌簌。


    岂不是一石二鸟,一举两得?


    鱼和熊掌有时候,也是可以兼得的。


    孟梨能想到这些,常衡必然也能想到,所以,孟梨信心满满,因为他实在不知,常衡会有什么理由,拒绝过来赎他。


    小系统也觉得这法子太妙了,当即给孟梨竖起来猫爪爪。


    “五十万灵石?这么多?!”矮冬瓜惊讶,“一个出家人手里,真的有这么多钱吗?这小子可别是为了故意拖延时间,好等人来救他!”


    “怕什么?你我兄弟混迹修真界多年,难不成还怕区区一个道士?”竹竿冷笑,“我倒是担心,那道士纵然有五十万灵石,也不肯拿出来救这小子!”


    孟梨言之凿凿,信心满满地道:“别说五十万灵石了,就是五百万,他也会拿来救我的!”


    他多少还是了解常衡的,那个小道士视金钱如粪土,再多的钱对他来说,也不过是寻常。


    就算不是孟梨,只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想必常衡也不会见死不救的。


    所以,孟梨特别有信心。


    “那好,我就姑且相信你,要是那道士不肯拿钱来赎,就莫怪我兄弟二人,先拿你采补,再把你卖到极乐坊去!”


    竹竿撕了孟梨身上的一块衣摆,刚要割孟梨一刀,刀子才贴孟梨胳膊上,他就开始鬼叫。


    “大哥,大哥,我本来就失血过多了,再放我的血,我命都要没了啊!”


    竹竿定定看了他几眼,似乎也觉得孟梨的脸色,惨白得都有些吓人了,也不想真把人弄死,要不然就不值钱了。索性就咬破自己的手指。


    “……那个,就写,要是不过来赎人,就先挖眼,再砍胳膊砍腿……反正写得越凶残越好,千万别写把我卖到那种地方啊……”他一个大男人,还是要点脸面的。


    竹竿瞥他一眼,冷笑道:“就你事多!”但还是听了孟梨的话,把挖眼,砍胳膊砍腿都写上去了。之后就吩咐冬瓜,找个不认识的孩童,按照孟梨给的地址,送到常衡手里。


    还让冬瓜小心点,千万别被人发现了。


    之后,孟梨就躺在马车上,还问竹竿要了块饼子,叼在嘴里慢慢啃,等他吃饱了,常衡差不多就过来救他了。


    他不打算和常衡继续闹别扭了,只要常衡先过来赎他,那么,他就顺势倒常衡怀里,好好勾引勾引他。


    充分发挥出自己狐狸精的本事,让常衡移情别恋到自己身上,到时候,自己就能回家了罢。


    想到这里,孟梨不禁笑出了声。


    随即就听见竹竿冷笑:“你最好祈祷,那个道士真的会如约拿钱过来赎你,否则,我就让你此生再也笑不出来!”


    另一头,矮冬瓜揣着血书,腿上各贴了一张疾速符,身影如闪电般,往回掠去。


    忽迎面撞到了什么东西,竟一屁股跌坐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还没来得及开嗓骂娘。


    眼前蓦然一晃,一道黑影就挡住了他的去路,来人身长玉立,生得倒是盘靓条顺,五官端正,剑眉星目,极是俊美出挑。右眼尾生了颗痣,让整张俊脸添了几分柔和。看年岁不过二十七、八,身姿挺拔得像是棵参天松树,又因为衣着华贵,遂像是富贵人家庭院中精心侍弄的兰花墨竹。


    此刻立于荒山野岭,脚踏着枯叶,周围飞沙走石,阴风阵阵,吹得身上的玄袍猎猎作响,隐约翻涌出金线勾勒出的牡丹花纹,极为华贵精美。


    总而言之,此人的气度非凡,倒是与此地的荒凉显得格格不入。


    正是不久前,孟梨才在小树林里遇见的,那位叶家现任的家主,也就是女主名义上的小叔叔。


    “公,公子!”矮冬瓜瞬间跟哑炮似的,熄了,赶紧连滚带爬地想要站起来说话。


    可还未起身,就听嘭的一声,一枚金叶子自叶昧手心飞出,重重将其左腿膝盖骨击碎,瞬间发出了堪比杀猪般的惨叫声。


    矮冬瓜单膝跪地,痛得冷汗直流。


    叶昧微微勾唇,冷笑:“抱歉,我不习惯有人在我面前站着说话。”


    “公子饶命,公子饶命啊!”矮冬瓜赶紧磕头,连声求饶。


    叶昧居高临下睥睨着他,犹看蝼蚁,不紧不慢地问:“我不是让你们,把那个少年远远带出去卖了,再不许放他回来么?”


    “怎么,是我说话不够清楚,而是你们不想活了?”


    矮冬瓜吓得面色惨白,立马推卸责任,说都是竹竿受了孟梨的蛊惑,非要找什么小道士,拿五十万灵石赎人,还说什么,自己只是被逼无奈,求公子高抬贵手,饶他一条贱命。


    并把竹竿手写的血书双手呈上,矮冬瓜哭丧着脸:“公子,我大字不识一个,要是公子不信,就只管派人去打听!”


    叶昧瞥了眼血书上的内容,当即眼里流露出了玩味,一挥衣袖,血书就烧得干干净净。他道:“既然他想找死,那你们就成全他。”


    矮冬瓜:“那,那杀了?”


    “不,你回去告诉他,血书已经送到了小道士手里,然后,你们就陪着他等,等过了午时三刻,就挖他一只眼睛,砍他一只手,再打断他一条腿,将他远远打发了。”


    顿了顿,叶昧的声音更沉:“我要让他,连他的亲生父母来了,都认不出他来,明白么?”


    “明白,明白!”矮冬瓜连连点头。


    “那好,记住了,刚刚那枚金叶子,可以是赏钱,也可以是你们黄泉路上的过路钱。”叶昧冷冷一笑,“滚吧。”


    第38章 小狐狸以后再也不要相信任何人了


    孟梨啃完了饼子,又有些渴,然后开始大哥大哥地喊。


    竹竿冷冷道:“瞎喊什么?谁是你大哥!”


    “可是……我渴了,刚刚那个饼子太干了。”孟梨理直气壮地道,还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我真的好渴,喂我喝点水吧?”


    “你怕不是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处境!”


    天底下哪有孟梨这样的,对挟持他的坏人,一口一声大哥地喊,又是要饼子,又是要水喝的,好大的狗胆!


    “我可告诉你了,我杀人不眨眼!”


    孟梨吸了下鼻子:“可我真的好渴……看在即将到手的五十万灵石的份上,就喂我喝一口吧,就一口,求你了,我快渴死了……我要是死了,回头我那个道士朋友看见了,定是要勃然大怒,到时候说不准就把五十万灵石,一掌催成齑粉……哎呀……”


    他感觉到有冰冷的刀子,抵在了他的脖子上,顿时就颤颤道,“好好好,不喝了,我不喝了,还不行吗?”


    “你这把刀倒是不错,哪来的?”竹竿冷笑一声。


    “我祖传的宝贝,当然不错了。”想了想,孟梨又道,“不过,你,你小心点啊,这刀子削铁如泥,我,我这脖子细得跟嫩豆芽似的,千万别伤着我了。”


    “大男人还这般贪生怕死!”竹竿嘲笑他,然后就懒得管他了,把他一个人丢在车上,就坐在一旁啃干粮。


    【阿梨,你张嘴,我喂你喝水。】


    小系统突然飞了过来,两只猫爪小心翼翼捧着一片树叶,上面俨然掬着一汪清水,是他从附近的河边取来的。


    孟梨口渴得厉害,一口气就舔了个干净。喝完之后,就小声询问,常衡来了没有。


    【还没,连那个矮冬瓜也没回来。】


    小系统飞在半空中观望,显得忧心忡忡。


    【阿梨,眼看着都快中午了,常衡该不会……】


    “他肯定会来救我的!”孟梨依旧信心满满,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喝完水后,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


    可他双手被反绑,双腿也被绑得结结实实,无论他怎么调整姿势,都不会舒服的。


    只不过是尽量让自己舒坦一点点,还苦中作乐,嘴里哼着小曲儿,唱的是好运来。


    竹竿听见了,又冷嘲热讽一番:“你倒是好雅兴,还会唱曲儿呢,看来以后极乐坊要出新曲儿了。”


    言下之意,哪怕小道士真的带了五十万灵石过来赎孟梨,他们也不会放人的,还是会把孟梨卖到极乐坊去。


    孟梨也不同他争辩,男子汉大丈夫,就得能屈能伸才行,他深切明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所以很识相地闭了嘴。


    没一会儿矮冬瓜就一瘸一拐地回来了。


    竹竿上去就是一巴掌,怒骂道:“让你送个血书,你他娘送狗肚子里了?!”


    “还有,你这腿是怎么回事?”


    矮冬瓜赶紧把他拉到一旁,窃窃私语起来。


    小系统见状,便飞过去想偷听,结果只听见一句“把这小子弄残”,吓得当场就应激了,连滚带爬冲回孟梨身边。


    【阿梨,阿梨!他们说,要把你弄残!】


    孟梨的脑子里,缓缓浮现出一个问号。


    把他弄残?


    为什么呢?


    他强撑着,从马车里坐起身来,左右“观望”一圈,问:“血书没有送到小道士手里吗?”


    矮冬瓜恶声恶气:“送到了啊!但他看样子,并不打算过来赎你,一点都不着急!”


    “不可能!”孟梨同他争辩,“他不可能一点都不着急!你是不是送错了?”


    “我送错?你投错了胎,我都不会送错!”矮冬瓜道,“年轻俊美的小道士嘛,头上扎了条额带,穿一身黑色道袍,手里拿着拂尘,我记得清楚,怎么可能会送错?”


    “不可能!”孟梨有点急了,声音也大了些,“你绝对是送错了!”


    “我差了个小孩儿去送,躲在一旁看得仔仔细细,那小道士站客栈门口,接了血书,看了好久……我生等他,问那小孩儿,血书是谁给的,才敢离开!”矮冬瓜说得头头是道,煞有其事的样子。


    孟梨还是觉得不可能,常衡虽然性格沉稳内敛,遇事镇定自若,但不可能看见血书上的内容之后,还无动于衷!


    那血书上可是写了挖眼,砍胳膊,砍腿啊!!!


    他还记得非常清楚,当天晚上,常衡看见房间里留下的字条时,脸色都白了,薄唇紧紧抿成一条直线,脸上的担忧是个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而掳走叶姑娘所留下的那张字条上,可没有什么挖眼砍手,这种残忍至极的字眼,都能令常衡那般惊慌,所以,孟梨不相信,常衡会对自己的生死,那么得无动于衷!


    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对了,他当时眼睛被蒙住了,所以没看见竹竿到底写了什么,孟梨赶紧问:“你真的把我说的话,写上去了吗?”


    “一字一句,都是按你说的所写。”竹竿沉声道,“我兄弟二人,虽不是什么好人,但从不说谎。”


    【阿梨,我当时也看见了,他真的写了!】


    孟梨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常衡居然真的不管他的死活,这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莫说是他了,就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常衡也不会眼睁睁见死不救的,更何况,孟梨怎么着,也比陌生人在常衡心里有分量吧,孟梨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我知道了!”他脑中灵光一闪,“肯定是忘记把名字写上去了!他肯定不知道被你们掳走的人是我,一定是这样!”


    孟梨冲着矮冬瓜道:“大哥,大哥,你再去给他带句话,就说,你们绑走了孟梨!孟是孟浪的孟,梨就是梨花的梨!他只要一听见这个名字,一定会立马带钱过来赎我的,他一定会的!”


    矮冬瓜仰头看了看天色,才又道:“快到午时三刻了。”他这话是同竹竿说的。


    因为午时三刻一过,他们就要依照那位黑衣公子的吩咐,把孟梨弄残,让他的亲生父母来了,都认不出他来,再远远把他丢掉。


    “快午时三刻了?”孟梨愣住,整个人突然很颓靡,一下子就跌坐回去了。


    也就是说,就算矮冬瓜以最快的速度,再去给常衡带句话,常衡也并不一定,就会立马过来赎孟梨。


    因为,这样一来的话,常衡就面临着一道选择题。


    要么,带着五十万灵石去救叶簌簌,要么,就带着五十万灵石,来救孟梨。


    常衡又不知道,叶姑娘是自愿跟叶家人走的,定会以为,如果自己不准时带钱赎人,叶姑娘就会有生命危险。


    所以,这分明就是一场明明白白,残忍又分明至极的生死二选一!


    孟梨之前也大大小小,经历了不少同样的境况,而每一次,每一次,每一次!


    常衡都会选择叶姑娘!


    或许,有那么一瞬,常衡是犹豫的,迟疑不决,举棋不定的,但他最终的选择,必然是叶簌簌。


    孟梨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去,突然没有勇气,让矮冬瓜再去给常衡传话了。


    在小事上,他都从来不被常衡坚定地选择过,更何况是面临生死之选呢?


    他不让矮冬瓜去多此一举,还能骗骗自己说,常衡不知道,常衡不清楚……不知者不怪。


    如果常衡知道,他也被人抓走了,说不准会撇下叶姑娘,第一时间赶来救他呢。


    他还能这么自欺欺人,还能这么自以为是,认为他和常衡是生死之交,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原来,这一切都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实际上在常衡眼里,他永远比不上叶姑娘一根手指。


    既然如此,那常衡之前干嘛还要抱他呢。


    干嘛还要抱着他,那么着急地求他睁眼看看自己,理一理自己呢?


    又为什么要脱|光他的衣服,摸遍他的全身,还用手指触碰他难以启齿的地方?


    那根糖人算什么?


    孟梨直到此刻,才发现自己的真心付出,真的是一文不值。


    他的友情在别人看来,真是好廉价,只用一根糖人就把他哄好了。


    可笑他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之后,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也没吃过一点好东西,抓着两文钱一根的糖人,含在嘴里都舍不得咬,一直叼着,舔了一路。


    最终还是没完全吃到嘴里,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就像他们的友情一样,四分五裂……不,或许从来就没有什么友情,只是常衡出于一种责任,所以,才把他这个背井离乡,无依无靠的可怜虫,带在身边。


    说不准,常衡本来就不喜欢他,甚至还有点讨厌他,嫌弃他呢。是他非要死皮赖脸跟着常衡的。


    【阿梨,以我对小道士的了解,他肯定不会见死不救的!一定有他的原因!阿梨!】


    小系统也看出了孟梨的难过,赶紧飞过来,摸摸他的脸,以示安抚。


    【我现在就帮你咬断绳子,到时候我先挡一挡,你赶紧跑,不要回头,一直朝前跑!】


    可下一瞬,孟梨的衣领就被一把扯住了,他被大力拽了起来,眼前蒙的布,也被扯了下来。


    骤然恢复光明,还不太能适应,当即就眯了眯眼睛,好半晌儿才缓过来。


    “这小子长得真是俊啊,我都有点下不去手了……”矮冬瓜发出了淫|笑。


    孟梨没理会他俩人,只是抬头望着天,看着太阳,望得出神,喃喃问道:“还有多久,才到午时三刻?”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竹竿道:“差不多半个时辰。”


    “那能不能再等等。”孟梨轻轻地道。


    “等?”矮冬瓜嘲笑他,“就是让你等,你也等不来那道士!人家心里压根没你!要是真有你啊,早就满城悬赏,挖地三尺,也要把你找出来了!”


    孟梨的长睫轻轻一颤。


    觉得矮冬瓜虽然丑,但此话不无道理。


    一人之力,或许不好找人,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常衡如果最开始,就拿出那五十万灵石,悬赏找人,只怕全城百姓都会纷纷出动,说不准就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


    可是常衡并没有啊,他守着那五十万灵石呢。


    他一个出家人,守着钱又没什么用,唯一的用处,不就是拿钱去赎叶姑娘么?


    所以,从最开始,孟梨就输了,亏他之前还沾沾自喜,仗着有点小聪明,就想一石二鸟,却不曾想,鱼和熊掌,焉能兼得?


    是他太自作聪明了。


    “大哥,我是真喜欢这小子,要不然,就先让我玩玩吧,好不好?”矮冬瓜色|心大起,搓着手嘿嘿笑,“反正也不打算卖他了,让我玩玩,又怎么了?要是不小心把人玩死了,就是这小子命不好!”


    竹竿一巴掌抽他脸上,骂道:“说了多少回!酒色误事,就是不改!”打得矮冬瓜抱头鼠窜。


    然后他又同孟梨道:“小兄弟,你可别怪我们心狠手辣,行走江湖,多是身不由己。你放心,我不杀你,我只会在你脸上,划个十几刀,毁了你的容貌……再取你一只眼睛,一只手,还有一条腿……远远将你给丢了。要是你侥幸不死,我奉劝你一句,知人知面不知心,往后不要再轻信任何人。”


    孟梨喃喃重复着这句“知人知面不知心”,往后,他真的不要再相信任何人了。


    “你同他说这些干嘛?晦气!”矮冬瓜坐在一旁,嘴里咬着一枚金叶子,含糊不清地嘟囔,“忙活了这么一遭,居然就得了枚金叶子,真是晦气死了!”


    小系统见金叶子眼熟,飞过去想细瞧,结果被矮冬瓜卡擦一声,把金叶子咬成两半,另一半直接抛给了竹竿。


    “赶紧把这事解决了,我好回去找几个女人,痛痛快快玩一场!”


    竹竿接了半枚金叶子,冷笑:“你早晚有一天,得死在这事上!”


    午时三刻一到,竹竿就抽出孟梨的短刀,作势要剜他的眼睛。


    孟梨的双手,已经解开了,可绑他双腿的绳索,还差了一点,小系统把吃奶劲儿都用出来了,抓着手指粗的绳索,卖力地咬。


    “等等,我还有话要说。”孟梨忙道,“我,我有一样宝贝,可不可以换我一条腿?”


    “宝贝?什么宝贝?”竹竿顿足。


    “在我脖子上系着,是一颗珠子,价值连城的珠子。”


    竹竿上手去摸,果然摸到了一颗珠子,捧在掌心里细瞧,矮冬瓜也凑过来,看了几眼,道:“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


    “你们拽下来,对着光看。”孟梨脚下的绳索,也松开了,同小系统飞快对视一眼。


    “你小子,可别耍什么花样,否则,我一刀剁了你!”竹竿冷冷威胁,一把将珠子扯了下来。


    珠子从孟梨脖子上脱落的一瞬,他身形就矮了下去,瞬间就变回了狐狸。那两人惊住,竹竿震声:“居然是九尾狐狸!”


    “不对!他只有八条尾巴!”矮冬瓜立马抓过眼间的纱网,语气亢奋,“发了,发了,我们这次要发大财了!抓活的!活的值钱!”


    小狐狸冲着他们龇牙咧齿,趁着小系统阻拦,一跃跳下马车,撒腿就跑,身后不断飞来符纸,还有各种纱网,以及暗器。他屡次险避,可还是不幸被从天而降一张大网,盖住了,网绳一收,就被吊了起来。


    “呸!这小子有点邪门!”


    竹竿啐了一口,拿过黄符要往纱网中的狐狸身上贴,却不曾想,纱网居然突然裂开,狐狸立马扑了过来,被他一掌打落在地,矮冬瓜趁机,用八卦镜照向狐狸。


    可怜小狐狸本来就伤重,又被两个散修打,倒地哀鸣不止。


    正当两人以为,这狐狸彻底动弹不得,打算将他收了。那狐狸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再度扑了过来,眼睛血红,一爪子将矮冬瓜的胸口刨烂,倒地不起。


    竹竿见状,立马祭出黄符,要将狐狸就地诛杀,却不幸被发疯的狐狸,一爪子抓烂喉咙,鲜血狂喷不止。


    连杀两人的狐狸,惊慌失措,立马朝着林深处奔去,连自己的短刀都忘了拿。


    小系统从竹竿手里,取回珠子,也顾不得别的了,赶紧追了过去。


    几乎只是前后脚。


    常衡和叶簌簌就一同赶来了,看着地上躺的两人,赶紧抬手探人鼻息。


    “道士哥哥!这人还活着!”


    常衡立马冲了过去,抬手在竹竿身上的两处穴道一点,厉声问:“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少年?被狐妖掳走的少年?有没有看见?说话!”


    竹竿的喉咙被抓碎了,血泡从嗓子里翻涌而出,硬是一个字都发不出来。


    常衡急了,突然抓住竹竿的手臂摇晃,厉声道:“说话!你有没有看见阿梨?有没有看见他?有没有!”


    “道士哥哥,你先别急!”叶簌簌取出丹药,想喂竹竿吃,却被情绪激动的常衡,不小心撞翻了手掌,丹药滚落在地。


    “我怎么能不急?”常衡情绪失控,“阿梨他被狐妖掳走,生死不明!我怎么能不急?!”


    忽然,他余光扫到了跌落在地的短刀,忙冲过去,一把抓起来,喃喃道,“这是阿梨的刀,这是阿梨的刀!”


    又立马回头,声音更厉:“阿梨到底在哪儿?!”


    竹竿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朝狐妖逃走的地方指去。


    第39章 你不要抱我


    常衡眼神一厉,抓起短刀就冲着竹竿所指的方向行去。


    叶簌簌赶紧拦他:“道士哥哥,小心有诈!”


    “我管不了这么多了!你怕的话,就留在此地等我!”常衡推开叶簌簌,执意要过去看一看,纵然前面是刀山火海,他也非去不可。


    叶簌簌见拦不住他,只好捡起掉落的丹药,也打算跟过去,余光却忽然瞥见,竹竿腰间塞了什么东西,她抬手捏来一看,居然是半片金叶子。


    她愣了一下,又去矮冬瓜的腰间摸索,果然也摸到了半片,合在一起,就是完整的一片金叶子。


    而这枚金叶子从小到大,她见了太多次。


    顿时脸色就煞白煞白的,突然就明白了,到底是谁挟持走了孟梨。


    不好,道士哥哥有危险!


    叶簌簌瞳孔一颤,赶紧抓紧金叶子,撒腿就追了过去,好不容易追上了常衡,她连忙拉住他的衣袖,急声道:“不要过去!定是有诈!我们快离开这里!”


    “阿梨的短刀掉在这里,那他肯定就在附近,我不能走!”


    常衡抽出衣袖,继续往前寻去,周围荆棘密布,瞧着确实不像有人过来的样子,不知何时,林中起了雾,越往深处行,雾气越重。


    “道士哥哥,你相信我!真的有危险!”叶簌簌冲到他前面,伸开双臂挡住他的去路,急得都快哭了,“你相信我!孟梨不可能在这!”以她对小叔叔的了解,只怕早就把孟梨杀了,或者是藏到了一个他们绝对找不到的地方。


    而孟梨遗落在地的短刀,只是小叔叔为了抓到常衡,而设下的陷阱!


    她这次私自逃跑,让小叔叔的计划落空了,他肯定正在气头上,要是在这个关口,被抓了,那她和常衡都完蛋了。


    “你让开!”常衡攥紧手里的短刀,沉声道,“阿梨在不在这,我亲自找一遍,就什么都清楚了!”


    “道士哥哥!”


    叶簌簌一急,又要去拽他衣袖,却忽听远处,传来细微的声响。


    她和常衡都一愣,双双寻声望去,远远的,就见林深处,有什么东西,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了。


    但因为雾气太重,根本分辨不清,到底是人,还是什么。


    常衡将叶簌簌一把拽至身后,左手二指夹着一张黄符,右手攥紧短刀,紧紧盯着浓雾中,缓缓向他们靠近的“东西”。


    叶簌簌也赶紧甩开鞭子,不管等会儿冒出来的,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哪怕是她小叔叔,她也照抽不误!


    踏碎枯叶的声音越来越近,那“东西”的轮廓,也逐渐在浓雾中显露,看样子是个人,可又感觉不太像人,因为人走路不会像这个东西一样,踉踉跄跄,晃来晃去,像是左右腿都不听使唤一样。


    近了,近了。


    常衡夹着黄符的左手,在半空中一划,灵力跟火苗似的,在指尖上下跳跃,缓缓贴向侧脸,已经蓄力好,随时准备一张黄符,狠狠砸出去。


    不管对方是什么东西,先降住再说!


    一步,两步,三步……越是逼近,空气中的血腥气越浓,就在常衡即将把黄符甩出去之际,那个藏在浓雾中,借机逼近的东西,终于露出了原貌来。


    只一眼,常衡就觉得当场情绪要崩溃了,指尖夹着的黄符,嗖的一声,燃烧起来,从指尖飞落,在浓雾中燃起一片光亮。


    连身后的叶簌簌,也惊吓得睁大眼睛,难以置信地抬手掩唇,发出了一声惊讶至极,也惊悚至极的“孟梨”。


    这个人是孟梨,可看起来又不太像孟梨了。


    因为孟梨不管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是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十分漂亮,连讨厌他的人,臭骂他的时候,也会不经意间,蹦出“小白脸”,“狐媚子”,“油头粉面”,这类用来形容美人的词。


    可此刻的孟梨,既不白白净净,也不斯斯文文了,浑身上下,就只披了一件烂布,上面被血污糊得完全看不出原有的颜色,大腿以下都露在外头,连鞋子也没穿,他一路是赤脚踩着荆棘过来的,腿上,脚上,都划出了好多新鲜的血口,怪不得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


    头发也乱糟糟的,跟鸡窝一样,脸上也都是血,看见他们之后,也没什么表情,像是根本没看见,或是根本就不认识一样。


    歪歪斜斜,站在原地。


    山野间的寒风一吹,他就跟他身上披的烂布一样,摇摇晃晃,风吹就飘,没有方向。


    “阿,阿梨……?”


    常衡难以置信地望着他,情不自禁,向他靠近,伸开双臂,就将孟梨抱了个满怀。他一点都不觉得孟梨脏,将人紧紧搂在怀里,仿佛他是什么失而复得的珍宝,一声声地喊他阿梨。


    可随即就被孟梨推开了,常衡十分诧异地望着他,满脸震惊疑惑。


    “你不要抱我。”


    常衡心尖颤颤,本以为这句话,就足够令他难受了,却不曾想,孟梨下一句话,更是令他瞳孔骤缩,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我不认识你。”


    孟梨面无表情的,十指紧紧攥在一起,满脑子都是竹竿跟他说的那句,以后不要再相信任何人,所以,他也不要再相信常衡了。


    选择“失忆”,也只是他无法面对而已。


    “你不认识我?”常衡的声音颤得厉害,几乎是有些哽咽了,“阿梨,你真的……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对,我不认识你,所以,你不要抱我。”孟梨很肯定地告诉他,“你刚刚弄疼我了……我讨厌你。”


    叶簌簌发出“啊”的一声惊呼,当场就哭了出来。


    ————————


    常衡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才说服自己接受,孟梨失忆的这件事。


    他用道袍包着孟梨,带着他和叶簌簌换了一家客栈,还请了最好的大夫来,为孟梨医治。


    那大夫望闻问切一番,然后才在隔间,同常衡道:“小郎君应该是头部受了重创,再加上受了极大的惊吓,所导致的失忆,这种情况,在凡间叫作失忆症。”


    “失忆症?那他何时才能恢复记忆?”常衡追问。


    “这,这就不好说了,有的人或许睡一觉,第二天早上就能想起来了,可有的人需要三、五个月,甚至一年半载,还有的人啊,一辈子都可能恢复不了。”大夫的话,无疑是把常衡生生往深渊里推,他险些站不稳了,脸色煞白煞白的。


    大夫见常衡这般,便宽慰道:“道长是出家人,见的事,定比我们这种凡夫俗子见得多,又有什么看不开的?”


    话虽如此说,但常衡的心,犹如被人生取之后,放在烧红的铁架上,反复炙烤,又疼又闷,堵得他气血翻涌,只觉得时时刻刻,都会一口血从嗓子底喷出来。


    不过,好在孟梨的外伤并不要紧。大夫开了几贴药,嘱咐说,不要逼着小郎君太想以前的事,凡事要循序渐进才好,万不可操之过急,否则,只怕会让小郎君伤上加伤,痛上加痛。


    等人醒来后,不妨温柔呵护,再选适当时机,讲讲以前发生的事,见见相识的人,或者去熟悉的地方散散心。


    常衡一一记下,待送走大夫后,叶簌簌主动说,要替孟梨煎药,看着叶簌簌眼眶通红的样子,定然是躲起来偷偷哭了好几场。


    常衡也没有精力再去安慰叶姑娘,将药交给她之后,就独自浑浑噩噩地回房,看见孟梨昏睡在床,脸上的血污已经擦拭干净了,可却没什么血色。


    连睡梦中,也不安分,嘴里一直念念叨叨,说什么,不要挖我的眼睛,不要砍我的胳膊,我的腿,还说什么,好想回家……


    常衡不清楚,在孟梨被狐妖掳走后,到底又发生了什么,他只是听见这只言片语,心都快要碎掉了,他恨自己当时,为什么要把孟梨一个人留在二楼,为什么不把他寸步不移带在身边,又为什么迟迟没有发现狐妖尾随而来,又为什么让孟梨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公然被狐妖掳走了!


    都是他的错!


    如果他寸步不移看着孟梨就好了!


    是他的错!


    是他那天在密林里,受了狐妖迷惑,稍一迟疑,就被那该死的狐妖逃了!


    要是他当天就地诛杀了狐妖,那么,狐妖就不会为报断尾之仇,尾随他,还伺机掳走了孟梨!


    一切都是他的错!


    要不是他,孟梨根本就不会受这么多苦!


    都是他的错!


    “……阿梨,我以后再也不会放开你的手了。”常衡紧紧抓住孟梨的手,眼泪颗颗分明,顺着面颊滴落在孟梨的手背上,“只要你醒过来,我什么都依你,不管你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


    哪怕,孟梨一辈子都无法恢复记忆,也不要紧,常衡已经决定了,既然孟梨失忆了,谁都不认识了,自然也不记得,他曾经喜欢过叶姑娘的事。


    常衡要把他带回白云观去,骗也好,哄也好,他要让孟梨永远待在白云观,当他座下的小弟子。


    这样一来,他们就能以这种师徒的关系,永远在一起了。


    永远。


    虽然,这么做很对不起叶姑娘,但常衡再也不想失去孟梨了。


    哪怕孟梨有朝一日恢复记忆了,要恨他,那就恨罢……恨也总比让常衡眼睁睁看着孟梨和叶姑娘在一起要好。


    第40章 与叶姑娘辞别


    傍晚时,孟梨才终于醒了。


    依旧是谁都不认识。睁眼看见常衡之后,还立马就扯着被褥,把头脸往里缩。


    常衡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小心翼翼将人从被褥里扒了出来,他谨记着大夫的医嘱,凡事不敢操之过急,跟托小孩儿似的,将孟梨卡在被褥外头。


    看着他煞白着脸,却紧闭双眼,不肯瞧人,心尖一痛,温声细语地道:“阿梨,被子里多闷啊,干嘛一看见我,就往被褥里藏?我又不是什么坏人。”


    孟梨紧闭双眼,把脸往床里边扭,一言不发。


    常衡哄着他:“阿梨,你饿不饿,渴不渴?我拿点东西喂你吃,好不好?”


    孟梨还是不理他,血色寡淡的嘴唇,紧紧抿着,不管常衡说什么,就是不睁眼,也不理人。还一个劲儿地往被褥里缩,跟鹌鹑似的。


    这只鹌鹑头发乱糟糟的,额头和脸上,还有细微的擦痕,已经结痂了。


    常衡方才也只是简单帮他擦拭了一下身子,就想着,把人从床上捞下来,好好洗洗。


    孟梨浑身都是擦伤,洗澡固然会疼,但好好泡一泡药浴,总归恢复得快一些。见孟梨躲在被窝里,也不理人,常衡只好先出去,让店小二烧些热水。


    等一切都准备好了,常衡才凑回床边,隔着被褥轻声道:“阿梨,我帮你洗个澡,好不好?”


    没人回应。


    “阿梨,我给你买了新衣服,你洗过澡,立马就能穿了,你不想试试吗?”


    还是没人回应。


    常衡生怕他把自己憋晕在被窝里了,索性就上手扯被褥。


    “阿梨,泡泡药浴,身上就不疼了,好不好?”


    可孟梨说什么都不理他,沉默得像个锯嘴葫芦。


    常衡没了法子,只好骗他说:“那你先下来,床单上有血,我帮你换一床,好不好?”


    “……”


    “床单是湿的,你这么睡一夜,定然不舒服,若是着了凉,再染了风寒,伤口愈合不了,生了腐肉,须拿刀子割了,到时候会更疼的。”


    孟梨这会儿算是听进去了,虽然不情愿,但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刚一脚踩在地上,就头重脚轻,险些摔倒。常衡手疾眼快,伸手扶他,却被孟梨推搡开,顺势就抱住床架。


    他宁愿抱着床架,都不肯让常衡碰。


    常衡眼神微微一暗,随即又道:“你下都下来了,顺便洗个澡,好不好?”


    孟梨其实不是不想洗澡,相反,他特别想洗,身上脏兮兮的,虽然之前被擦拭过了,但还是黏黏糊糊,让他很不舒服。


    只不过,他不想让常衡帮他洗澡,却又不肯跟常衡说话。听见此话,立马把脸往旁边一撇。


    几经游说无果,常衡直接上手,抓住孟梨的手腕,岂料孟梨死死抱住床架,怎么都不肯松手,还跟小牛犊子一样,屁股使劲往后撅,每根脚趾都在发力。


    可孟梨莫说此刻没什么力气,纵然他好生生的,也断然不是常衡的对手。


    因为过于吃力,孟梨原本苍白的脸,都涨得通红,突然对着常衡的手臂,张嘴就是一口。


    常衡微微抿唇,任由他咬,一只手也很灵活,几下就把孟梨剥了个干净,抱着他往盛满了热水的木桶里放。孟梨都坐在热水里了,还不肯松口,就一直咬着常衡不放,心里还怨着他,只救叶簌簌,却不管自己的死活。


    越想越生气,咬得也越用力。


    直到尝到了一丝血腥气,孟梨才愣愣地松了口。


    “阿梨,你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常衡轻轻抚摸着孟梨的头,一点点把他乱糟糟的鸡窝头捋顺,“你喜欢咬,我就让你咬个够。”


    孟梨冷哼了一声:“我不认识你!”


    “你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你叫孟梨,梨是梨花的梨。”常衡轻轻地笑,“我叫常衡,我是你的……”


    “我不认识常衡!”


    孟梨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还把头扭了过去,不肯让常衡看见他此刻的表情。


    “慢慢地,你就会认识了。”常衡拿着水瓢,轻轻往他头上淋水,揉搓着他的头发,轻声道,“我们以前关系很好。”


    才不是这样!


    关系才不好!


    你总是因为叶簌簌,而忽略我!


    孟梨的眼泪,在眼眶里滴溜溜打转,生怕被常衡发现自己是装失忆,索性就一头扎进了水里。


    常衡赶紧伸手拽他,孟梨不肯起来,死死把头埋水里,因为憋气,还跟鱼儿似的,吐出几个泡泡,等好不容易被常衡拽起来时,孟梨嘟着腮帮子,直接把嘴里的水,吐到了常衡脸上,以此来小小宣泄自己心里的委屈。


    “阿梨,洗澡水是不能喝的。”常衡神情晦涩,扯过旁边的手巾,给他擦脸,声线听起来有点抖,“阿梨,你可还记得,你今年几岁?”


    “七岁!”


    却不曾想,孟梨随口蹦出的一句七岁,顿时让常衡脸上的血色全无,整个人错愕在了当场,他或许以为,孟梨现在不仅失忆了,还失智了,智商只停留在了七岁。忙不迭想出去找大夫,却再也不敢把孟梨独自丢在客栈里。


    几经迟疑之下,常衡还是先帮他洗了澡,换了身新衣服,是素净的湛蓝色,绣着雅致的竹叶,他问孟梨喜不喜欢,孟梨也不吭声,因为孟梨知道,不管常衡给他买什么,一定也会给叶姑娘买,或许,会给叶姑娘买得更多。


    而他不过只是捎带的。


    孟梨低头抠衣服上的竹叶,他不喜欢叶子。


    “阿梨,你听我说,其实,我是你的……你的……”常衡略顿了一下,随即又非常坚定地告诉他,“我是你的师父!”


    孟梨的脑子里,缓缓浮现出一个问号。


    什么鬼?


    他俩啥时成师徒了?


    别以为他现在失忆了,还只有七岁智商,就开始欺骗他,行不行?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儿吗?”孟梨气呼呼的,“你怎么不说,我是你师父,你是我徒弟?你不要把我当傻子耍,我才不相信你!”


    这个牛鼻子小道士,此前还说什么,出家人不打诳语,现在就欺负他失忆,满嘴跑火车!


    “我并未骗你,否则,你以为,你我是什么关系?”常衡反问他。


    “没关系!”


    孟梨脱口而出,他才不要和常衡有关系,这个大骗子,大骗子,大骗子!


    要不是为了继续完成任务,他死都不会再回到常衡身边的!


    居然这么一本正经骗他说,他们是师徒关系!太坏了!!!


    “若是没关系,那你觉得,我为什么会知道你的名字,还给你请大夫,给你擦药,给你洗澡,还给你换上新衣服?”常衡又问。


    孟梨一时竟反驳不了,看着常衡如此镇定自若,一气之下,就脱口一句:“那你怎么不说,我是你爹呢?”


    “可你不是只有七岁么?”常衡倒也不生气,还同他讲道理,“七岁的小孩子,不可以恶语伤人。”


    “七岁怎么了?七岁就,就不能当你爹了吗?”孟梨据理力争,“有志不在年高,你怎么以貌取人啊!”


    常衡笑了笑:“可我确实是你师父。”


    “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你肯定是骗我的!”孟梨才不要当他的徒弟!


    “刚刚。”常衡语气肯定,满脸认真,“就在刚刚,我才确定的。”


    孟梨:“……”


    这不纯属落井下石吗?


    想不到,常衡平日看起来那么一本正经,私底下居然还会胡说八道!


    好啊,常衡这个黑心眼的道士!


    “我是绝对不会喊你师父的,你少做梦了!”孟梨双臂环胸,把头往床里一撇。


    别以为他不知道常衡安的是什么心,以为收他为徒之后,就能处处管着他,压着他,不让他再伤害叶姑娘了吗?


    天地良心!


    到底是谁在伤害谁?!


    “无妨,你现在不想喊,没关系,你总有一天会喊的。”常衡言之凿凿地道,还伸手摸了摸孟梨的头。


    孟梨不给他摸,立马躲开,常衡也不恼,轻轻一笑。


    恰好有人敲门,常衡让人进来。


    进来的竟是叶簌簌,她端着煎好的药,还有炖好的鸡汤,见孟梨醒了,脸上一喜,三两步就冲了上前,惊喜道:“孟梨,你醒了!”


    孟梨却不愿意再理她,只是摇摇头说,不认识。


    “你再好好想想,怎么可能不认识呢?你仔细想想!”叶簌簌追问。


    孟梨索性就装头疼,抬手按着额头,面露痛苦。


    “好了,叶姑娘,他想不起来便罢了,劳烦你送药来。”常衡起身接过,随后就下了逐客令,“你也累了,就先回房休息吧。”


    “可是……”


    叶簌簌还想跟孟梨再说几句话,却被常衡侧身挡住了视线,他道:“大夫也说了,阿梨需要好生休养,就莫再逼问他了。”


    如此,叶簌簌纵然不情愿,也只好先行离开,临走之前,还跟常衡道:“那道士哥哥,我就住在隔壁,如果有什么事,你一定要立马告诉我,好不好?”


    常衡点了点头,等人走后,就把房门反锁了。


    孟梨心里堵得慌,一点胃口都没有。


    可笑罢,他和叶姑娘同时被掳,也都需要五十万灵石救命,可到头来,常衡还是选择了叶姑娘。


    眼下,叶姑娘活生生的,一点事都没有,而他就惨了,如果,他不是狐狸精,只是个普通人,哪还有命在。


    可是,常衡好像对此一点歉意都没有,半个字也不提。


    常衡喂他喝鸡汤,他也不肯喝,一直偏头左右躲闪,有好几次,常衡手里的勺子扑了个空,都淋到了被褥上,弄得哪哪都湿漉漉的。


    “阿梨!”常衡的语气沉了些,“你听话,这些都是叶姑娘辛辛苦苦为你做的,你多少喝一点。”


    孟梨本来心里就憋闷,此刻听他这么一说,像是在责怪他不懂事,糟|蹋了叶姑娘的心意……那他就是不懂事了,他以前就是太懂事,所以才会受了好多委屈。


    反正他现在失忆了,智商又只有七岁……七岁的孩子,又能有多懂事呢?


    孟梨索性赌气地把头扭过去,这回说什么也不肯再喝一口了。


    被常衡喂得急了,他就一把推开,结果推得力气大了些,把整碗鸡汤全推翻了,弄得到处乱糟糟的,被褥上油汪汪的,看着就恶心。


    他得逞了,干了坏事,可心里还是一点都不痛快。像做错事的小学生一样,低着头抿嘴,两只手毫无意识地再度绞在了一起。


    他本以为,常衡会生气,会责怪他不懂事,辜负叶姑娘的一番好心。说不准还会让他自己收拾残局。


    收拾就收拾。


    孟梨才不害怕他呢,有什么了不起的!常衡稀罕叶姑娘亲手炖的鸡汤,他可不稀罕!


    他这满身的伤,有一半都是因为叶姑娘!!


    但并没有,常衡只是默默收拾起了残局,还抓过了孟梨的手,孟梨吓了一跳,还以为常衡要打他刚刚干了坏事的手,立马往回挣。


    结果……常衡只是擦了擦他的手,然后轻声细语地问他,为什么不喝鸡汤呢,是没有胃口,还是嘴巴苦?或者是哪里不舒服。


    孟梨有些难以置信地抬了抬头,头一回没有因为叶姑娘,而被常衡责怪,心里顿时松了口气,同时也暗暗庆幸,自己装失智,看来是很明确的选择。


    常衡是大人,他肯定不会跟七岁的孩子一般计较的,还会处处偏向着他。


    孟梨头一回感受到,被常衡偏爱的滋味,还觉得有些恍惚。直到额头被一只大手贴住,才小声道:“我,我不喜欢那个,那个姐姐。”


    “你不喜欢她?”常衡愣住,心里竟不由涌起一阵莫名的开心,下意识又确定一遍,“你真的不喜欢她?”


    孟梨摇摇头。


    “为什么呢?”常衡轻声问,“有原因吗?”明明从前的孟梨是喜欢叶姑娘的,现如今又突然说他不喜欢了。难道失忆后,连喜恶都会变的么?


    “我,我也不知道,我,我说不好。”孟梨低头抠手。


    常衡暗暗摇头,责怪起了自己,七岁的小孩子,又能说出个什么来呢。


    “那你乖乖把药喝了,以后,我们就不跟那个姐姐来往了,好不好?”


    孟梨十分惊诧,险些把手抠烂,什么鬼???常衡这是哄他的鬼话吧?


    为了让他乖乖喝药,什么鬼话都能编出来,好啊……这个小道士,想不到他居然是这种人,居然背地里骗小孩子!


    最后,孟梨还是把药喝了,跟谁过不去,也不能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


    当天夜里,常衡就留宿下来,两个男人挤在一张小床上,孟梨赌气,把自己紧紧贴着墙,不肯和常衡沾上一星半点。


    有好几次,他都很清晰感觉到,常衡的手臂,拿起又放下,反反复复,似乎是想搂着他的肩,但最后还是把手放下了。


    一夜泾渭分明。


    翌日天蒙蒙亮,孟梨还在呼呼大睡,常衡就起身出了门,临走前,在房间周围下了结界,还将一直形影不离的拂尘,也放在了孟梨的枕头边。


    之后就出门买了许多东西,绝大多数都是买给叶姑娘的,还为她买了一匹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通身都是银白色的鬃毛,背上安着大红色的崭新马鞍,非常漂亮。


    孟梨醒来后,店小二给他送饭时,还顺嘴提了几句,说小道士对随行的那位红衣姑娘真好,一大早就出门买了一大堆东西,又是吃的,又是穿的,还买了匹漂亮马,就拴在客栈外头,过路人见了,都纷纷赞不绝口。


    这让原本就没有胃口的孟梨,当即倒尽胃口。他就猜到,昨晚常衡说的那话,不过只是哄她的鬼话,亏他还捏着鼻子,一口气就把一大碗又苦又难喝的药汤灌了个干净。


    【阿梨,你别生气,一会儿我就去拿点巴豆喂马,等女主骑上马时,那马一边跑,一边拉,看那些人还怎么夸!】


    小系统休息了一天一夜,这会儿也缓过劲儿来,还想着暗戳戳搞小动作。


    “算了吧。”


    孟梨摆了摆手,他只是有些忿忿不平,但还不至于坏心眼到害叶姑娘当众出丑,攥着筷子在饭菜里搅来搅去,一直到半分热气也没了,他才住手。


    有气无力地趴回床上,心里难受得要死。


    客栈外,常衡把叶簌簌独自上路,可能需要到的所有东西,全部都准备齐全了。


    同她吃完最后一顿饭,便提出了辞别。


    “叶姑娘,阿梨这次遇险,全是因我疏于防范所致,如今,他失忆又失智,如懵懂孩童一般,天真无知,我想带他回白云观去,收他为座下弟子,从今往后,引他入道,传授他道法,或许,这对他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叶簌簌站在风口,怀里抱着常衡给她准备好的包袱,被寒风吹得面色发白,唇瓣轻颤着道:“可是,道士哥哥,万一孟梨有朝一日,恢复记忆了呢?”


    “他若恢复记忆了,我定会尊重他的选择,他想走,我也不会阻拦,但若他愿意留下,继续当我的徒弟,我自不会将他拒之门外。”常衡言辞恳切,其实已经暗自下定决心,不会再让孟梨恢复记忆了。


    更加不会让孟梨再想起叶姑娘,只要孟梨想不起叶姑娘,那孟梨就能安安心心,当他的徒弟了。


    他这个当师父的,难道还左右不了徒弟的去留么?


    “可是,那样一来,孟梨岂不是也要跟道士哥哥一样,是个出家人了?”叶簌簌难过至极,眼眶都微微发红,“就算是这样,为什么,他去得,我就去不得了?”


    常衡道:“叶姑娘,白云观毕竟是道观,是我原先考虑不周,我本打算将你安置在观外的竹林里小住,但如今,阿梨变成了现在这样,我只想带着他,四处寻医问药,早日将他治好,其余诸事,暂且无暇顾及。”顿了顿,他又道,“或许有缘的话,我们还会再见。”


    但再相见时,孟梨只能是依偎在他座下的小小道士,只要他不松口,孟梨便不能还俗,自然也不能和叶姑娘在一起。


    叶簌簌也不傻,自然听明白了,可是她就是心有不甘,凭什么常衡说把孟梨带走就带走,但也明白,孟梨会变成现在这样,全是她害的。


    她留在孟梨身边一日,就只会给孟梨带来危险。


    就此离去,或许,叶家不会饶过她,但也不至于要了她的命。


    思虑再三之后,叶簌簌提出,想当面跟孟梨告别。


    常衡却摇了摇头,轻声道:“叶姑娘,有时候相见不如不见,不过是徒增感伤罢了。高山水远,贫道在此与叶姑娘辞别,愿叶姑娘此行顺遂,百事无忧。”


    回到房里时,饭菜几乎纹丝不动地在桌上摆着,常衡走过去,用手贴了下碗碟,一点热气都没了。


    他望向床上藏在被褥里,鼓鼓囊囊的一团东西,无奈地摇了摇头,让店小二重新换了新鲜饭菜来,便连被褥带人,一把从床上掐了起来,不由分说就抱到了桌前。


    “你放开我!”孟梨挣扎,脸在被子里憋得通红,忿忿道,“我睡得好好的!谁让你把我掐起来了!你走开!”


    【阿梨,扇他,扇他,大力扇他!】小系统从旁煽风点火。


    【反正你现在是小孩子!他不会跟小孩子一般计较的,直接大嘴巴扇他!】


    孟梨也是鬼迷心窍了,还真信了小系统的邪,挣扎着从被窝里抻出一只手,作势要抽,却被常衡一把攥住了手腕,又压回了怀里。顺势把被褥扯了。


    常衡跟对待小孩儿似的,把他抱在怀里,双腿夹住孟梨的腿,不允许他乱动,一边拿筷子夹菜喂孟梨吃,一边告诉他:“不许打师父。”


    “我呸!你才不是我师父!”孟梨气坏了,这明显就是在占他便宜!


    常衡不过只比他大两岁,两岁,两岁而已!


    就想当他师父,做他的黄粱大梦去吧,他才不答应!


    “不许对师父无礼。”


    常衡空出一只手,跟掐小猫一样,揪着孟梨的后颈皮,那块皮肉立马麻酥酥的,像是被电流穿过,以至于他立马缩了缩脖子,小幅度地在常衡怀里扭。


    可他终究又不是真正的七岁小朋友,而是十七岁的大朋友了,他在常衡怀里扭,是会引起生|理反应的。等他发现自己有反应了,瞬间跟鹌鹑一样,一动不动。


    耳根子都烧红了。


    常衡也发现了这个问题,目光低了低,看了几眼之后,就尴尬地咳了咳,哄骗着孟梨道:“你看,就因为你不好好吃饭,所以才会这样。”


    孟梨:卧了个槽?


    骗小孩儿?


    他肚子里的坏水,一下子就冒出来了,抓着常衡的手,就往上贴,还坏心眼地问:“那怎么办呢?”声音也夹了一下,听起来真的很孩子气。


    “……”常衡大概是被他的大胆惊住了,好半晌儿才抽回手,脸上飞过两抹红,“多,多吃青菜就不难受了。”


    “真的吗?”孟梨故作天真懵懂,“我只有七岁,我什么都不懂,你可不能骗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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